作者 大部分学者承认帖撒罗尼迦前书是保罗书信;且大半认为它是保罗现存的头一封书信。
日期 帖撒罗尼迦前书和后书可能是保罗现存最早的书信,在他向帖撒罗尼迦人传福音之后不久,因此大约为公元50年,距耶稣*复活不到二十年。
背景状况 保罗在帖撒罗尼迦传扬耶稣是*弥赛亚(犹太人的王),当时有人指控他,说他倡导在凯撒之外另有一位王(徒十七7)。保罗离开之后,幼嫩的帖撒罗尼迦*教会仍然受到逼迫,但他鼓励他们持定未来盼望的应许,甚至连已死的人也有这盼望(帖前四13~18)。保罗用了许多耶稣的话和犹太*启示文学的题材,这些都已成为早期基督信仰运动的一部分。
形式 大多数保罗书信都有一段感恩的话,有些注释家认为,在这封书信里,保罗的感恩从一章2节一直延伸至三章13节;因此他们把这封信归类为“感恩书信”,属古代一种特殊的信件类型。有些人则将它归类为“安慰书信”或“教诲书信”(指导他们如何行);信中也包含“称赞书信”的成分,赞许帖撒罗尼迦人,以及一些“友谊书信”的特色。帖撒罗尼迦前书和大多数古代信件一样,是各种类型的综合,从各个类型中取用题目,不在乎形式的分类;不过它最接近的类型,是教诲书信。合一性 今天几乎所有学者都认为帖撒罗尼迦前书是一封书信(第四、五章语气的改变,是保罗的特色,其他这类书信也有此特色),只有二章14~16节例外,有些学者认为(以内容为理由),这是后来加在保罗书信之内的。不过,第一至三章似乎呈现些许交错式(倒转平行)的结构:感恩(一2~5,三9~10)、苦难中的得胜(一6~10,三6~8)、使徒的关怀(二1~13、17~20),及受苦(二14~16,三1~5),由此看来,这几节也应当属于原书。
注释书 I. Howard Marshall 的 1 and 2 Thessalonians, NCB (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83)非常有用;F. F. Bruce 的 1 and 2 Thessalonians, WBC 45 ( Waco, Tex.: Word, 1982) 和Leon Morris 的 The First and Second Epistles to the Thessalonians, NICNT, rev. ed. ( Grand Rapids, Mich.: Eerdmans, 1991)也颇有用。文章方面,Abraham J. Malherbe, " 'Gentle as a Nurse': The Cynic Background to I Thess ii," Novum Testamentum 12 ( April 1970): 203~17,可代表对本书信极重要的研究进展;详见Abraham Malherbe 的 Paul and the Thessalonians: The Philosophic Tradition of Pastoral Care ( Philadelphia: Fortress, 1987) 。
保罗雕像
一1~10 前言与感恩
保罗的感恩之言究竟在哪里(或有没有)中断,并不清楚;因为保罗写作不是按照段落,而是随着他的思想转进或*离题,我们很难照今天的专题讨论,将他的信作出大纲。
一1 这是信头标准的开始写法。“西番努”是西拉的拉丁名字,因为他是罗马公民;犹太人若具罗马民籍,父母通常会给孩子取犹太名字(*亚兰文),和发音相近的拉丁名字。
一2 感恩是古代信件常见的特色。第2~10节是序言,惯用的开场白,为要赢得读者的好感,而保罗也同时希望能鼓励他们;他极尽颂德*修辞之能(即:称赞对方的词汇)。有关祷告中的“提到”,参:腓立比书一3~4的注释。
一3~4 “蒙拣选的”(4节)是犹太人特别用来指他们自己的词汇;保罗在此用来指*教会,而其中有许多皈依的*外邦人。
一5 道德训勉的书信常会提醒读者他们已经知道的事。以读者亲眼见过的事为理由,是驳不倒的论证技巧。
一6 哲学家要学生效法他们,在道德训勉的书信中常会出现这类呼吁;但保罗则说,他们已经开始这样做了。犹太人常把*圣灵与神的感动相连,可能意指得到启示,或神秘难言的喜乐(也许是在充满欢乐的崇拜之中),不过圣灵和其他的活动也有关系。大部分异教文化对犹太人带领异教徒皈依,脱离他们祖宗传统的宗教,都感到十分愤怒;既然基督徒大多数原先都是*外邦人的背景,他们所遭到的敌视必定更厉害。
一7 亚该亚在马其顿以南,对附近省份所发生的事应当很清楚。
一8 旅客一般会传报消息,而其他*教会的人可能是透过腓立比的使者知道帖撒罗尼迦人的情形,因为他们也来自马其顿,要把资助的款项送去给保罗(林后十一9;腓四15~16);也可能是透过其他的犹太或基督徒旅客。参:诗篇十九4。
一9 犹太典籍常用类似保罗在这里所用的词汇,描述异教徒皈依犹太教所要做的巨大改变;罗马作家*塔西佗批评犹太教,说他们使*皈依者藐视神祇,因而弃绝自己的国族和家庭。不过,在帖撒罗尼迦可能有人曾接受外国宗教。在帖撒罗尼迦的主要宗教为埃及的塞拉皮斯和伊西斯,以及较传统的希腊神祇,如狄俄尼索斯;有些上层人士支持爱琴海撒摩特拉斯岛上的宗教卡比拉斯(Cabirus) 。
一10 到了末日,所有死去的义人都将复活(这是但以理书十二1~2等处的犹太经典明文教导的),而耶稣的*复活则是整件事的肇端;因此,当帖撒罗尼迦人复活的时候,耶稣将拯救他们脱离愤怒。*旧约常用“愤怒”来指神在历史中的审判,但这个词汇也常有延伸的含义,如保罗书信和*新约的用法,指末后主的日子,就是审判之日,神倾倒愤怒之时,新约中说,那时基督要回来刑罚恶人(如:赛十三9、13,二十六20,三十27;番一18;罗二5)。
手持高脚杯和葡萄的狄俄尼索斯雕像
二1~12 使徒来访的本质
演说和书信的开头,常有一段明显的*叙事部分,重述导致演说或写作的事件。保罗的写法与其他的道德训勉文字相仿,把合宜与不合宜的生活方式并列,作为对比(“不是……而是……”)。
早期的注释家以为,在这一段里保罗是在回应那些反对他的人,其实并不一定。不过既然*帖撒罗尼迦的教会受过逼迫,他极可能会猜想,当他不在的时候,有人会故技重施,来攻击他。游走各地的哲学家常会遭到批评,因此他们发展出一些讲法,是他们经常会强调的题材──无论是否是在为自己辩护;就像保罗在此所用到的题材。马赫伯(Malherbe)曾指出,有一位晚保罗一代的演说家狄奥·克里索斯托,他责备大部分的*犬儒派(游行乞讨的哲学家),说他们论调错误、品德不洁、欺哄人(二3)、谄媚人(二5)、沽名钓誉(二6)、贪爱钱财(二5)。另一方面,狄奥·克里索斯托又注意到,真正的哲学家是温和的,有如乳母(二7)。
二1~2 狄奥·克里索斯托批评假哲学家,说他们畏惧受到大众的羞辱,又形容他们的言论空洞无物。他说,真正的哲学家即使遭到人的反对,仍然放胆直言。保罗和他的同伴在来到帖撒罗尼迦之前不久,刚在腓立比受到“羞辱”(NIV、TEV)或“虐待”(NASB、NRSV);这个词汇意味着他们遭到丑化,被人凌辱,还未受审判,就被当众剥衣鞭打(徒十六22~23) 。
二3 伪哲学家遭人指责,说他们讲论错误,品德不洁,欺哄别人。此处的“不洁(和合本:污秽)”可能是指一种哲学思想,即一个人应当用理性来净化自己的心思,使它脱离情欲的辖制。在四章7节,它是指性的不洁,可是此处的上下文似乎不是这个意思。有人抱怨犹太教和东方宗教诱骗妇女脱离她们丈夫的宗教,可能在帖撒罗尼迦也有人指控支持埃及、犹太、基督徒宗教团体的人;参:使徒行传十七4。不过此处这个词的含义可能是一般的哲学用法,不需要太过分去揣测。
古代地中海一带有许多以宗教和哲学为名却招摇撞骗的人,因此真正的哲学家必须极力将自己和冒牌货区分出来,否认自己和他们一样。
二4 无论是否真有人用这些指控来反对保罗和他的同伴,这种对比的形式(不是……而是)总是强调重点的常用方式。讨神喜悦而不求人的喜欢,是*散居之犹太人的重要伦理观。神的授权与感动是明确的标记,让人知道不是冒牌货;不过并非凡自称有神感动的人都会得着人的信任。
二5 尽管本信的开头(一2~10)讲了许多赞许的话,但保罗否认自己会作不实的谄媚。假哲学家常犯谄媚的毛病,这可使他们在乞讨的时候多得一些钱;煽动群众的政治家也会讨好大众,“向什么人就作什么人”(参:林前九19~23的注释)。但多数哲学家和道德家抱怨说,谄媚对听众没有好处;虽然讲话应当温柔,但真正的教师应该勇敢指出人的错误。因此,对谄媚的轻视乃是古代道德作品最常见的特色(亦参:箴二十八23,二十九5)。
二6 圣人说自己因有智慧而有权管理万有。求自己的荣耀会被人从负面来看。
二7 虽然谄媚是不当行的(二5),但狄奥·克里索斯托等人也瞧不起粗鄙的*犬儒派,他们向人乞讨,还咒诅施主;在责备的时候仍应当掺入赞美,让自己的话显得柔和,使听众乐意回应。(现存的保罗书信,没有一封完全是“责备的信”,就是古代*修辞学最严厉的责备形式。)
富有的罗马人常有奴隶或自由的乳母来照管小孩,有些低阶层的罗马人也有这种做法,不过为数较少。按照教育水平较高之罗马人的理想,只要他们有能力,会让乳母也受教育,以致她们可以教导小孩;不过,乳母最重要的特点则是温柔。她们常是小孩最爱的对象,等到孩子长大之后,常会把原为奴隶的乳母释放,还她们自由。最严苛的*犬儒派批评那些像乳母或老人一般温柔的人;其他哲学家,如狄奥·克里索斯托,则坚称这种温柔是应当培养的品德。
许多道德家,如*普鲁塔克,主张母亲要亲自乳养孩子,而不要交给作奶娘的下人,这无疑是大多数人的做法,因为一般人根本请不起乳母。因此,这个比方可能是指哺乳的母亲,不过保罗所有的读者也都知道乳母的习俗。这个比方──无论指乳母或哺乳的母亲——并不影响保罗的重点:温柔。地中海东岸一带的人很少用乳母,他们常认为母亲比父亲更有爱心(参*马加比四书十五4),不过罗马文化常强调母亲的严格。
二8 狄奥·克里索斯托宣称,真正的哲学家(他说,就像他自己)不会在意个人的安危,只会讲诚实话,为了让听众得益处。热恋中的男女也会说:“我爱你……你就像是我的灵魂一样”(Apuleius Metamorphoses 5.6)。保罗和大部分如此写的作者不同,因他确实证明了他所说的话,他在帖撒罗尼迦的时候,曾为了他们而奋不顾身。
二9 帖撒罗尼迦基督徒都是穷人(参:林后八1~2),不像哥林多人会反对劳力的工作(参:林前九6的注释)。保罗在帖撒罗尼迦的时候,腓立比人曾给他馈赠(腓四15~16),但他仍然需要做工。他可能在市场摆摊子,因此虽然他在那里的时间很短(徒十七2),但也可能做了一些工作,得着一些顾客。这段时期许多犹太教师在教导之外,都有另一份工作,常常是从他们的父亲学来的。
“晚上与白天”是常用的词组,可能指晚上的一部分时间与白天的一部分时间。用劳力做工的人,日初便开始工作,常一边工作一边和访客谈话;但是,午后不久,保罗便可以更多直接做福音工作。
二10~11 虽然罗马人看重父亲的威严,但古代对父亲的描写(包括罗马人在内)多半仍强调他们对孩子的爱、宽容和关切。真正的哲学家把他们对听众的关切与父亲和乳母(二7)的爱相比,*门徒也常视教师如父亲。
二12 “配得”可能指与所尊崇之人的荣誉或标准相符(参:西一10~11的注释);犹太智慧文献有时讲到义人“配得过神”。帖撒罗尼迦新信主的基督徒不再参与一般人尊崇皇帝的宗教仪式(一9),因此神的“*国”对他们可能具政治意味;他们若承认自己单单效忠于神的国,可能会付出代价(参:徒十七7的注释)。
二13~16 帖撒罗尼迦人接待的 本质与代价
有些学者认为本段不是保罗所写,但事实却正相反,这一段能反映出保罗对*末世的期待,即以色列快要受到审判。这些学者的解释并不正确,因为保罗在此并未否定余民将得救,也没有否认以色列在末时会归向神(罗十一)。保罗的话反倒十分符合耶稣言论集对末世的说法(即耶稣讲论末世的话语集),这也是他在同一封信的后面所用到的(帖前四13~五11)。*离题是古代书信写作的标准特色。
二13 古代典籍中有许多故事记载,有些人拒绝神的使者,以为他们是骗子;保罗对帖撒罗尼迦人能正视他和他同伴的身份,予以接待,表示感谢。
二14 一般都是以鼓励人效法好榜样来教导品德。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在当地受人迫害,一如犹太人被当地的非基督徒迫害(众人的使徒保罗可以作证;加一16)。保罗的读者与地方上的犹太群体有摩擦,也大有可能(徒十七5~7);犹太人虽然不是反对教会的“主力”(徒十七8),应该就是第15、16节所形容的犹太人的反对势力。
二15 犹太人发扬祖先杀害先知的陋习,比旧约的记载更激烈。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对峙加剧(见:徒二十一20~22注译,描述写这封信的前后十年间是什么状况),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反对那些有心传福音、操希腊语的犹太基督徒也随之加剧。
犹太人因着民族风俗,在不友善的环境下常常团结一致,导致外邦人常常指控犹太人是仇恨的民族。不过,保罗在这里的意思完全不一样,只是讲到犹太人反对犹太基督徒向外邦人传福音。
二16 “恶贯满盈”(NASB)是*旧约的概念(如:创十五16),耶稣也曾使用(太二十三32)。与保罗在别处的教导(罗十一)合并来看,“愤怒临到他们直到终极”(直译)意思可能为“愤怒已经临到他们,直到末时”(参:路二十一9、23),而不是“永远”,也可能只是一种相当于“全然”或“最终”(参:“终于”,NIV、NRSV、TEV)的自然讲法。
旧约的先知说,在经过许多次审判之后,以色列的余民会全心归向神,然后祂将使祂的子民复兴,引进在祂掌管之下的新世代(如:耶二十九11~14;结三十四11~31;何十四4~7;摩九11~15) 。
二17~三10 思念朋友
在说服听众的演说中,表达情感亦是很合宜的,何况在给朋友的信中;保罗的信充满感情,而这一段更是最清楚的例子。
二17 友谊的信通常会表示渴想见到对方,并且常提到,他们只是身体分开,心灵并未隔离。今天我们会说:“我的心和你们同在。”保罗越过老套的说法,而抗议道(直译):“我们没有你们,简直孤苦伶仃”(参NRSV);哲学家固然强调温柔,但他们或许也会认为这种说法过分用情了。
二18 古人有时会说,“命运”拦阻了他们。就地理而言,保罗离马其顿很近,这里“*撒但的拦阻”(KJV)必定是指一些具体的障碍,阻挡他回到帖撒罗尼迦──或许是他在二章14~16节所提犹太人的反对,或许是市府官员的反对,以及对他的朋友带来的后果(徒十七8~9)。
二19~20 这段时期犹太和希腊罗马的文学都以冠冕和花环来形容奖赏;不是指皇帝的王冠,而是指得胜者的花冠。冠冕(参:赛二十八5,六十二3)和花环(参:赛六十一3)有时在*旧约和古代犹太教是未来奖赏的象征。然而,只要帖撒罗尼迦人蒙保守,便已是保罗的奖赏(参:约翰三书4节类似的话)。
三1~2 友谊之信有时会表达很想见到对方;虽然这种说法是普通形式,也常是真心话,可比拟现代为各种场合设计的问候卡。提摩太,或许包括西拉,曾陪伴保罗到雅典,然后他又差他们回到马其顿,而他独自在雅典工作。路加在使徒行传里没有提到这些细节(徒十七14~16,十八5),这是可以了解的;凡是写*叙事故事的人,都知道在细节上要有所取舍,才能写得引人入胜。但是这些记载有许多雷同之处令人吃惊,而差异处暗示,路加不是单单依据这封信写作。
用橡树叶镀金制成的冠冕
三3~4 耶稣、*旧约和一些犹太*启示文学的作者都预言,在这个世代结束之前会有一段灾难时期。这些苦难会伴随着*福音的宣扬(根据耶稣的话;参:可十三9~11),也会促成以色列的*悔改(根据旧约,如:耶三十7;但十二1;参:申四30;赛二十六20~21)。如果此处是指这件事,基督徒便将忍受这灾难,但是必将避过主再来时神的愤怒(一10,五9;参:徒十四22)。
三5~8 古代的信件作者常说,倘若不能很快收到回信,他们就会感到难过;这种埋怨只是在显示他们的爱。由于信件是由旅客携带的,所以保罗不可能期待从他们得到消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他派人到他们那里去还比较容易。而他埋怨说无法得知他们的消息,乃是表达关爱之意,就像父母的担心一样。有关第8节的“活着”,参二章8节的注释。
三9~10 保罗是重拾(或是完成,或是加上)感恩(参一2的注释);参:诗篇一一六12。大部分人是晚上睡觉,而晚上祷告,在*旧约与犹太文学中则是表示格外虔诚(在旧约中,如:诗二十二2,四十二8,六十三6,七十七2、6,一一九55、148)。他们信仰所“缺少的”(三10),可能是充足的盼望(三6;参一3,五8),而保罗在四章13节至五章11节便是尝试供应他们的需要。
三11~13 保罗的祷告
大部分书信中,祷告都紧接在感恩之后;由于帖撒罗尼迦前书的祷告是从三章11节开始,有些注释家认为,保罗到三章9~10节才结束感恩。但保罗可能只是在此信中采用另一种格式,与后来书信所用较通俗的形式不同。
三11 “祈愿的祷告”(“但愿神……”是向所代祷的人说话),犹太教视为真实的祈祷,祈求的人期待神会垂听。保罗在第11节继续想念的主题。
公元2世纪的帖撒罗尼迦广场
三12 感恩与祷告的内容可能引介出以下书信将谈的题目,保罗书信尤然;他在四章9节重提“爱”,四章12节重提“教外的人”。
三13 *旧约、犹太教和耶稣的教导都瞻望未来的盼望,并且现世因着这盼望而有意义,让人能够忍耐。这里的“圣徒”或“圣者”可能指神的子民(四14),或圣天使(亚十四5),两者在犹太典籍中都常被称为“圣者”,保罗通常用这个词指前者。
四1~8 性的纯洁
这整个段落的问题是奸淫(四6)。保罗可能听见会众中的某件事,也可能因着异教对性的松散而担心,而他在以邪淫出名的哥林多住得愈久,就愈发担心。未婚的希腊男子(即:三十岁以下的希腊人)一般都会嫖妓,也会和奴隶并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希腊的宗教与文化对这种行为丝毫不予责难。
四1~2 这是古代犹太人和基督徒的用语,学者称之为传统化:将早先某位教师的话传下去。保罗和他的同伴在帖撒罗尼迦花了许多时间,将耶稣的话教导初信者,他在四章13节至五章11节中,显然用到其中的某些话。
四3 希腊和罗马都容许人与娼妓和奴隶性交;罗马法不容许婚前性行为,除非是一位贵族和一位上层社会的妇女性交(被称为stuprum)。犹太教则十分严格,性交只限于婚姻之内(虽然犹太典籍显示,有些犹太人在婚前或婚外确曾落入引诱)。保罗将所有不道德的性行为都加以定罪,不过他在四章6节则举出一个明确的例子。他的观点与*旧约一致,即若婚前与非自己未婚妻的人发生性关系,就是向自己的未婚妻犯了奸淫,与其他的奸淫罪并无二致(申二十二13~29)。这说法并不意味着犹太教容许与未婚妻在婚前性交;旧约认为婚姻乃是一种约;而它认定,若婚前与非自己未婚妻之人性交,便是犯了死罪,得罪了自己的未婚妻。
雅典娜的大理石像
四4 在希腊文学和*散居犹太人的文学中,“器皿”(KJV、NASB)一般是“身体”的象征性说法(NIV、NRSV);有时会用来指一个人的妻子(在某些犹太文献中,以及彼前三7的解释中)。此处的意思可能指“身体”,不过尚没有定论。
四5 有些*散居的犹太作者受到*禁欲式希腊罗马之理想的影响,认为性只是为生育,而性欲是不许可的,即使对自己的妻子亦然。保罗在别处曾提到,婚姻是唯一能倾泻性欲的范围(林前七2~9),因此他所反对的应该只是淫乱的性欲(帖前四6),而不是婚姻中的性欢。犹太人认为几乎所有的*外邦人都是犯淫乱的(后期*拉比甚至说,外邦妇女超过三岁零一天,就有可能不是处女);大部分外邦男子的确都犯了淫乱。虽然保罗的读者按族裔多半是外邦人,但他希望他们明白,在灵里他们并不是外邦人,因为他们已经皈依了圣经的信仰(参:罗二29)。
四6 淫乱,或如一般人所讲的“偷妻”,在罗马法之下会遭到放逐的刑罚;有时候,遭人捉奸的男女可能当场被打死。但是,淫乱似乎相当普遍,通常也没有处罚;不过,倘若丈夫知道自己的妻子犯了奸淫,照法律就必须把她休掉,否则他自己会受到控诉,被指为“皮条客”。巴勒斯坦的犹太教不再按旧约的规定将犯淫乱的人处死,可是犹太人相信,他们虽然无法处以死刑,神却会行刑(尤其在审判之日时)。
四7 按古代的文化,一般庙宇都会认为,若有人刚性交完,就宗教仪式而言便属不洁净,需过一段时间才能入庙。此种不洁净的比方更可以延伸,用犯淫乱的罪来指灵里的不洁。
“成圣”(NASB)或“圣洁”,是指“分别”出来归给神;以色列在旧约里是“分别出来”的,因此他们受到训诫,要过分别的生活(要圣洁,像神圣洁一样;如:利二十24~26) 。
四8 *圣灵在犹太经典中主要的角色包括感动人说*预言,及洁净义人;后者在*爱色尼人的文献中尤其重要,主要的根据是以西结书三十六25~27。
即使有人对圣灵这方面的角色不熟悉,然而从保罗所用的称呼(圣灵)也可以明白他的要点;旧约的作者只有两次称神的灵为“圣灵”,但到了保罗的时代,这个称呼已经十分普及,直译可作“圣洁之灵”。保罗所想到的,是那位洁净神的子民、将其分别出来的灵(帖前四7)。
四9~12 对自己人和外人的行为
四9~10 道德家常会写“爱家庭”等类的题目。就保罗而言,所有基督徒都属于一个家,因此应当以家人之爱相待。帖撒罗尼迦是马其顿的一个大城。
四11 安分主义(quietism)──只顾自己的事──而且只关注自己所属的哲学团体,这是*伊壁鸠鲁派的主要思想,不过1世纪时许多人存这样的思想,而对公众事务或政治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彻底的安分主义遭到社会大众的批评,而拘泥于自己的习俗、只顾自己族裔的犹太人,也遭到类似的批评。
不过,“安静度日”的原则,对1世纪罗马帝国内受迫害的少数群体而言,不啻是智慧的劝告,以免引起大众的争议。有些作者,如*普鲁塔克,鼓励智慧人参与国家的事务,但是他们也劝某些人(如:在政治圈声望已经很高的人)不要再积极参政。保罗要他的读者不去引人注目,却不是避去修道。
四12 拥有土地的贵族轻视劳工,但是古代世界中,劳力却是大部分人谋生的唯一方式。虽然帖撒罗尼迦*教会可能有几位富裕的*庇护人(徒十七4、9),但保罗在那里似乎没有遇到人反对他的劳力观,像在哥林多一样。如果保罗是想到有些人可能会向富裕的人求恩,善待外人(“以合宜的行为待外人”,NASB、NRSV)大概是指借施舍或不乞讨来作见证。在街上乞讨的,通常是最穷的人,没有任何财产;但犬儒派以乞讨维生的生活方式,似乎也吸引了一些人(参:帖后三11~12的注释)。
四13~18 对丧失亲人者的安慰
古代非商业性的信件,有一种格式很常见,就是“安慰的信”。保罗在信中的这段安慰之言中,采用犹太人的*启示文学主题,而且是直接引用耶稣的教导。
启示文学的许多主题,保罗都未提到,而他所用的部分,则与后来福音书所载耶稣的教导传统吻合,因此他的来源为何,几乎无可置疑,参四章15节。早期教会有不少先知,故有许多预言;保罗和福音书作者不可能不引用耶稣的预言,却去用某个人所说的一则预言;福音书作者也不可能知道帖撒罗尼迦前书的内容,即使他们知道,亦不会以它为模板来报道耶稣的教训。
在安慰人的时候,提到犹太人对未来的盼望是很自然的,犹太人的墓碑可以为证。
这封信提到当地的逼迫(一6,二14~16,三3~6),有些学者认为,由此看来,保罗走了之后死的这些人可能是殉道者。在公元50年左右,殉道是罕有的事件,并非常态;然而,只要有少数的例外事件,便足以让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满腹疑云。
四13 哲学家常会“安慰”收信者说:“不要哀伤”,或“不要过分哀恸”,因为“这样毫无益处”。但保罗的重点却不在此;他认为基督徒不必像异教徒一样,为同为基督徒的人哀伤,因为基督徒是有指望的人。许多异教徒相信,死人会到地下去,活在阴间的影子世界,他们不像哲学家一般,对死亡存乐观或中立的态度。异教徒多半都会忧伤,而犹太人和其他近东人会采用让人宣泄伤痛的仪式。“睡觉”是描述死亡的常用委婉语。
四14 保罗和许多犹太人一样,相信灵魂将在天堂,直到身体*复活的那日,而在复活之日,灵魂与身体会重新结合(林后五1~10)。许多古代的作者认为,大气圈的上层(“最清新的高空”,就是纯洁的灵魂居住之处)和下层(就是“天空”),是不一样的。因此,保罗讲到主从“高天”降下,意思是最高的天(四16),而在“空中”,即大气圈的下层,与祂的子民相遇(四17)。
四15 在此“主的话”是指耶稣的一段话(参:路二十二61;徒二十35;林前七10)。耶稣曾提及祂的“临到”(如:太二十四27),这个词可以指一位君王或王室成员的莅临,将有盛大的欢迎场面。
四16~17 在*旧约里,号角(羊角制的号)主要是用来召集会众,或下达作战命令;在这里可能两个含义都有。罗马军队在战争时也用号角;犹太人认为,末时以色列将由号角声召聚,而号角也将同时用于最后的争战中(犹太人日常的祷告;*库姆兰的战争卷)。米迦勒,犹太文献中的天使长,是以色列的守护天使,因此在犹太文献中象征最后的争战;此处耶稣似乎视米迦勒的角色为信徒(即神的子民)之护卫者。
“云”、“号”可能包括“天使长”,都隐指耶稣论末时的话(太二十四30~31);在空中的相遇可能是指聚集的群众与祂会合(太二十四31)。犹太教传统将死人*复活与这世代的结束、*国度的开始相连,而读者必定会以为这里是指这个意思,因为没有明文指出有别的含义。就王室成员的“临到”而言(参:帖前四15的注释),空中的“相遇”一般是指某城的使者出城迎接那位贵族,并护送他来到该城。在这个比方中,原本单属“主”凯撒和他使者之尊荣,却另有所属,可能会引起地方官的敌意(参二12,五3;徒十七7)。
公元1世纪墓柱上的雕刻
“呼喊”无疑是元帅所发出的开战之声(摩二2),这个比方在*旧约中是将神比作战士(赛四十二13;参:以号角传达胜利的呼声,诗四十七5、8~9),也用于指祂的子嗣(赛三十一4;参:亚十四3~4)。最早的*新约资料把旧约中神将在主的日子临到的说法,直接用到耶稣身上;犹太教却认为,这个角色是属于神的,而非属于*弥赛亚的。“云”的比方,一方面用于神审判之日的临到(如:结三十3,三十二7;珥二2;通常云是指战场与掠夺时的烟云),一方面用于*人子的临到(但七13)。
四18 安慰之信的作者常劝勉读者,要用他们的话来“安慰”(KJV、NASB;或“劝慰”、“鼓励”)自己和别人。同样,犹太人承认,委身于神的仆人在面对苦难和殉道时,可以彼此激励(马加比二书七5)。旧约大部分的先知虽然极力描绘审判的严厉,但也为公义的余民写下安慰和盼望之言,而保罗对读者讲论未来,信息中充满了盼望,因他们就是那群余民。
五1~11 要儆醒
保罗继续谈论主的临到(四13~18),结尾同样是劝他们要彼此安慰或鼓励(四18,五11)。
五1 此处,保罗引用耶稣的另一段话(后来记在徒一7;作者通常在引用时,会用相近的话来说)。末时的时间无人知道,这类思想在其他犹太人圈子中也司空见惯;至于义人是否可以促使末时早些临到,还是末世只在神命定的时刻才会临到,教师们常辩论不休,不过大多数人都同意,人不会知道末时的时间。不过,有些人作出繁复的表列,来预测末时何时会出现;保罗却不采用这类理论。
五2 这一节是耶稣的另一段话(太二十四43;亦出现于彼后三10;启三3,十六15)。“主的日子”在*旧约里是神的日子,指末时的审判(有时早一些的审判为其预表,不过最后的形式则为终极的大灾难)。犹太人的*启示文学常说,末时将于人想不到的时候临到,然而却会有征兆。保罗并不是说,主的日子之前没有征兆(帖后二2~4),只是说,这些无法准确告知人时间,也不会让恶人心生警惕(帖前五3~4)。
五3 这些“生产之苦”不是马太福音二十四8的长期痛苦,而是主的日子最后的毁灭性痛苦,如以赛亚书十三8所言。生产之苦是痛苦与毁灭常用的比方(诗四十八6;赛二十一3,二十六17~18,四十二14;耶四31,六24,十三21,二十二23,四十九22~24,五十43;何十三13)。突然的毁灭也是圣经常见的概念(赛四十七11;耶六26),恶人在出乎意料的时刻受到审判,是犹太人启示文学惯用的题材;但是保罗在此可能主要反映出耶稣的教导(太二十四36~44) 。
犹太人很清楚何为假太平:在旧约中,假先知预言平安,却导致犹太人亡国(如:耶六14);公元前1世纪罗马将军庞培进入耶路撒冷,假装带来和平;而在保罗写此信大约二十年之后,得胜的假预言导致耶路撒冷人遭提多手下的罗马军队大肆杀戮。保罗在帖撒罗尼迦的读者可能以为,他的话是在攻击从前罗马皇帝的声明,他们声称,罗马已经使整个帝国达到了和平与安全(pax et securitas)。像这类的教导听来像是反叛的言论,可能会令基督徒遭到逼迫(徒十七7)。
五4~5 这几节的背景很自然:保罗将主的日子临到比作夜间的贼(参2节的注释)。贼通常是晚上偷偷进屋,可是在耶稣里的信徒却是在主的日子之白昼中。保罗将白天与光、晚上与暗作类比,是运用当时善与恶的一般比方。“……的众子”(NIV、NASB)或“……的儿女”(KJV、NRSV)是“具……特色之人”的说法。
五6~7 晚上是睡觉的时间,也是醉酒荒宴的时刻。保罗除了明显使用马太福音二十四43之外,还可能用到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四42、49和二十六45的话。其他道德教师也用过“保持清醒”之类的比方。
五8 除了参加狂欢宴会的人之外,罗马守卫和其他守夜的人(如牧羊人),是晚上唯一保持清醒的人。保罗的武器比方可能也反映出犹太人标准的末世前最后之战的想法,而道德学家也常用军事比方讲述他们与情欲的斗争(参:罗十三12的注释;亦参:弗六10~20的注释)。
五9 虽然“拯救”可以指“脱离”,但上下文若是在讲最后的拯救(正如此处),它就一定与义人的身体*复活相连。犹太教将这种复活,与神临到时将愤怒倾倒在*外邦人和不顺服的犹太人身上,两件事并列,认为会同时发生。
五10 “睡觉”的比方,参四章13节的注释(这里不可能是指五章5~7节的比方,那是指属黑暗的人)。
五11 参四章18节的注释。
五12~22 在神子民中当如何行
第12~15节是讲彼此当如何相待;第16~22节是谈共同的(及一部分私下的)敬拜(参:弗五18~21对共同敬拜的类似劝勉,接下来便论到家规)。
五12~13 用来称“管辖”(NASB、NRSV)或“在上管理”(KJV、NIV)帖撒罗尼迦基督徒的字(和合本:治理),在希腊罗马世界主要是指*庇护人,他们支持*受庇护者,或某些宗教团体。倘若这里是指这群人,他们便是开放自己家庭的基督徒,让*教会在其中聚会,并按自己的力量在金钱和政治方面帮助教会(帖撒罗尼迦的庇护人可能包括耶孙,徒十七5~9)。
他们可以“责备”(不单是“教导”,NASB、TEV),这不算不寻常,因为他们可能是会众中比较富有的,因此受过较好的教育。
古代大多数人根本是文盲;而凡是受过训练,且有时间去读圣经的人,要劝诫人就并非难事,因为在犹太人的会堂或教会中,劝诫人都是以圣经为根据。
如果没有人特别富裕,生活条件比较好的人必须尽力履行庇护人的功能,这些家庭教会就会在小一点的房子里聚会,会众或许很拥挤;不过会众中可能总有一些较富裕的人(徒十七4)。
五14 “不守规矩”(KJV、NASB)的人是未受适当管教的人──“闲懒者”(NIV、NRSV),他们可以做工,却不肯去做(参四11;帖后三7~8)。“内心脆弱的人”(NASB、NRSV)或“胆小的”(NIV、TEV)特别是指自我诋毁的人,他们的自我形象很差。参:以赛亚书三十五3~4。
五15 可与耶稣的教导比较(太五39);有些犹太教师也劝人不要报复(参:罗十二17的注释)。
五16 希腊伦理学家常会列出简洁的要点,就像保罗在此所写的话。许多圣经的诗篇将喜乐与庆典和敬拜相连(如:诗九14,三十三1,四十七1,九十五2,一四九1~5);因此这里自然将喜乐与祷告和感恩相提并论。
五17 犹太教最严格、最敬虔的人也不会整天祷告;不过他们会定时、忠心、多方地祷告。“不住祷告”可能是指这一类的祷告,或者存着祷告的态度过日子,不单只在团体敬拜,或个人安静的时间才祷告。
五18 那些认为万事是由命运之神或某个神祇主宰的异教徒,会以为对凡临到自己的事都应当接受,并且心存感谢。就保罗而言,凡是相信神的主权与大爱的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能感恩。
五19~20 早期犹太教多半将*圣灵与*预言相连;保罗不希望有人藐视真正受感而说的信息。译为“消灭”的名词,通常是指灭火,这正适合*旧约的一个比方,刻画先知无法压抑神的感动(耶二十9)。
五21~22 按上下文看,“凡事试验”(NIV)可能指要试验预言之类的话(五19~20),保留好的,拒绝坏的。或许由于某些希腊宗教的信徒在神秘经验中会受感说话,因此保罗警告帖撒罗尼迦人,不要把他们的受感说话与异教徒的做法混为一谈;不过,在旧约里面已经有判断预言真假的事。在旧约中,许多先知是在有经验的先知之下受教,经由他们的指导来分辨圣灵的感动(撒上十九20);由于早期基督徒会众没有机会遇到这类有经验的先知,因此,透过同样有先知恩赐之人彼此来查验,乃属必要(参:林前十四29的注释)。
五23~28 末了的话
五23~25 有关“祈愿祷告”,请参三章11节的注释。保罗在此按犹太人一般的方式(参如:申六5;路十27),列出人各种不同的结构,以强调全人,不过他用的词汇是当时的文化用来描述人的各个部分(他在别的地方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区分,如:林前七34,十四14~15)。他并不像有些哲学家,把人的结构详加分析,将灵魂分为二(*西塞罗)、三(*柏拉图、*斐洛),或八(*斯多葛派)部分。保罗和大部分犹太作者与*旧约一样,视人为一个整体,在死亡时身体和灵魂分开;若他们指出各个部分,只是作为强调的说法。
后来瓦伦提尼安(Valentinian,译注:公元2世纪)的*诺斯替派将魂与灵的区分大作文章,他们主要受到中期柏拉图主义的影响,把人分为“属魂人”与“属灵人”,而保罗在此并没有这种思想;他们的区分极端到一个地步,以致否定身为道的耶稣会完全成为肉身,或取了肉身。坡西多纽(Posidonius,译注:公元2世纪斯多葛派哲学家)、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译注:2世纪罗马皇帝,斯多葛派哲学家)等人则倡导一种三元论(三部分);后期*撒玛利亚人也主张将人分为三部分,不过他们并不用保罗在此所用的词汇。晚期犹太教中的神秘派,称为秘术派,将魂分为十部分,包括三而一的三个一组成分。古代埃及人的思想也似乎承认人有不同的成分,把身体和ba、ka、akh分开。
五26 亲吻是向亲人或所尊敬的人问安时,很普通的示爱方式;参:罗马书十六16的注释。
五27~28 许多人不能阅读,因此若要全会众都能明白,把他的信读出来是唯一的方法。
帖撒罗尼迦后书作者 有些学者否认保罗写了这封书信,因为它在某些方面与帖撒罗尼迦前书不同;相反的,他们认为,本书与帖撒罗尼迦前书相似的地方是出于模仿。可是帖撒罗尼迦后书在风格上属保罗书信,其中*启示性的思想内容,也与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至五章相符;两者的差异,从以两封信处理如此大的题目看来,并不让人意外。帖撒罗尼迦后书二3~4不太可能是在圣殿被毁(公元70年)之后写的;既然*冒名信件极少会在作者还活着或死后不久出现,帖撒罗尼迦后书很可能是保罗所写(他约于公元64年过世)。今天大部分注释家接受它为保罗书信。
与帖撒罗尼迦前书的关系 学者曾为究竟是哪一卷书先写而辩论,不过大部分学者认为,帖撒罗尼迦前书比帖撒罗尼迦后书要早(当然,原初的信并没有名称)。送第一封信的人回来的时候,可能带来一些帖撒罗尼迦的近况;有些基督徒接受了保罗对未来盼望的讲论,却忽略了他提到的条件,而认定主的日子已经临到了(二2)。
注释书 请参帖撒罗尼迦前书的导论所列书目。大部分注释都同时包括这两卷书。
一1~12 前言、感恩与祈祷
保罗书信通常一开始都是基本的介绍词(“保罗……写给……”)、感恩的话以及一段祷告词,或提到他如何为收信者祈祷。这些都是当时一般书信的特色,不过保罗把它们转成基督徒的用语。保罗在此也用了*旧约讲到*末世的词汇。
一1 书信开头的基本形式为:写信者的名字、收信者的名字;问安语。
一2 希腊典型的问安语为charein,而保罗将它改为charis“恩典(或译:恩惠)”。犹太人的信通常再加上典型的犹太问安语“平安”,这是祈愿的祷告:“愿神的平安与你同在”,“愿你一切都安好”。(有关祈愿的祷告,参:帖前三11的注释。)保罗又加上恩典与平安的来源:父神与主耶稣两者,使这个祷告更加明确。“神”和“主”在旧约都是对神的称呼。
一3 希腊书信中为收信者感恩十分平常,让整封信一开始就充满友好的气氛。
一4~5 这时期的犹太思想有一个题目很重要,就是凡为义受苦的人会得着神的奖赏。犹太作者根据*旧约发展这个题目,强调义人无论目前受到多少苦,神在末日必会刑罚逼迫他们的人,并拯救他们。这种拯救和末世义人*复活的盼望紧紧相连。现今的苦难,或随时可能临到的灾难,被视为最后“弥赛亚生产的阵痛”,将引进*国度的时期。有些哲学家也讲到,受苦能证明一个人配得过神。
一6~7 这里和犹太的典籍一样,说义人经过患难后会得安息,而同时神将在最后审判恶人,为他们伸冤(亦参:申三十二34~36、41)。火烧仇敌,在旧约里是很常见的比方(如:民十一1;诗九十七3;赛二十六11,六十六15~16、24;参:耶四4,十五14,十七4,二十一12;结二十一31,二十二20;鸿一6;番一18,三8)。这个比方是中立的,因为在战争时会用火,而希伯来文和其同源文字常以“焚烧”来形容“愤怒”。
这也成为犹太典籍一般用来指末时的比方;有些犹太文献说,整个大地都会毁灭,还有些则说,*神国建立的时候,不会有如此宇宙性的大变动。但是此处的用语主要来自以赛亚书六十六15。“大能的”天使被视为是主的军队。
一8 神的复仇,或对祂子民仇敌的报复,参:申命记三十二41;以赛亚书三十五4和六十六6;这也是后旧约时期犹太文学的重要主题。
一9 这一节直接回应*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二10、19和21。
犹太文学常形容神将祂的“面”(直译)或“同在”转离恶人,这在神学上或许很重要,不过保罗是直接取用希伯来词组(“从……的面”离开,意思是“从……之前”,或“从……的面前”),正如七十士译本以赛亚书的译法。
“永远的毁灭”,在*死海古卷里和别处通常是指恶人完全遭毁灭,但是从这类经文的上下文看来,他们也会永远受痛苦(两者可能在一段经文中同时提到,如:*禧年书三十六10;参:赛六十六24,为马可福音九48所引用)。
一10 王的“荣耀”是皇家亮丽衣着的光辉;神子民得荣耀,则是在以色列得复兴之时(赛四十六13,六十1~2,六十二2),那时神(此处耶稣)将为他们伸冤。保罗通常把圣徒“得荣耀”与他们的身体*复活相连(如:罗八17~23;林前十五43;腓三21。)
“当他来临”,与七十士译本的诗篇九十六13相呼应,把形容神的话用在耶稣身上。“到那日”是指“主的日子”(见:帖后二2;参:赛二11~12、17、20,十一10~11;珥三18──“在那日”)。
一11 古代的信件,包括保罗书信在内,常有祈祷的话,或提到为收信者代祷。有关“配得过”,见一章5节的注释。
一12 主可以因祂顺服的子民而在现今得荣耀(耶十三11),但是神在祂子民中得着最终极的荣耀,是当祂光照万事的那日(参一10的注释)。
二1~12 最后的反叛
有些帖撒罗尼迦基督徒认为,主临到的日子已经来过了。为了纠正他们的错误,保罗提醒他们,当他在那里的时候,如何教导他们耶稣讲过的话(二5、15):在*基督回来之前,必定先有最后的反叛出现,这乃是先决条件。
二1 这里的“临到”(二章8节有进一步的描述;参:帖前四15)和“聚集”,在文法上是连在一起的,而两个词都源于耶稣说过的话。“临到”是一个普通的字,但若用来指君王,就别有一番含义,指隆重的拜访。有些犹太典籍用这个字来指神从前的显现,以及未来在荣耀中的启示;马太福音二十四3、27、37和39用它来指耶稣回来审判世界。
许多典籍,包括*旧约(如:赛二十七12~13)和后期犹太人的文学,都讲到以色列的聚集,成为神的子民;保罗可能是采用耶稣的话,就是后来记于马太福音二十四31(那里用了一个相关的词),讲到义人聚集的图画。
二2 若有人只在聚会中听人读过一次保罗的头一封书信,可能会误解其中的重点。希腊人的看法,认为死后是活在地下世界中,或是灵魂得脱,进入最高的天,但并不包括未来死人*复活一事。帖撒罗尼迦基督徒可能是从自己的文化前提来解读保罗的话:他们或许假定,在*基督里未来的实况已经成就了,并非只是开端而已。保罗回答说,“主的日子”虽然随时可到,且其时间无人能预知(帖前五2),但在此之前仍会有普世的反叛(帖后二3~12)。
二3~4 第一个条件或是“反叛”(NIV、NRSV、TEV),或是“背道”(NASB)。倘若是“反叛”神,那就是世界对祂最后的侮辱(二4):倘若是“背道”,那就是指耶稣的话,后来记在马太福音二十四10~13。这两项罪都列在犹太人的末时苦难清单中,但由于保罗省略了这些清单中大部分列出的记号,只集中于耶稣提过的几项,因此这里的用词可能指背道。无论是哪一种,保罗都暗示这个词不适用于他的读者(二10~15) 。
未来将有一位敌基督(如一般对他的称呼)的人物出现,这似乎主要是后期犹太文献中的说法,不过当时的犹太典籍也用类似的名词,来称某些从前或现今的君王(亦参:但九~十一的邪恶诸君);异教君王以自己为神祇的传统,可谓渊源久远(赛十四13~14;结二十八2;但六7)。
*死海古卷提到一位“说谎之人”,他反对他们团体的创立者;*所罗门诗篇也以这类话语形容罗马将军庞培;而罗马皇帝一般都适合这幅图画。在本信之前约十年,该犹·卡里古拉想要把他的像放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结果几乎引起叛乱。卡里古拉是在现任皇帝革老丢(公元41~54年)之前。
在本信的二十年之后,提多摧毁圣殿,他的手下在圣殿现址摆设韦斯巴芗(Vespasian)皇帝的衣冠,视同神祇崇拜,以污秽圣殿。
不过,此处所用的比方主要来自耶稣(参:太二十四15),而耶稣是引用但以理书(但七25,八11,九26~27,十一31、36;参:代下三十三7;结八3)。有些学者仔细研究预言之后,认为但以理书十一章是形容伊比芬尼所带来的污秽;但是“末时”似乎在当时已经临到(十二1),即在耶稣之前两百年。正如亚伯拉罕后裔得地为业的应许,在士师时期、从大卫到约西亚之间,以及后来的时期,因着以色列的不顺服,一延再延,这节经文可能也是*末世延期的例子。然而,倘若计算但以理书九24~27的时期,受膏君(有些人认为是弥赛亚)将被“除掉”的时间,大约即为耶稣死的那年;四十年之后圣城被毁,又暗示至少延迟了四十年。
韦斯巴芗头像
福音派的诠释者对以下的看法有差异:(1)未来是否会有特定的大灾难(也许即帖撒罗尼迦后书二8~9所指);(2)公元66~70年的犹太战争是否完全应验了预言(参:太二十四15~21);(3)这一段时期所含括的历史(参:启示录的注释,尤其十二章);(4)这用语是以不同的方式再三使用,每一次所言皆为真实。
二5 帖撒罗尼迦人显然误解了保罗对未来*国度的讲论(徒十七7),保罗如今传给他们的教导,似乎大部分都来自耶稣(帖后二15)。
罗马的提多拱门
二6~7 这一段的解释,是*新约圣经中最分歧的。甚至连应当如何翻译,也不太确定(第7节的末了,那约束者是否“被挪走”,那无法之人是否“从其中前来”?)。对“约束者”的看法众说纷纭。有些人认为,“约束者”是耶稣所提末世临到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福音传至万国(太二十四14);这个看法颇有道理,但严格来说,传福音的完成应当是在末世之前,而非背叛出现在末世之前。
“约束者”也可能只是神主权的约束(如:结五11);亦可能是天使长米迦勒,即犹太传统中以色列的守护天使(参:但十二1);又可能是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团体(太二十四16~21);许多学者更主张,是自称为神之皇帝前面的那一位君王,或几位皇帝。
持最后一种看法的人指出,保罗写此信时的皇帝名叫革老丢,这名字和拉丁文的“约束”有关;他是逼迫者尼禄的前一任皇帝;有关尼禄,见:彼得前书的导论。早期教会的教父许多人认为,“约束者”乃是罗马帝国。
现代有一个流行的观点,即“约束者”是*教会,但却缺乏当时情境的支持;因在保罗的时代教会并没有充分的社会力量,来执行这个功能。
帖撒罗尼迦前书四15~17所描述*复活时教会从地上挪走的情景,并不符合这里的上下文,因为帖撒罗尼迦的基督徒唯有到了审判之日才能脱离苦难,得着安息(帖后一6~9),而且只在主的日子(二2)才被召聚(二1),而主的日子之前则有背叛(二3~4),背叛之前有约束者(二6~7)。
虽然没有一位古代的基督徒作者主张约束者是教会(大灾难之前被提的思想,首次清楚出现在历史上的时间,为1830年左右,是时代主义的推论),但今天许多人赞成这个看法,而且举出许多其他新约经文作为佐证。
无论如何,帖撒罗尼迦人显然了解保罗的意思(二5),而他的重点亦清楚无疑:这件事还没有发生,因此背叛与主的日子、教会的召聚,都是未来的事。
提多拱门上雕刻着搬走圣殿物品的场景
二8 保罗借用以赛亚书十一4的话(参:何六5)来描述那无法之人的结局,和其他犹太典籍的说法相仿。保罗将耶稣亲自的临到(参:帖后二1)与那无法之人的来到(二9)作对比;这种对比法,请参看:启示录十三的注释。
二9 保罗的时代已经出现虚假的神迹。术士与医治神庙的神祇比比皆是;虽然皇帝崇拜的焦点并不在医治,但东地中海的一些人也向皇帝的灵祈求,以他为神来崇拜,希望能得到医治。坊间流传韦斯巴芗皇帝(公元70年,他的衣冠被放在圣殿中供崇拜)能行神迹,但是一般的皇帝并不以行神迹者自居。圣经很早就记载假先知能行神迹(出七11),不过保罗讲到他们与末世有关,他的资料来源可能还是耶稣的教导(参:太二十四24)。
二10~12 在*旧约中,神对人的刑罚常是让他们在自己所选的事上盲目(赛十九14,二十九9~10);犹太文献中记载,万国都故意远离神的真理,只有以色列接受祂的*律法。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撒但最主要的角色是控诉与欺骗或试探;有关伊比芬尼的欺骗,参:但以理书八25;有关一般性的偶像,参:以赛亚书四十四20和耶利米书十3~5。哲学家自认为是爱好真理的人,在保罗的时代,这样的人在有闲阶级中被视为怀有崇高的道德理想,还有一些会停步聆听人演讲的人,也会推崇他们。可是保罗,就像大多数犹太人一样,认为神的全备真理只由启示而来,并非来自哲学家有限的推理。
二13~三5 感恩、祈愿祷告与代祷事项
这里和帖撒罗尼迦前书三9~13一样,保罗第二次提出感恩以及祈愿祷告,然后再进入本信的劝勉部分。
二13~14 在*旧约里,神“拣选”以色列;*外邦信徒接枝至祂的子民中,*新约则称之为“拣选”(参:罗九14~29的注释;亦参:太二十四31)。有关*圣灵(一些犹太教派常将其与灵里的洁净相连)与成圣,参:帖撒罗尼迦前书四7~8的注释。有关“荣耀”,参:帖撒罗尼迦后书一10和12的注释。
二15 犹太教的*法利赛人强调,要将从前教师的传统谨慎地传递下去。保罗曾将耶稣的教导传给帖撒罗尼迦信徒,本章有不少内容是隐指耶稣的教导。
二16~17 此处保罗提了一个“祈愿祷告”,即用“愿某人如何”的讲法作为向神的祷告。虽然这番话不是直接向神说的,但意思却如同祷告一般,期望神会回答。
三1~4 祷告事项中提到,盼神的话能快速地“奔跑”(直译)或“传扬”,可能是借用诗篇一四七15的比方。帖撒罗尼迦人会联想到运动会的赛跑选手。
三5 保罗以另一个祈愿祷告(见二16~17的注释)结束。
三6~15 对付懒惰人
三6 保罗“奉耶稣的名”行事——因他是祂的代表。在这个时期,“不守规矩”(NASB)一般的意思是“懒惰”(NIV、NRSV),这是从上下文可清楚看出的。这一群懒惰人会出现在*教会,可能出自希腊罗马贵族瞧不起劳工所致,也可能有人误以为主的日子已经临到,因此不再需要努力工作(二2)。不过,亦有可能这群人是在追随某种哲学,尤其是*犬儒派的生活方式(参三11~12的注释)。懒惰人会在希腊各大城(包括帖撒罗尼迦,徒十七5)的市场闲逛度日;有些可能是真正皈依的信徒,但还没有放弃过去的生活方式。
三7~9 教师通常会勉励学生效法自己。保罗和他同伴的劳力工作,参:帖撒罗尼迦前书二9的注释。有些注释家指出,“吃饭”似乎是犹太人对“赚钱维生”的象征说法(如:创三19)。
三10 保罗在此的话并没有完全雷同的格言,不过有些犹太人和希腊人的格言意思相仿。犹太人注重工作伦理,同时强调施舍;箴言既强调要帮助一无所有的人,也强调有能力工作的人就必须去做工。“吃”可能是指由其他信徒提供的食物(参三12),如犹太人的*会堂会照顾有需要的成员,也有可能指*教会爱筵聚餐时提供的食物(参三14),这种做法在希腊罗马世界的各种宗教团体中很寻常。
三11~12 “吃自己的饭”,参三章7~9节的注释。“管闲事的人”可能指参与必要活动的人,把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的琐事上,也可能指找人麻烦的“找碴之人”(见TEV),或以上皆是。有些基督徒显然定意要采用某些旅行哲学家的生活方式,就像保罗和他的同伴一样。
虽然保罗和他的同伴把自己和“不好的”*犬儒派哲学家(参:帖前二1~12的注释)区分出来,但仍有些帖撒罗尼迦人可能完全跟随犬儒派的作风;犬儒派和保罗不同,他们乞讨而不工作;有时候他们会指责过路客,因此他们可算是“找碴之人”。
三13 “行善”(NASB、TEV)包括施舍,就像犹太教一样;保罗不希望他的读者误会他限制人施舍。
三14~15 *会堂对于成员会实施几个层次的管教,而*教会也大致承袭其做法(除了肉身的处罚之外)。晚期的*拉比规条,在做法上比保罗的时代统一,而彻底的赶逐亦包括视该人如同不信者,使他落在咒诅之下(参:提前一20;林前五5;太十八15~20);不过还有一些较轻的处罚方式,仍然视该人为整个团体的一分子。*爱色尼人也有不同程度的管教法。
三16~18 结论
三16 这一节和三章18节是最后的“祈愿祷告”;参二章16~17节的注释。
三17~18 在法庭里,律师常需辩称某些文件是伪造的(如*昆体良),有些注释家将三章17节与二章2节相比,而认为保罗在此再度加强表示,帖撒罗尼迦要查验哪些信是真的。可是大部分写信的人都由文书经手,最后再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保罗在写信时也常用这个方式(如:林前十六21)。因此他会担心人造假的说法,虽不无可能,但是无法肯定。
提摩太前书作者 在所有保罗书信中,*教牧书信(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的作者引发的争论最剧烈,但是初期教会却广泛接纳它们为保罗所写。书信的风格与保罗早先的书信显然不同:更多采用传统的资料(引用基督教传统形成之前的格言,如一15,三1,四9;提后二1;多三8等“可靠的言论”)、早先书信几乎没有用过的文学形式(如:资格清单)等等。虽然单凭这些差异,不一定可以得出作者为其他人的结论,但许多优秀的学者却因此提议,或许作者不是保罗,或许他给予文士或听写者相当的自由度(保守的学者比较喜欢此说)。保罗写信时多半请文士代笔,就像许多人一样,这是人尽皆知的(罗十六22)。有些人将教牧书信的风格与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相较,而认为可能路加是作者,或他是这几封信的文书(参:提后四11)。尤其是提摩太后书,当时保罗受到拘禁,情况或许不容他拥有纸笔可以写信,而一位听写员(文士)和保罗相处一段时间,把他的话记住,再用自己的词汇写出来,是很合理的。几乎所有的词汇和风格,在保罗的早期书信中都可找到类似的用法;只是累计起来的效果有差别。这些差别固然可以由作者不同来解释,但也可以由保罗一生中岁月的流逝和环境的差异来解释(许多保守派学者常如此主张)。
*冒名信(假借过去某位名师的名义而写的信)是常见的文学形式,可是绝少出现在作者离世不久的时期内。提摩太后书提到许多人的事,这一点构成很强的论证,反对教牧书信是后期冒名信或早期捏造信的理论。倘若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是“正式的书信”(参:提前一2的注释),目的是在会众面前支持收信者的权威,那么,这两封信会比提摩太后书更注重形式,就是可以了解的。除了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特殊的文学形式之外,这两封信比较少用说服式的*修辞技巧,不像保罗从前对*教会提出那么多的论证,理由则是因保罗是写信给他的朋友提摩太。
背景状况 书中的一些特色有时会被人指称显示写作日期较晚,例如:教会的职位和所提及的异端(有些学者将其解读为2世纪的*诺斯替派),但这些其实都符合保罗在世时的情况,甚至更加吻合(参各段经文的注释;本书的异端不必硬解作诺斯替派)。假教师依据*律法(一7)倡导*禁欲(四3),他们贬抑保罗和他同伴在以弗所的工作(一3)。以弗所虽然位于小亚细亚,在文化方面,这段时期它的希腊特色更超过安那托利亚(Anatolian)特色;它的特殊希腊文化,是以下背景解释的前提。保罗解决这问题的办法,是任命合格的教会领袖,以防堵异端在教会蔓延。保罗采用了一些定型的词汇,是当时针对这类状况的一般用语(如:哲学家在反对诡辩家或伪哲人时所用的话)。
日期 根据作者为保罗的假定,教牧书信是他晚年所写,时间约为公元62~64年。意即,保罗已从使徒行传二十八30~31所记载的监禁中得着释放,并完成了*教牧书信所提及的旅程──这亦是早期基督教传统所流传的。将这些书信放在保罗之后的人,必须将日期延后到足以冒保罗之名来写作的时期,而许多人将日期定在2世纪中。不过,在那个时期之后不久,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译注:2世纪末罗马所用的新约目录)就已经将它们列在保罗书信之中。
注释书 最有用的是Gordon D. Fee 的 1 and 2 Timothy, Titus, NIBC (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1988);亦可参考J. N. D. Kelly 的 A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 HNTC (Grand Rapids, Mich: Baker Book House, 1981)。有关提摩太前书第二章,可参Craig S. Keener的 Paul, Women and Wives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1992), pp. 101-32;提摩太前书三1~7和第五章,在Craig S. Keener的第七章中有特别探讨,...And Marries Another: Divorce and Remarriage in the Teaching of the New Testament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1991), pp. 83-103。有关教牧书信的社会情境,可参David C. Verner 的 The Household of God: The Social World of the Pastoral Epistles, SBLDS 71( Chico, Calif.: Scholars, 1983) 。
一1~2 前言
一1 书信一开头通常是写作者的名字。古代许多神祇也被称为“救主”,但在*旧约和犹太文学中,这个称呼唯独指以色列的神(参:腓三20)。
一2 一封书信的第二个部分,会是收信者的名字与问安(参如:罗十7)。古代受过教育的人常写信给特定的人,但意思是让该信得以发表,或是成为向某团体的公开信。保罗透过这封信公开支持提摩太的权威;本信的作用有如为他所写的公开“推荐信”。*庇护人常会为他的*受庇护者,或在政治上投靠他的人,写推荐信。这类信如果只为一次使用,就会封住;但给提摩太的信可以在家庭教会聚会时公开宣读,以增强提摩太的*使徒权威。“真子女”(NASB)的用词,可能类似法律上的合法继承人。
一3~11 曲解圣经的人
一3 当保罗向北走,经过特罗亚(提后四13),跨海到马其顿时,提摩太仍然留在以弗所。保罗在此提醒读者(提前一2),他曾授权提摩太,以他的权柄来行事。
一4 *柏拉图和大部分其他哲学家拒绝“神话”,或将其重新解释,他们认为这些神话所刻画的神祇是错误的;不过有些人相信,神话可以用来描述真理。*斐洛、*约瑟夫等犹太学者主张,他们的圣经里没有神话;但是在圣经之外,那些把圣经加油添醋的记载很多,而保罗在此可能是指这些说法(参:多一14)。“家谱”可能指将圣经家谱扩大的说法,这是该段时期一些犹太作品的内容,也有可能指圣经以外的假资料,谎称是祖先所写。“神话和家谱”的词组,从柏拉图以来皆为表示蔑视的说法。
一5 希腊文学也称赞“美好的良心”;*旧约劝人要有“纯洁的心”(诗二十四4,七十三1、13)。
一6 犹太教人士和哲学家都斥责空洞、无聊的谈话,包括对用字的辩论和讲究辞藻却不注重真理的*修辞技巧。从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译注:公元前5世纪希腊智者)以来,有些哲学家团体强调使用双关语,却不追求真理,认为后者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大部分哲学家都批评这些反智主义者。许多专业演说者亦认为,重要的演讲比为小事争辩更有价值;然而,演说的训练包括即席演讲,题目临时才指定。
一7 虽然巴勒斯坦犹太教的一些教派设定了标准,合格的教师才能教导*律法,但由于没有正式的法律,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自称是圣经教师,就像今天不少基督徒团体一样。细读福音书便会发现,耶稣曾与那些被人公认是律法教师的人发生冲突。
一8~9 哲学家相信,智慧人不需要法律,因为他们明智的行为本身便是道德真理的楷模,而法律只不过是依据这种真理来制定。对保罗而言,此种理想在基督徒身上是真实的;法律的用处只是在约束那些倾向犯罪的人。他也像许多古代的作者一样,列出“恶行清单”,将他心目中的罪分门别类(一9~10)。对古代的读者而言,其中大部分是明显的罪,例如:杀父母被视为罪大恶极,在罗马法中会遭到最恐怖的死刑:被缝进一个袋子,里面有动物,包括蛇在内,然后被丢入水中溺死。
一10 有关“同性恋者”(NASB;NIV:“乱性者”;和合本:亲男色的),参:哥林多前书六9~10的注释。“绑架者”(NASB、TEV;和合本:抢人口的)是“奴隶贩子”(NIV、NRSV;这是绑架人的原因,参:出二十一16;申二十四7);保罗的评语直接攻击了当日最邪恶的奴隶买卖。许多绑架者以孩子为对象,逼他们去作男女娼妓。伪证是一种特别的谎言,包含违背对神的誓言。*斯多葛派和其他人形容合理的教导为“健全”(健康、整全;和合本:正)。
一11 要托付钱财、打发使者等,唯有交托给“忠心的人”(一12)。
一12~17 一位亵渎者的皈依
在责备假教师之后(一4~11),保罗却不希望将他们描绘为无药可救的;虽然亵渎者应该被摒除在*教会团契之外(一20),但保罗本身却曾是亵渎者,还得到了悔改的机会。
一12 保罗写给教会的信,通常会有一段为读者感恩的话(提后一3亦然);这是古代信件中所常见的。保罗在此却只是称颂神(到一17结束)。不过,这里并不算保罗一般信件中的感恩段落,因为照平时的写法,感恩应在前言(一1~2)之后。或许他的主干是正式的公事,因为这是一封正式的信,为要授权给提摩太。
一13~15 犹太文献将亵渎者判定下地狱(*Gehenna)。在犹太教里,无知的过犯并不能全算无罪,却可以减轻罪过;在犹太文献里,即使对*外邦人亦是如此,因他们对神即使稍有认识,也非常有限。
一16 犹太和希腊罗马教师都会用例子来作说明。有时他们会用自己作例子,偶尔(不过极少)会讲到自己过去的不是,如:拉比*亚基巴讲到他如何改变成为喜爱*律法之人;许多哲学家对自己追求哲学之前的情形不屑一顾。
一17 希腊人在称颂神祇的时候,会将他(她)们的称谓与属性列出来;有时犹太人也会这样做。犹太文献对保罗在这一节有关神的讲论一致肯定;神是“独一”之神,乃是犹太教的观点,希腊罗马社会中也有一小部分人持此看法。大部分人相信所有的神祇都一样,因此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观点,外人很难容忍。“阿门”在*会堂里是祷告与赞美结束时所用,表明听众的同意。按上下文(一16)来看,这个形容可能是指向耶稣,但无法肯定。
一18~20 除掉亵渎者
一18 哲学家和道德家会用战争为比方,来形容他们为真理所作的努力。犹太教中很少有人宣称自己所说的是*预言(有时这种宣告亦被边缘化),但是在早期基督教中,这种现象却司空见惯;因此,提摩太按手礼中的预言(四14),是极有意义的。
一19 哲学家也会用船坏为比方;基督徒不单要成为灵里的好战士(一18),还要作好水手。
一20 正式的*会堂开革,似乎包括对被赶出团体之人的咒诅;意思与*旧约律法规定的死刑相当。保罗把这些亵渎者交给*撒但,只不过是承认他们已经作的选择(五15)。
保罗在此的目的则是想要挽回,“以致他们受到教训,不再亵渎”(NASB),就像神曾教训保罗一样(一13)。参:哥林多前书五5的注释。有关许米乃的各种看法(许米乃不是普通的名字,因此一定是同一个人),参:提摩太后书二17~18的注释。
二1~7 为万人的公开祷告
二1~4 罗马人容许臣服的各民族敬拜自己的神祇,但他们必须同时敬拜罗马女神和皇帝的灵,以表明效忠罗马。由于犹太人只拜一神,而绝不拜其他神祇,因此罗马容许他们不必向皇帝祈祷献祭,而要为皇帝的健康向神祈祷献祭。各个*会堂经常为皇帝祈祷,以表明这些犹太组织效忠罗马。然而*奋锐党人决定,要“为神”的缘故推翻罗马的轭,因此,他们废除在圣殿的这种祭。公元66年的这个行动,无异是向罗马宣战;这是在保罗写本信之后几年发生的。基督徒在公祷中为皇帝、省长和地方官祈求,可显示基督徒乃是所居之社会的好公民(耶二十九7)。保罗的动机不只是在维护和平(提前二2),也是为了*福音的宣扬(二3~4)。
二5~7 *基督的工作与保罗的使命,都见证神的大计划——想要拯救所有的人。犹太教认为,智慧、*律法或摩西(成分较低),都曾成为神启示的中介者,但是启示只对以色列才有效,对*外邦毫无作用。大部分外邦人相信有许多启示的中介者,正如他们也相信有许多神一样。
二8~15 公开敬拜的秩序
保罗在此对妇女的谈话(二9~15)比对男人详尽得多,显然因为这个会众中的妇女犯的错误比较严重。他们的表现触犯了当地文化,可能会招来对*福音的反感(这是基督徒最惹不起的事,五14)。
二8 显然有些男人把他们的纷争(一6)带到团体的敬拜当中;“愤怒和争论”(NIV)一般而言是坏事,保罗在此向这些男人讲话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犯了这样的罪。*旧约、犹太教、古代近东和希腊罗马世界,在赞美和祈求的时候多半是举起手来。*散居的犹太人通常在祈祷之前洗手,因此“洁净(或圣洁)的手”很自然成为真正敬拜的比方(亦参:诗二十四4)。
金花的衣饰
二9 在基督教团体中有不少男人陷入争吵(二8),更有许多妇女显然违背了公众祈祷时另一合宜的举止──她们想要惹人注意。许多犹太教师容许妻子为丈夫而打扮,不过犹太和希腊罗马的道德家都讥讽那些刻意妆扮,要吸引其他男人眼目的女人。犹太作品特别警告,这类妆扮会引致性的诱惑;希腊罗马作者也斥责有钱的妇女炫耀昂贵的装扮。头发有时会编起来,用金子装饰,这可能是保罗所指的情形;男人特别会受妇女的头饰吸引。保罗就像大部分斥责这类艳丽妆扮的作者,是在责备过分的打扮,并不是禁止所有的装饰。
古代女人的头发
二10 希腊罗马道德家常强调,一位好丈夫所喜欢的,是妻子内在的装饰,而不是外在的妆扮;保罗也同意。亦参:彼得前书三3~4。
二11 初学者理当以顺服和“安静”的态度来学习。二章2节用与“安静”相关的希腊文来论所有的信徒。妇女受教育的程度比不上男人,在逻辑方面更差一大截,几乎无人受*修辞学训练,而在犹太教中,她们极不可能受到*律法的教育。既然一般人对教导妇女律法存着强烈的偏见,因此,保罗与文化冲突的极端作风,并不在于他认为她们应当像初学者一样安静地学习,而在于他竟主张让她们学习律法。在2世纪,拉比梅尔(Meir)的妻子比鲁利亚(Beruriah)曾在律法上受教,但她是罕有的例外。妇女在*会堂中能听到经文的讲解,有时也会去聆听拉比授课,可是大部分*拉比绝不会收她们为*门徒,而*希腊化的犹太人,如*约瑟夫和*斐洛,对妇女的偏见甚至超过拉比。在一些*散居之地的会堂,有证据显示曾有妇女地位相当高,当地文化妇女的社会地位也比较高;不过同样的证据显示,即使在会堂里有少数几位出名的妇女,她们乃是罕见的例外,并不属常态。
二12 妇女在圣经上既然缺乏训练(参二11的注释),以弗所*教会又有无知的教师在传播异端(一4~7),还有假教师会利用这些妇女的无知来散布他们的谬论(五13;提后三6),因此保罗在这里的禁令很有道理。他提出短期立竿见影的办法,就是不准这些妇女教导;而长期的解决法便是“让她们学习”(二11)。而当妇女受过教导之后,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二11;参:罗十六1~4、7;腓四2~3)。
从多米田神庙看以弗所遗址
二13 保罗主张妇女在牧养上的角色应当是顺服,理由是创造的秩序,这和他主张妇女蒙头的论证一样(林前十一7~12)。有些作者认为,无论环境状况如何,他在这里的论证应放诸普世皆准,其实这并不是他所隐指的创世记经文最自然的解读(创二18的希伯来文,是暗示配偶的互补)。还有一些作者认为,保罗在此的声明只是一种特别的比较(参二14的注释),这看法和大多数作者对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蒙头的论证看法相同。
二14 保罗所指的是创世记第三章所记载夏娃的堕落,不过有些后期犹太故事增加了夏娃的罪状,或受到的欺骗,远超过该处所记。
保罗显然是将以弗所*教会缺乏学识的妇女与夏娃作类比;他从前的书信曾将整个哥林多教会——男女都包括在内——与夏娃作类比(林后十一3),又把哥林多教会和以色列作类比(林前十1~22),并把他在加拉太的对头与以实玛利作类比(加四24~25) 。
有些人认为,他会将这个例子用于所有时代、所有的妇女,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倘若他是要这样做,便等于暗示所有的妇女都比男人容易受骗,而他在哥林多后书十一3的例子便会失去作用了;何况,当地的假教师本身是男人(提前一20;提后二17)。
二15 有些学者主张“得救”是神学上的意思:倘若基督徒妇女敬虔度日──包括因着为*福音作见证而遵守文化礼仪,便能得着*永生。但保罗所讲的“得救”或“得以脱离”却可能另有所指,即这个字用在生育时的意思。妇女通常会祈祷,希望某些神祇能“救”她们,意思是保佑她们生产顺利。
在某些犹太教的讲法里,夏娃的咒诅和生孩子时丧命有关,因此保罗在二章13~14节的比较,可能是以此为条件。倘若如此,他的意思大概是:基督徒妇女并非在每一方面都是夏娃的女儿;由此可见,他在二章13~14节的说明不应予以强解,超过他原初的用意。
三1~7 监督的资格
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文献里,都有职位资格的清单;适合担任某职位者应有的德行表,更十分常见。这些清单见于政治、军事职位,也见于宗教职位(如:犹太典籍中的审判官)。一般的资格清单中不会列出例外,不过在不寻常的状况之下,可能会有例外。译为“监督”(NIV、NASB)或“主教”(KJV、NRSV)的名词,古代有些文献是用来指领袖,保罗将它与“长老”视为同义词(多一5、7),而*会堂多半以“长老”来称带领的人。
三1 许多道德家都会鼓励有德之人从政。在希腊世界,无论城市或协会中,一些官员自然被人称为“监督”。*死海古卷也用与这个字相当的希伯来名词,来称呼*库姆兰团体的一位领袖;此处它可能等于会堂的领袖,他们负责带领会堂的崇拜。这个职位和*教牧书信中的长老一样(多一5、7),到了2世纪,整个情况却有了改变(伊格纳修的《特拉良书信 3》),但是在保罗的时代却仍是如此(腓一1;参:徒二十17、28) 。
三2~3 监督的职位是公开的,可是必须先符合某些条件,尤其因为以弗所有异端出现。“无可指责”的条件成为所有条件的框架(三2、7);这是古代的强调说法,显示一切条件都以此为焦点。一般人也期待政治领袖能“无可指责”,可是一个受逼迫的小团体比政治人物更需要自我保护,以免受到公众诽谤的侵害。
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罗马世界,并没有多妻制;不过有人非法拥有二妻,而淫乱的情况就更为普遍。“一个妇人的丈夫”无疑是指忠实的丈夫,而且假定已经结婚;这样的男人足可挺身而出,抵挡反对婚姻的假教师(四3)。针对已婚领袖的训勉,不见得适用于所有状况(参:林前七8的注释)。“一个妇人的丈夫”是指那人目前的婚姻状态与行为表现;若合法离婚,又再婚,这人被视为只有一个配偶,就是第二位,而不会被视作有两个配偶。
“乐意接待”是指热心招待可靠的旅客到家里作客。这种好客之情是人人称道的,由于古代的客栈也常权充妓院,所以*散居的犹太人通常十分愿意在家里接待旅行的犹太人,只要旅人带着荐信,证明他们是可靠的人。
三4~5 一般人对从政之人的评价,常看他们的孩子是否听话;家庭向来都被视为社会的缩影,领袖首先必须在家中显出他的领导才能。在保罗的时代,男人高高在上,妻子和孩子都在其权威之下。孩子的行为反映出父母的状况,古代的智慧格言中时常提及。有关社会的观点,亦参:利未记二十一9;箴言十九13,二十七11,反映颜面丢尽的情形;而以西结书十八9~20则可作比较,那里说明,就神来看,倘若一般的管教方式都失败了,结果将如何。由于早期*教会都在家里聚会,所以这一点对于教会领袖可能格外重要;不过其基础乃是以古代父系的文化为前提(通常只要管教合宜,孩子总是听话的),并不见得能完全而直接地应用于所有的社会。
三6~7 古代的领袖理念要求领袖先在较低的职位上受考验,等到显出领导才能之后,才得升迁;以弗所教会已经存在十多年了,因此以弗所人比其他教会更可以要求领袖要有足够的经验(提多书并没有这类要求)。假控诉的可能性总是有的,因此领袖要尽可能避免丑闻;好名声对教会领袖有利,对政府的官员也有利。
三8~13 执事的资格
资格清单在古代很普遍;参三章1~7节的前言。
三8 译为“执事”的字,*新约经文有几种用法。它通常是指仆人之类的人,一般可指神话语的仆人,如保罗。但有时它指一种职位,与“监督”不同(腓一1),可能相当于*会堂里的司事(chazan)。会堂中的这个人物负责会堂建筑,一般可能为在家中聚会之会堂的屋主。这类“执事”和长老(三2)不同,可能具管理功能,却不太公开教导。
三9 “持守信仰的深刻真理”(NIV),从以弗所*教会受到异端侵扰(一3~7)的角度来看,这是极重要的条件。
三10 古代政治生活常有的特色为,领袖(或团体的新成员)常需要先担任较低的职务,然后才能升迁高就;参三章6~7节的注释。有关“无可指责”,参三章2节的注释。
三11 此处的“妇女”是指女执事,还是男执事的妻子,学者意见不同;不过到了公元112年,连罗马政府都知道基督徒有女执事。因此保罗或是在要求*教会有职务之人的妻子要品行端正(古代社会里,若妻子举止不当,丈夫常被人耻笑),或是在解释女执事不同的资格。在古代,讲闲话多半与妇女相关,而较少与男人相连;可能这样做的妇女比较多(参五13)。
三12~13 有关“一个妇人的丈夫”,参三章2~3节的注释;有关“管理自己的孩子”(NASB)参三章4~5节的注释。
三14~16 教会治理的目的
三14~15 *教会在家里聚会,因此便以家为模范;这就像异教的政治理论通常会把社会比作大家庭一样(三4~5)。由此观之,保罗对提摩太的劝勉,尤其在三章1~13节里,与许多古代作者所写的家规作用雷同,即提供管理家庭小单位以及整个社会的智慧框架。“柱石”是用来支撑整个结构的,而在面对假教师的挑战之下(一3~7),真理十分需要支柱。
三16 在此保罗以教条或诗歌(提摩太可能早已熟知)的方式,写下读者应持守的信仰准则。如果“被接在荣耀里”是指耶稣的回来(参:但七13~14),而不是指祂的升天,那么这几句话便是按顺序写的;但这个建议并非所有的学者都接受。在*圣灵里“称义”或“证为无辜”是指*复活。人以十字架将耶稣定罪,神却以复活来宣告祂无罪。
四1~5
异端的错误
四1 古代的犹太教将*圣灵特别与*预言(在神的感动下说话)相连,而保罗在此或是说预言,或是报道从前的一则预言。(“圣灵说”相当于*旧约“主如此说”的格式。)保罗本身是先知,因此能斥责假先知或犯错误的先知(参:林前十四37)。
有些犹太团体(包括*库姆兰团体)预测末时遍地会出现背道的光景,因受到邪灵的影响。“后来的时候”可能指“末后的日子”,按旧约的定义,一般认为是由以色列的*悔改和得救所引进(如:赛二1;参:但二28,十14);在*新约里,这日子已经开始,因为*弥赛亚已经来到。
四2 “热铁的烙”主要用于牲畜;因此“烙惯”可能指,这些背道者的良心已经被邪灵所霸占。
四3 *禁欲主义在希腊罗马的异教中正开始盛行,虽然大半教师(包括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倡导婚姻,但独身的道理逐渐受欢迎,尤其在外邦人中,不过有些*爱色尼人似乎也如此行。“禁戒食物”可能指犹太人的食物规条(参:罗十四1~4的注释)。
四4~5 犹太人在用餐之前总是会称颂神;一般的称颂包括赞美神“造了”葡萄枝的果实。另一种称颂,是在用餐之后使用,其中提到“神是良善的,所行皆为良善”,可能在2世纪成为标准作风。这种犹太习俗十分良好,是为神所预备的一切献上感恩的合宜做法。从某个角度而言,食物因神的话(创一30~31)与这样的祷告而得洁净,因此不需要忌讳。
四6~16 扎实教导的重要
四6~11 保罗是借用希腊体育馆(gymnasia)内运动员等人所受的那类体能训练(7节),里面的男子都脱光衣服锻炼身体。这个比方希腊读者十分熟悉,因为在*希腊化的城市里,体育馆是市民生活的中心。体格训练的比方,希腊罗马的道德家与哲学家相当常用。保罗也像他们一样,讲到道德、智能和灵性的操练,而不是讲体格的训练,不过他并不反对后者。第6节的“培育”(KJV、NASB、NRSV)或“成长”(NIV),可能是在展望第7~8节的这个比方。
哲学家通常瞧不起老妇的故事,认为只适合给孩子听,而他们讽刺不合理性的观点,则说这些看法只适合老年妇女。这个观念的前提为,古代大部分的老年妇女都未受过教育(即使有些人年轻时曾读过书,但后来也很少有机会再练习)。保罗是采用当时的象征性说法(7节;但参五2)。
犹太教师特别赞许人学习*律法,因它“对今生和未来的世界”都有益处。保罗对灵性的操练也持同样的看法(8节)。
四12 “长老”在希腊的体育馆中备受敬重,在*会堂和*教会中则具管理功能,就像在*旧约中的团体一样。由于提摩太在公元50年之前就已经跟随保罗(徒十六1~3;男子在青少年时便算成人,因此提摩太当时可能只有十几岁),而保罗写作的时间是1世纪60年代初期,因此提摩太至少已经二十五、六岁,甚至可能已经三十岁出头,或三十五、六岁;译为“年轻”(KJV)之词,可以用于四十岁以下的人,不过通常特别指在二十九岁以下的人。然而凡不是长老的人,就会被人认为没有资格担任领导(参:撒上十七33),而在犹太教中许多职位只能由四十岁以上的人担任。大部分讲到年轻人就高位的故事,都是后来杜撰的,为要称赞他们的天才(如圣经的但以理、所罗门及之外几位*拉比的故事);因此,从文化而言,提摩太受到委派,乃是罕见的殊荣。
提摩太虽然比他所要去督导的长老还年轻,但他必须承担起成熟领袖的角色,并在众人中作榜样。老师通常会要*门徒仿效他们,如此一来,他们的角色便如同父亲一般。
四13 在崇拜中,公开宣读圣经是最重要的项目之一,这与*会堂的聚会(无论是巴勒斯坦或是*散居之地)一样;一般会读一段律法书,伴着一段先知书。接着便有经文的讲解(劝勉与教导),方式是根据所读之经文来训勉人。这种犹太人的做法(参:尼八8)在希腊罗马人的情境中能够让人理解;在希腊罗马学校里,学童要将古典希腊文翻译为白话希腊文,然后在别人提问时作出解释。到了2世纪中期,*教会的崇拜不仅宣读*旧约圣经,也同时读*使徒的作品(后来正式被认定为新约)。“直等到我来”是授权给提摩太:他对圣经的解说,就相当于保罗以使徒的身份在场说明。
四14 一向以来,神谕都成为君王与其他大官具有从神而来之权柄的见证,而保罗提到,在提摩太受按立时,对他的恩赐(可能是教导,四13)所发的*预言,可能有助于平息反对之声(参一18的注释)。“长老团”(KJV、NASB)或“全体长老”(NIV)的同意,也可以平息对他太过年轻的批评(四12)。成熟的犹太教师可以借着按手礼按立其他的犹太教师;这种做法等于正式的资格鉴定。
尼亚波利早期教会的读经台
四15~16 “长进”(15节)是标准的哲学说法,描述*门徒在道德哲学上的进步,因此自然被用来指人在犹太教(加一14)和基督教(腓一25)真理上的长进。提摩太要注意自己的教导,这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事:他的教导能影响听他的人是否得救(16节;参:提后三15)。
五1~2 尊重长老
按前文(四14)看来,此处的“老年人”可能特别指某位“长老”(希腊文为同一个字);教会里使用亲人的词汇来称呼有职位者,符合它被称为“神的家”的描述(三4~5、15)。倘若如此,五章3~16节乃是指关乎女性长老的事,这群年长寡妇的特别职分是专司祷告;这样一来,五章17~25节则是专门处理男性长老的事宜。值得注意的是,在*散居之地的*会堂中,著名的人物常被称为会堂的“父亲”或“母亲”。不过,五章1~2节也可能是一般性的声明,而寡妇与作为*教会领袖的长老只代表其中个别的例子。不论按哪种解释,提摩太都必须向比他年长的人讲话(四12)。
尊重长老乃是古代智慧之言和社会习俗的标准特色,对他们的敬重应当有如对自己的父母一般。待长者如父母,待同龄者如兄弟姊妹,这种表现会受到赞扬。
犹太教发挥箴言的训勉,十分强调照顾邻居,以及互相砥砺(见*拉比的著作与*死海古卷)。但同时也强调隐私的重要,除非一切私下训诫的努力都告失败,否则不赞成公开的斥责。
五3~16 尊敬真寡妇
保罗在此可能是指所有的寡妇,不过也可能是指在*教会中有事奉职分的寡妇,如2世纪基督教的做法。注释家对这一点的看法不一致。
我们应当记住,保罗是为了教会见证的缘故,来谈古代社会的价值观(五7、14,六1),并非意味着所有的社会都应当持这样的价值观(如:这种价值观会藐视从未结婚的年长妇女,五10)。
五3 敬重长老十分重要;这里的“尊敬”包括财务的支持(五4、16~18)。保罗所谓“实在的寡妇”(KJV、NASB)或“真寡妇”,不单是丈夫已去世的人,而是已委身于教会祷告事奉(五5)的人,并且也经验到旧约典型的寡妇困境:无依无靠(五4)。
五4 成年的孩子或近亲理当照顾无依无靠的寡妇,因为在古代的社会里,她们没有机会去工作赚钱。一般认为,供养父母是应当的,因为自己是由他们抚养长大;保罗也同意此说。犹太教甚至认为,这种供养属于孝敬父母诫命的一部分(参:可七9~13的注释)。按照罗马法,父亲可以丢弃新生的婴孩;除非父亲答应抚养,否则一个孩子不能算为人,也不能算为家里的一分子。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更使孩子感到自己对父母有责任。然而,早期的犹太人和基督徒却一致反对堕胎、杀婴和弃置婴孩,认为作人的权利乃是神的礼物,不是父母可以决定的。照顾年长的父母不单是法律,也是风俗,甚至在西方社会亦然,直到晚近才有转变。
五5 年长寡妇接受家人或慈善团体的资助,她们唯一能反馈的只有祷告(这个贡献并不小),犹太人对她们的理想为,她们能成为祷告的妇女(参:路二37)。
罗马人有一种说法,罗马是由维斯塔贞女(Vestal Virgins)的祷告所支撑的;此处可能与这个说法无关,不过由该意象看来,即使异教文化也很容易了解这里的概念。
五6 此处保罗可能是指某种淫乱行为,或许作别人的妾,或放纵情欲(一旦再嫁,就不再算是寡妇,五11)。
五7 整体而言,希腊罗马世界很喜欢在少数宗教和外来民族中间找到丑闻,而对性出轨尤其在意,会大加挞伐。“无可指责”(NASB、NRSV;在五14亦然;参三2的注释)对于*福音的传扬格外重要(六1)。对于寡妇再婚的事,古代的理念不太相同(参五9、14的注释),不过如果基督徒犯了奸淫,或违背了独身的誓约(参五11~12的注释),所有的人都会有负面的看法。
五8 异教徒也认为,应当供养亲戚中无依无靠的寡妇;对自己年迈父母的照顾,更是理所当然(参五4的注释)。
五9 “记在册子上”的说法,常用来指正式的登记(如:军队)。“六十岁”是犹太人认为算是老人的年龄(参:路一7)。有些学者认为,“一个丈夫的妻子”可能指古代的理想,即丈夫死后不再嫁,保持对他的忠贞;但是当时较盛行的想法,却是赶紧再婚(参:提前五14)。而另一个相关词汇的用法更有可能:许多丈夫会称赞妻子是“一个人的妻子”,意思是指她们为忠贞的好妻子。从三章2、12节(古代从来没有丈夫不再婚的理念)和五章14节来看,保罗的意思应该只是“忠贞的好妻子”。
五10 古代作者(尤其是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参四7的注释)有时会嘲笑老年妇人,不过有时也会尊重她们(参五2的注释)。保罗在此列出的资格可以保证“记在册上”的人是无可指责的;一般人对任何年龄之妇女的理想,都包括养育孩子或曾经生养过孩子(参五14的注释)。准备水给人洗脚,在古代是款待客人的表现;实际去洗人的脚,是仆人或属下份内的事(参:撒上二十五41,及约十三3~8的注释)。
五11~12 *法利赛人对于违背法利赛人誓约的人很愤慨,而*爱色尼人对离开他们的生活方式之人更是十分恼怒;这类团体在容许人作为正式成员之前,都有严格的考核过程,由此可见他们对成员委身的重视。公开离弃寡妇的事奉职位,可能会成为丑闻;“定罪”(NASB、NRSV)是外人会说的话,如三章6~7节。
五13 保罗的用语反映出一般人对没有教养之妇人行为的看法(亦参三11);由于教育不足(保罗在二章11节想弥补这一点),加上习俗风尚,懒惰、讲闲话通常是妇女日常生活的特色。犹太人和希腊罗马的典籍都斥责妇女说长道短或唠叨不休,包括寡妇在内。*爱色尼人对荣誉格外看重,倘若有一个成员诽谤自己的团体,他一年之内不可以参加团体的活动。
五14 自从约一百年之前奥古斯都的时代开始,罗马社会的理念乃是让寡妇尽快再婚;这也是犹太教师的理念。
从哲学家和道德家的作品所强调的要点来看,一般年轻妇女的标准,即是贞洁、端庄、安静、顺服、听从丈夫、料理家务,包括养育小孩。希腊社会的理想妻子与箴言三十一章不同,她们不参与社会活动,生活范围主要是在家里,这是她唯一有权威的地方。“打理家事”(NASB)更好的译法是“管理她们的家庭”(NIV);希腊的妻子虽然必须顺服丈夫,但另一方面却可“治理”她的家。保罗在此维护社会的一些价值观,是为福音见证的缘故。
五15 “转到一旁”(KJV、NASB),在*死海古卷是用来指背道;参一章20节的注释。
五16 有些妇女相当富裕,可以担任*庇护人;依附她们的人包括亲戚、奴隶、*获自由的人或愿意成为*受庇护者的人。保罗要求丰裕的基督徒尽上照顾亲属的责任,是想善用*教会的经费,去帮助没有其他资助来源、真正有需要的人。
五17~25 尊重教会长老
五17 “敬重”有时包括奉酬,这里便是如此(五18)。“双倍的薪资”(如TEV所译)有时会付给配得的军人,此处可能持类似的观点。长老倘若并非财产丰厚,便可能有一部分要仰赖已经工作的孩子供养,而保罗主张要好好地酬劳他们(这种酬劳当然不是指要让他们发财)。
五18 保罗的论点一方面取自*旧约(申二十五4),一方面根据耶稣的话(参:路十7)。引用权威人士的话或古人之言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在犹太人和希腊罗马的典籍中都很常见。
五19 希腊文化也承认,法庭的判决需要有证人,不过犹太律法坚持必须有两、三个证人(根据申十七6,十九15)。对保罗而言,这也是“无可指责”(三2)的另一面,即:控诉必须经过查验,不可以未经考查就接受。
五20 犹太教非常强调责备与纠正;公开的责备是最后的办法,在所有私下的努力都失败之后才如此行(参五1~2的注释)。
五21 像保罗在这里所提,要见证人来为控诉作证的做法,是让此事更富权威性;对于这类控诉,保罗是采取需要有证人的最后办法。
天使是“*蒙拣选的”或“被选上的”(NASB),与堕落的天使相反。古代的世界强调审判官必须公平,尤其是旧约与犹太教。他们与罗马法不同,在争辩的时候,绝不会自动偏袒上层阶级。
五22 犹太教师会“按手”在*门徒身上,以“任命”他们(参四14的注释),保罗所讲的正是这种仪式:倘若在任命长老之前,没有先考验他们(参三10的注释),而后来发现他是个不敬虔的人,那么为他按立的人就有责任。保守自己“纯洁”(直译)、“离罪”,不但是犹太人的美德,*斯多葛派也持同样观点。
五23 大部分人吃饭的时候都会喝酒,不过是两分酒加一分水,并且未经蒸馏至高浓度,只达自然发酵的程度。提摩太不饮酒(除了主餐之外,这是我们可以假定的),或许是为了避免受假教师影响之人的批评(四3;有些*禁欲者不喝酒);保罗吩咐他再回过来用一些酒。饮酒常有助于纾解胃的不适,防止腹泻(对水有消毒作用)。
五24~25 因为罪有时是私下犯的,有时藏在内心,所以很难看出来(五22),这是许多古代作者都承认的。
六1~2 对奴隶的劝勉
在对家人的训勉中(三15),保罗自然也会向奴隶提出劝诫。这个劝勉十分重要,因为倘若罗马人认为某个宗教会引发奴隶的不满,立刻会把它视之为颠覆团体,而对之施压逼迫;保罗希望成为基督徒的奴隶和自由人,在自己的文化中能行事有智慧,作出美好的见证。当保罗说,主人能从奴隶“获益”(2节),他采用的词汇是专门用来指有钱的施主,他们会施舍给社会地位卑下的人。因此,保罗很可能和哲学家*塞内加一样,把奴隶刻画成在神眼中自由的人,他们可以选择要赠予礼物给主人,就是白白地服事他们。
六3~10 物质主义的异端
传异端的人正利用*福音赚钱;保罗说,基督徒只要有衣有食便已足够(六8),除了最基本的需求之外,不应该去追求更多(参:太六25)。保罗特别提出,不允许看重钱财的人担任*教会职务(三3、8),主要的原因便是防止贪心。有些异教哲学家也利用哲学来求自己的好处,这种行径会招致外人的批评与敌视。
六3 “纯正”的意思是“健康”;希腊罗马作者有时用医药的比方来形容人灵魂或信仰的属灵状况。或许保罗在此是指耶稣的教导(参:太六19~34) 。
六4 假冒有学识的人喜欢在文字上吹毛求疵,却不会处理重大的问题;参一章6节的注释。
六5 犹太人常认为,财富是神祝福的记号,而许多教师教导说,凡事奉神的人便会更加富裕。然而,这里的教导意思乃是指一种通则,就像箴言所说,殷勤的人必致丰裕。不过,这些教师亦教导说,财富可以用于善,也可以用于恶;不少教师警告人,财富有其危险,甚至有人将敬虔与贫穷相连。希腊罗马的哲学家中,也有类似的模糊说法。
许多人说,财富只有在用于善事时才是好的,而有些人(最明显的就是*犬儒派)则认为,应当完全拒绝财富,因为它乃是负担。不过,一般而言,哲学家不会认为财富是行善的赏赐。保罗的对头是否传讲敬虔是得利的门路,还是单单利用宗教作为得利之途,则不清楚。
六6 道德有时会以“得利”作象征的说法,与物质的丰裕作对比。犹太教人士有时认为,未来世界的真财富才至关重要,相较之下,今世的财富一文不值。哲学家最常教导的,就是知足,而受他们影响的人也持同样的观点;人应当自足,承认自己所需要的一切,大自然都已供给,无需再有所求。
六7 保罗在此引用人尽皆知的道德格言,*西塞罗也讲过类似的话;旧约(伯一21)、*散居犹太人的文学,和一些希腊罗马的作品中,都曾出现过。
六8 古代文学常承认,“食衣”是基本需要,甚至*犬儒派和最穷的农人也都有此需要。犬儒派和大部分农人都只有一件衣服。有关“知足”,参六章6节和腓立比书四11的注释。
六9 北美中产阶级人士对“富有”的概念,和保罗当初的读者很不相同;古代地中海一带贫穷的人比比皆是,大部分人会认为,北美中产阶级的人都是“富人”。保罗就像当日许多作者一样,是对追求发财的人说话(参:箴二十八20),而不是对那些因继承财产,或殷勤工作而已经富裕的人说话(六17)。
六10 保罗在此引用广为流传的古代格言,指出贪爱钱财是万恶的根源。这个概念比格言本身更普及,不过这个说法在哲学家和尊重他们的人当中十分盛行。
六11~16 逃避罪恶的生活方式
提摩太要和那些贪婪的传道者(六3~10)相反,他必须追求公义。
六11 道德家常劝勉读者“逃避”恶事。古代赫人曾用“属神的人(或译:神人)”一说来形容宗教人士,而*旧约用它来指神所托付、作祂代言人的人物。这个词在后期犹太典籍中很少出现,或许其用法是依据旧约而来,正如保罗在此处的用法。
六12 希腊罗马道德家常用战争来描写道德的斗争,受他们影响的犹太典籍同样采用(如:马加比四书,那里用这个词指殉道)。然而,此处的希腊比方并不是战争,乃是指另一种比方,也是道德家很爱用的象征笔法:摔角或运动竞赛。
六13 请神来作见证的吩咐,会被人视为更加有约束力。
六14 “毫不玷污、无可指责”可能隐指献给神的祭物必须没有瑕疵(如:利一3、10,三1、6,四3、23、32),或指“未遭破坏的”商品等等;是指品德完美的自然比方。有关“无可指责”,参三章2节的注释。“显现”有时在希腊宗教中指神祇的现身,但这可能是犹太人用希腊文来描述神在末时启示自己的自然说法。
六15 犹太典籍经常形容神为君王。凡自称是至高的统治者,如巴比伦或帕提亚的王,会说自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希腊作家,如狄奥·克里索斯托有时会用这头衔来称宙斯;犹太教常用它来指神,而基督徒则用它来指耶稣(参:启十九16)。
六16 在*希腊化的犹太教里,“不朽坏者”(和合本:不死)是对神常用的称号,虽由希腊人对其神祇的用语借来,犹太人与基督徒却都认为,这个称号不适用于希腊的神祇;保罗更加上了“独一”一语。犹太典籍常提到,神的宝座有荣光环绕;君王的权柄极大,*旧约宣称,若有人看见神完全的荣光,必不能存活(出三十三20),后期犹太教将这一点再强化。不过有些犹太神秘主义者将以西结书一章、以赛亚书六章的宝座异象加以渲染,声称自己已经穿透宝座的光辉,瞥见了神。
六17~19 对富人的吩咐
在六章3~10节,保罗责备那些想要发财的人,但是在六章17~19节,他则向已经十分富裕的人说话。对保罗而言,贫富本身并没有罪,只要不去特别追求钱财便可。财富可以用来行善或行恶,可以作为自私之用,也可以造福他人;保罗说,基督徒必须善用钱财。
六17~18 有钱的人收入大半来自地租;他们将土地出租给佃农或住家,或从自己田产上的农作物直接获利。当时还有一些人社会地位不高,却相当富有,他们是商人,尤其是拥有船只的人。赚钱的途径各式各样,并非所有的方法都不道德。
问题不在于一个人是否有钱,而在于他用钱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这是犹太教的一贯看法,他们强调施舍;有许多哲学家也持同样的观点。保罗并不像*犬儒派,或(最极端的)后期*诺斯替派一样,对世界采取排拒的态度;他肯定受造物本身是好的(四4~5)。但他也承认,物质的财富是短暂的。人重于财产,这是极重要的观念;在人类的需要无穷无尽的世界里,财产终究是毫无价值的,比较起来,用自己的资源能做到的事,才更加重要。
六19 犹太典籍有时讲到积财在天;参:马太福音六20~21的注释。
六20~21 最后的勉励
“所托付的”是保管存款的用词;收受存款的人具有神圣的责任,要妥善保管,或使其生利,而这个原则可应用于教导(这个比方古代其他的作者也曾用过)。有些学者认为此处的“假学问”是指*诺斯替派。这样一来,*教牧书信便写于保罗的时代之后。不过这种解释并无必要;许多哲学家都自称有“学问”,而其他哲学家则认为他们的学问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