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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4)

9月14日回到北京,20日得杭州刘德森先生的快信,说杭州有些信徒在夏天听我讲道很得帮助,因此杭州各教会商定在10月间开七天的联合聚会,邀我去讲道。 经过两天的祷告,我回信允诺他们自10月18日起在杭州开始聚会。 我决定10月15日离京南下。 不料到了10月间江浙两省发生战事,沪甯、沪杭两路都不通车,无法南下。 24日与一位元认识不久的人谈话,听见他说他的弟弟由天津乘海轮往上海,我忽然想到既有海路可走,为什么不乘船南下? 那时战事已经转到津浦线上;江南的沪甯、沪杭两路已经恢复通车,一到上海,再有几个小时便到杭州了。 既决定由海路南下,便在12月27日由天津乘船到上海,31日夜间到了杭州。 自11月4日起,在杭州信一堂全城各教会联合的聚会中讲道七天,会中负责的人因为我与刘先生已经很熟,就托付刘先生夫妇招待我,因此我便第三次住在刘先生家中。
杭州的聚会是11月4日开始的。 次日晚间聚会的时候,弹琴的一位太太因为有事没有到会,临时请刘先生的女儿景文小姐代替。 我同刘小姐虽然已经有过二十几天的认识,但我听说她只有十六七岁,并没有注意她,看她不过是一个孩子。 我一向认为年岁相同男女才可以结婚,纵使相差,也不能超过一两岁。 我们二人的年岁既相差八九年,自然不会想到婚姻的问题上去。 当我看见她坐在那里弹琴的时候,忽然发现她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她身量高大,装束也和成年人相同,梳了一个圆头,穿了宽大的袷袄和裙子,她乃是一个大人。 (她那时正在学校教书)她虽然在圣公会所办的冯氏女校共有十年之久,也一直是在圣公会的信一堂聚会,但从来没有在那个礼拜堂中弹过琴。 那是第一次,也是末一次。 就是那一次的弹琴,使我开始看见一件以前未曾看见的事——她是大人,不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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