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不可饶恕的罪
我经常收到世界各地的来信,人们在信中提问——有时问题偏学术性,有时则更个人化或者偏实践性。通常来说每个月我收到的来信中至少有一次,写信的人非常担心自己犯了耶稣所讲的不可饶恕的罪。虽然这是一个《圣经》和神学的问题,但它并不是抽象的问题,这些人为此饱受折磨。我们是否会失去神的恩典,这个问题触及到我们信心和生命的核心。
耶稣对不可饶恕之罪的警告,在每一部对观福音书中都能找到。在考虑这个问题时,一定要看语境。若不参考上下文,我们就有可能误解耶稣所指的是什么。为了了解语境,让我们来看看马太的描述: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他,甚至那哑巴又能说话,又能看见。众民都惊奇,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 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太 十二:22-24)。
耶稣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的人之后,不可饶恕之罪的问题就浮出水面。目睹这一医治过程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脱口而出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也就是说:"这是弥赛亚吗?"
然而,强烈反对耶稣的法利赛人为这件事给出了另一种解释。他们不愿意承认耶稣是弥赛亚,行了这个神迹;相反,他们说耶稣是从撒旦得了能力,是靠着别西卜的能力做这些事的。别西卜是撒但的别名,意思是"蝇王"。
请注意双方都没有否认事实,即当场显出的能力。问题是这种能力的来源,以及运用该能力之人的身份。让我们继续看经文: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我若靠著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与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25 - 30) 。
耶稣说"这不是撒旦的力量,是神的能力,特别是圣灵的能力。" 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圣灵被带入了讨论。然后耶稣发出了骇人的警告: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31-32)。
把这种罪称为"不可饶恕的罪"有一个技术问题需要澄清,"不可饶恕"是什么意思?从最严谨的意义上讲,它的意思是"无法被饶恕"。但是从技术上讲,如果神愿意,祂有能力饶恕任何罪。所以我们所谓的"不可饶恕的罪",是指一种事实上不会被神饶恕的罪,并非因为神不能做这事,而是因为神不会做这事。这是耶稣在警告那些指控祂靠撒但的能力行神迹的人,祂警告他们:有一种罪,无论在现今的世界还是在将来的世界,神都不会饶恕。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耶稣还说:人可以干犯人子而得赦免,但如果干犯了圣灵,却不得赦免。这一点很难理解,原因很简单,我们相信三位一体——一位神、三个位格。有圣父、圣子、圣灵,这三个位格是同一位神;"人子"指的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个位格。为什么干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格是可以饶恕的,而干犯第三位格的罪是不能饶恕的呢?
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难题。注意,耶稣并没有说任何干犯圣灵的罪都是不可饶恕的。我们一直在干犯圣灵。事实上我们作为基督徒所犯的每一个罪,都会冒犯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成圣的圣灵。如果每一次犯罪干犯圣灵都是不可饶恕的,就没有人能得到赦免了。所以,耶稣在这里仅仅具体指一种特定的罪,祂将其定义为亵渎圣灵。
我们在这里必须小心,因为他也没有说曾经犯下的任何形式的亵渎都是不可饶恕的。再说一次,如果任何亵渎都是不可饶恕的,那么我们永远也得不到赦免。我们每一次妄称主的名,都是亵渎神的行为。但是《圣经》清楚无比的指出,在十字架上耶稣使亵渎之人与神和好。在这里耶稣不是对亵渎的话做一个笼统的陈述,而是在一种极其具体、特定、狭窄的层面上来定义一种罪。不是一切亵渎都不可饶恕,不是一切干犯圣灵的罪都不可饶恕,也不是一切干犯人子的罪都不可饶恕。那么,这里具体是指什么呢?
在教会的历史上,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多方面的回答。有些人认为不可饶恕的罪是指谋杀,因为《旧约》规定对这种罪行判处死刑,但这个回答忽略了一点——谋杀不是亵渎。为了理解该严重罪的本质,我们需要从这一事实开始:它是亵渎,而亵渎与语言相关。一般情况下,亵渎出自于口,必定与我们所说的话语有关。我们可以从耶稣使用的动词中看到这一点:祂特别指出凡说话干犯圣灵的。所以亵渎不是一般的犯罪行为,也不是杀人的犯罪行为,而是舌头的动作。
《圣经》伦理学中,非常注重人类的语言模式。我们已经看到,在主祷文第一部分的诉求中,基督告诉我们要祷告尊神的名为圣、要尊崇、敬畏,任何低于这一标准的行为都是亵渎。一切亵渎的行为都严重干犯神。在这个世界上亵渎神的事频繁发生,但这丝毫不能减少该行为的邪恶程度。不过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讨论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亵渎,而是某一特定类型的亵渎。
耶稣是在回应法利赛人,他们一直强烈反对耶稣。在关乎神的事、神的律法、《旧约》神学上,法利赛人是最有学问的人。如果有一群人应该最先认出基督是人子,是所应许的弥赛亚,那就应该是法利赛人。但恰恰相反,他们是最强烈反对祂的人。
与此同时,《新约》敏锐的意识到一种深深的无知蒙住了法利赛人的眼睛。我们在十字架上见过,也在《哥林多前书》中见过。当耶稣在十字架上为那些处死他的人祈求宽恕时,祂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写道:"这智慧,世上有权有位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的;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二:8)。
耶稣的回应似乎是对法利赛人的警告,他们正冒险接近一条界线,一旦越线则再无盼望。越线之前,耶稣可以祷告赦免他们的无知,然而一旦跨过临界点,就不再赦免了。
基督在世上生活时,祂的荣耀被遮盖。然而一旦圣灵将祂复活,藉着圣灵众人得以知道祂是神的儿子,那么再说基督藉着撒旦的力量而非圣灵的力量行事则太过离谱。
因此,若有人在圣灵的光照下确知基督是神的儿子,却得出结论说基督是被鬼附的,那么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希伯来书》为我们总结了这个问题: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来十:26、29) ?
因此,一旦人知道耶稣是谁,那么亵渎圣灵和亵渎基督的区别就消失了。
我们知道,圣灵在基督徒生命中所做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使我们知罪。圣灵使我们知罪的目的,是要引我们悔改,最终使我们得赦免,恢复与神的丰盛团契。
对于那些担忧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之罪的人,我常说如果他们真的犯了这罪,十有八九不会有此困扰。他们的心早已变得顽固、刚硬,以致于不会再有心中的博弈和较量了,犯这种罪的人根本不在意;而那些正与恐惧作斗争,担心自己可能以亵渎的方式干犯了神的人,这种恐惧、担心本身就提供了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们并没有犯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