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亚当和夏娃的时代,直到摩西和以色列人得到律法之前,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律法的。神以爱和恩典对待那些相信他的人,无论他们顺服与否。那个时候,人类也需要面对自身行为的后果,因为死亡已经掌权:
罗马书5:14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亚当是预表以后要来的那一位。
这个时期和律法时期的唯一区别,就是神不会惩罚那些犯了罪的人。
罗马书5:13 在律法颁布以前,世界就有了罪;但是没有法律,人就不在法律的标准下被惩罚。
那么在亚当和夏娃吃了“使人辨别善恶的树”(或译为:赐一切知识给人的树)的果实之后,被神逐出伊甸园,这不算是惩罚吗?其实不然,事实是神在保护他们两个。如果亚当和夏娃在已食禁果的情况下,还留在伊甸园内,吃“赐生命的树”的果实,他们两个就会继续活下去,在罪里永恒地活下去!
亚伯拉罕并没有活在律法以下
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以色列根本都不存在 —— 还记得亚伯拉罕是以撒的父亲吗?以撒是雅各的父亲,因为雅各的存在,才有了以色列。
创世纪35:10 神对他说:“你的名原是雅各,但以后不要再叫雅各,以色列才是你的名。”这样,神给他改名叫以色列。
以色列(雅各)有12个儿子,这12个儿子就成为后来以色列的12支族。神的律法,给的是这12支族的人民,却是在亚伯拉罕过世已后430的事了:
加拉太书3:16 同样,上帝已经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立了应许。圣经并不是用“向子子孙孙”,指多数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孙”,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书3:17 我的意思是:上帝立了约,并答应持守这约。那在四百三十年后才出现的律法不能破坏这约,以致取消了上帝的应许。
让我们再看看,神是如何对待律法出现以前的人们的吧:
在该隐杀害他的弟弟亚伯之后,神却给了该隐一个记号,防止遇见的人杀他;不只如此,神甚至说,“凡杀该隐的,必遭到7倍的报应!”然而,该隐仍需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后果就是遭到地的诅咒:
创世纪4:11 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了你弟弟的血,现在你要从这地受诅咒。
也许,人们仇恨他,但是神却从未诅咒过他。看仔细:诅咒他的,是地!神对他的爱,丝毫不受影响,也丝毫没有改变!
在创世纪的第12章里记载,亚伯兰(后来的亚伯拉罕)因怕妻子撒莱(后来的撒拉)的美貌,会使他遭到杀身之祸,就而向法老撒谎说,他的妻子是他的妹妹。我们看到,很明显的,是亚伯兰的错,才导致法老允许撒莱入宫。但是,神却以严重的灾病打击法老和他的全家;不止如此,随后,亚伯兰是满载着奴仆、牛群和财富离开埃及的。不错,亚伯兰撒了弥天大谎,但是却不影响他变得富有。这看起来像是神在惩罚他吗?
以色列是怎么出现在埃及的?
以色列人怎么会去埃及呢?约瑟的兄弟们背叛了他,把他卖给以实玛利人作奴隶,之后他就被带到了埃及。约瑟到了埃及之后,为法老解梦,得到法老的赏识,成为全埃及除法老以外的、最有权柄的人。当时,全地正遭受前所未有的饥荒,约瑟的父亲(雅各)就和他的11个儿子们来到埃及,与约瑟同住。
创世纪50:22 约瑟和他父亲的家族继续住在埃及。他死的时候是一百一十岁。
这就是以色列的12支族来到埃及的原因。因为神和他们同在,以色列民族就变得人丁兴旺。几百年后,我们就看到:
以色列的旷野之行
在律法出现之前(出埃及记19 - 20),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神以恩典对待那些选择相信他的人。尽管以色列在旷野里怨声载道,神还是耐心地提供(吗哪、磐石出水、日间云柱、夜间火柱等等)。神从未惩罚或处死过任何一个信他的人。
但是当以色列如愿以偿,得到律法之后,我们就看到了一个极端的改变。以色列需要遵守律法的每一项要求,才能获得神的祝福和接纳,因为是以色列自己选择以顺服律法的好行为,和神建立关系。如果他们无法遵守他们的承诺(触犯律法),神还是要遵守神的承诺(惩罚他们),因为从神不说谎!
当初,骄傲的以色列自愿和神立下盟约,自负地认为以他们的能力,可以遵守律法的所有条款:
申命记6:25 我们在耶和华我们的神面前,如果照着他吩咐我们的,谨守遵行这一切诫命,这就是我们的义了。
他们是如此的自信,认为他们自以为是的义,足可以达到律法的要求。然而,从神的一次又一次的惩罚里,我们知道,以色列并没有达到预期所想,他们不断地违背律法,亏缺神的荣耀。
现在,就让我们更深入地探讨,选择活在律法下的人们所要面对的后果。以以色列为例,我们将会看到当他们达不到律法要求的时候,神对待他们的方式。它也会从另一个角度来帮助我们了解神,神是言出必行、永不改变的真神!
祝福与诅咒
申命记第28章,应该是圣经里最使人震惊的章节之一了,其中记载了神给以色列“顺服受祝福;不顺服受诅咒”的应许。以色列只有在遵守神所有诫命的情况下,才能受到祝福。要记得,不只是十诫,而是包括旧约前5卷,或摩西的5本经文里的全部诫条和律法,共计613项。这就是说,当时的以色列,和现今自愿遵从律法的人们,只要他们选择遵守一条律法,就必需遵守所有的律法;而神的祝福只有在他们百分之百遵守律法的基础上,才能够降临到他们的身上!现在就让我们看一看前14节经文,讲述的是以色列顺从神的律法,所能得到的祝福:
随后,在申命记28章15到68节里,详细记载了神对不顺服的诅咒,多到我们实在无法在此一一列举。但是,以色列人因该看到其中的不妥之处:这个盟约,祝福只有14节,可是诅咒却长达53节!真的有问题!难道这不是已经很明显地说明,这个盟约并不是神要给人类最好的盟约。没有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会同意接受盟约里的条款!
现今,很多选择活在律法下的人们一厢情愿地认以为,他们可以自由地选择哪些是他们想要遵守的律法,哪些他们可以不必遵守的礼节、仪式。自行筛选律法的人们并不知道,圣经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律法是一个整体:
雅各书2:10 谁违背了律法中的一条诫命,就等于违背全部律法。
圣经不是甜言蜜语,而是一本记载神的真理的书,既然是真理,就会有让人感动的真理,也会有让人震撼的真理。往往我们总是习惯跳到自己喜爱、或熟悉的章节;总是喜欢拣选符合自己心意的经文阅读、背诵;而对大部分自己接受不了的、无法理解的真理,只有一跃跳过或忽略。现在,就让我们深呼吸,读一下以色列违犯律法时,所要面对的后果,哪怕只是其中的一条律法:
申命记28:15 “如果你们不听从上主 —— 你们的上帝,不切实遵行我今天颁布、他指示你们的一切律法诫命,你们就会遭受以下各种灾祸:
还记得以色列是如何被敌人所俘的吗?有想过为什么神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吗?答案是:以色列和神有一个盟约!即使他们无法做到盟约里所要求的条款,神也一定要履行他的诺言,因为神是忠诚不变的,神不说谎!
申命记28:41 “你们生儿育女,却要失掉他们,因为他们要被掳走。”
申命记28:48 “因此,你们得服事上主要派来攻打你们的敌人。你们要饥饿、口渴、露体,一无所有。敌人要用(注:[敌人要用]或译[上主要用])铁腕压迫你们,直到你们都灭亡。”
旷野里的瘟疫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以色列得到律法之后的旷野时代,因为他们的违约,神不得不开始以瘟疫和灾祸惩罚他们。盟约无法作废,因为神无法死去,所以他一定要履行他的诺言。以下就是几个关于瘟疫的记载。
在旧约里,神指派利未人亚伦成为祭司;但是,当时有一些人站出来反对他和摩西,声称他们也有权成为祭司,这就已经触犯了律法:
第二天,这250人全部带着祭祀的香,站在圣幕门口,他们也召集所有的会众,准备要推翻摩西和亚伦。
以下,是另外一个例子:
后来,我们可以读到,以色列因为继续违背律法,而被尼布甲尼撒王流放到巴比伦,并且遭受到各种各样的灾难。这也成就了申命记28:36的律法要求,以色列会被放逐到他和他们的祖先都不认识的国家里。
还要活在律法下吗?
就在读过圣经里记载,活在旧约下的人们所要面对的后果之后,请我们再看一看现今时代:现在,大多数的教会还在以律法的诫命和条款约束信徒,还在让他们努力地达到律法的要求。可是他们不明白,他们已经是如此地尽全力、如此地虔诚,为什么还会遭受到病痛、贫穷、忧郁、苦难,甚至是死亡的折磨?事实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已经替我们承受了律法的所有诅咒:
加拉太书3:13 耶稣已经为我们承担诅咒,藉此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诅咒;因为圣经上说:“凡被挂在木头上的人都受到上帝诅咒。”
加拉太书3:14 基督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藉着基督耶稣获得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泽;这样,我们能藉着信而领受上帝所应许的圣灵。
以下就是律法捆绑现今教会的几个例子:
· 坐在一个“基督徒”传道,或讲经的聚会中,一起诵读十诫和其它一些律法的条款,被告知只有照着要求的去做,才能得到神的祝福和接纳。
· 对为神做的不够多、不够好,而感到愧疚;或者因为不去教会、不祷告、不查经、不参加教会活动,而遭受到指责。
· 因为自己的过犯,就认为神不会应许我们的祷告。
· 因为惧怕神会因我们所做过的一些事而不满、发怒,所以,没有信心,不敢坦承、勇敢地来到神的面前祷告。
· 以自己的能力,努力强迫自己改变,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更圣洁的人”,以为神就会因此对我们更满意。
这些就是信徒受律法捆绑的一些症状。圣经上明确地说明,已经没有律法了;而且,当没有律法的时候,也就没有律法里所记录的过犯了。
罗马书4:15 上帝的义愤是从律法而来的;没有律法,就没有违犯律法的事。
还记得神是如何因以色列无法达到律法的要求,而发怒的吗?这就是罗马书4章15节经文的意思,神的怒气是由律法而来的!
再一次地。。。没有律法了
在此章讨论的开始,我们谈到从亚当到以色列得到律法之前,神并没有因人类的过犯而惩罚他们,因为那个时期,并没有衡量他们过犯的参照 —— 律法。和那个时候一样,因为律法的无效,现在,神也没有可以衡量我们行为的参照。所以,神再也不会惩罚我们,或者计算我们的过犯,因为律法已经和耶稣一起被钉在了十字架上!
歌罗西书2:14 取消了那对我们不利、律法上束缚我们的罪债记录,把它钉在十字架上,毁掉了它。
人无法完全达到律法的各项要求,以前不曾有,今后也不会有。神深知这个事实,所以他才会派他的儿子,以肉身代替我们完成此项壮举:
罗马书8:3 摩西的律法因人性的软弱而不能成就的,上帝却亲自成就了。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使他有了跟我们人相同的罪性(注:[使他。。。罪性]或译[取了跟我们相似的罪的肉身]),为要宣判人性里面的罪,把罪除去。
罗马书8:4 上帝这样做是要使律法的正当要求实现在我们这些不服从本性、只顺服圣灵的人身上。
罗马书8:9 至于你们,既然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面,你们的生活就不受本性的支配,只受圣灵的管束。没有基督的灵的人就不属于基督。
所引用的前两句经文说的是,耶稣已经做到律法的正义要求(换句话说,就是全时间的、百分之百的顺服)。而且,他也因全世界的罪,而受到了不该有的惩罚(因为,律法要求,犯罪就要受惩罚)。所以,罪的惩罚因耶稣一次的献祭(死亡),已经永远地结束了!耶稣让所有相信他的人得到神的公义,使我们跟神有了和睦的关系:
罗马书5:1 我们既然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
另一节我们要牢记的经文:
罗马书5:13 在律法颁布以前,世界就有了罪;但是没有律法,人就不在律法的标准下被惩罚。
它说的是,在律法颁布之前,即使人们犯了罪,神也不会处罚他们,因为当时无约可违。同样的道理,既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需要遵守,或者能够违背的律法,我们就可以勇敢地靠近神,即使我们正处在一团糟的情况下!既然没有律法,就没有违背律法的过犯;没有过犯,就没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