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的是,一些现今的传道者们还想要以律法来捆绑神的儿女;还想要以连
他们自己,甚至是以色列人(犹太人)几百年都无法达到的标准来约束神的孩子们。
当某些犹太人来到安提阿的时候,使徒彼得就和外帮信徒分开,也不再和他们一同
吃饭了,因为在当时,对于还遵从律法的犹太人来说,这是犯罪的行为。可是,保罗却指责彼得和其他一同装假的犹太人:
加拉太书2:14 我一看出他们不遵循福音真理,就当众对彼得说:“你是犹太人,
而你的生活却像外邦人,不像犹太人。这样,你怎么可以勉强外邦人过
犹太化的生活呢?”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加拉太的教会。加拉太的基督徒们并没有否认耶稣是他们的
救主,但是遵从律法的犹太人却说服他们,使他们认为只是单纯的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一切,是远远不够的。他们还需要遵守旧约的律法,才能够被神接纳。同样的谎言在现今的教会里,也被广泛地传播,信徒们误以为如果他们达不到“人订的
标准”,神就不会接纳他们、不会回应他们的祷告、不会祝福他们。
很多人喜欢断章取义地引用旧约利未记11:44-45,当神告诉以色列:“要圣洁,
因为我是圣洁的。”理论上讲,过着圣洁的生活是件好事,但是当我们这么做的
目的,是想要得到神的认同的时候,它就已经不再是福音了。
人订的律法
在保罗的时代,引起争论的问题是割礼。律法的信徒们坚持认为,人必需要依据摩西的律法,进行割礼,才能被神接受。现今,大多数信徒被同样的律法要求洗脑,
宗教的性质相同,策略却不同。按时去教会、祷告、查经、参加教会活动等等的
好行为,是被神接受的先决条件;而正是这些所谓的“圣洁生活”,也导致大部分
基督徒活在愧疚之下。其实,人们需要一遍一遍的被重复提醒,我们只要相信耶稣
为我们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就已经足够了!
罗马书3:28 因为我们认定,人称义是由于信,并不是靠行律法。
根本不是耶稣为我们所做的,加上我们自己的圣洁行为:信耶稣,还信需要做别的,是谎言!信耶稣,相信这就足够的,才是真理!
每个人都认为我们应该祷告、读神的话语、聚会分享,这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只要有人还认为当我们不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神就会生气发怒,那么,他传的就不是
真正的福音!那种教导,使人在被拯救、得自由后,又重新受捆绑;使人活在罪恶感和被谴责中;使人轻易遭到魔鬼的攻击。保罗称它为被扭曲的“另一种福音”:
加拉太书1:6 我很惊奇,你们竟然这么轻易地离弃了藉基督的恩典选召
你们的上帝,而去随从另一种福音!
加拉太书1:7 其实,并没有另一种福音。我这样说,因为有人前来骚扰你们,
想要改变基督的福音。
即使是一点点的律法,都不被允许!
一个人哪怕只要求他人遵守律法中的一条,就要受整个律法的约束:
加拉太书5:3 现在我再次警告你们,任何一个接受割礼[代表遵守律法]的人必须遵守全部的律法。(添加注解)
人不能只选择遵守一条(或一部分)的律法,选择一点就等于选择了全部。但是,
只要我们相信,耶稣已经为我们遵守了全部的律法要求,我们充满罪的旧本性已经
和他交换,我们就会无条件的得到他的公义!
罗马书3:23
很多人也喜欢断章取义地引用罗马书3:23节经文,志在使神的孩子们活在
罪恶感里,不可忘记自己的过犯:
罗马书3:23 因为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但是,当我们能够前后贯穿地读这段经文的时候,第23节才变得有意义。就让我们从第21节读到第24节吧。
罗马书3:21 现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话可以证明;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
罗马书3:22 就是神的义,因着信耶稣基督,毫无区别地临到所有信的人。
罗马书3:23 因为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罗马书3:24 但他们却因着神的恩典,借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单独引用第23节经文,就是扭曲神的真理。因为第23节只是一句话的上半段,中间以逗号隔开,只有加上第24节,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
这段经文真正的意思是,现在,当天父看我们的时候,我们不是好像从未犯过罪,
在他的眼中,我们已经遵守了这一生所要遵守的全部律法!耶稣替我们承担了
我们应得的下场(受惩罚),并且无条件的、白白地给了我们他应得的(因着他100%的顺服,得到神的接纳、祝福)。
这难道不是不可思议的恩典吗?感谢神!
以下是一个根据罗马书3:21-24的原义,改写的版本(请随时和原文作比较)。
让所有正在阅读的人们,灵里都能获得无限的自由和喜悦。感谢神,让我们白白地
得到神的公义!
21 当那一天到来,律法和先知们会站在神的殿里,指着每一个信耶稣的人说:
“这个人是公义的!
22 只要把信心放在耶稣身上,每一个信徒就会得到和神一模一样的公义!”
23 尽管,他们曾经被称为“罪人”,曾经亏缺了神的荣耀,
24 但是,因为耶稣的救赎,他们都在神的恩典里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