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曾多次提到信徒是神的后裔,或是应继承神所应许的。
罗马书8:17既然是儿女,就是后嗣;是神的后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后嗣。
我们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荣耀。
歌罗西书1:12感谢天父,因为他使你们(注:有些古卷是‘我们’)
有资格分享他为信徒们在那光明的国度里所保留的福泽。
所以,按常规来讲,为了要使我们成为神的后裔,神一定要有一个圣约,
来特别说明我们可以从他那里得到继承权。圣经有两大约,分别称为旧约
(Old Testament)和新约(New Testament)。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约”(Testament)这个词也可以翻译成“盟约”(Covenant)。只要内容是关于
双方关系的,就会译成“盟约”(Covenant);只要内容是关于继承的,
就会译成“约”(Testament)。
根据“蓝字圣经”(希伯来词典之一),G1242(διαθήκη)(发音为:dee-ya-see-kay)词根来自于G1303(διατίθημι);任何一种划分或安排;
意愿是生效的;遗嘱、契约、盟约。
正常逻辑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去见律师,要求立一份新契约,或是对原有的契约
作出修改,那么,旧的那份就没有任何法律效用了。同样道理,神先建立旧约,
后来又建立另一份新约来取代它!我们接下来将会以经文来证明。
在创世纪第12、15、17和22章中,我们看到神和亚伯拉罕设立盟约/约。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个盟约最初的继承人只有亚伯拉罕和他的嫡系子孙们,
也就是当时的希伯来人,后来的以色列人,和现今时代的犹太人。
神让他们继承的是“应许之地”,是一个叫迦南地的地方。
简单地说,这就是整个旧约。神的继承民族只有一个,不是非利士人、亚述人、
埃及人,或者其它任何一个国家/民族。我们也在圣经里看到神曾多次因为恩宠
以色列,而惩罚其它的国家,原因是:只有以色列人才是旧约里唯一的继承人。
摩西后来成为神和以色列立下旧约的中间人。为了使旧约能够强制执行,
神又给了以色列律法,而律法是以动物的鲜血为祭来维持的:
希伯来书9:18所以,连头一个约也是用血订立才生效的。
希伯来书9:19当初,摩西按照律法先把所有的诫命传给人民,然后拿小牛和山羊
的血,掺着水,用深红色的绒和牛膝草蘸上,洒在律法书和所有的人民身上。
希伯来书9:20他说:“这血印证了上帝命令你们遵守的约。”
耶稣的更好的宝血
在希伯来书第9章里,我们看到了动物的鲜血(从本质上维系着旧约的)和
“灵里祭物”——耶稣的宝血(你是否猜测过耶稣被称为“神羔羊”的原因)
的鲜明对比。
希伯来书9:13如果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
尚且可以使他们成为圣洁,身体洁净,
希伯来书9:14何况基督的血呢?他藉着永远的灵,把自己无暇无疵的献给神,
他的血不是更能洁净我们的良心脱离死行,使我们可以事奉永活的神吗?
同样的,在希伯来书第10章里:
希伯来书10: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都无法除掉人的罪。
希伯来书10:11所有的祭司都是天天站着事奉,多次献上同样的祭品,
那些祭品永远不能把罪除去。
希伯来书10:12唯有基督献上了一次永远有效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来。
希伯来书10:13此后,只是等待神把他的仇敌放在他的脚下,作他的脚凳。
希伯来书10:14因为他献上了一次的祭,就使那些成圣的人永远得到完全。
万国万族都被包括在新约里
后来,我们在加拉太书第3章里看到神又立下一个新约,把世界上全部的国家与民族都包括在他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盟约下:
加拉太书3:16同样,上帝已经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立了应许。圣经并不是用
“向子子孙孙”,指多数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孙”,指一个人,就是基督。
加拉太书3:28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
在基督耶稣的生命里,你们都成为一体了。
加拉太书3:29如果你们是属基督的,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代,
会承受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
在旧约里,以色列没有得到任何要向世界其它民族传福音的诫命,因为旧约已经明确指出,只有以色列才是唯一可以继承神应许的!但是,在新约马太福音28:19节(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后),耶稣给了我们一个极其重要的使命,就是全部的门徒要把福音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耶稣成了中间人,以他自己的宝血
(不是献祭动物的鲜血)书写了新约:
希伯来书9:15因此,基督成为这新约的中间人,为要使上帝所呼召的人能够领受
他所应许永恒的福泽。这事的成就是藉着死;这死释放了他们在头一个约下
所犯的罪过。
所立的约,何时才生效?
一个约或遗嘱,只有在当事人过世的情况下,才生效。从根本上说,如果立遗嘱的人还活着,他的继承人就无法继承所分配的产业。
希伯来书9:16凡遗嘱必须证明立遗嘱的人已经死了;
希伯来书9:17因为立遗嘱的人还活着,遗嘱就没有功效,只有在他死后,
遗嘱才能生效。
现在,请你认真思考:在耶稣以肉身活在人世的这三十多年,和在他临死前传道的
那三年里,耶稣是活在哪一个约之下?毫无疑问,当然是旧约!因为那时他还是
活着的,而且我们在上面两句经文中已经清楚看到,立遗嘱(约)的人还活着,
遗嘱就没有功效。
有些人声称,因为耶稣遵守律法,所以他们也必需要效仿。然而,耶稣遵守律法
的原因却是:他生在律法以下,他是来成全律法的!
加拉太书4:4但是时机成熟,上帝就差遣了自己的儿子,为女子所生,
活在律法下。
当耶稣活在世上的时候,我们从未见过他向犹太人以外的,任何国家的人传神国度
的福音,因为他还活在旧约之下,受旧约的约束,与非犹太人分享神国度的继承权
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但是,也有例外,我们看到耶稣有一次曾冒险来到加利利以外,并遇到一个迦南的妇人,一个非犹太人:
马太福音15:21耶稣离开那地方,避到泰尔和西顿附近的地区去。
马太福音15:22当地的一个迦南女人来见他,喊着说:“主啊,大卫之子,
可怜我吧!我的女儿被鬼附着,痛苦不堪。”
马太福音15:23耶稣一句话也不回答。门徒上开求他,说:“请叫她走开!
她跟着我们,一路喊叫呢!”
马太福音15:24耶稣回答:“我奉差只去寻找以色列人中迷失的羊。”
马太福音15:25那女人一听见这话,就在他的脚下拜,说:“主啊,请帮助我!”
马太福音15:26耶稣说:“拿儿女的食物给小狗吃是不对的。”
马太福音15:27那女人说:“是的,主啊,可是小狗也吃主人桌上掉下来
的碎屑呢!”
马太福音15:28于是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好大呀!照你所要的,
给你成全吧!”
其实,这个女人说的是,“主啊,如果神的祝福还有剩余的,就请帮助我吧!”
凭借信心,她在外邦人还不被允许承受神给亚伯拉罕应许的时候,就被提前纳入
新约!同样的,我们还可以在圣经里看到其它几个类似的例子,比如接待窥探
耶利哥使者的妓女喇合;摩押女子路得;听从以利沙的指示,在约旦河中沐浴7次,麻风病得医治的亚兰的乃缦。。。因为信心,这些人跨越时间,在未被成全之前,
就获得了他们不允许得到的应许。
所以,旧约究竟是何时才真正结束的?
在马太福音第27章、马可福音第15章、路加福音第23章,以及约翰福音第19章,分别描述了耶稣的受难和死亡。如果,我们以马太福音为例,注意:第27章才是
真正新约的开始(因为那里才记载了耶稣的死亡),这也说明在第27章之前,所有的一切都是关于旧约的记载,因为那时新约还未生效!因此,根据盟约的效应,新约真正开始于马太福音第27章(马克福音第15章、路加福音第23章、以及约翰福音第19章,耶稣的受难之后)。在这些章节之前,全部都是旧约!
所以,如果新约由基督耶稣的死亡之地 - 各各他开始(回看希伯来书9:16 -17),那么,也就是说,旧约一定要于在此之前的某个地方被取消。神绝对不会在立了
新的约之后,就对旧的约不闻不问。如果神真的结束了旧约,那么完全活在新约下
的我们,又因何要坚持遵守律法?我们在先知撒加利亚于公元前(耶稣诞生前)
520年所说的预言中,得到了答案。我们会把这个故事与经文结合,与大家分享:
在旧约中,神是以色列的牧羊人,以“恩宠”的杖牧养着他们(另一根杖被称为
“联合”)。
撒加利亚书11:7于是,我牧养这将被宰杀的羊群,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
我取了两根杖,一根我称为“恩宠”,另一根称为“联合”。这样我就牧养了羊群。
“恩宠”的杖象征着神与以色列民族所立的盟约。然而问题却出在羊群仍然坚持同时也跟随别的牧人(拜偶像),仍然要选择反抗他们的牧羊人。现在,牧羊人已经
不堪忍受,他决定:
撒加利亚书11:9我就说:“我不再牧养你们了;那将要死的,让他死吧!
那将要被除减的,让他被除减吧;那些剩余的,让他们彼此吞食对方的肉吧!”
同时,他也要求羊群们为他的工作付酬金,但是,如果他们不愿意,也可以作罢。
撒加利亚书11:12我对他们说:“如果你们愿意,请把工资给我,不愿意,
就留着。”于是他们付给我三十银子作工资。
当耶稣因三十块银子,而被加略人犹大出卖的时候,神就折断那根杖,结束了
他与以色列的盟约。
撒加利亚书11:10然后,我拿起我那根称为“恩宠”的杖,把它折断,表示要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
如果我们贯穿地看撒迦利亚第11章,我们就会发现“万民”指的只是
以色列和犹大。
撒加利亚书11:14我又折断那称为“联合”的另一根杖,表示要废除犹大和以色列之间的手足之情。
现在,才是预言的精髓之处:在耶稣还未被背叛的500多年之前,先知撒迦利亚就
说出了如此预言:
撒加利亚书11:13那时,耶和华对我说:“你要把银子丢给陶匠。”那银子就是
他们认为我应得的高价。我就拿了那三十块银子,在耶和华的殿里丢给陶匠了。
当时,如果主人的奴隶在为别人工作时受了伤,三十块银子是这个主人应得的赔偿
市价,也是耶稣被加略人犹大出卖的价钱。所以,我们看到神讽刺地说,他们自认
付了“高价”。只是区区偿还受伤奴隶的市价,神的儿子就被出卖了!接着,
我们再看马太福音第27章(注意关于“陶匠”的那一部分):
马太福音27:3出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被定罪,后悔了,就把三十块银子
拿去还给祭司长和长老,
马太福音27:4说:“我犯了罪,出卖了无辜者的命!”他们回答:
“那是你自己的事,跟我们有甚么关系?”
马太福音27:5犹大把钱丢在圣殿里,走出去,上吊自杀。
马太福音27:6祭司长把钱捡起来,说:“这是血钱,把它放在奉献箱里
是违法的。”
马太福音27:7商议的结果,他们同意拿这钱去购买陶匠的一块地皮,
作为埋葬异乡人的坟地。
在此,我们看到了,当耶稣因三十块银子而被出卖的时候,旧约就已经结束了;
在灵的国度里,耶稣折断了那根象征着他与以色列盟约的杖。感谢神,就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又以他的宝血,亲自书写了一个新约 -- 个把世上万国万民都包括在内的、允许因信耶稣的牺牲而得救的每一个人,都称为他的后嗣和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