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2

十五22~35 教会的谕旨

十五22 在后期的*拉比学院里,若产生争论,总是由多数人的看法取胜;此处似乎双边藉妥协而达到一致的看法(但偏向安提阿*教会)。其他犹太派别也有这类“大会”,例如在*库姆兰社群,祭司、长老和百姓会聚在一起。

“西拉(Silas)”是希伯来名字“扫罗”的*亚兰文写法;它最接近的拉丁名字是“西番拿”(Silvanus,帖前一1,和合本仍译为“西拉”)。

十五23 将*外邦人称为“弟兄姊妹”,颇不同凡响。这种问安的方式,是希腊罗马书信标准的格式;从称呼来看,这是一封传阅的信,让使者抄写,传到不同的地方。小说与历史有时都会引用书信的内容。

十五24~27 他们派遣传送谕旨的使者,在各地都会受到尊重,被视为是大会可靠的代表(类似的例子,如:《亚里斯提书信》40)。

十五28 由于*圣灵通常与先知的感动或特殊的光照有关,读者能了解,使徒行传与长老的意思是说,是神直接带领这个团体的决定。“看来为好”(22节同,和合本:定意)出现在希腊的谕令里,意思是“如此决定”,常与公民聚集投票有关。

十五29 参第20节的注释。针对圣经没有直接论及的问题,犹太人的最高法庭可以颁布暂时的谕令来裁示,而耶路撒冷的聚会可能是根据这个传统行事。希腊罗马的信件通常以“愿你们平安”来作结束,就像这里一样。

十五30~35 使徒行传经常出现*先知,这必定让古代的读者感到非同凡响。古代的犹太教中,虽然有些人是先知,但为数极少,而从来没有一个团体像基督徒这样,说自己有如此多先知的作为;大部分犹太人觉得,在他们的时代并没有真正的先知。

十五36~41 回到宣教工场

以色列文学在极古老的叙事诗时代,就将英雄的软弱也记下来,这是相当不寻常的;不过到了这个时期,希腊罗马的传记作者也会记下英雄的弱点。路加显然是要我们明白,神对新成立的保罗─西拉宣教团队有其祝福(十五40;参十六37),不过这并不表示他同意保罗和巴拿巴的争论,这次的处理方式与十五章22节差距太大了。

十六1~5 传播神的道

特庇与路司得,参十四章8、20节。巴勒斯坦犹太人认为,犹太人和异教徒联姻,是犯了很大的罪(多比雅书四12;以斯得拉一书八68~96,九7~9),不过在路司得这类地方,犹太人很少,便不会那么严格看待这种事。按照犹太人的律法──至少可推溯至2世纪,如果一个人的父亲或母亲是犹太人,他便可算是犹太人;但即使保罗时代已有这样的规定,提摩太仍然不能被视为完全的犹太人,因为他并没有受割礼。(妻子必须跟随丈夫的宗教,而提摩太的父亲可能拒绝让他受割礼。)

为了要让他的见证能为犹太团体接受,保罗使他变成完全的犹太人(参:加拉太书二3~4所处理的不同情况,那里的问题不是见证,而是勉强)。*外邦人的团体已经承认,基督徒所传讲的是某种类型的犹太教;因此,他们当中虽然有许多人对割礼相当反感,但是对他们而言,受过割礼的犹太基督徒和未受割礼的基督徒并没有太大差别,不会让他们特别觉得不安。

十六6~10 圣灵的引导

十六6 这里的希腊用语,可能认为弗吕家和加拉太是一个地区(不过,参十八23);许多学者相信,保罗给加拉太人写的信,也包括使徒行传十四章所提的弗吕家一带。大部分犹太团体相信,*圣灵不会再像在*旧约当中一样工作,而没有一个团体会像早期基督徒一样,认为圣灵在他们中间的工作乃是稀松平常的事。

十六7~8 特罗亚在每西亚的正西边;庇推尼是属元老院的一省,在每西亚的东北边。因此,保罗和他的同伴是从每西亚的东部(靠近庇推尼,正在弗吕家的北方)往西走,朝向亚历山大特罗亚,这个城在较出名的特洛伊古城以南十英里。特罗亚是罗马公民和当地人混居的一个城市,而双方一直适应不良;这里也是从东方到罗马的两条主要道路交会之处,而从小亚细亚到马其顿,或走相反方向的人,经常会通过特罗亚港。

十六9 从公元前146年起,马其顿便是罗马的一省。这个地方在策略上对罗马的重要性大于亚该亚(包含大部分的希腊),因为它衔接了罗马和整个帝国沿伊格纳修大道的东部,这条路最早筑于公元前148年。特罗亚和脱拉西中间的狭窄水道,是亚洲和欧洲著名的分界处。由于希腊宗教里的神祇用异象来差遣人去工作,因此,就连还未信主的*外邦读者也能了解路加在这里的意思。

十六10 有些学者认为,“我们”是一种小说式的文学技术,因为在小说与历史作品中,这个字都会出现;但是事实正相反,古代经典里的“我们”一般真正是指“我们”。路加是在写历史作品(小说不会有历史性的前言),因此他一定是在报明,自己当时与保罗在一起,是这件事及以下他用到这词之事件的目击证人。个人的亲身见证被视为最可靠的历史资料。

十六11~15 腓立比的一个回应者

十六11 多山的撒摩特喇岛从远处便可望见,是明显的路标,也是旅客抵达的第一个港口。尼亚波利是南马其顿最好的两个港口之一,直接通到腓立比(另外一个是帖撒罗尼迦)。两天的航程,表示风向很顺(参二十6),可能是东北风。除了冬天(11月中到次年3月初),走海路比走陆路快,也比较便宜,一天大约可以走一百英里。

十六12 尼亚波利是腓立比的港口,在其西北边约十英里,要经过新波仑山(Mount Symbolum)。这是伊格纳修大道的东端,往西走可到都拉基乌姆(Dyrrhachium,都拉斯),是亚得里亚海的一个港口,从那里可以坐船到意大利。从公元前42年开始,腓立比成为罗马殖民地(参:腓三20的注释),因此它的居民中有腓立比的正式公民,而他们亦有罗马公民的殊荣。它属农业文化,而不是商业中心,不像保罗所去过的许多都市。

马其顿的首府是帖撒罗尼迦,而不是腓立比,不过腓立比被视为马其顿的“第一部分”,或“第一区”(TEV),而整个马其顿分为四区。腓立比也是这个省“头一个”或“领先的”城,因为它是那里最著名的城之一(和帖撒罗尼迦齐名)。

保罗领受马其顿异象的崁图

十六13 “祷告的地方”通常是非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对*会堂的称呼,但是这里的聚集似乎没有建筑物。按照犹太敬虔人士对集会的看法,至少要有十名犹太男子才能组成固定的会堂,由此可见,有会堂的城市,犹太人必定已经有了自己的社区;而在腓立比定居之犹太男子的数目,似乎还不够。但是在没有正式会堂的地方,犹太人通常会在靠近水边、礼仪上洁净的地方聚会;在祈祷之前洗手的礼仪,似乎是*散居时期犹太教的规矩,考古的发现显示,水对会堂非常重要。

最近的河流是刚盖特河(Gangites,司翠孟河〔Strymon〕的一条支流),约离腓立比一点二五英里。按*法利赛人的标准,这段距离超过“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可见他们对于集会地点洁净的看重,超过对巴勒斯坦律法理想细节的拘泥。“门”可能是该城殖民式的拱门,伊格纳修大道(参十六9)经由此门往刚盖特而去。

邻近腓立比的刚盖特河

十六14 保守的罗马作者常抱怨说,妇女会去追求地中海东边传来的宗教,*约瑟夫也证实,有大批妇女受到犹太教的吸引(比男人多得多)。

在希腊文化里,宗教方面妇女可以公开兼负起一些责任,而腓立比的戴安娜崇拜或许使妇女比其他希腊中心更有名望(马其顿的妇女传统上比希腊妇女更自由)。但是希腊宗教主要的重点是仪式,而非教导;因此,这些妇女在*律法上一定没有受到什么训练,所以她们很欢迎保罗的教导;不过他教导一群妇女,或许违反了传统巴勒斯坦的规范。

“吕底亚”的名字虽然一般,不过对从推雅推喇来的人可能特别自然,这座城正位于古代的吕底亚地区。推雅推喇以染业的公会与布料出名,从碑文可看出,还有别的推雅推喇商人也在马其顿贩卖紫色染料而繁荣起来(虽然马其顿人和帝国大部分的人一样,一般都很贫穷,不过在历史上,马其顿曾经是相当富饶的省份)。她的名字和买卖表示她是*自由人(从前曾为奴隶);许多卖紫色布匹的商人,是得自由的妇女,她们继续为从前的主人服务,经销他们的货物。

十六15 这个时期已经有一些妇女经商;连作奴隶的妇女也可能作经理,就像男的奴隶一样。吕底亚可能并不是因成为寡妇而得到财富;罗马法只容许寡妇继承10%的产业,不过,寡妇从父亲所得的遗产则不止这些。吕底亚贩卖紫色布匹,可能相当赚钱,因为那是昂贵的货品,在地中海过去一千多年的文化里,都是有钱人所买。(这种染料是从推罗附近的骨螺贝壳制出,不过在马其顿,也可以从靠近帖撒罗尼迦的软体动物制造。)

富有的妇女有时会成为*庇护人,或资助人,支持异教的组织;而被犹太教吸引的人,则会支持犹太人的活动。

保罗和他的同伴可能先住在旅馆里,直到安息日,不过吕底亚立刻照犹太人的招待规矩,邀请*使徒到她的家去住,这样,她便成了他们事工的*庇护人(参:王上十七13~24;尤其王下四8~11)。她似乎是一个大家院的头,其中成员多半是奴仆,不过也有可能她嫁的丈夫不管她信什么教(这与记在使徒行传十六31~32的一般习俗不同;参:王下四8~23)。

十六16~22 赶鬼与赚钱

十六16 按原文直译,这名女奴(如十二13,希腊文暗示她很年轻)是被“女巫(pythoness,和合本:巫鬼)所附”——这种灵是希腊最著名之神谕(阿波罗的德尔斐〔Delphic〕神谕)背后的灵,其女祭司被称为“女巫阿波罗”(这名字是依据“德尔斐地方的阿波罗”〔就是杀死巨蟒的那位〕而来)。因此,保罗和他的同伴在这里所面对的,是一个很有力量的邪灵。

十六17 “至高神”在犹太经典内是对神很普通的称呼,但是在异教资料里面也曾出现,指宙斯或犹太人的神,而外邦人有时将两者视为同一位。术士的书显示,异教徒尊敬这位至高神,一般以祂为犹太人的神,是最有权力的一位。

十六18 驱魔人常会用更高的灵来降服较低的灵(参十九13的注释);但这里对“耶稣基督的名”的用法,参三章6节的注释(亦参:约十四12~14的注释)。

十六19 这里的“首领”是指“官长”(20节),这是希腊文对拉丁文的 duouiri ──指腓立比两位罗马官员──最常用的说法;这两位官员可能会用较尊贵的头衔“执政官”来自称。“市上”是指希腊市镇中心的矩形广场,为民众活动的中心。

十六20 把犹太人和罗马人作对比(十六20~21),反映了古代常见的反犹太主义,不过在这个案件里,“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是犹太人又是罗马人”的理由,却站不住脚(十六37)。维护传统做法的人,总是要求人不可拜新的神祇或其他的神祇,而罗马人对犹太人的主要怨言之一,便是他们不断使人皈依他们的宗教。腓立比当地非罗马人的本地人很多,虽然犹太人口很少,但还有一些人从东方移民来定居,因此会令他们对外来的人心生恐惧。

十六21 腓立比极为罗马化;尽管它地处偏远,碑文中超过百分之八十都用拉丁文(这比例是彼西底的安提阿〔另一个罗马*殖民地〕之两倍)。由于是罗马的殖民地(十六12),这里的公民能享受罗马人的权利,使用罗马法,不需要进贡,他们的组织也仿效罗马。外地人和非公民不能单单因定居在腓立比,就享受罗马人的权利。

传说保罗在腓立比被囚之处

十六22 除非被告是罗马公民,否则通常在审讯之前,就会被打一顿,借此得着证据(称为coercitio〔高压法〕);实际上,阶层愈低的人,就愈少受到法律的保护。罗马官员的随从,称为侍从执政官,常带着一束棍子,在此他们就是用这些棍子打外地人。有时,就像这里一样,被告会先被剥去衣服。在公开场合棍打的做法,不单是要用刑求得证据,也是要羞辱被打的人,让人不敢再跟随他们。

十六23~34 监狱内的工作

十六23 狱卒的工作可能是由在这罗马*殖民地退休的士兵担任;不过,狱卒是退伍军人的证据很模糊;退伍军人常会领到土地,让他们不致倚赖其他的经济来源。

十六24 木狗常用来刑求,也用来拘禁,上面有好些洞,可以强制把脚弄得很痛。

十六25 犹太文献称许人在受到痛苦、羞辱的时候仍能荣耀神,希腊罗马哲人称赞无论境遇如何都能知足与感恩的智慧。半夜是一般人好梦正酣的时候,也不是犹太人平常祈祷的时间。其他的囚犯会侧耳听保罗与西拉,可能不是被这两位宣教士吵醒,就是感到在单调的监狱里有些变化也不错。

十六26 在犹太人和其他民族的典籍中,也有不少拯救的奇迹(参:*伪斐洛书六17夸张地讲到亚伯兰被一次地震拯救)。地震若能震松用栓子将囚犯固定在墙上的锁链,也应该可以把屋顶震垮,而屋顶未垮则是神迹。

十六27 罗马人认为,自杀总比被处死(此处是因让囚犯脱逃)还好(与太二十七5相反)。

十六28 其他的囚犯没有逃,可能是怕守卫,也可能是因为这两位宣教士的见证(25节)。狱卒“叫人”拿灯来(29节)可见他有部下。

十六29~30 在路加福音-使徒行传中,询问“如何得救”是主题之一(路三10,十25,十八18;徒二37);此处狱卒可能以为保罗和西拉是某神祇的代表,能够“拯救/救出/医治”(同一个希腊文包含这三种含义);但更可能的是,他已经知道他们所教导的,是犹太教的独一真神。

十六31~32 罗马人认为全家都会跟从一家之主的信仰;他们也认为,一家之主要带领全家敬拜罗马的神祇。这里的皈依不是机动性的;全家人必须先听到神的话。

十六33~34 从十六章20~21节看来,狱卒这样做冒着相当的风险。如果他是退伍军人(这一点并不明确,23节),可能会有幼小的孩子(军人在退伍之前不可正式结婚);但因为这一点不确定,所以不能用这一节来肯定婴儿*洗礼(有些人如此运用)。

十六35~36 官长可能认为地震是一个记号,来自神祇或某些不能得罪的术士;不过,也可能有钱的吕底亚曾去求情;另一种可能为,官长觉得公开羞辱一番,已经足以让这批惹事的人闭口。

十六37 在这段时期,各省中具罗马公民权的人被视为高人一等(尤其保罗的家在大数,不是罗马殖民地,因此必定是对国家有特殊贡献,或是曾被富有的罗马人开释的*自由人)。

按照犹流(Julian)的法令,在未经审判之前,不能捆绑或鞭打罗马公民。假报公民则是死罪。

十六38 *西塞罗(Cicero)和*昆体良(Quintilian)讲到,有位罗马公民在受鞭笞的时候喊着说,自己是公民,以羞辱反对他的人,因他们没有尊重他崇高的地位。这些宣教士等到被打过之后(参二十二29)才告诉官府说自己是公民,让官府在法律立场上十分尴尬;因此现在被迫妥协的是官长,而不是宣教士。

若他们的行为被上告,不仅官位难保,还会(至少在理论上)让腓立比失去罗马*殖民地的地位。这个办法可以保障羽翼未丰的基督徒团体未来不致受到迫害。

十六39~40 未经审判,官长无权赶走罗马公民,但若一审判,就会显出他们自己也违法;因此他们只好来拜托。

十七1~9 帖撒罗尼迦的暴动

十七1 在司翠孟河畔的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再走一天的路程),和帖撒罗尼迦(亚波罗尼亚以西三十五英里),都在伊格纳修大道上(十六9、12);这条路继续往西,直到以利哩古(罗十五19),不过使徒行传只报道保罗转向南边,离开这条路,到庇哩亚(十七10)。一般的路通常不超过二十英尺宽,不过这些路通常比欧洲在1850年之前的路还好,也更安全,对步行或骑驴、骡的旅人尤其方便。

在这段时期,帖撒罗尼迦是个重要的城市,它是马其顿最大的港口,古老之第二区的首府,现今为省长所住之地。

在腓立比的伊格纳修大道

十七2~3 进到帖撒罗尼迦的外地宗教,不单有犹太教,还有埃及的塞拉皮斯和伊西斯等教门。保罗在那里必定停留了一段时间,才能收到一百英里外腓立比送来的财务支持(腓四15~16);在那之前,或许他可以借手艺在市场摆摊维生(帖前二9)。

十七4 从前马其顿妇女曾以具影响力出名,这时候她们可能也相当有势力。上层阶级的妇女会在*教会或*会堂作*资助人,而在其中亦可享有高位,超过她们在社会上因着性别而能有的地位。因此,从社会状况来看,富有的妇女皈依,比男人容易。

十七5 在市场上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很容易被耸动而集体闹事,古代这类例子不少。在帖撒罗尼迦的犹太居民很少,因此没有被保罗说服的这些犹太人(4节),需要找人帮忙,才能有力地反对保罗。“人”(KJV、NASB、TEV)是指公民全体(参:“聚集”,NRSV);帖撒罗尼迦是个“自由城”,公民全体的聚集有审判功能。

十七6 耶孙是普通的犹太名字,在*希腊化的犹太人当中也很常见,从碑文和商业文件中可以看出。他可能是招待保罗和西拉在家里住的那位犹太人。按照罗马法,案件若要成立,必须要有控诉人。

十七7 宣称另有一个王(即:*弥赛亚),会被罗马人解读为背叛,抗拒罗马皇帝;他们可能认为,相关的神迹若暗示这位新统治者要来(参帖撒罗尼迦前后书),就是预测现今的皇帝即将消亡,而这种预测也违反皇帝的谕令。耶稣曾因谋反罪而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一点更让对保罗和其同伴的指控显得有理。效忠凯撒的公民应当通报可能的叛乱。路加也像约翰一样,喜欢显示*福音遭到反对的强烈程度;参十七章18节。

十七8 路加对帖撒罗尼迦官员的称呼十分准确,“地方官(politarchs)”(6节同),这个称号只限在马其顿使用;在保罗时代有五六个。罗马让他们自由管理该城,不过他们若有任何事处理不当,最后仍要向罗马负责。证据显示,东地中海一带的地方官吏有责任勉强人效忠凯撒。

十七9 耶孙既是他们的主人(6节),就被视为需对他们的行为负责,要替他们作保,好像他们是他家的成员一样。就罗马法庭而言,罚款算是很宽大的刑罚,而以保释金额来制裁惹事的人一定很平常。不过,控诉既很严重(7节),万一保罗当时被抓到,可能就不会这么幸运了。地方官只要在位一天,他的决定就必须算数(参:帖前二18)。

十七10~15 庇哩亚的反应

十七10 伊格纳修大道(十七1)继续向西走,但是另一条往南到希腊的路会经过庇哩亚,它在帖撒罗尼迦和伊格纳修大道以西六十英里。

十七11 犹太教很尊重凡事查考圣经、认真聆听教师的人;希腊哲人也称赞留心听讲的人。

十七12 此处特别提到妇女(尤其放在男人前面),参十七章4节的注释。

十七13 帖撒罗尼迦人在庇哩亚没有司法权,但是暴民不在乎法律怎么规定。

十七14~15 使者很少单独行动,要出远门的旅客则常与熟人结伴前行,这样比较安全(参:帖撒罗尼迦前书三1)。

十七16~21 进入雅典

雅典是因过去的光彩而出名;当时它虽是哲学的一个中心,但是东方的其他中心,如亚历山大和大数,都抢了它的风头。不过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雅典仍然是大哲学家的象征,以致后期的*拉比喜欢讲述从前的拉比在辩论中胜过雅典哲人的故事。罗马人不一定相信哲学家,使徒行传也记载了一些讲章,是向对哲学不太有兴趣的人讲的。这里的讲章则是保罗在希腊知识分子面前为*福音的辩护。

十七16 大城的街道上常摆着人像与神像,而雅典更特别有希耳米(译注:希腊掌管学艺、商业、辩论等的神)的雕像,有些石柱上面装饰着好些希耳米的头像;不少游客记下雅典人拜神的敬虔。从美学的角度来看,雅典建筑之优美实在举世无双。但保罗所关心的不是美感,而是偶像对人生活的影响。

十七17 碑文证实,雅典有犹太社群,但规模不大。

十七18 *伊壁鸠鲁派只在受过教育的上层阶级中有影响力,他们对神(God)的看法与自然神论相仿(祂不参与世事,也漠不关心);如果有神祇(gods),就只有那些透过感官的知识——如星球或行星——可以认识的神明。生命的目标是求享乐——肉身不要受痛苦,情感也不要受打扰。*斯多葛派比较受大众欢迎,他们反对享乐,批评伊壁鸠鲁派(不过当时已不像从前那么激烈)。此处和二十三章6节,保罗都运用“分化取胜”的名言:十七章22~29节是刻意要得到斯多葛派的听众,不过,保罗和伊壁鸠鲁派人士几乎没有相同之处。

虽然斯多葛派承认神祇,但是哲学家常被认为是不敬虔的人,因为他们会质疑古老的传统;不过他们对一般民众对传统的拘泥并不苛责。对保罗的控诉为“传讲陌生的神祇”(NASB),会让希腊读者想起对苏格拉底不敬虔的指控(参十七19~20)。几个世纪之前,有位女祭司曾因这个指控而被石头打死;在保罗的日子,这类事仍会冒犯雅典人。

“胡言乱语”(Babbler, NIV、NASB)所译的希腊文原来是指鸟在啄食,后来用于指卑贱的人,英文相当的责备语可以用“birdbrain”。但是在同一节里,路加让这些批评的人自己显得很蠢:他们以为保罗是在传几位神祇(复数),因为他讲到耶稣与*复活──“复活”(Anastasis)也是女子的名字。

十七19~20 几世纪之前,苏格拉底也曾经被“带到”亚略巴古,这件事人尽皆知。苏格拉底是理想的哲学家,而路加可能将保罗刻画为一位新的苏格拉底,向他的希腊听众说话;既然知道苏格拉底讲话的后果(就像司提反一样,激怒了听众将他处死),这种比拟便会造成悬疑惑。

亚略巴古在此是指议会,而不是这个议会从前用过的地点(亚略斯丘)。在这段时期,这个议会开会的地方,可能在巴西里科柱廊(Stoa Basilicos),就在市中心的广场,保罗已经在那里工作(17节)。有些学者认为,这个议会是评审委员会,评估讲员的言论;无论是否属实,他们显然还有一些管理的作用,保罗在那里的演说具关键性。

苏格拉底在雅典被囚之处

十七21~31 在亚略巴古议会前

保罗的观点和*斯多葛派十分不同,但他强调双方的交集,尽管只限于言辞,如:保罗相信神无所不在,但是与斯多葛派的理解不同,他们认为受造界也可以是神;直到最后,才凸显讲章的高潮。为犹太教辩护的人,已经用几个世纪的工夫让他们的信仰在哲学上受到敬重,而保罗在此(像在书信中一样)非常倚重犹太先辈的论证。

雅典市集及其入口

十七21 雅典居民的好奇心是出了名的。到公元1世纪时,雅典人对娱乐的渴望,已经延伸到斗士的拼斗秀,导致几位著名道德家的严厉批评。

十七22 演讲开始的时候,通常会在开场白里恭维听众,以博得他们的欢心。这类做法在亚略巴古似乎被禁止,但是这并不能拦阻保罗用敬重的话语来开头。“敬畏鬼神”是指他们具宗教心,而不是指同意他们的宗教(KJV译为“superstitious〔迷信〕”,意思不够准确)。他的听众可能并不非常重视宗教,不过斯多葛派接受神祇的存在。罗马时代的哲学家主要是谈伦理,而异教则常只重仪式,不讲究伦理。

十七23 在保罗时代之前许久,曾有一场瘟疫,没有一座祭坛能让神祇息怒;雅典人最后只得向一位“未知之神”献祭,而瘟疫立刻止住了。这些祭坛还存在,而保罗利用它们作他演讲的依据。不过,保罗避开了一些犹太先辈的做法,也不像后来2世纪的一些基督徒,去指责异教的哲人,说他们的想法乃是从摩西剽窃而来!

十七24 这时期有些哲学派别的倾向是将神祇结合起来,逐渐朝向单一的至高神。非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有时说,他们的神便是异教的至高之神,这是希望向异教徒显示,犹太教能满足他们最高的宗教情操。*斯多葛派相信,神贯穿万有,不被庙宇所限制(参:赛六十六1,引于徒七49)。

十七25 斯多葛派和讲希腊话的犹太人强调,神“不缺少什么”,和保罗在这里的用词一模一样。

十七26 犹太人和许多希腊人同意,神是造物主,祂分开地的疆界,定下季节的范畴。*斯多葛派相信,宇宙会定期溶进神里,但是在这一点上,犹太教则与他们截然不同。

十七27~29 犹太人通常说,神对祂的子民有如父亲(在*旧约,如:申三十二6;赛六十三16,六十四8;耶三4)。但是希腊人、*散居中的犹太人,以及一些2世纪的基督徒作者说到“神是世界的父”,意思是指祂是造物主,像这里一样。希腊诗人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译注:公元前6世纪)的诗句(28节)曾出现在犹太人的诗选,作为证明文字,可以向异教徒说明有关神的真理,而保罗可能是从这类书籍中读到这段话。希腊人引用荷马和其他诗人的诗,作为证明文字,就像犹太人引用圣经一般。有些哲人批评诗人太接近神话,可是也有人随意运用他们的话,来证明自己有理。

十七30 保罗在此与听众的观点分道扬镳。哲学家会讲皈依,即透过思想的转变而依从某一哲学,然而保罗在此则显然在传讲犹太人的教导:透过*悔改来归向神。

十七31 希腊人对时间的观点为,它会一直继续下去,历史不会在未来达到高潮,出现审判之日。保罗的*复活教义最冒犯他们;参第32节的注释。

十七32~34 知识分子的反应

保罗对当日这群大学水平人士的信息,虽然没有立刻得到大量的回应,但是他在亚略巴古的工作显然是有果效的。

十七32 在希腊思想的主要学派中,只有*伊壁鸠鲁派否认灵魂的不朽性。他们认为,灵魂是一种物质,和身体一样,也与身体一同灭绝。多数希腊人相信,人死后会像影子一般,生活在下界(或许类似*旧约的利乏音人〔rephaim〕),有时再加上轮回观(如*柏拉图);在柏拉图的影响之下,有些希腊人想将不朽的灵魂从世上的存在解脱出来,让它能回到当初受造时所在的纯净天界。

*斯多葛派相信,灵魂在死后仍继续存活(不过,它就像万物一样,最后会被吸回神里面),不过他们和其他希腊人一样,无法想象*身体会复活。

十七33~34 亚略巴古由这群高级知识分子中地位最崇高的人组成,因此丢尼修的皈依十分重要。现代有些读者根据哥林多前书二1认为,保罗在雅典的工作是失败的,但他们完全误解了路加的意思(使徒行传乃是强调他的成功,而最初读使徒行传的人,不可能翻到哥林多前书来读)。

妇女不可能进入亚略巴古;甚至在雅典,受教育最多、在公共场合常出现的妇女,可能仍旧是妓女和外族人。无论大马哩的背景为何,她可能是在市上听到保罗在亚略巴古的演说(参十七19~20) 。

十八1~11 哥林多的教会

十八1 哥林多自古以来就是雅典的对手;它是亚该亚的首府,很早就已超越雅典。罗马时代的哥林多是希腊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以道德低落出名。

十八2 革老丢驱逐犹太人离开罗马城(大约公元49年),是仿效早先一位皇帝提庇留的做法。不少人认为,罗马历史家*苏维托尼乌斯暗示,犹太人被驱逐的原因,是因与*弥赛亚有关的动乱,或许是因反对犹太基督徒而引起的。然而路加强调法律的先例对基督徒有利(十八14~16),因此若他没有提到这件事的细节,是很容易了解的。

十八3 在古代的经济中,同行的人不像现代一样彼此竞争。他们多半住在城里同样的一区,并且组成同业公会。公会通常会拜一位*庇护的神祇,并且常在一起坐席,吃祭拜的食物。这种同业公会的作风,会将遵奉犹太教的人排除在外,使得犹太人很高兴能找到与自己同行的犹太人。

在这段时期,译为“织帐棚的人”之字,也可指皮革业者。倘若保罗是作皮革的,就可能是工匠。工匠通常以自己的工作为傲,尽管他们要投下很多时间才能成功;他们的地位和收入都比农夫要高,不过更高阶层的人却瞧不起他们,因为这些人认为用手做事的劳工都是粗人(参哥林多前书导论所描述的冲突)。他们在店里的时间很长,在做工的时候,有很多讲话的机会,不过当保罗收到马其顿*教会的供应时(5节;林后十一7~8,十二13;腓四15),便可以停下工作(林前四12)。哥林多的市(中心市区)有全帝国最长的柱廊店铺。

十八4~5 许多外地宗教都在哥林多设教,包括埃及的宗教(到2世纪时非常盛行)。哥林多一所*会堂的碑文也在靠近市(中心市区)的地点出土,保罗可能在那一带工作过;从地点来看,这会堂的一些成员相当富裕,亦有社会地位(参7~8节)。

十八6~7 前三个世纪,*教会都在家里聚会(十二12;罗十六5)。*会堂有时也在家里聚集,直到犹太社群有能力购买一座建筑物为止;而教会既受到逼迫,又需要经费来帮助得自由的奴隶、喂养穷人、支持宣教士,所以不可能有钱买房子。在哥林多,*庇护人的屋子中,通常最好的房间(triclinium)可以坐九个人,而连在一起的有家具的最大房间(atrium)则可容纳四十人。

提多犹士都可能完全是拉丁名字,从他的地位与姓名来看,他应当是罗马公民,属于罗马文化(哥林多在这段时期有希腊和罗马两种文化);在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时期,有些来自罗马的家庭到那里定居,他的家或许是其中之一。他的头一个名字可能是该犹(罗十六23;林前一14)。

十八8 “基利司布”是典型的罗马名字。犹太人用拉丁名字不算太不寻常(在犹太人的碑文中,“基利司布”和“基利司比娜”都出现过几次),不过保罗同工当中用拉丁名字的人,比例较一般碑文高出很多(而碑文通常是富人才会用的),所以保罗的犹太人与希腊人同工当中,可能有好几位是罗马公民。基利司布是“管*会堂的”,意味着他有钱有势,负责会堂的事工。

十八9~11 类似“我与你同在”的保证神谕,在*旧约里经常出现(如:创十五1,二十六24,二十八15;耶一8,十五20)。在希腊文学中,神祇或女神常在夜间向人显现,经常是在他们睡觉的时候;不过,旧约里面也同样有许多神或天使向人启示的例子(如:创二十六24,二十八12~15,三十一24)。

十八12~17 迦流拒审

十八12 从公元前27年至公元15年,以及从公元44年之后,亚该亚(包含大部分希腊)是由方伯管理。迦流的两年任期是从公元51年7月开始,但因他生病而缩短,所以我们可以将这次事件的时间定在公元51~52年,可能在公元51年年底之前。他和他的兄弟,*斯多葛派哲人塞内加,都被尼禄杀死。除非路加是直接听保罗讲,否则他不可能得到如此准确的日期和官员之资料;这些都没有可参考的作品。

作方伯的迦流,早上会坐在审判椅上判决重要的案件。这种“审判椅”(KJV、NASB,和合本:公堂)可能是哥林多广场东端用作庆典的讲坛,可以看到所有的群众,不过有些学者则认为是一种法庭(参NRSV),在政府建筑物里面(参NIV)。有关谋杀、奸淫等类的案件,由陪审团决定;官长则审其他的罪案。

十八13 如果保罗的观点使他不再属于犹太教,跟随他的人就无法得到罗马人传统上给予犹太教的保护(因为它是古老的宗教)。

十八14 罗马官员首先要决定是否接受控诉,进行判决。

十八15 迦流驳回此案。罗马法庭只判决违反罗马法的案子;在整个帝国有好些单独的谕令,给予犹太法庭权力,能判断犹太人内部的事,迦流不想插手在其中。由此可见,迦流是将保罗的宗教当作犹太教的一支,而不是一种不合法的新宗教(religio illicita)。虽然在罗马法里面,先例并没有约束力,但是仍然很重要,其他省的官员也可能照样做;路加的基督徒读者倘若吃上官司,可以引用这个例子来为自己辩护。

哥林多讲坛,保罗辩论的地方

十八16 迦流把他们“撵出去”(NASB),也许是用衙役的木棍,可以看出罗马人对犹太人宗教的争论很不耐烦。许多上层阶级的罗马人认为犹太人是没有文化、专惹麻烦的人,把他们的宗教和叙利亚、埃及等宗教同列(参十六20~21) 。

十八17 法庭(尤其若在广场或市中开庭)通常人很多,相当嘈杂,冲突迭起。路加的意思或许是,犹太人在管教一名同情基督徒的领袖(若这人与哥林多前书十1的所提尼是同一位;这个名字很普通),不过也可能指他们打自己的领袖,因为他使他们在官府里惹火烧身。但路加的意思也可能是,迦流既显出反犹太的心态,一些当地的希腊人就趁机泄恨。其他罗马官员还做过或鼓动过更恶劣的事。如果这件事是因*会堂的管理人公开指控保罗,要与这一位可能惹麻烦的人脱离关系,那么事态的发展则正相反。

十八18~23 保罗返乡

十八18 坚革哩是哥林多在地峡上的主要港口,里面有伊西斯、亚底米、阿佛洛狄忒(Aphrodite,译注:爱神)、阿斯克勒庇俄斯(译注:医药之神)、波塞冬(Poseidon,译注:海神)等的庙。航海比陆路容易、快速又便宜。不过一般的船都是货船,所以坐船的人要自己预备铺位。

有些异教祭司(如:伊西斯)会剃头;因此不认识保罗的异教徒可能以为他是这种祭司。不过,犹太人在完成拿细耳的誓愿后也会剃头;保罗对耶稣的信心并没有丝毫改变他的犹太习俗(二十一23~24)。巴勒斯坦的教师要求人,只能在耶路撒冷完成拿细耳的誓愿,由此可见,保罗是采用*散居(非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的观点,不讲究要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因他们没有那么多钱或时间,常往耶路撒冷跑。

海底发现的海神波塞冬像

十八19~21 以弗所有很大的犹太人社群。“神若许”是敬虔的希腊人和一些犹太人常会说的话。

十八22 夏季的风一般朝北吹,但也会向东北吹,因此到凯撒利亚比到安提阿的西流基港更容易。

十八23 从安提阿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一带的路,只到春末或夏初才开放,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可能在该年的什么时候出发。

十八24~28 亚波罗得到亮光

十八24 许多亚历山大的犹太人,名字里都有“亚波罗”──希腊著名的神祇(亚波罗可能是亚波罗尼亚的简称)。“口才”(NASB)或“学问”(NIV)一词,按古代其他地方的用法看来,意思最可能是“正式受过*修辞的训练”,这是进阶课程中较实用的一种(另一种是哲学),有钱的学生才能去学习。

除了叙利亚─巴勒斯坦之外,在整个帝国中,亚历山大可能是犹太人最多的地方,*会堂不计其数。犹太人的权贵曾费尽心力,要让他们的文化被希腊特权阶级所接受,而他们对自己的地位低下,也感到不满。亚历山大的希腊人大部分都以自己的民族为傲,瞧不起犹太人和埃及人,而后二者占全城人口的三分之二;因此他们会说“靠近埃及的亚历山大”。文化的冲突,加上对犹太人的逼迫,至终导致犹太人的背叛,让整个犹太人社群都遭到屠杀。

十八25 古代的读者很自然会将“灵里火热”(NASB)一语解读为亚波罗自己的灵。

十八26 亚居拉和百基拉显然曾陪同保罗搭船,然后留下来,帮助以弗所的*会堂,那里容许人公开教导耶稣的道理。

十八27~28 在希腊罗马社会中,推荐信很普遍。亚波罗因有学问,可能会很受哥林多*教会的精英欢迎(参:哥林多前书的导论)。

十九1~7 圣灵在以弗所浇灌下来

十九1 以弗所是影响整个亚细亚(不是指整个亚洲,而是指罗马的“亚细亚省”,相当于现在西土耳其)的大好地点。它是这帝国最繁荣、人口最稠密之省份中,人口最多的城市。亚细亚的正式首都是别迦摩,不过以弗所成为第一大都市,也是省政府真正的所在地。保罗经过“上边一带地方”,可能指他从北边较高的路线而来,没有走一般经过里迦(Lycus)和敏德谷(Meander Valleys)的路线。

“*门徒”的意思是学生,或学习者,他们显然是向约翰学(十九3;另参十八25)。罗马世界是四海一家的,有些巴勒斯坦犹太人也到以弗所定居,在那里有很大、很古老、且有势力的犹太社群。

十九2 在大部分古代犹太教的经典,和路加福音─使徒行传中,*圣灵都是感动先知的灵。保罗察觉到,这些门徒虽有不少正确的知识,却缺少圣灵的感动(十八25)。

十九3~5 有关约翰的*洗礼,请参:马可福音一5的注释;有关奉耶稣之名的洗礼,请参:使徒行传二38的注释。

十九6~7 方言和*预言都是受感而说的话,证明他们已经领受了预言的灵;参十九章2节的注释。

十九8~12 真道在以弗所传开

十九8~9 哲学家常在租来的大厅讲课;这地方可能是同业公会的大厅,也可能是“演讲厅”(NIV)。(倘若是前者,推喇奴便只是屋主;倘若是后者,他就是经常演讲的人。以弗所的群众生活——包括听哲人演讲——都在中午结束;因此,如果推喇奴在早上演讲,保罗可以下午用同样的场地;如果没有人在那里演讲,保罗可能会早上在那里讲,讲完后再去做手工赚钱。)无论是哪一种,以弗所的居民都会将保罗视为哲学家,或是诡辩学者(sophists,职业的公众演说家)。许多早期的希腊罗马观察家认为,基督徒是一种宗教会社或俱乐部(就像古代其他的会社一样),或用这种结社方式运作的一种哲学派别。

十九10 以弗所是一座大都会,话语很容易从那里传到各地;如果保罗训练*门徒(正如哲人和*拉比所行的),并差派他们出去传播,这信息便能迅速传开。

十九11~12 保罗的“手巾或围裙”(NIV),是指绑住他的头以免汗水滴下的碎布,以及绑在腰上的工作围裙;他们拿走的时候,他可能没有注意到。术士常用这种工具来进行医治;*旧约的例子很少,但也曾出现(如:王下十三21;这与不洁净正相反,后者在旧约里通常是藉着碰触而沾染)。

十九13~20 邪术的失败

有些不懂道理的以弗所人或许会认为保罗是名术士,不过神似乎仍旧医治他们,好让他们留意祂的信息(十九11~12);可是神不会容许人任意用耶稣之名。以弗所以邪术的交易著名,许多人需要赶鬼,和避邪的保护。

十九13 术士常会呼求更高之灵的名字,以赶走较低之灵。根据法术的理论,驱魔者只要呼求某个神祇或神明的名字,便可勉强它们照自己的意思去行。古代的法术书籍显示,许多驱魔人都是犹太人,或对犹太教略有知识的人,这些经书列出各种可能的元音排列组合,以猜测如何读出神那不可读的名字(参二20~21的注释)。古代后期有些术士书籍把呼求耶稣的名字和其他办法并列,正如这个故事里的驱魔人一样,因为基督徒用这个名字可以赶出污鬼。

十九14 “士基瓦”是拉丁名字;耶路撒冷犹太人很松散地使用“大祭司”的称号,来指祭司权贵中最高级的成员,而士基瓦可能是随己意擅自用这个名字,也可能存同样的心态。从碑文和经文中都可看出,在巴勒斯坦以外,犹太人对祭司之称呼用法很不一致。一般人认为,犹太的大祭司应当能接近圣名(13节)与隐秘之名,尤其是至高神祇之名,因此他们在法术圈中权力甚大;士基瓦可能在这圈子里相当出名。“众子”可能指他们是士基瓦公会的一部分,不过这个字可能是指字面意义。

十九15 古代的文学显示,邪灵对于权力小于它们之人所发的命令毫不在乎,它们只惧怕神,也能被力量更大的灵所支配(这次能够在术士身上显本事,或许它们会沾沾自喜)。

十九16~17 这次事件显明,保罗,这位卑微的皮革匠,比术士更有能力(参:创四十一8、39;出七11)。

十九18 尽管犹太术士相当受欢迎,但大部分著名的犹太教师都公开斥责法术。当百姓认出,保罗的耶稣不像低级的灵可以被人操纵,便明白他是神的仆人,不只是术士而已。“承认原来的宗教行为”(NASB、NRSV)也可译为“暴露咒语”,一般相信,这样做可以除去咒语的能力。

十九19~20 写了法术的蒲草纸卷,卷成小卷,或作成小盒状,挂在脖子上,是一种护身符;路加所用的“书”或“卷”(NIV)字,可能指这类写了法术的蒲草纸卷。这些法术符咒在以弗所十分普遍,甚至这类东西在其他的希腊罗马文学中被称为以弗所的文字(Ephesia grammata)。古代烧书是代表斥责其中的内容(在*旧约里,类似的做法,参:代上十四12)。所烧的书总价共计约一般工人五万天的工资。

十九21~22 改变方向

保罗在暴乱发生(十九23~41)之前,就已经计划要离开以弗所;路加在此设定了本书余下内容的方向(参:路九51),大致而言,是先往希腊再走一遭,然后经过耶路撒冷,往罗马去。哲学家和*拉比期待*门徒服事他们,*旧约也有先例,如约书亚服事摩西;以利沙服事以利亚;基哈西服事以利沙。以拉都可能有一段时间曾经在哥林多担任过公共事务的官员(aedile)(参:罗十六23的注释);若是如此,这节经文便显示,在*神国里衡量地位的标准,和世俗不一样。

十九23~41 亚底米和民生经济

宗教的敬虔常成为外壳,遮盖住经济的算盘。亚底米神庙不单是庙宇,也有银行的作用,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会把钱存在那里。大约公元44年(保罗抵达之前约十年),那里的碑文显示,由于金钱管理不当,庙里的钱流到私人口袋里,因此地方官必须介入庙里的财务。在以弗所,政治和宗教关系紧密,因为宗教与经济,和当地市民的骄傲,都与以弗所亚底米的崇拜不可分割。

十九23 亚底米的诞辰之月相当出名,称为亚底米月,当地会举办盛大庆典,首领们(Asiarchs,参十九30~31的注释)都会出席(31节)。有些学者认为,这则*叙事若是在当时发生,最为合理;虽然这个理论有可能性,不过善男信女对亚底米的忠诚合年不减,而与保罗有深交的首领本来就都住在以弗所。

十九24~25 同一个行业的人会组成公会(collegia),这些公会制定行业的规矩,也共同维护该行业的利益。小型神庙可以当作纪念品和护身符;我们所知道的多半是陶制品,因此底米丢似乎是招聚了其他作神庙的人,不只是银匠而已。小的亚底米金像或银像,重约三至七磅,是用来献在她的庙里。

十九26 “不是神”是以赛亚书(如四十四9~20,四十六1~11)和犹太教反复出现的话。到2世纪初,附近一省的罗马省长埋怨说,神庙的神明没有人理会,因为信基督教的人太多。这位省长报告说,在逮捕了许多基督徒之后,才开始有人再去买动物作祭牲。

十九27 “普天下所敬拜”反映出以弗所的亚底米神庙很特殊,和其他亚底米崇拜的形式不同;它在地中海一带至少有三十三处敬拜中心。许多古籍都可以为她的名声作见证:她用异象命令信奉者传播她的教门;她的神庙约有三百五十英尺长,一百五十多英尺宽,是古代七大奇观之一;有四十五名撒狄的居民遭人指控,说他们攻击以弗所的亚底米信徒,后来被判处死刑;犹太典籍中也提到她的庙。它位于以弗所城东北一英里半。

十九28 “大哉〔某神〕!”的呼喊,似乎是表达崇敬的标准模式。

十九29 在古代的都市里,因为人口稠密(一英亩约两百人,这种密度在西方只出现在贫民窟里),消息和动乱都传播得很快。市民的集会平时都在这个露天戏园举行,里面可以容纳约二万五千人,直径约五百英尺,放着许多神祇的像。

以弗所的大剧院以及阿皮翁大道

十九30~31 “首领”(Asiarchs)是该省最著名的人,他们每一年轮番主持敬拜皇帝和女神罗妈(Roma)的宗教。东希腊的各大城常彼此竞争,看哪一城的皇帝敬拜办得最盛大,因此“首领”与当地居民的骄傲感息息相关。他们有权管理戏园,不过在此他们无法平静动乱;最多只能要求犹太友人不要进到戏园去。(按照罗马习俗,他们可能视自己与保罗的“友谊”为庇护人与受庇护者的关系;无论实况为何,路加要我们知道他们对保罗的关心,意味着保罗已经对高层人士产生一些影响力。)

十九32 希腊喜剧常以诙谐的方式刻画人的愚昧:路加的读者看到群众连闹事的原因都搞不清楚,一定会发笑,其实这种无知正是暴民心理的特色。路加在此用希腊文“公民聚集”的术语,必定具讽刺意味:这次乃是动乱,并不是合法的聚会(39节)。

十九33~34 罗马亚细亚的犹太人平时很谨慎,不去触犯当地的居民,亚历山大显然想要解释说,这次的动乱不是犹太人煽动的。但是一般希腊人的反犹太教情绪,以及知道犹太人只接受一位神的知识,让他们以为,犹太人乃是要解释他们为何要为此动乱负责。(这次事件可以说明,为何在二十一章27节,犹太人那么讨厌保罗。)公开的审讯若有争议,也会引起群众的喊叫。

十九35~36 此处书记的讲话费了一番心机,设法让群众转向(36节)。“城里的书记”(NIV)是最高的民事官员,他要向公民说明聚集的规定,并向罗马的省府官员(总部也在以弗所)作市民的代表。所谓以弗所为亚底米神庙的“看守”者,这个名词是术语,出现在碑文上。小亚细亚还有一些受人崇拜的神像,据说也是从天上落下来的。

对这雕像图片上的球根状附着物,有不同的看法,如:乳房、阉割之睪丸、水果、蜜蜂或鸵鸟蛋;这些解释显示,这是亚洲式的丰肥女神和地方上的母神有关,和希腊的处女亚底米神相当不同。(有些学者认为,这些东西代表行星,这便符合亚底米的形像:她是将人从命运中拯救出来的神祇,而她以星球为代理人。)

以弗所的亚底米女神

十九37 “偷窃庙中之物”被认为是最不敬虔的罪之一,这个名词后来代表广义的“亵渎行为”(sacrilege) 。

十九38 这一时期亚底米神庙的财务丑闻,是透过法庭审理,可向方伯上告;这次非法的集会是因经济的争论而引起,所以应该用同样的方式来处理。

这个省有九个不同的城,方伯在不同的日子于各城中和市民见面。每一省只有一位方伯,但是路加用复数,因为以弗所的方伯约在公元54年过世,在新的方伯来到之前,可能由几位官员执行他的职务。

十九39 后期有份资料宣称,这种聚集一个月有三次。市民合法的集会和动乱式的聚集(正如此次的情形)完全不同:前者为罗马人喜欢,但后者却会招致罗马人对该城的管教。

十九40~41 城里的领袖警告百姓,罗马人会听到他们的动乱,这种例子曾出现在别处;资料显示,以弗所还发生过其他的动乱,不过罗马人从未前来打压。不过,以弗所可以享受“自由城”的特权(包括自己可以有议会),则完全有赖于罗马的恩惠;有些拥有这类特权的城市曾经反叛过。1世纪有一位著名的*修辞学家,狄奥·克里索斯托,他警告另一座亚洲城市的市民说,凡是误用言论自由的人,已经丧失了这样的权利。

二十1~6 造访希腊

*使徒行传二十章与二十七章,从所列的地名,并考虑季风的模式,等等,可以判定所记的旅行时间应当是正确的。总而言之,这几处读来像目击者的报告。

二十1~2 保罗收集马其顿(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和亚该亚(哥林多)*教会之捐款的目的,是要帮助耶路撒冷贫穷的基督徒,以显示犹太与*外邦基督徒的合一(参:罗十五26;林前十六1、5;林后八至九章),这一点在使徒行传二十四17略为提及,而在书信中便很清楚。他也许是经由马其顿的伊格纳修大道通过以哥念(罗十五19;参:徒十六9的注释);若是如此,他要花几个月的时间,才抵达亚该亚。

二十3 保罗在这一带时写了罗马书(罗十五26~28)。船员和船东很少是犹太人,大半都是*外邦人。不过,往叙利亚去的船,乘客中有不少犹太人,尤其如果这船将在逾越节左右抵达叙利亚─巴勒斯坦。

二十4 各个犹太社群都会派名人为代表,把每一年的圣殿捐带到耶路撒冷去,同样,保罗也和各地基督徒团体的代表结伴同行,去帮助耶路撒冷的穷人(二十1~2)。这样的捐赠能向耶路撒冷*教会表明,外邦基督徒仍然承认他们的信仰具有犹太色彩(参:罗十五26~27) 。

二十6 “我们”一度中断,此处又再现;因保罗曾把路加留在腓立比。他们在腓立比住了一个星期,过逾越节和除酵节。若按这里*叙事的记载,把剩余的日子加起来(部分的日子视为整天,正如古时的算法),那么,从他们抵达腓立比,及至来到耶路撒冷,总共花了三十多天。因此他们大概是在五旬节(逾越节之后五十天)之前到达耶路撒冷,这样便还可以参加三大朝圣节期之一(二十16)。用“五天”(即:五天的一部分──可能是四天)到特罗亚(十六11),船算是走得很慢,不过其中或许包括了从腓立比到尼亚波立半天的陆路行程。

二十7~12 特罗亚的复活

二十7 在希腊罗马世界,多半的宗教会社一个月聚集一次。早期有些基督徒可能天天聚会(二46),不过似乎每周的第一天(星期日),他们会特别聚在一起,也许是因为主*复活之故(路二十四1),也可能要避免与*会堂在安息日(星期六)的聚会发生冲突。

基督徒的聚会可能很早,在日出之前,而在星期日早晨,他们必须工作,就像帝国中其他的人一样;因此这个聚会可能从星期日的傍晚,或是星期六日落时开始。(要看人怎样计算日子,是像罗马人和现代西方人一样,从子夜算到子夜,还是像古代的犹太人一样,从日落算到日落。若如前者,第一日便是指星期日;若如后者,第一日的开始便是我们的星期六晚上。)无论采取哪种算法,一般人入睡的时间都在日落之后不久,所以半夜乃是沉睡时刻,保罗一定讲得滔滔不绝。

公元1世纪的灯台

二十8 油灯的气味或热度,可能会让人昏昏欲睡。

二十9 窗子在冬天的时候通常是关着的,可是夏天则打开,而且可以坐在上面乘凉。或许是因为灯的热度(特罗亚的4月平时不会太热),或许是因为屋里太挤,所以犹推古会去坐在窗子上。如果他年龄够大(参12节;不过译为“男孩”或“小孩”的字,也可以指“奴隶”),可能因为工作了一整天,已经很累了。帝国中一般人的家只有一层楼,不过在较拥挤的市区,也常有两层的楼房。从美国人来看,这是从二楼掉下来(大部分语言会称之为“三楼”),不一定会致命;不过犹推古可能是头朝下跌的,或许头撞到了硬物。

二十10 保罗的行动,参:列王纪上十七21~22,和列王纪下四34~35。

二十11~12 许久不见的人通常会聊到半夜,各叙别离后的光景。

二十13~17 继续旅程

二十13 亚朔离亚历山大的特罗亚大约二十英里路,是主要的港口,走路要一整天。若距离不长,陆路便不算太久;况且有时要搭载客的船,还必须在港口等;走路要比付钱搭船便宜。

二十14 米推利尼是莱斯沃斯(Lesbos)岛的主要城镇。

二十1 5~1 6 他们走一般常用的海道,从基阿(可能靠近亚基农岬〔Cape Argennum〕)对面经过,这样便可不用走那较远的航程,即紧靠海岸线,要经过士每拿和以弗所之间伸入爱琴海的冗长海峡。

从基阿,可以经由撒摩岛直接走到米利都,这条路线快得多,不需要再沿亚细亚的海岸走到以弗所。他们在米利都的狮港上岸,那里有亚波罗神庙;这座城有相当大的犹太人团体(撒摩也一样,那里对阿佛洛狄忒和伊西斯的崇拜相当有名)。

二十17 他们的船走经过基阿和撒摩的路线,避开了繁忙的以弗所港;这艘船是唯一朝正确方向走的船,但是还不能到他们要去的地方。使者走陆路到以弗所,要走三十多英里,因为他们要赶上保罗第三天抵达的时间,必须走得很快;愿意放下工作这样来事奉,是很大的牺牲。可是保罗到耶路撒冷的使命很紧急;他必须要利用过节的时期把捐款送到,因为那时耶路撒冷的人会最多,而*教会不分族裔的合一象征,才可以发挥最大的影响力。

二十18~35 保罗的告别演说

古代的告别演说已经发展成固定的形式,和一种称为“遗嘱”(testament)的文学形式相关(即将过世的人,或即将离开的人,向他的孩子或跟随者所说的睿智训诲)。这里的用词比较像保罗的话,而不像路加的话。虽然历史家会用自己的话重写讲章,不过一般的*修辞学训练,也包括仿效其他人的风格(prosopopoia)。路加可能不太容易得到保罗的书信(它们存在各个教会中,直到保罗死后许久才收集起来),因此他一定是因与保罗直接接触,而学到他的风格。

二十18~21 许多哲学家常会激起听众的感念之情,就像保罗在这里一样,也会提醒他们,责备乃是出于真诚的友谊,因为虚假的朋友只会谄媚。这样的话虽然普通,但是却符合听众的文化与需要,而且这段话并不是空洞的*修辞形式;保罗和其他讲这类话的人,都是出于真心实意。

二十22 在希腊罗马的传统里,知识分子中真正的英雄,是那些对自己的教训深信不疑,甚至愿意为之付出生命代价的人;为自己的信念而死的哲人,会被视为既勇敢又高贵。保罗沿袭*旧约先知的传统,不计生死传讲神的话,而他所用的表达方式,也符合当时听众文化最优秀的素质。

二十23 “*圣灵的见证”一定是指*预言(二十一4);早期犹太教视圣灵主要为感动先知的灵。

二十24 “行完路程”(如NASB)或“跑完全程”(NIV)是以运动员为喻;哲人常用比喻来说明自己的使命(参 TEV) 。

二十25~27 在*旧约里,间接流人血的比方说法很常见(如:申二十一1~9),不过保罗在此乃指守望的人当警告恶人离开恶道,却未恪尽职守(结三18~20,三十三8~9)。

二十28 “监督”通常是希腊用语,指管理的官员,不过*死海古卷里也有对等的希伯来用法。以牧人比喻领袖,并不绝对是犹太人的说法,不过旧约特别用这个词来指神子民的领袖。牧人如何照管羊群,神会要他们交账;参:约翰福音十1~18的注释。“要谨慎”是道德劝勉的标准用语。

二十29~30 耶稣曾警告人留意假先知,而犹太的*启示经典亦预告,义人在末世之前会经历大试炼;因此保罗的预测并不新鲜。然而按照圣经,一个人之所以成为先知,乃是看他所说的预言是否准确——而非是否新奇(申十三1~5,十八20~22) 。

二十31 劝勉的话常要人回想昔日的情景。“昼夜”是描述“总是”的标准说法;晚上的一部分,加上白天,便可以算一整天。优秀的讲员对讲辞应当非常敏锐,可以将情感表达出来,也能激动群众的情感。

二十32 “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NASB)(“成圣的人”即为神“分别出来”或“分开”的人),这是指犹太人的盼望,他们认为自己是神的子民,将承受未来的世界为业,正如以色列曾经“承受”应许之地为业一样。

二十33 哲人常会被人指控为贪图个人的利益,因此许多哲人(尤其是动机纯正者)常严加否认,并举出证据来支持。在古老的东方,“衣服”(NASB)可以算作资产,就像银币一样。

二十34~35 对工匠而言,用手做工并不羞耻,不过社会上那一小撮上层阶级(他们的收入来自土地),和大部分哲学精英,都瞧不起劳动的工作。

许多*拉比都有自己的行业,可是哲人较喜欢用收费的方式,榨取有钱人的钱囊,或干脆乞讨维生。愿意白白给予的人(古代称为施舍),动机较不容置疑;靠人施予维生和不求报酬的道德家,常强调这一点。

二十36~二十一6 保罗朋友的情谊

二十36~38 打招呼的时候可能会轻轻地吻一下,但是连连亲吻和拥抱,则表示情感极深,向家人、亲爱的老师或亲密的好友才会如此;可见保罗和这些基督徒的关系非常之深(参:撒上二十41)。许多罗马和希腊哲人认为,男人不应当哭,可是根据不少*叙事的资料,在这类离情依依的情况下,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形。

二十一1~2 他们在哥士过夜,那是一个小岛,在往罗底的必经之路上,岛上有相当大的犹太社群。罗底是船常停泊的地方,那里的犹太社群亦不小。亚历山大的运粮船贴着南小亚细亚的海岸航行,经常每个港口都停,因为陆上的风向不定;因此他们在南小亚细亚吕家的港口帕大喇靠岸之后,保罗和同伴找到一艘船,直接过海,开往腓尼基,绕过塞浦路斯的南面,这是为了赶时间的缘故(二十16)。

二十一3 他们所绕过的塞浦路斯南岸,水较浅,没有港口,所以船不停。罗马的叙利亚省不单包括北边的安提阿,也包括南边的腓尼基和犹太地;他们从海道直航到推罗,节省不少时间,而推罗是全年都可进出的港口。

二十一4 犹太人和基督徒无论到哪里,都可以找到接待他们的自己人;这是他们文化的一部分,主人觉得很光彩,而且比住旅店好得多,因旅店常兼作妓院。

按犹太人素常的看法,神的*灵主要能让人说*预言,因此在他们的勉励中一定常出现预言。不过这个词组并不是路加平时描写预言的说法,可能暗示,他们之所以警告他不要继续前去,是根据他们对未来的预言(二十23,二十一11)。

二十一5~6 推罗以平坦的沙滩出名。

二十一7~16

亚迦布的预言

二十一7 多利买二世造了多利买,是坚固的堡垒,当时为罗马的殖民地(曾被称为亚柯〔Acco〕),是重要的港口。

二十一8 凯撒利亚在多利买南边约四十英里,经文表示,他们只用了一天,所以一定是坐船去的。

二十一9 异教有时会将童贞之人与属灵的能力相连(罗马有一种处女会社,叫女灶神处女〔Vestal Virgins〕),不过这里讲“处女”,可能指腓利的女儿还年轻,在十六岁以下。犹太典籍讲到约伯的女儿都有讲预言的能力(在*约伯之约中),这可能是晚期作品,不过可以看出,古代对这类女先知非常尊重。

二十一10 亚迦布可能是从耶路撒冷来到凯撒利亚(他从犹太多山的地方“下来”,其中可包括耶路撒冷),他抵达的时候,或许与保罗来到的时间差不多,他只需要几天工夫就可以到。(凯撒利亚是罗马指定的犹太首府,不过路加在这里用“犹太”,是指犹太的巴勒斯坦,而不是按罗马人严格的用法。)

二十一11 *旧约先知常像亚迦布在这里所做的,用表演的方式将*预言表明出来(如:耶二十七2)。有些注释家指出,此处的细节并未完全应验(捆绑他的是*外邦人,不过控告他的则是犹太人),不过,我们只要略读旧约先知的故事,就会发现他们极有诗意空间,只要信息的主旨正确,就可以了(如:王下十九7、28、33、35)。腰带是一条很长的布,绕几圈绑在腰间,可以当作口袋用。

二十一12~14 在希腊神谕思想的影响之下,希腊人和犹太人都认为,预言式的神谕乃是要人作预防的警告;不过经文中并没有暗示说,亚迦布本人希望保罗能避免他蒙召所要面对的事。殉道的故事常记载说,有人会提出劝告(理由为年迈、年轻,等等),要人避免殉道。保罗的朋友既知道他将面对的事,由于爱他,便作出这样的举动,然而他们却错了(14节)。

二十一15 从凯撒利亚到耶路撒冷,通常要走两天;他们晚上住在拿孙(16节)的家。

二十一16 塞浦路斯的犹太社群很大,有些人移民到耶路撒冷去,而其中一些成了最早信主的*门徒(四36)。“拿孙”(Mnason)之名,在罗马人当中比较多,“耶孙”(Jason)则在犹太人和希腊人当中较多,不过犹太人偶尔也会用“拿孙”(如:一位后期在罗马的*拉比)。

二十一17~26 保罗肯定自己的犹太传承

二十一17 这里热情的接待一定包括整个代表团在内──连未受割礼的*外邦基督徒也被接到犹太基督徒的家中去住(不过,保罗本人可能住在他外甥的家,二十三16)。所以这句话的重要性,比现代读者所能感受到的还要深刻(参十28的注释)。

二十一18~19 保罗这时候将从外邦基督徒收集来的捐款交给教会(二十四17;参二十1~4的注释)。

二十一20~22 耶路撒冷的基督徒接受在*外邦人当中的工作,但是这却与他们的文化产生冲突,造成了对立。耶路撒冷已经不是使徒行传第二章时的情形,紧张的程度业已升高,在圣殿里,常有刺客(sicarii)暗杀疑似与外邦人勾结的官员。犹太人的国族主义高涨,而国族主义最不能容忍与其他种族来往的所谓卖国贼。因此,保罗急需要证实自己是真正的犹太人;一方面,他不能妥协外邦人的事工,但同时,他刻意要尽量肯定自己的犹太传承──只要不致落入不合圣经的排他主义。

耶路撒冷*教会在自己的文化中,向自己的同胞作了有力的见证。现代的外邦基督徒反对犹太基督徒遵守*律法,但是他们本身却遵守自己教会与文化的传统,这并不符合*新约的精神;新约是要人离弃罪恶,并不是要人放弃自己文化中正面或中性的做法。公元2世纪的基督徒护教家殉道者查士丁提到,当日有这方面的辩论,但是他清楚保持早期基督徒的看法,即:犹太人可以一方面遵守律法,一方面跟随耶稣──《与特里弗对谈47》(Dialogue with Trypho) 。

按字面译,雅各是说“许多万人”信了主(20节)──最少有五万,而如果是实际数字,便是巴勒斯坦犹太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也是*按估计之法利赛人数目的八倍左右。这件事之后不久,雅各便殉道,被亲罗马的官员所杀,但是他对自己百姓的见证效力辉煌,以致耶路撒冷人要求将杀他的官员革职。

二十一23~26 这些谨慎的做法,是要保护保罗,免得他被诬告,尤其因为他要公开到圣殿去。保罗为完成拿细耳誓愿的虔诚耶路撒冷基督徒出规费;这里用的希腊文暗示,他或许也要付从前他无法到巴勒斯坦时所完成的誓愿之费用(十八18)。在完成誓愿的第七天要剃头,第八天要到圣殿去献祭(民六1~21),不过按照礼仪的律法规定,一个誓愿最少要守三十天,因此他并不是在这时和他们一起立誓愿。凡是帮别人付拿细耳人誓愿费用的(如亚基帕一世),会被视为敬虔人。

二十一27~36 圣殿的暴乱

在腓力斯(二十三24)之前的罗马巡抚古曼努(Cumanus)时期,有一名罗马士兵在圣殿里裸露身体,引起暴动;*约瑟夫估计,约有一万人左右被践踏而丧生。还有一名士兵烧掉一卷犹太圣经,古曼努向群众的要求妥协,将他处死。对*外邦人,和与外邦人交好之人的敌意正在高涨,再过不到十年,就导致战争,引来大屠杀(在一个钟头之内,凯撒利亚就有两万犹太人被杀),最终的结果则是圣殿被毁。

二十一27 参十九章34节。“亚细亚”是指罗马的亚细亚省,即现今的西土耳其。

二十一28 有一道四英尺高的围墙,隔开外邦人可以进入的外院和妇女院,其上贴着用希腊文和拉丁文写的告示:“凡越过此点进入的外族人,要为自己的死亡负责”(这碑文出现在古代的文学中,考古学家也找到了一处)。这是犹太官员不需要和罗马人商量,就可以执行的死罪之一——甚至对罗马公民也不例外。(埃琉西斯的希腊神庙也有这项特权;不过罗马人只在极少数状况中,才授予这样的权柄,否则当地人会利用这项刑罚杀害支持罗马的人。)

二十一29 以弗所是亚细亚省的主要都市,那里的犹太社群对保罗和他的同伴都很熟悉(十九33~34;参十八19~21、26)。虽然他们误以为这些犹太人是来自亚细亚,可是起因乃是由于保罗和*外邦基督徒关系密切,而这一点是他不能妥协的。

二十一30 他们将保罗“拉出殿”,带到外邦人可进的外院中。圣殿的守殿官(sagan)显然下令关上妇女院的门,不让暴动进入圣殿地带。(*约瑟夫认为,在圣殿流血乃是“可憎的毁坏”之事,因此不让圣地沾染血腥,是很重要的。)

二十一31 圣殿山的北部是安东尼亚堡,里面常驻罗马士兵六百人(一个步兵大队);从其上的塔,守卫可以很快注意到动乱。他们只要从堡垒的梯子冲下来,就到了圣殿的外院。“千夫长”名义上指挥一千人,不过实际上他的军队只有六百名士兵。千夫长是从一小撮颇富有的罗马“中层”阶级中抽选的。

二十一32 由于“百夫长”(KJV、NASB、NRSV)是复数,可见这里至少有一百六十名士兵(一位百夫长管约八十名士兵),或许更多。这些军队足以驱散群众,不过在此之前不久,他们的绩效并不彰。

二十一33 保罗显然被绑在两名士兵中间(十二6)。调查控诉者所讲的是否一致,是很合理的;但他们所讲的彼此不合。

二十一34 圣殿旁边的“营楼”是旧的安东尼亚堡,被哈斯摩年人称为巴利斯(Baris),但是被大希律重新用他朋友马可·安东尼的名字来命名。

二十一35 安东尼亚堡的阶梯下来就直接通到外院。

二十一36 这段时期有些希腊作者喜欢将历史人物类似的行径作比较;路加在这里的记载,是将耶稣和保罗并排来看(参见:路二十三18注释)。

从北面看圣殿山,中央的塔楼就是安东尼亚堡(模型)

二十一37~二十二2 保罗与千夫长

二十一37 在帝国的东部,拉丁文的使用只限于军队和与罗马公民相关的文件里。叙利亚-巴勒斯坦的公家机关是用希腊文,这也是耶路撒冷官府的第一语言,而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多少都懂一些希腊文。“千夫长”(NRSV)或“指挥官”以为保罗是某个作乱的人(38节);他所知道的动乱分子自然会讲亚兰文。可是这个时期大多数的埃及商业文献都是用希腊文写的,那似乎是该处的主要语言;因此,他既以为嫌犯是说希腊话的埃及人,就不应该会惊讶。重点不是保罗是否会讲希腊话,而是他讲得不带口音,就像用希腊文受教育的人一样流利,而千夫长所以为的埃及犹太乱动分子,是无法这样讲的。

二十一38 *约瑟夫写说,有位从埃及来的假先知,约有三万人跟随他(比起使徒行传所给的数字,这个数目似乎不切实际)。罗马巡抚腓力斯(二十三24)将他打败,不过这名埃及人却逃脱了。这个时期有很多自称是弥赛亚的先知型人物,出现在“旷野”(“沙漠”,NIV),或许他们期待一位拯救者来到,像摩西一样,带来新的出埃及。

译为“刺客”(NASB,和合本:凶徒)的字是 sicarii,他们是犹太人的恐怖分子,把弯刀藏在斗篷里,混在圣殿的群众中,将官员残暴地刺死,然后立刻溜走。几年之后,他们又绑架人,要求释放被罗马巡抚捉去的同伴。约瑟夫最后一次提到这些人,说他们在梅察达堡,于公元73年被消灭。

二十一39 在希腊城里拿到公民身份,比只是该城的“居民”地位要高得多(而城市居民又比过客和乡下人的地位要高)。公民身份取得的途径,或是出生在公民的家庭,或是由该市的政府特准。古代各城市常自以为傲,彼此之间竞争很剧烈,尤其在小亚细亚;大数算是著名的大城。大数的公民并非自动拥有罗马公民权(它不是罗马的*殖民地),但是保罗没有透露自己的罗马公民身份,他保留着当作王牌,必要时才亮出来。

二十一40 千夫长准许保罗讲话,可能希望他可以澄清自己的身份,因他认为,或许群众弄错了,误认他是圣殿刺客的首领。“希伯来话”这里可能是概括的讲法,指*亚兰文(因此NIV这样译),这是叙利亚-巴勒斯坦乡下,和所有东方之地通用的土话。由于亚兰文是犹太国族主义者所用的家乡话,因此对保罗在此讲话的目的而言,显得格外重要,而他讲得非常流利,就和他们一样。不过,千夫长听不懂保罗在说什么;亚兰文和希伯来文很接近,可是与拉丁文和希腊文则完全不同(参二十二24)。

二十二1 这种方式是典型的希腊演讲的开场白,由此可见希腊文化在巴勒斯坦一带的渗透力(在拉比的希伯来文里,充斥着从希腊文借用来的字;保罗的听众不会自动把他的话与*外邦文化拉上关系)。这里与司提反的情况类似(七2),讲的人会激怒听众,让自己走上殉道的路;而这种类比为路加的读者制造了悬疑气氛。

二十二2 群众自以为逮住了一名来自散居地区、与*外邦人交好的犹太人,但一听到他流利的*亚兰文,或许会对自己的行动重新思考(参二十一40的注释)。

二十二3~21 保罗在圣殿的演说

保罗蒙召的三次记录中,这一次的说法,显然是针对持国族主义的犹太听众而设计的。保罗虽然强调自己是犹太人,但他在演讲的最后,拒绝妥协神所赐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呼召,导致群情激奋。保罗对听众总是非常敏锐,可是他从不愿意妥协*福音。演讲常包括*叙事的成分;这个成分几乎是保罗整篇信息的全部──或许因为群众没有让他讲完。

二十二3 古人说“成长”和“教育”(NASB),通常是指一个人生命中不同的阶段;因此,保罗是在耶路撒冷长大(参二十三16;见:腓三5的注释),且在迦玛列一世(*希列著名的学生〔参:徒五34~35的注释〕)的指导下学习,要成为*律法的教师。虽然他出生在另一个地方,但从成长的环境和所受正统的*法利赛教师训练来看,他也算正宗的耶路撒冷人。

保罗出生在一个受过教育甚至可能作过官的家庭(因他的父亲就是公民;亦参九1),或许五岁就开始学习律法,十岁左右进一步研读法利赛人的传统,十三岁之后,就被送去接受训练,准备将来能教导律法(亦参:加一14,和他辩论的方式)。一般人通常是坐在椅子上(宴会时则靠在躺椅上);坐在某人的脚下,意指作他的*门徒。保罗的“热心”所效法的榜样,可能是非尼哈(他为神的缘故击杀犯罪者〔民二十五13〕),以及后续的*马加比家族。在保罗讲这番话之后不到八年,革命人士自称为“*奋锐党(Zealots)”,即为神大发热心(zealous)的人;因此,这里的说法可能会取悦听众中有国族主义倾向的人。

二十二4~5 参九章2节的注释。要大祭司和*公会为他作证,暗示他相信他们的操守;但是保罗不知道,如今的大祭司已经不再像从前的那一位(二十三5)。

二十二6 一般人会避免正午的太阳,不过若使命紧急,而旅途又远,就顾不了日正当中,因为要趁白天赶路。

二十二7~16 这里的背景与九章4~17节很像,只是所强调的特点不同,如提到亚拿尼亚是敬虔的犹太人──听众中的国族主义者会欣赏这一点。

二十二17 古代近东的传统一向认为,人会在圣殿或圣地得到启示(常是异梦)。在*旧约中,神曾在这类地方向祂的仆人启示祂自己(撒上三3~10;王上三4~5),保罗的听众会认为,圣殿是最适合得到启示的地方(参七2~7的注释)。

二十二18 倘若保罗过去会遭危险,现今的危险便更大,因为反对与*外邦人交好的情绪正在节节升高;保罗在讲到这一点之后,就不可能多讲了;按当时的状况,他或许也不想在叙实(narratio)之外再多讲什么(*叙事部分通常出现在讲辞的前面)。

二十二19~20 会堂中侍从(chazan)的责任,通常是鞭打不行正道的犹太人,即在审判官(可能是长老;后期则是*拉比)宣布判决之后,按他们所犯的罪公开管教他们。如果保罗负有此责,必定曾得到高层的授权,故受人尊重(类似二十二5所提到的)。

二十二2 1 保罗和耶稣一样(路四22~30),知道这句话会得罪听众,因为这几年来,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愈来愈紧张。可是他觉得,对*福音而言,传遍各个种族乃是至为关键的大事。

二十二22~29 对保罗的调查

二十二22 这种反应是可以预期的;参二十一章20~22节的注释。

二十二23 将尘土撒在头上,是表明哀恸;将尘土从脚上跺下去,则是表明除去不圣洁之物(十三51);而此处可能只是他们手边没有可以掷他的东西(参如:马加比二书四41)。他们摔掉衣裳,原因可能也相同(或许他们也把衣裳撕开,就像听见亵渎的话一般),不过路加这样记录,无疑是在讽刺,暗示他们自己犯了罪;参七章58节的注释。

二十二24~25 即使保罗不是罗马公民,千夫长在平静动乱之后,也没有权力审讯属于另一地区的嫌犯(二十一39)。不过,鞭打奴隶或外国人以取得供词,或判断所讲的是否属实,则是合法的。保罗曾在犹太人的*会堂被打过,也曾遭衙役棍打。但这种鞭刑是用一种皮鞭,尖梢织入铁或骨头(flagellum),很快会打死犯人,至少会让他留下鞭痕,更可能会让他残废。百夫长有时会被留下来,监督用刑,及相关的责任。

不过波士(Porcian)和犹流(Julian)规定,罗马公民若未经过审判,不得施此鞭刑。保罗的公民身份让他不致受到审讯的折磨──既然他并未受审,也就无需受刑。

二十二26~27 保罗一直等到被捆上才说,理由如十六章37节:如今他有法律可站,可以反过来让他们束手无策。

二十二28 学者提到,要取得罗马公民籍,有几个途径:(1)由罗马人的父亲所生(如保罗);(2)罗马*殖民地的公民;(3)退休的辅助部队士兵;(4)被罗马推崇的市府官员或其他团体;或(5)被主人释放的奴隶,这相当普遍,仅次于生为罗马人或生在殖民地。

这位千夫长或指挥官或许从前是奴隶,等存够了钱便赎回自由身(这情形很常见),也可能他是送贿赂得到的,这在前一位皇帝(他用其名,二十三26)统治时很普遍。他在能加入军团之前,必须拿到公民籍;若要作到千夫长,他需要依附一位有力的*庇护人,否则就是像极少数的人,从最低阶层一步步升上来。

生来就是自由人,通常地位比*获得自由的人更高,而奴隶出身的公民,权利也较有限。从权贵人士的角度而言,在地位方面确实如此,不过在经济方面则不一定。得自由的奴隶仍然和过去的主人有关系,作他们的*受庇护者,在经济上有时强过生来即为自由人的农民。因此,保罗在地位上可以说较高一等。他可能用拉丁文回答:他是ingenuus──生为公民(有关他的家世,请参十六37)。

二十二29 参二十二章26~27节的注释。并非所有的官员都在意有否触犯规定──有些耶路撒冷的权贵虽是罗马人,还是被罗马巡抚钉在十字架上。不过先前这位千夫长或指挥官已经显示出对罗马法的尊重(二十一38~40) 。

二十二30~二十三10 在公会前

*公会是犹太巴勒斯坦最高的宗教法庭。*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在许多方面的看法都不同。法利赛人在公会里的席次较少,权力也较小,但其中一些人(如迦玛列一世的儿子,作官的西门)拥有一些权力。

二十二30 保罗所触犯的显然是宗教法,与圣殿有关,所以这位困惑的官员想先听公会的意见,再决定如何起诉。

二十三1 保罗在这里的声明(亦参二十四16)可能暗示,即使他在逼迫基督徒的时候,也是在做自己以为正确的事,并不知道这乃是敌挡真理(腓三6)。只要被告能自称,从前的生活都是无可指摘的,按*修辞学而言,这便对他有利。

二十三2~3 亚拿尼亚作大祭司的时间,是公元47~52年和约公元53~59年间。因此保罗和他会面的时间,就在亚基帕二世废掉他之前不久(参二十四27的注释)。亚拿尼亚是罗马的封臣,以贪婪出名,又偷取属于较穷祭司的十一奉献。公元66年,大约在这次审讯八年之后,他被*奋锐党人所杀。犹太律法规定,在被告尚未证明有罪之前,不能将他定罪。“粉饰的墙”是指一个人的软弱或缺点可以用一层白粉遮掩起来,但是并没有改变;这是责备以色列官长的适切说法(结十三10~11)。在东地中海一带,面对街道的那面墙常抹上白粉。

二十三4~5 大祭司通常坐在特定的位置,穿着特殊的袍子;或许当时他没有如此,因为这是非正式的聚集;也有可能保罗的回答是讽刺,因为这位官长很腐败,又夺权。苏格拉底和一些大胆人士,在被审讯的事上曾表明,自己比质询的审判官还要敬虔,以致激怒法庭,招来定罪。保罗只借引用圣经,来表明自己的敬虔。

二十三6 *公会的座位排成半圆形,让大部分成员都可互相看到。这一时期一些反应灵敏的犹太谋士也曾经用过这种“分化得胜”策略,如几年之后的*约瑟夫(《一生》〔Life139, 28〕)。*复活的盼望是犹太教的中心,许多殉道的人都紧紧抓住这个盼望。保罗的看法丝毫没有违背法利赛人的基本教义;他如今是“法利赛人加多”(Pharisee plus)──他教导说,这复活已经从耶稣开始了。法利赛人知道,真正的法利赛人绝不会犯群众所指控保罗犯的罪(二十一28)。

二十三7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意见不合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对复活的教义;法利赛人教导说,撒都该人在未来的世界里无份,因为他们不相信死后有生命(至少他们对其形式的看法,不为大多数巴勒斯坦犹太人接受)。

二十三8 有些学者认为,撒都该人只相信摩西五经;即使如此,他们也必须相信创世记里的天使。路加在括号里的说明,很可能是指撒都该人不接受法利赛人所发展出来的天使论和魔鬼论(十二章15节不是法利赛人的讲法)。撒都该人不相信死后有生命。

二十三9 从法利赛人的立场来看,倘若保罗是因为坚持*复活而被定罪,那么撒都该人一定会说他有罪,同时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也一定会在此事上争执不下。后期法利赛人的文献说,撒都该人在未来的世界里无份,因为他们根本不信。

二十三10 这位指挥官为保罗的担心,在希腊悲剧里可找到类似的例子(如:两位追求者都拉着同一位女子不放,不料她竟被拉扯而死),不过希腊人对这件事最自然的理解,可能会从希腊喜剧的角度来看,对各个角色的荒唐举动感到好笑。有高级官员坐席的法庭纵有争论,也绝少会出现动手的场面。

二十三11~22 暗算保罗的计谋

二十三11 参十八章9~10节的注释。

二十三12~13 犹太的革命人士认为,某些暗杀行动是敬虔的行为;有一次大希律杀了十名*法利赛人,因为他们为杀害他而起誓结盟。如果保罗的敌人最后没有做到杀他的誓言,犹太律法只要求他们到圣殿去献上赎罪祭;因此这里的誓言并不表示他们会饿死。

二十三14~15 强盗和恐怖分子的偷袭是常有的事,尤其在夜间。在犹太人快要和罗马发生战争的这几年,刺客(二十一38)经常暗杀疑似与罗马人勾结之人,而整个巴勒斯坦都不安定;因此这个报告的可信度很高。祭司权贵参与这计谋,并不让人意外,他们在公元66~70年的战役中也策划过暴力事件。(这些祭司必定是公会中有地位的*撒都该人,不会是*法利赛人。)

二十三16~22 *散居时期的犹太作者阿塔帕努斯曾写说,摩西接获类似的谋害密告,因而拦阻了该次事件。如果保罗的姊妹和他一同在耶路撒冷长大,他们全家就可能不单是把保罗送来读书,而是在他出生之后,举家从大数搬来。

二十三23~32 指挥官的对策

二十三23 指挥官安排百夫长率领二百步兵(恐怕只是纸上讲讲;实际上两名百夫长应该只带一百六十名兵丁)护卫保罗,会使耶路撒冷营区的兵力少掉三分之一;所以他们必须立刻回来(二十三32)。这二百名持枪步队是非罗马人的轻简辅助步兵队。如果安东尼亚堡有正规的骑兵队,就会有一百名马兵——因此这位指挥官将大部分马兵都差去护送保罗了。由于巴勒斯坦不安定,晚上又有强盗,若队伍不够大,夜间经过犹太山地就不安全。

罗马巡抚或省长住在凯撒利亚,只在节期时才到耶路撒冷去(维持秩序)。凯撒利亚是犹太地的军事中心(整个叙利亚─巴勒斯坦的罗马监督则住在叙利亚。)

凯撒利亚在六十英里之外,晚上九点(夜间的“第三小时”)出发,只有彻夜行军,才能当晚抵达。

凯撒利亚的石块街道

二十三24 在提庇留·安东尼·腓力斯(*塔西佗说是安东尼,*约瑟夫说是革老丢;有一碑文支持约瑟夫的说法,但此事尚有争论)成为巴勒斯坦的巡抚之后,他说服土西拉(Drusilla)和丈夫离婚,而嫁给他(二十四24)。他得到这个官位,是因兄弟巴拉斯(Pallas)的缘故,他是革老丢皇帝所释放的一名*自由人,很有权势。塔西佗报道,腓力斯很腐败,身份贵为王,心却似奴隶(从罗马权贵的角度,这绝非赞许之言)。约瑟夫也同样责备他,说他彻底腐败,又指控他屠杀无辜,镇压百姓。他作巡抚是在公元52年到59年或60年。

二十三25 整个帝国(可能除了埃及之外)并没有邮政系统,只有官方的送信者;大部分人送信是靠奴隶或朋友。这位指挥官是透过兵丁送信。

二十三26 这是书信的标准问安规格,所用的头衔尊称,是马兵统领的标准头衔(马兵就是所谓的骑士阶级)。虽然腓力斯并非马兵统领,但是他身为巡抚的地位和权力,让这事实显得无关紧要。而尽管他出身卑微,但他先后三位妻子(土西拉可能是最后一位)都出身王室。

二十三27~30 下属常会把自己的立场建立在一则故事上,让长官觉得他们处理得很好;这位指挥官可能是从最低层一直升上来的(二十二28),他很会玩这套把戏。地方官(这位千夫长既是罗马在耶路撒冷的主要代表,就等于一位官员)必须决定,怎样的案子才需要转呈巡抚。这件案子显然有此必要。

二十三31 训练有素的军队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彻夜行军,*约瑟夫证实了这一点。安提帕底在凯撒利亚以南二十五英里,大约要走一天。但若抄近路,安提帕底离耶路撒冷约三十五到四十英里(不过都是下坡),因此这个部队必须整夜行军,而且速度要超过一般的旅客。

二十三32 回程的速度可以不必那么快,也不需要太多防备,因为是在白天;强盗出没的夜晚才比较危险。

二十三33~二十四9 在腓力斯面前听审

这里所记的专业细节非常符合其他资料所载罗马法的程序,因此一些著名的罗马历史家用它们作为主要的资料来源,来了解罗马省内开庭的情形。

二十三33~34 在判案之前,先审查被告属于那一个辖区,是良好的处理。无论被告来自何处,只要在本地犯罪,当地的官员便有权审讯;可是反过来亦然;对腓力斯而言,将保罗驱逐出境,要比花时间审问他更容易。古代有些作者喜欢将历史人物作类似的比较;此处可参:路加福音二十三6~9。

基利家是帝国的一省,首都为大数。不过在保罗的时代,基利家算在叙利亚的辖下(但在路加的时期则不然)。叙利亚的总督管辖的地方太大,不会去管这类芝麻小事,因此腓力斯就拿下审判权,否则他应该转呈上去。

二十三35 如果腓力斯要按法律来办案,那么,被控死罪的罗马公民需要经过非常详细的审讯,才能断案。巡抚在凯撒利亚的住处,是大希律所建的宫殿;因此保罗是被拘留在腓力斯自己住处的某个地方。

二十四1 帖土罗是相当普通的拉丁名字,不过他很可能是犹太人而具罗马公民籍,就像保罗一样。

二十四2~3 无论是在罗马法庭或犹太法庭,控诉的一方总是先发言。帖土罗的开场白是典型的美言官长辞(captatio benevolentiae)──以谄媚的话取悦腓力斯。(*修辞学手册强调,要取悦审判官,凡在政府官员面前讲话,总要先称赞他们一番。)虽然所讲的谄媚之言有时是真的,但是这里的例子却明明是假话:在腓力斯的腐败和高压政策之下,反叛的人倍增,境内既没有平安,也没有改革。

二十四4 发言者会道歉说,为了不让官员感到疲倦,他们就不再多说赞美的话了(如:*《亚里斯提书信》8);这是一种*修辞学的技巧,让被讨好的人感到,对他的赞美已经超出这人修辞的本事所能表达的极限。

二十四5~6 此处可与路加福音二十三2类似的三重指控作比较;有些历史家喜欢把历史人物的相似处并列。保罗的控诉者装作是罗马人的盟友,在那几年,这些人对全国犹太人引起的动乱特别关心。亵渎圣殿是死罪,煽动人以暴力反对罗马,则是叛国之罪。帖土罗只能指控保罗意图污秽圣殿,因为没有证人可以证明他将特罗非摩带进圣殿(二十一29)。

如果某人在法庭的对头很会讲话,事先提出警告,要人留意他的诡辩,是很常有的事;而破坏名誉的方式也是在罗马法庭取胜的主要办法之一。

“教派”(sect)本身不算是诽谤的词。“拿撒勒党”(犹太基督徒有时会如此自称)原来可能是一种污蔑的说法,讥讽耶稣出身于默默无闻之地(参:约一46)。

二十四7~8 第7~8a节的经文有问题(参译本的小注);倘若这两节是原文,就是指究竟*公会有权,还是罗马指挥官有权审此案之争;从我们对腓力斯的了解,他当然会站在指挥官的一边。

二十四9 这一节可能指众人异口同声的赞同,也可能指还有人轮番上阵来陈情;而一般在过堂时,起诉人讲完便轮到被告讲,由此看来,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二十四10~21 保罗在腓力斯面前的辩护

保罗的*修辞学技巧十分高明,甚至比对方用钱聘请的辩士帖土罗更有力。

二十四10 在罗马法庭中,当控方讲完,只要得到允许,被告便可以说话。保罗也讲了一段美言官长辞(参二十四2~3的注释),不过相当保守,比帖土罗的话更可信。声称自己对法官的公平有信心,等于暗示自己是无辜的,有些受过训练的辩士也会在法庭里面援用这一点。

二十四11 保罗在此开始叙实(narratio),陈明此案的事实。保罗的表现显明他对当时的*修辞技巧十分熟稔。

二十四12 这一节是主要立论(propositio),即保罗整篇说词的命题或要旨;这是古代演说的标准内容之一。

二十四13 古代的法庭比较看重可能性的辩论,甚于目击证人的说法,但是证人还是很重要。例如:希律的儿子安提帕特,在面对许多犯罪的证据之时,只凭起誓证明自己的清白,因此叙利亚的总督瓦鲁(Varus)便把他处死。

二十四14 罗马律师也为认罪的人辩护,承认他们的行为是错的(concessio);他们可以声称,他们的动机是好的(purgatio),也或许直接要求庭上赦免(deprecatio)。可是当保罗承认自己所行的事时,并没有承认那是错的,也没有要求赦免。相反的,他乃是借此构成巧妙的辩护:首先,这是犹太律法内部的事,与罗马法所定规的罪行无关,因此不需要罗马法庭的审判,更不能因犹太人的煽动而以罗马法来行刑。再者,基督徒的信仰源于*旧约,因此是一种古老的宗教,应当在罗马的容忍法之下受到保护,视为犹太人的一支。承认所行,但却不是犯罪,是非常高明的*修辞讲法;这样能提高该人的可信度,同时不给对方的指控留余地,显示被告根本没有违反法律。

二十四15 *法利赛人和其余相信义人*复活的犹太教徒,对恶人是否会复活,看法则相当分歧。有人相信,恶人会复活受审判(或是受苦一段时间,然后被消灭,或是永远受痛苦);有人则相信,他们不会复活。早期基督徒论到这事时,是采取恶人会复活受审判的观点(约五29;启二十5),这是但以理书十二2最自然的解读。

二十四16 保罗在此是指,凡真心相信第15节之盼望的人,必会谨慎,在神和人面前都行事正当。这是一种根据可能性而推理的辩论,是古代法庭上最强有力的辩论法之一。

二十四17 在犹太教里,周济很受尊重,不过腓力斯对此并不在乎,他或许认为这种事无足轻重。这件事较重要的价值在于,可以证明保罗与他的同胞完全认同,也遵行他们祖先流传的习俗。根据可能性的辩证法(16节),这一点足以使污秽圣殿的指控显为荒诞。

二十四18~19 保罗在暴动发生之前出现在公众场合,但是并没有向众人说话,而在公众场合却找不到证人,便可驳斥对方的说法,何况主要的证人在节期之后应该都回到了亚细亚,很容易找到。可见这次暴动错在他们,不在他。

二十四20~21 罗马官长会认为,这件事只是犹太内部的宗教争论,按罗马法没有什么值得审问的。

二十四22~27 腓力斯的拖延

二十四22 指挥官吕西亚是独立的证人,他应该不会偏袒哪一方。

保罗和控诉者都没有提到耶稣,而保罗的话都合乎一般人可接受的*法利赛观点;但是腓力斯知道,这乃是宗教事件。对于犹太人中间出现的大规模耶稣运动(二十一20),腓力斯不可能不知情,但是在这个时期,他和罗马人都视其为对政治无害;基督徒与那些专门谋杀的刺客之分野,至此终于明朗化。

二十四23~24 保罗可能仍被拘留在巡抚的宫殿里(二十三35),所以腓力斯要见他很容易,同时保罗的朋友要给他钱也不难,而腓力斯可能后来也在中间揩油(26节)。腐败的官吏有时会留一些人在监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后来有一则类似的故事,讲到罗马皇帝多米田因一位哲人的智慧而宣判他无罪,但却将他扣留,为了方便私下请教他。

土西拉是希律亚基帕一世最小的女儿,也是亚基帕二世的妹妹。她嫁给叙利亚一个小地区的王,但是十六岁时,在腓力斯的怂恿下离婚,改嫁给他。虽然按罗马政策的规定,省长不能从该省娶女子为妻,但是只要腓力斯的兄弟巴拉斯在罗马得宠(参二十三24的注释),他的权力就很大。土西拉此时约二十岁,她的犹太信仰或许影响了她的丈夫,以致他愿意听保罗讲论。

二十四25 有时富裕人家会留一些哲人为客,要他们提供各种有趣的看法,但神的先知并不像大多数的哲人一般,会讨好主人(耶三十八14~23)。许多道德家都会讲论节制,不过将来的审判则是犹太教独特的教导,而这可能不是巡抚平常熟悉的那一派犹太教所讲的道理。(当时有些出于埃及的犹太审判神谕,可是大部分上层阶级的犹太人都受到希腊文化的影响,思想接近*撒都该人,而少数作官的*法利赛人则会像*约瑟夫〔他采用*柏拉图对死后生命的看法〕,或像*斐洛──他的观点是尽可能借用*希腊的思想。)

二十四26 腓力斯并不是公正的人;*约瑟夫埋怨说,他只因很小的罪名,就把一些祭司送到凯撒那里去。约瑟夫也埋怨说,在腓力斯之后几年作巡抚的阿比努斯(Albinus),只要囚犯的亲戚肯付钱,什么人都可以释放──包括革命分子在内。虽然腓力斯还没有腐败到那种地步,但是古代的资料都同意,他相当腐化;这一节并不令人意外。

二十四27 案件常常会堆积起来,而一位快要去职的巡抚在离开之前,通常不会急着要将案子审完。

腓力斯被波求非斯都取代(大约在公元59年夏天)之后,凯撒利亚的犹太人领袖终于到罗马去控告他(从公元前149年开始,罗马法容许省民控告省长)。幸好他有位有势力的哥哥巴拉斯;当时是尼禄作皇帝,巴拉斯虽已不是朝臣,但仍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让他不致受到犹太人的报复。此处“要讨犹太人的喜欢”(NASB),可能指他非常需要犹太人向他施惠。

二十五1~12 在非斯都面前受审

*约瑟夫所描绘的非斯都,比腓力斯或阿比努斯好多了;非斯都改善了扰民的措施,又逮捕了许多革命分子。从约瑟夫的记录看来,非斯都是死在任上,在巴勒斯坦的时间只有一两年。路加福音二十三章所载耶稣的受审,和使徒行传二十五、二十六章所载保罗的受审,有许多类似之处,由此可见,路加希望这两则故事看来很像;其他的历史学家也会将人物作类似的比较;路加的重点为:基督徒必须跟随耶稣的脚踪。

二十五1 非斯都的住处应当在凯撒利亚,不过就政治手段而言,他理当去拜会在耶路撒冷的当地权威中心。

二十五2 腓力斯和犹太官府的关系很紧张;然而新的省长来到,便有机会再处理过去被拖延的问题。

二十五3~5 他们希望除掉保罗;由于当时整个国家常出现革命分子的动乱,有权位的祭司倒不一定会支持以暴力来对付保罗(不过根据早期的犹太资料显示,他们自己的一些计划也带有暴力)。

二十五6 坐在他的法官席上(NASB, pro tribunali),意指这次是正式的开庭。

二十五7~8 就罗马官员而言,违反犹太律法并冒犯圣殿的指控(二十一28),只有能证明保罗亵渎了圣殿才具意义;但证据一直从缺。不过,背叛凯撒(seditio)的罪名一旦成立,性命就难保。

二十五9 历史报道,非斯都比较公正,也比大多数统治犹太地的省长更肯合作;他在此处一定是希望能与省民保持良好的关系。

二十五10~11 罗马公民有权向凯撒的法庭上诉(provocatio ad Caesarem),不过这个时期的皇帝一般会将审讯权交给别人。后来,庇推尼的省长普林尼处死了许多基督徒,但将其中的公民送到罗马去受审。非公民的省民,在省长判决之后没有权力可以上诉(除非可对省长提出重大指控,如受贿,或犯了可判死刑的罪)。

二十五12 罗马法官通常有议会(consilium)可以商量;由于省长不一定在法律上够专业(iuris prudentes),所以必须有这方面的参谋,不过他最后可以不理会他们的建议。公民在被宣判死罪之后,可以上诉(appelatio),但是在尚未经审讯(provocatio)就上诉──像保罗在这里——就不太寻常,因为这样做不一定有好处。

非斯都有理由同意保罗的请求。若不容许人向凯撒上诉,从政治的角度而言,对他不太有利,而将保罗送到罗马去,也可以使非斯都不致让耶路撒冷的领袖失望——或许他最后的判断会与他们的期待不相同。

二十五13~22 非斯都与亚基帕二世

二十五13~14 亚基帕一世死时(十二23),他的儿子亚基帕二世(此处)只有十七岁;他的女儿为百尼基(十六岁)、玛利安妮(十岁)和土西拉(六岁)。亚基帕二世管理巴勒斯坦一小块地方,他与罗马政府相当合作。他常为自己的百姓说话,不过也忠于罗马,后来在公元89年铸造一种钱币,纪念罗马征服了犹太的反叛者。据*约瑟夫的记载,亚基帕经常去拜访罗马官员,尤其是他们刚上任的时候。后来在亚基帕与祭司起争执的时候,非斯都站在他那边。

百尼基(Berenice,也有写为Bernice)是亚基帕的妹妹。有些古代作者认为她和哥哥过于亲近,甚至诽谤说,他们有乱伦的事,但这种指控似乎不能成立。百尼基后来作了罗马将军提多的妾,这位将军便是包围耶路撒冷的那一位,后来作了皇帝,而他与犹太女子结缡的事招来很多流言,以致他不得不冷落她;最后她心碎地离开罗马。她比提多大十五岁。

二十五15~16 罗马法规定,被告可以与控诉者对质,在公开审讯中替自己辩护。

二十五17~21 这里指出,真正的问题乃是犹太律法──不属罗马法庭审讯的范围。路加再次显示,罗马认为基督教乃是犹太教的一部分,因此应当享有法定的容忍权。

二十五22 请与路加福音二十三8比较。非斯都刚上任,一定很希望听听亚基帕的意见;亚基帕了解犹太教,可是对罗马的利益比那些掌权的祭司更关注。亚基帕受过良好的希腊教育,非斯都一定很乐意与他来往,因为当地可以与他谈话的人寥寥无几。

二十五23~二十六1 在亚基帕面前的审讯开始

二十五23 路加在这里提到的“大张威势”是王室的特色,包括犹太人的王在内(如:马加比一书十一6)。“众千夫长”是五位千夫长,在凯撒利亚五个罗马步兵大队的指挥官,每一位的阶级都与耶路撒冷的千夫长(二十一31)一样。

二十五24~26 希腊人称尼禄皇帝为“主”(26节)时,这头衔常指他具神性;但罗马人的用法则没有这个意思。

二十五27 对保罗的指控是政治性的,但是所有的证据只与犹太宗教有关,罗马巡抚对这方面则一窍不通。在保罗的几次审讯中,亚基帕二世是第一位通晓罗马法和犹太律法的官员;因此他可以提供意见,让非斯都知道怎样写信给尼禄。

二十六1 经过审判官(在此,亚基帕是非正式的官员)的允许,便可以发言。保罗伸出手来,是按照*修辞学者发言的方式;古时对公开演讲的训练,姿势是很重要的。

二十六2~11 保罗敬虔的背景

标准的辩护演说有几种形式,不过也有其一致性,如这里所展示的:向法官致意(二十六2~3),叙实(narratio 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二十六4~18),和最后的辩解(augumentio,案件的证明,二十六19~23) 。

二十六2~3 此处为保罗演说的开场白(exordium),按规矩,内容为对法官的美言(captatio benevolentiae)。保罗可以诚实地说这番话,亚基帕对*律法的兴趣是众所周知的,在公元66~70年的犹太罗马战争之后,他的辖区变成犹太教的安全港。

二十六4 保罗在耶路撒冷的成长,参二十二章3节。

二十六5 要求许多可能的人为证,并非不寻常;在柏拉图所记苏格拉底的辩护中也曾出现。

二十六6~7 大部分犹太人对未来两个基本的盼望就是义人的身体要复活,同时十二个支派要复兴。

二十六8 古代法庭看重可能性的论证,过于今天所谓的具体证据(如:可靠的证人);因此保罗必须为“不可能有复活的事”之假设而抗辩,他提醒听众,神有能力,而复活根源于犹太人最基本的盼望之中。

二十六9~10 “投了一票”(和合本:出名定案)也可以用在非正式的决定;保罗可能太年轻,还不是*公会的一员,但是他可能对一些人的想法颇有影响力。如果保罗所提的死刑不止于司提反,那么,当巡抚在凯撒利亚的时候,公会的成员或非正式的法庭可能举行过投票,赞成将他们处死,而这些判决都是非法的,就像司提反的案子一样。由此看来,保罗在这段话里对控告他之人(他曾替他们工作)的描述,带有反罗马的色彩。

二十六11 2世纪庇推尼的省长普林尼曾提到,形式化的基督徒可以很容易被说动,去敬拜诸神,但是他埋怨说,他无法强迫真正的基督徒这样做,连死刑也起不了作用。从前的异教统治者想要犹太人放弃他们祖先的习俗,也遇到类似的抗拒,而异教官员通常认为,他们是顽固分子。

二十六12~23 复活的基督呼召保罗到 外邦去

二十六12~13 “晌午”或“中午”(NIV),参二十二章6节。在二十六章13节,保罗显然是用犹太人的词汇讲神的显现,就是神荣耀的彰显。

二十六14 对这类显现,*旧约里和犹太典籍中常见的反应,便是仆倒在地。“天上的声音”(犹太教有些派别认为,这种声音已经取代了*预言)常被认为是用希伯来文或*亚兰文说的。

“用脚踢刺”是希腊的谚语,指与神明作对,最早可能起源于希腊的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保罗其他的信主故事里都没有引用这句话,不过,对亚基帕这样说,乃是恰当的,因为他受过高深的希腊教育。

二十六15~18 耶稣对保罗所说的话,让人想起旧约所记先知的蒙召(耶一5~8),和以色列当向*外邦人作见证的呼召(赛四十二7、16)。“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成圣的”(NASB)或“分别出来的”是指犹太人的盼望,即:他们是神所分别出来的百姓,将承受来世为业,正如他们曾“承受”应许之地为业。

二十六19~21 罗马官员,如非斯都,或许不喜欢保罗所做要外邦人*悔改的工作,但是他更不了解犹太人为什么会反对这事。亚基帕二世有异教徒的朋友,也清楚知道犹太地的犹太人对外邦人的反感,他非常理解保罗所说的,因此保罗的这番话乃是针对他说的。

二十六22~23 保罗此时开始将证据综合起来(二十六8),说明他所宣扬的信仰,是延续*旧约的宗教──为罗马所允许的古老民族宗教。

二十六24~32 法庭的评估

二十六24 非斯都的话显然是指保罗的犹太学问(二十六4~5),但也可能同时指他希腊罗马式*修辞学的工夫深湛;受过教育的罗马人,遇到非常陌生又显得粗鄙的概念(如*复活),通常会有这样的回应。在希腊人的圈子里,疯狂有时与先知得灵感相连,但是非斯都是罗马人,他的话里贬抑意味一定更强。

二十六25 保罗在回答中所用的一个词(“说”〔“utter" - NASB; " saying”—NIV〕),可能暗示他的确是受感说话(在使徒行传中,同一个词只出现在二章4、14节)。不过,“冷静的”(或“理性的”,NIV)演说则是罗马人所欣赏的,这个词指庄重、恭敬的态度。

二十六26 “在角落里说”(和合本:背地里)的责难,一向是用来取笑哲人的,因为他们避免和大众来往。

到了2世纪,基督徒常被指控,说他们行事隐秘(不过有时他们秘密聚会,是因为怕被逮捕),但保罗辩称,基督徒的宣称都是公开的事实,若有人不接纳,或忽略,乃是因为他们心存偏见。

二十六28~29 有些注释家认为这问题带讽刺性(参如:NIV),但从整个*叙事的结构来看,亚基帕可能对保罗的案子相当认真;所以,这句话可能是一句实话,或是修辞式的过度表达法。(“你讲得这么有道理,几乎快要让我信服了!”)

二十六30~31 保罗没有触犯罗马法,这是罗马人听完之后,唯一可作的结论。对亚基帕所属较自由的犹太教派而言,他也没有犯规,因这派人士不关心革命分子,也不理会耶路撒冷权贵的要求。

二十六32 由于保罗曾用罗马的公民权向凯撒的千夫长提出要求,所以亚基帕和非斯都只能写一封信,说明他们的看法,而将他转交给凯撒。这样的上诉曾救了保罗一命(二十五3),如今又让他能如愿到罗马去(十九21),并在那里公开宣扬*福音。

二十七1~8 开始航向罗马

有些注释家建议,这里的“我们”是记述波折的海上行程惯有的写法;但在真正的历史*叙事中,也常这样使用。希腊作品有不少这类记述,讲到沿岸行驶的船只,如何观察到对岸的光景,而这类文字中有些是真实的历史记录。

这段叙事显然是亲眼见证的实况:航程的细节,包括在怎样的风之下,需要几天抵达某个港口,完全符合亲身参与航程者的报告方式。在19世纪,有一位在地中海颇有经验的水手雅各·史密斯,已证实了这一点;大部分后来的注释家,在细节方面都以他的讲法为准。

二十七1 “奥古斯坦”(NASB、NRSV,和合本:御营)常是尊称,在这段时期之前和之后,叙利亚-巴勒斯坦的一个步兵大队用此名称。百夫长可以调来调去;这位百夫长率领的部下可能为八十名士兵(二十七31),不过,一般的地中海货船多半容不下八十多名乘客(参二十七37)。“别的囚犯”可能是以罗马公民的身份送审,但是这类送交的犯人大部分是被定罪的囚犯,要送去戏园里被斗死,作为罗马观众的娱乐。

二十七2 货船船主的地位很低,但是钱赚得不少。就现代的标准来看,古代地中海的船相当小;大部分不到二百五十吨,不过亚历山大的运谷船(二十七6)就重得多(据估计,可能超过八百吨)。亚大米田在大数东南方。皇家差役一般走陆路,除非刚好有船,而这次正是如此。

二十七3 西顿有双港,在凯撒利亚(他们的出发地)以北七十英里。

二十七4 这艘船要顶着从西方或西北方吹来的夏风。所以,他们沿着塞浦路斯以东的叙利亚岸边行,向北走到小亚细亚的南边,他们的航程虽有岸上的微风相助,但比反方向从海当中走的航程(二十一1~3)还是慢得多。

二十七5 每拉离港口约两英里。士兵和囚犯原可以走陆路(二十七2),但是百夫长又找到一艘船。

二十七6 罗马的运谷船队是地中海的主要商船;来自埃及亚历山大的船会向北驶,然后再向西,将货物运到罗马。这趟旅程需要约五十天到两个月多一点。而反方向,从罗马到亚历山大的航程,则只要九到十三天。埃及的运谷船大约一百八十英尺长,四十五英尺宽,最深处超过四十英尺;这些船队可能每年将十五万吨的埃及谷物运到意大利去。在一千七百年之前,这是欧洲最大的商业船队。搭乘亚历山大商船,是来往叙利亚和罗马最便捷的方式。

二十七7 在革尼土对面航行的船,是在罗得岛以北。克里特是爱琴海上最大的岛屿。它的北方没有什么港口,从爱琴海下来的北风,可以将船吹到岸边而沉没。将他们的船推往撒摩尼(在克里特东端)的风,应当是西北向的风,通常出现在夏末。不过,克里特的南岸港口较多,而那里的南风也比较温和。

二十七8 在佳澳过去不远,克里特的南岸突然转向,朝北,让船只猛然面对吹过陆地的西北风。

二十七9~19 海上的危险

二十七9 这里的“禁食”是指赎罪日,时间在9月或10月。愈靠近冬天,航行愈危险(提后四21;多三12)。从11月10日开始,最迟可到次年3月10日,海路完全封闭,不过9月15日到11月10日和次年3月11日至5月26日,也算危险期。

二十七10 航海的异教徒总是要向神明献祭,寻求庇护。有时出现坏兆头,或星象不佳,或有警示的梦,他们若当真,便可能不开船。罗马人在作战之前,都会去占卜,察看动物的内脏、鸟的飞行轨迹,等等;在要从事冒险的事之前,宗教方面的指点对他们总是很重要的。他们可能把保罗看成一位先见,不用占卜就可以预知未来。罗马人和希腊人不同,他们对占卜的尊重超过这类预言。

二十七11 百夫长是讲求实际的罗马人,他尊重船长的航海知识,过于这位犹太囚犯的宗教灵感。不过影响这类决定更重要的因素常是经济,甚至超过航海的经验。运谷船有时结伴而行,这艘船则单独出航,它可能是航季最后出发的几艘船之一。不过,在航季结束之前,船长最多只能来到一个比较好的港口;已经到了这么迟的时节,他是不可能抵达意大利的(二十七9)。船长可能也是这艘船的主人,但因为他的船属于帝国运谷船队中的一艘,百夫长身为罗马官员,权力就比船主更大,正如他在埃及的陆路上一样。

二十七12 腓尼基可能是一般过冬的港口;它的地点或许是在克里特岛西南,但更可能是在克里特北边。

二十七13~14 他们需要南风,若顺风,几个小时便可以抵达目的地。但是在这个地区,南风常会突然转向,变成危险的北风;而冲突的气流更增加了风险。

二十七15 倘若风向顺当,这些船在白天可以走约五十浬,二十四小时则可走九十浬;但是倘若遇到强风,将他们吹往另一个方向,他们亦束手无策。

二十七16 在高大唯一可以下锚的地方,也暴露在东北和东风之下,所以对他们毫无帮助。“小船”或“救生船”(NIV)是上岸用的,将船稳住,不致过于晃动。有时这类船会放在甲板上;有时则拖在船后,就像此处。因为小船装满了水,有与大船分离之虞,所以必须搬到甲板上来,才能保住。

二十七17 在遇到风暴,大浪翻腾时,要用“缆索”(NASB)或“绳索”(NIV)来巩固船身;这些缆绳要从船尾或船首松开,向后拉,来绑住整个船身。

如果他们继续按当时的航向,往南走得太多,最后整艘船一定会毁在大赛耳底沙滩上(Syrtis Major,现今的锡德拉湾〔Gulf of Sidra〕),那是非洲海岸昔兰尼加(Cyrenaica)以西的一片浅滩。即使在气候良好的时节,亚历山大的运谷船也会往北开到亚细亚,然后再往西开到意大利,而不直接往西北走,因为风向若突然改变,就会让船搁浅在这片沙滩上。

二十七18 在这个紧要关头,抛弃货物是最自然的做法;到了如此危险的地步,没有人再去区分货物的贵重与否了(拿一5;亦参*约瑟夫、*塔修斯)。

二十七19 要把帆桁──这根横梁约与船等长──降下来,放到甲板上,几乎需要用到甲板上所有的人力。如果有可能,当然会保留它,但是这个风暴太厉害了,它变成累赘,他们承担不起。

二十七20~44 海上保平安的神

二十七20 异教徒以为,死在海上的人无法进入死人的境地;他们的灵魂会一直在溺死的水面上漂流。

二十七21~22 古代的人对哲人的真诚之衡量(如:亚里斯提卜〔Aristippus〕),是看他们在压力之下是否可以保持镇定。真正言行合一的哲人,在海上的风暴中仍能处变不惊(如:怀疑论者比罗〔Pyrrho〕),而像伯利格林诺(Peregrinus)一般的假先知,则无法如此。有些人不能吃东西,可能是因晕船的缘故。

二十七23~25 对古代的作者而言,写到一半,再回过头来提先前没有讲到的事,是很平常的。

有一则故事说到,在遭遇狂风巨浪时,一些平时不理会宗教的人,也开始向神明祷告;与他们同船的哲人毕阿斯(Bias)叫他们不要作声,唯恐神明发现他们也在船上,而把船弄沉!这类态度和*旧约中约拿的举动差不多,而与保罗对全船人的关心成为强烈的对比。(还有少数人,如凯撒,曾说,只要他们在船上,船就不会沉,可是保罗的宣告则是因为神的托付和信息,不是因为他是不可或缺的人。)好些神明都声称自己能庇护船只,如伊西斯或宙斯双子(Dioscuri,二十八11);但真正的保护者乃是神。

二十七26 撞上通常不是好消息,保罗却事先注意到,时候到了,这危机会使信仰变得更容易。

二十七27~28 马耳他(Malta,二十八1)在今天的“亚得里亚海”南端,不过古时却被算在“阿德里亚海”之内。为了避开赛耳底,他们从高大漂流,每一天可能的流速和所经过的航道,都经过计算;到马耳他岛时正好十四天(二十八1)。从第28节的状况看来,他们当时是靠近马耳他东边的科拉(Koura)。他们在这里可以听见水拍岸的声音,因为该处距今日的圣保罗湾可能只有半小时之遥。

二十七29 锚是用来泊住船的,平时会从船首抛下去,此处他们从船尾抛;由于风向的关系,有时会这么做,否则风会把船吹得团团转。

二十七30 有些记载讲到,船快沉的时候,水手会搭小船逃走;这些小船并不是救生艇,而且只能坐几个人。

二十七31 到了这个时候,保罗(本来他的意见不受重视,可能他被视为一位不谙世事的犹太教师,所关心的都是不切实际的事)倒成了全船的指挥,因为百夫长肯听他的话。

二十七32 到第二天,他们应该可以用小船把人送到岸上去(不过要来回很多趟);失去小船,就必须让整条船着陆。

二十七33~34 “连一根头发”是*旧约的谚语(撒上十四45;撒下十四11;王上一52);不过对这说法不熟悉的人,也很能理解。

二十七35~36 这里的用餐方式是犹太人传统的模式:一家之主向神献上感谢,然后把饼分给大家。

二十七37 大船通常可载几百人;*约瑟夫甚至说,他曾经搭过一条载了六百人的船。

二十七38 他们需要将船的载重量再减轻一些(二十七18),好让船尽可能地靠近岸边。那时他们还留了一些货物当作压舱之物(很重的东西,放在船底以稳定船身)。亚历山大的船所运的货,很可能是麦子。

二十七39 传统所指马耳他岛北边的圣保罗湾,完全符合这段*叙事的细节。

二十七40 对一艘已经不能行驶却要靠岸的船,这些动作都是正常的。

二十七41 在圣保罗湾和西北边的撒摩尼他岛当中,是一道狭窄的海峡,大约只有三百英尺宽。这艘船在那里的一处沙洲搁浅,船身无法动弹,海浪撞击着船尾。

二十七42~43 守卫有责任维护囚犯的安全。如果囚犯逃跑,他们的罪就大了,而若是“死在海中”,他们就不会受太大的责难。

二十七44 在希腊罗马文学中,若有人在海难中得以脱逃,便会被视为是宗教上圣洁之士──即使尚未经过审判。

二十八1~10 马耳他岛上的神迹

马耳他(古代的米利他)是从罗马到埃及的航道会经过的地方,空的船只从那里能很快回到亚历山大去载货。它是在西西里岛上的叙拉古(Syracuse)之后的下一站。对这个岛另外一个建议是大马提亚(Dalmatia, Meleda,现今的Mljet),但这是因为误解二十七章27节的“亚得里亚海”,并没有太大价值;北边来的风不可能从那里吹下来。

二十八2 岛上的土著是腓尼基人的后代,那里一般的人只能说或读庞尼克文(Punic,迦太基语从前的腓尼基方言)。不过那里也有罗马公民和退休的士兵,而这座岛在文化上并非十分原始。凡是不会说希腊文的人都被称为“蛮族”,而希腊人不会期待遭到他们的善待。可是路加用译为“蛮族”(KJV,和合本:土人)的字,从上下文来看,并没有嘲讽的意味(参:“当地人”,NASB;“岛上住民”,NIV);他乃是一方面指责希腊人的种族偏见,同时又高举神透过这些人施行的眷顾。

二十八3 在寒冷的天气里,有些蛇看来会像枯枝一样,等接触到火的热气,它们才会移动。

二十八4 古人会在法庭上辩称,他们经过海难而不死,可以证明他们是敬虔人,因此是无辜的;有关证明保罗无辜的重要性,参使徒行传的导论。有些故事说,不敬虔的人躲过一灾(如海难),却会遇上更可怕的事(除了希腊故事,还可参:摩五19)。她执行命运或天命的旨意;虽然马耳他岛的人是指庞尼克的神祇,但路加将他的想法用希腊诗人的句子翻译出来。在这岛上挖掘出几处犹太人的墓窖,日期为公元2~5世纪;如果在1世纪时岛上已有犹太人,这则*叙事并没有提到他们。

二十八5 亚当管理野兽的能力(创一26),因着堕落很快就丧失了,但是犹太人解释以赛亚书十一6~9,认为这样的管理权在*弥赛亚时代将恢复,而少数几位圣人在今世也可以拥有这样的能力。有些希腊人在加入某些*神秘教派时,入教礼中必须持蛇。保罗只是凭信心来处理突然临到他的状况。

保罗被蛇咬的油画

二十八6 凡是讲到一个人被毒蛇或蜥蝪咬而不死,这类故事都会说,这样的人是圣人(如:敬虔的犹太圣人哈尼拿·班·多撒);希腊罗马异教常认为这类圣人是神,或半神半人。

观察保罗的人改变了看法,古代的读者可能会认为很幽默,古籍曾有类似的记载,说有一个人被误以为是某位神祇。

二十八7 款待是很重要的美德,尤其是对遭遇海难、身无一物的人。

部百流是拉丁文的第一个名字(praenomen),他既是最高长官,可能会荣获罗马公民权;这里所赋予他的头衔,在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石碑上都找得到,是管理全岛者的正式头衔。

二十八8~10 后来马耳他岛的人受到一种特别的疾病感染,来自那里山羊奶中的细菌;虽然这种病菌经过几个世纪之后可能有了突变,不过这里仍可能是指类似的疾病。这种病的发作是一阵一阵的,而此处所描述的病况与疟疾类似。

二十八11~16 到罗马的旅程

二十八11 海路开放的时间,最早为2月8日,最晚为3月10日,要看天气的状况如何;从当年的情形来看,似乎开放得相当早。亚历山大的船,请参二十七章6节的注释;这艘船大概和多数船只一样,是在岛的另一边停泊。

船主会根据他们的庇护神明来为船只命名(如:“伊西斯号”),他们相信该神明的保佑,也会用神像作船的破浪神。宙斯双子(卡斯特和波乐克斯,双胞胎英雄,宙斯的儿子,都是神祇)特别是船只的保护神,遇到风暴时可以向其求告。

二十八12 叙拉古是西西里的主要城市,有浓厚的希腊和罗马传承。

二十八13 利基翁是意大利最靠近西西里的港口。在1世纪,商船,包括亚历山大的运谷船,会停靠在那不勒斯(Naples)西边的部丢利;两天就到,意思是他们的时间掌握得非常好(一天约走九十浬)。

二十八14 犹太人在部丢利的社群很早就有了,而埃及和腓尼基人的宗教也相当悠久。这个迎接东方访客的港口,不但接受了外族的货物,也同时接受其宗教。因此在那里有基督徒,并不令人意外;不过令路加时代的读者感到惊讶的是,这些基督徒竟然也款待押解保罗的兵,而他们亦接受招待。

二十八15 古时候,单独的旅店会发展成较大的聚落,而还保持着原来旅店的名字。其中之一为三馆(即:三间旅店),沿着著名的阿皮翁大道计算,它距罗马三十三英里。

“亚比乌市”,沿同一条路计算,离罗马四十三英里。意大利很早就有犹太人的社群,这些团体也可能是最早期基督徒的基地所在(参二10)。

二十八16 沿着阿皮翁大道走,保罗和同行的人可以抵达罗马(Porta Capena)。保罗的手腕用链子松松地与一名士兵连在一起(二十八20),他应当是御营军的一名卫士,凯撒在罗马精选的贴身侍卫,共有九或十二个步兵大队。

御营军是由禁卫军的司令指挥,他是罗马最有权力的人之一,这时候担任此职的是阿弗兰纽·布鲁斯(Afranius Burrus)。从各省送来、要在凯撒庭前听审的囚犯,是由布鲁斯正式负责,不过他可能将这项工作授权给底下的官员(princeps castrorum)处理,这位官员是实际管理御营军的人。后来在尼禄的整肃之下,布鲁斯和尼禄的哲学教师*塞内加一同被处死(公元62年)。

二十八17~31 在罗马的保罗、犹太人 和外邦人

二十八17 “犹太人的领袖”(NIV)是各个社群*会堂的领袖;在罗马,没有一个正式的团体管理整个犹太人社群。犹太人在罗马的各个社群都是自治的,基督徒有相当程度的自由,可以在各个会堂里表达他们的看法。那里的犹太社群也带领了许多罗马人皈依犹太教,还有不少慕道者(令许多男性的罗马官员相当遗憾)。

这些慕道者可能很乐意接受一种完全可以接纳他们而不需要他们受割礼的犹太教。

二十八18~20 监禁和锁链不是用来刑罚,而是用来拘留,直到开庭之时。保罗继续强调,他的信息乃是承接*旧约而来;这一点对犹太领袖很重要,对罗马的读者也很重要;他们需要了解,耶稣运动乃是根植于古老的宗教,因此应当予以容忍(即使在公元70年之后──就是犹太教已经从一些圈子里消失之后──亦当如此)。

二十八21~22 控告保罗的人在犹太地无法告赢他,在罗马的胜算就更小了。到公元62年,有一个人会替罗马的犹太社群在皇帝面前说话,就是他的妻子(从前的情妇)波贝娅·萨宾娜(Poppaea Sabina),但后来在她怀孕的时候,被尼禄踢死。

罗马的犹太人社群是否一致反对基督徒的运动(二十八24),无法明确知道,可是他们一定有许多问题,尤其倘若他们前一次被赶离罗马(十八2),是因为基督徒的信息而引起的话。

二十八23~27 保罗引用以赛亚书六章的话,将使徒行传的主题带到一个高潮:神自己的选民大部分拒绝了他们的*弥赛亚,*外邦人反而接受了祂,这并不让人意外,而是应验了经上的话。

奥斯替亚港,保罗可能从此处离开罗马

二十八30 两年之后,如果没有人前来指控,也没有诉状送到(二十八21),一般而言,保罗便自动可以得着释放。后来保罗再度被捕,且遭斩首,不过路加希望停在积极的法律前例上,就是停在罗马法因尼禄残暴的统治而腐败之前的情形。

有些古典著作结尾也很突然;而路加盼望像其他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著作一样,以圆满的事作结局(不过许多希腊著作则正好相反)。

二十八31 保罗在御营军的监视下仍能讲道,显示在尼禄因政治理由下令逼迫基督徒之前,他们在罗马法之下都受到容忍。路加对基督教的辩护,是站在法律和哲学思想的基础上;他为2世纪基督教的护教者铺了道路,也为基督徒律师、政治家等人指出一条路,使他们看出当如何在现今的社会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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