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马太福音

作者 福音书的作者一般都是根据教会传统的说法而定,不像保罗书信,可以在经文中找到证据来确定。虽然教会传统多半相当可靠,但是就马太福音而言,可信度却差一些(因为这个传统亦声称,原来马太福音是用希伯来文写的,但是,这第一卷福音书显然并非如此)。因此,关于第一卷福音书的作者究竟是谁,尚不明确,可是为了方便的缘故,我们仍称之为“马太福音”──何况也没有更好的称谓。

日期 马太福音的写作日期亦不明确。有些保守派学者,如甘德里(Robert Gundry),把马太福音的日期定在公元70年之前,并以马太为作者;还有一些同为保守派的学者,则将马太福音定在公元80年左右,对作者也比较保留。由于马太福音对兴起中的*法利赛式(Pharisaic)*拉比(rabbis)多着笔墨,胜过马可福音(然而仍旧承认*撒都该人〔Sadducees〕和祭司的权力),而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境内,这些拉比是于公元70年之后才较有政治地位,因此,若将马太福音的写作定位在1世纪70年代,似乎相当合理;只是这日期亦无法完全确定。

写作地点 最可能的地点是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境内,因为在1世纪70与80年代中,拉比在那一带的力量最大。不过,这亦同样无法完全确定。

背景与目的 马太福音是针对犹太基督徒的需要而写,他们似乎与法利赛某派人士起了冲突(参三 7,及路三 7;太五 20,二十三 2~39)。早期推动拉比运动的人士,主要是过去法利赛人的接班人,他们声称自己有权力,其实从未真正拥有如此的实力;不过在公元70年之后,他们开始在法治与神学方面尽量发挥影响力,尤其在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地方。

马太福音提到了圣殿可悲的毁灭,这可能是才发生不久的事(参上文有关日期的探讨);第二十三章至二十四章认为,这乃是神对早先犹太官府的审判(不过其主要的成员是撒都该人)。他希望鼓励信徒,不单向自己的同胞传福音,也要向*外邦人(Gentiles)传福音(参一 5,二 1~12,三 9,八 5~13,十五 21~28,二十四 14,二十八 19)。马太福音所收集耶稣的教训(尤其是第五~七章,十章,十三章,十八章,二十三~二十五章),是为了要栽培人成为耶稣的*门徒(disciples),就如其他犹太人若尊某位拉比为师,也会把他的教训传给自己的门徒(二十八 19)。

风格与来源 大部分学者认为,马太在写福音书的时候,马可福音已经在通行。(并非所有学者都接受这个说法;不过大部分人已视之为公认的看法。)马太所用的原则与当日标准的文学写做法一致,就是根据一种主要的来源来写,这来源是他觉得十分可靠的,亦即马可福音,然后他再将得自其他可靠来源的材料编织进去。由于本注释书的篇幅有限,凡是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同时出现的部分,只在马可福音的注释中详细说明。

在马太的时代,传记的写法和今天相当不同。写传记的人可以按日期的顺序来写(如:路加尽量按照资料来源的顺序来写),但更常见的,则是按主题的顺序来写。马太把耶稣的言论按照主题来编排,而不按时间顺序:*国度(kingdom)的伦理放在第五至七章,国度的使命在第十章,国度的形态在第十三章,教会管教与赦免在第十八章,国度的未来在第二十三至二十五章。有些注释家主张,马太把耶稣的言论分为五部分,以与摩西所写的五卷书对应(另外还有一些著作也分为五份,以对应摩西五经,如:诗篇、箴言、*拉比式〔rabbinic〕短论泊克亚伯(Pirke Abot)、马加比二书(或许*以诺一书〔1 Enoch〕也可包括在内)。

马太福音的信息 这卷福音书或它的资料来源之一,原来可能是一份新信徒的培训材料(太二十八 19);拉比是用口述传统来教导,但是犹太基督徒需要将耶稣的教导写成一套文字材料,来帮助外邦信徒。马太福音再三强调,耶稣应验了犹太人的圣经,而且会引用经文来证明论点,正如训练有素的文士一般。对犹太读者,他将耶稣刻画为以色列盼望的巅峰,而同时也强调对外邦人的使命:向外邦人传福音,不但有*旧约(Old Testament)的根据,也是耶稣的教导。对那些带头攻击跟随耶稣门徒的外人,马太的反应很灵敏;但是他也提出警告,要人防备基督徒团体内部领袖的堕落与背道。

伯利恒的街道

注释书 W. D. Davies and Dale Allison 的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tthew, ICC, 3 vols.( Edinburgh: T.& T.Clark, 1988- ),该书提供了一些犹太人的背景。John Meier 的 Matthew, New Testament Message: A Biblical -Theological Commentary (Wilmington, Del.: Michael Glazier, 1981),在文学问题方面很强,不过他不同意我所强调的事,即马太福音特别以犹太人为背景。然而,凡是熟悉马太福音相关书籍的人,会发现我的注释不太倚赖其他的注释书,而更多倚重原始资料,以及从前的学者,如 Joachim Jeremias、T. W. Manson和 Gustaf Dalman 等人,而对 Josef Blinzler 和 J. D. M. Derrett 则审慎运用;我也倚重一些较近代的学者,诸如 E. P. Sanders、Geza Vermes 和 Martin Goodman。有一本专书相当有用,即 Marshall D. Johnson 的 The Purpose of the Biblical Genealogies, SNTSMS 8, 2nd e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其中谈到马太福音一2~16;此外,可以参考 C. S. Keener,...And Marries Another: Divorce and Remarriage in the Teaching of the New Testament ( Peabody, Mass.: Hendrickson, 1992),其中探讨了马太福音五17~48和十九1~12;还有Carl H. Kraeling 的 John the Baptist (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51)对施洗约翰的研究。

一1~17 耶稣的背景

古代的传记一开始多半是叙述主角光荣的身世。这一段将耶稣与祂同胞历史的源头连在一起。

一1 *弥赛亚(Messiah)应该是“大卫的子孙(后裔)”;“亚伯拉罕的子孙(后裔)”可以指所有的犹太人,因此马太一开始便告诉我们,耶稣是犹太人。家谱可以提供各个主要角色之间历史的渊源(如:创五,十一的亚当、挪亚和亚伯拉罕)。希腊读者常称创世记为“家谱之书”,这个说法亦用于指所有的家谱,和其中所记载的事迹(创二4,五1 *七十士译本〔LXX〕)。创世记的家谱是以第一个人的名字来称呼,但是马太福音的家谱却是以其中最顶尖的人物——耶稣基督──来命名。

一2~16 马太福音的家谱是从最早的祖先开始,直写到最近的人物,这种写法类似*旧约(Old Testament),但和路加福音与希腊罗马的家谱不同。

家谱提醒犹太人,在婚姻的安排、子嗣的出生上,神都有主权。有时也可以说明为何某个人会有这样的行为(如:摩西是不守律法之流便、西缅和利未〔直接的先祖〕等的后裔,这可以说明他在出埃及记六12~30所表现的软弱)。不过最重要的是,藉由家谱的记录,可以表明某人是纯粹的以色列人(而有些加利利人则非如此,他们可能是归化犹太人的*外邦人〔Gentiles〕),或是祭司的家族,或有皇室的血统。家谱也可以将历史里面的重要人物连贯起来;创世记就是以这种方式,把亚当、挪亚和亚伯拉罕连接起来(创五,十一)。马太福音把耶稣和旧约之中有关列祖、大卫谱系,和被掳之人的*叙事(narratives)连在一起。

圣殿里面至少保存了一些重要的家谱(尤其是祭司的)。公元70年圣殿被毁之后,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自称是大卫的后裔,但是耶稣的这个头衔却是在七十年之前就用的,那时还可以去查证(罗一3)。而即使在七十年之后,耶稣身为大卫后裔的证据仍然相当充分,以致罗马政府还找祂一些亲戚的麻烦。

古代家谱不用提妇女的名字,但是马太刻意列入四位妇女(一3、5~6),其中三位是外邦人(创三十八6;书二1;得一4),而另一位则亦可能是外邦人,或至少是一名外邦人的妻子(撒下十一3)──但他却省略了犹太人传统中的著名女先祖,如:撒拉、利百加、利亚和拉结。因此他乃是暗示,从旧约起,神已经将万民的使命(太二十八19)放在祂的计划中。

学者认为,有些古代家谱会依据对经文的解释,把象征的题材放进去。犹太人对圣经的解释,有时候会将经文的某个字母或声音略加修改,使它具象征意义。因此,马太福音一10的希腊经文作Amos(阿摩司,一位先知),而非Amon(亚们,那位坏王:王下二十一),而马太福音一8作Asaph(亚萨,诗篇作者之一),而非Asa(亚撒,由好变坏的王:代下十六);大部分译本都没有显示这一点。

一17 马太省略了一些名字,这亦是家谱常见的事(这里也许是按照旧约的希腊文译本);所保留的名字构成三组,每组十四人,便于记忆。有些注释家认为,马太采用十四代,因为这个数目正是大卫之名希伯来文字母加起来的数目。(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的字母也可以当数目字来用,这点和英文不同;犹太人喜欢计算字的数目,并且从其中找出意义来,这种习惯被称为 gematria。)把历史分成几个时期,也很常见;犹太人有一本后期的著作,*巴录二书(2 Baruch),把历史分为十四个时代。

一18~25 耶稣的诞生

古代传记的作者有时会声称,其中主角的诞生超乎寻常(旧约尤然),可是没有一则类似此处童女生子的记载。希腊人的故事中,神祇会使妇女怀孕,然而这段经文暗示,马利亚的怀孕并没有经过性交;旧约(或犹太人的古籍)也从未说,神会从事性行为。古代许多奇妙的出生故事(包括犹太人的记载,例如:*以诺一书〔1 Enoch〕106),都以神秘的景象来点缀(如:婴孩一出生,屋内便充满亮光),与这段直述式的叙事笔法大相径庭(请参见:出二1~10亦是如此)。

一18 当时,订亲(erusin)的约束力比今日的订婚要强得多,通常新郎至少会付一部分新娘的聘金。一般订亲的时间约为一年,意思是新人已经正式互许终身,只是还没有完成婚姻;因此,若再亲近另一位异性,便被视为行淫(申二十二23~27)。犹太人订亲,需要两位见证人、彼此的同意(一般如此),和新郎的宣告(罗马人的订亲,只需要双方同意就够了)。罗马世界中常会用戒指,不过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在这么早的时期有没有用,就不得而知。

马利亚可能是在十二岁到十四岁之间(最多十六岁),约瑟大概在十八岁到二十岁之间;他们的婚姻很可能是出于父母的安排,经过马利亚和约瑟的同意。犹大地准许订亲的人有婚前性行为,可是加利利地显然不许可,因此,在这时刻之前,马利亚和约瑟很可能并没有单独相处过。

一19 按照旧约的律法,行淫的人要受的刑罚,是用石头打死,这刑罚也适用于订婚时期的越轨(申二十二23~24)。新约时代,约瑟只需要与马利亚解除婚约,公开让她受羞辱就可以了;大概没有什么人会因此而遭处死。(订亲的约束力强到这样一个地步,如果未婚夫过世,女方就被视为寡妇;要消除彼此的关系,只有离婚一途。)可是若女子怀了孩子,因如此的不贞而遭离异,以后要再找丈夫就很难,这样,在父母死后,她就无依无靠了。

不过,离婚只需要一纸文件、两个见证人,因此约瑟大可以将她休掉,而不让太多人知道她的羞耻。(如果是妻子要求与丈夫离婚,则需要一位法官。)后期*拉比(rabbi)的传统指控马利亚曾与别人亲近,但是约瑟娶了她(24节),就表明他不相信那是实情。

一20 在旧约里面,天使常在梦中向人传信息;在希腊文学中,过世的人(以及异教神祇)常会传信息,可是圣经却从未这样记载。旧约提到有些人很会解梦,像但以理(但一17,二19~45)和雅各的儿子约瑟(创三十七5~11,四十~四十一)。马太福音第一章从这里开始,直到第二章的末了,许多故事都提到超自然的指引(藉梦或星)。

一21 耶稣之名(*亚兰文〔Aramaic〕Y ē-sh ū á希腊文 Iē sous),希伯来文的意思是“神是拯救”。父母常会给孩子起含义很好的名字,但如果是神赐的名字,则别具意义。旧约教导说,在*弥赛亚来的时候,神的子民将会得救(耶二十三5~6),而在1世纪,犹太读者会认为,得救不仅是个人得赦免而已。他们一直祷告,盼望神拯救祂的子民脱离罪恶的后果──即被仇敌制服──之日临到;许多人相信,当所有的百姓都得更新,全心归向神的时候,拯救就会出现。耶稣来,要让神的百姓离开个人的罪,藉此亦可脱离因罪而来的审判。

一22~23 马太福音引用以赛亚书七14,显示他对整个以赛亚书的内容都很熟悉。在“一子”长大之前,亚述人会来,使以色列和亚兰都成为荒场(赛七14~17);那“一子”似乎是指以赛亚自己的儿子(八3~4)。但是以赛亚孩子的名字都是象征,指向超越他们本身的事(八18);而“以马内利”,或“神与我们同在”(七14)所指的,岂不正应当是一位大卫的子孙,就是被称为“全能的神”的那一位(九6,参十21,十一1)?

一24~25 约瑟的行动与旧约中属神的人一样,尽管神的呼召似乎悖乎常理,他们仍然顺服。婚姻是经由立约(订亲之时;婚姻之约也包括家人金钱上的交换)、婚礼和圆房完成;圆房实现了婚姻的程序,通常是在七天婚筵的第一天晚上进行。约瑟在此公开娶过马利亚来,但是在耶稣出生之前,一直没有完成婚姻。犹太教师认为,男人应该早婚,因为他们无法抵挡诱惑(许多人甚至认为,连妇女的头发未盖住,都会惹动欲火)。约瑟虽与马利亚同住,但却自我约束,实在是持守贞操的好榜样。

二1~12 追寻的异教徒

马太告诉读者,耶稣诞生的时候,知识最丰富的宗教教师(二5)未能按照真理去行,反倒是异教徒前来寻访犹太人的*弥赛亚,实在出人意料。

二1 大希律死于公元前4年;因此,耶稣出生于公元前4年,而非公元1年;我们的年历差了几年。“术士”(并非如KJV的“智者”;和合本的“博士”)是异教的星象家,他们的占星术在希腊罗马世界广受尊重;透过东方的“科学”,星象学相当流行,而当时的人都认为,最优秀的星象家来自东方。旧约明文禁止用征兆来作预测(申十八11;参:赛二6,四十七11~15),并说明什么才是真正的*预言(prophecy)(申十八15)。

二2 对这颗出现于公元前1世纪最后十年的星星,天文学家提出各式各样的建议。古人认为,流星与星的坠落,预告了帝王的倾倒;有些皇帝甚至把会作出这类预测的星象家赶出罗马。这段时期中,许多犹太人接受星星可以预测未来的观念。虽然这些术士是异教徒,但神却乐意向他们显现。

二3 许多帝王都害怕星象会透露他们的败亡;有记载说,尼禄王后来屠杀了许多贵族,希望他们的死(而非他自己的死)能应验一颗流星的预告。当时的耶路撒冷是重要的贸易中心;术士的来到引起全城的注意,可能他们的行伍相当庞大。由于许多人厌恶希律的统治,因此谣言可能传播得很快。希律王很清楚整个罗马帝国思想的潮流,在他境内的外邦城市中支持兴建异教的庙宇,因此,他很可能认为,术士的任务意义重大。

二4 大祭司主要属于富有的撒都该贵族阶级;文士狭义的定义,如此处所指的是犹太律法的专家,他们大部分也是律法的教师。希律极力影响百姓中重要的领袖,大力铲除他最大的政敌。

二5~6 弥迦书五2预言,伯利恒将是*弥赛亚(Messiah)的出生地,因为弥赛亚将是大卫的子孙,而伯利恒乃是大卫的故乡。伯利恒是一个小镇,距离希律的首府耶路撒冷只有不到十英里的路程。术士来到耶路撒冷,因为他们以为可以在那里找到犹太人的王──或许他是希律的一个儿子。稀奇的是,*文士(scribes)既知道弥赛亚可能出生在哪里,却不照这样的知识采取积极(太二11)或消极(太二16)的行动。这些耶路撒冷首领的继承人后来想要杀害耶稣(二十六3~4、57),因此,或许马太在此暗示,不把耶稣当一回事,与将祂钉十字架之间,分野甚微。

二7~8 希律的欺骗有些类似法老(可能是塞提一世),他吩咐收生婆把希伯来人的男婴杀掉(出一16)。收生婆在接生的时候可以作手脚,让婴儿好像胎死腹中的模样,连母亲也无法分辨。

二9~10 经文可能暗示,由于术士自己在动,那星才看来在动。即使那星离地面够近,可以算出它和伯利恒的关系,但伯利恒距耶路撒冷太近,除非该星离地只有一英里高,否则它的移动并无法算数。不过,以会动的超自然景象作为引导,这样来描述神对术士的带领,会让人想起神曾在旷野以云柱、火柱带领祂的百姓(出十三21~22) 。

二11 这种敬拜的姿势,在东方适用于神祇或君王(这些术士虽是异教徒,但可能与大多数地中海一带的人不同,并不敬拜多神;他们可能是拜火教的教徒,但是对于这段时期拜火教的性质究竟为何,学者尚有争议)。乳香与没药是东方的珍品,地中海人士常从该处进口(参:王上十10;诗七十二10~11、15) 。

二12 大部分君王都会敌视可能起来夺权的人,也厌恶星象对自己王权将倾倒的预测。术士必须在梦中受到警告,不要回到希律那里,显示他们相当天真,而犹太人很少会视*外邦人(Gentiles)如此天真。古代世界许多民族的人都会注意异梦(一20);有些甚至还有解梦的规矩;希腊人认为,术士特别擅于解梦。

他们若走大路,从伯利恒往北,就会直接经过耶路撒冷,然后再往东,向叙利亚去。若术士的队伍相当庞大,进入耶路撒冷就不会不受注意,希律很清楚这一点。其实,他们回家的主要大道,没有一条不需要经过耶路撒冷。他们很可能继续往南,走到希伯仑,再沿着崎岖的海岸线走到迦萨,在那里另外有一条路可以往北。这条路会带他们经过拿撒勒、迦百农,然后往大马士革去。

二13~15 埃及和新的出埃及

二13~14 在这段时期,埃及的犹太团体相当庞大。埃及北部的亚历山大城,人口约一百万,是当时帝国几个最大的城市之一,其中也许三分之一的居民都是犹太人。亚历山大城内的这批犹太人相当富裕,受到希腊文化的熏陶;不过,大部分住在埃及的,都是以农为生的人,有些是全国最穷的。还有一些犹太团体在更南边已经住了几个世纪,最大的一处在伊里芬丁(Elephantine)。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文献看来,不少人质疑这些住在埃及的犹太亲属是否够虔诚,不过,埃及的犹太人倒自认为对神十分忠心。

由于有尼罗河,在埃及境内旅行很方便,然而从巴勒斯坦到埃及的沿海道路,路况却不是顶好,从伯利恒到埃及,如果不往北经过耶路撒冷,就更难走了(必须往南到希伯仑,而那条路更差,见二12的注释)。埃及曾经是避难之地(王上十一40;耶二十六21)。约瑟一家在“夜间”离开,让人不知道他们究竟走哪条路;这里的用词或许也让犹太的读者想起出埃及记十二31。

二15 从家谱到登山宝训,马太让每一段都至少对应一节旧约经文,从圣经来解释耶稣生平的各样事件。何西阿书十一1的上下文显然是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事件;马太将这一节用在耶稣身上,因为耶稣乃是以色列历史的缩影与应验(太一1)。

这种用以色列比方弥赛亚的解释模式,马太也许是效法以赛亚;以赛亚书四十二至五十三章把以色列的任务一路窄化,最后集中到一个人身上,他最后终能完成任务,并代表全民受苦──后来基督徒相信,这位人物就是耶稣。

希律死于公元前4年。

二16~18 希律的屠杀:新的被掳

二16 由于术士回家的路原本必会经过耶路撒冷(二12),所以希律知道他们是故意避开,不回到他那里去。希律素来以屠杀出名,就像这里的描述一样。有位大祭司,年轻而受欢迎,成了他的对手,结果在一个只有几英尺深的水池里“意外”丧生。希律最宠爱的妻子惹火了他,他就下令把她绞死;有人欺哄他,让他处死自己两名无辜的儿子;在临死的病榻上,他又处死了另一个儿子(这人则是罪有应得)。有句评语说:“作希律的猪,比作他的儿子还好。”这话虽然稍嫌夸张,但对这位王并不算太过分。*约瑟夫(Josephus)报道说,希律下令,在他死的时候要将贵族都杀死,以保证会有人哀哭;但是他一死,这些人都得着释放,到处大大庆贺。

从伯利恒可以看到他的一座要塞,希律顶(Herodium),他可能是从那里派出卫队。犹太人认为屠杀婴孩是极可怕的行为,异教徒才会这样做;罗马人通常会杀掉畸形的婴儿;有时这办法也用来控制受奴役之民的人口(出一16;马加比一书一60~61;马加比二书八4)。耶稣像摩西一样,未如其他男婴遭到毒手(出一22~二10),而有些犹太人期待,将有一位“像摩西”的先知要来(申十八15、18) 。

二17~18 耶利米书三十一15讲到拉结哭泣的比喻,她就葬在伯利恒(创三十五19)。耶利米说,她为后裔被掳到巴比伦而哀哭。耶稣被带到埃及去,像那位正直的耶利米一样;而拉结又有了哀哭的理由,因为希律屠杀了她的儿女。

二19~23 拿撒勒人

二19 做梦,见一章20节的注释。

二20~21 马太福音的第一批读者一定会领悟,马太在这里的用意,是要把耶稣和摩西作类比(参:出四19)。

二22 亚基老是希律剩下的儿子之一,拥有他父亲最糟的缺点,又很不会治理。他的母亲是*撒玛利亚人(Samaritan),因此他辖下的犹太人对他相当反感。他的政绩欠佳,风波不断,最后罗马人把他废掉,将他放逐到高卢(法国)。

二23 拿撒勒一带的考古学证据显示,很多人从犹大地和伯利恒附近,迁往拿撒勒。约瑟在拿撒勒可能有朋友或亲戚(参:路二4)。拿撒勒位于从沿海通往叙利亚的一条重要道路上,距离文化差异极大的西弗里斯城(Sepphoris)只有几英里路,当时该城正在重建之中。拿撒勒虽然很小,却并未与当时各种文化潮流隔离。

马太在这里所引用的,不是一段单独的经文。古时的作者有时会把几段经文混在一起,而犹太人和希腊人都会用谐音,作为说明的例证,因此,这段经文可能是希伯来文nētser,“苗”的谐音说法,这是*弥赛亚(Messiah)的头衔之一(耶二十三5;亚三8,六12;参:赛十一1)。(这个看法唯一的问题为,它假定马太原初的读者都了解希伯来文;但其实,只有比较有学问的人才会懂。)或许,这乃是“拿撒勒人”一字的文字游戏:只要稍微改动字母,就可以指拿细耳人,就是完全献身给神的一种人(参:民六1~21)。

三1~12 耶稣的先锋

详尽的注释,请参:马可福音一2~8。马太福音三3是引用以赛亚书四十3,那里提到,当神要将百姓再度从他们所受的压制中拯救出来的时候,会有一位先锋出现,宣告这个“新出埃及”。

三1 “当那些日子(和合本:那时)”是旧约的常用语,尤其用于论到未来的预言中(但不限于此)。在耶稣的时代,许多人期待一位伟大的领袖出现,好像新的出埃及一般,将神的子民带出旷野之地。旧约时代,全国曾有几次严重的背道,有些先知(如以利亚)感到必须离开社会而独居。

三2 犹太人承认,如今神在掌管全宇宙,但是他们每天祈祷,希望有朝一日祂的*国度(kingdom)或治理,能实现在地上各族各民当中(详细的注释,见:可一14~15) 。

三3 以赛亚书四十3的上下文预言将有新的“出埃及”,神会再度拯救百姓,把他们从分散的列国带回到耶路撒冷。地势需要整顿,经过修直、铺平,才能成为大道;古代的君王,尤其是东方的王,总要先把道路预备好,才动身旅行。马太在此删掉了马可所引用的玛拉基书,或许是要顾及专业方面的精准(参:太十一10)。

三4 约翰所吃的,是最穷之人的食物;当时有人专门养蜂取蜜,但约翰只吃野蜜。(当时一般人取蜜的方法,是用烟把蜜蜂燻出来,再把蜂巢擘开;他们只用蜜来增加食物的甜度,认为它是最甜的东西。)*爱色尼人(Essence)和另一些敬虔的以色列人(马加比二书五27)也这样吃,以免误食不洁净的食物。

约翰的穿着很像以利亚(王下一8),和一些离群索居的人(这类人中,如*犬儒派〔Cynics〕和*约瑟夫〔Josephus〕的爱色尼教师班努斯等,则是*禁欲主义者〔ascetic〕);这里对以利亚的暗示,表明末时已近(玛四5~6)。

三5~6 想要归化犹太教的异教徒,需要*悔改(repent),并*受洗(baptized),但是约翰用同样的方式对待犹太人,等于把他们当作外邦人(详细的注释,见:可一4~5)。

三7 古人认为,有一些毒蛇出生的时候会将母亲咬死(见如:希罗多德〔Herodotus;译注,公元前5世纪希腊历史家〕、*普鲁塔克〔Plutarch;译注,约公元46~119年,希腊传记家〕)。被称作毒蛇已经够糟了,而被指作毒蛇之子(和合本:种类),则更可怕──古人认为,杀害自己的父母,是最严重的罪。

三8 *悔改(repentance)的意思,是完全离弃罪恶。*法利赛人(Pharisees)对于悔改的宣告常提出质疑,因为倘若那悔改的人又继续犯罪,有何意义?旧约的先知有时候会用果子来形容对神应有的顺服,或神对百姓未来的祝福(在农业社会,这是很自然的比方;参:赛五2,二十七6;何十1、12~13,十四7~8;箴十一30~31) 。

三9 犹太人一般相信,由于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所以整个民族都会得救。当施洗约翰说,神会从石头中兴起百姓来,听在犹太人的耳里,简直就像异教的神话(希腊人有这样的故事),而不是事实;但是这番话乃是要强调,神并不需要以色列来实现祂的计划(如:摩九7;参:创一24,二9)。有些学者认为,“子孙”和“石头”在*亚兰文为谐音。

三10 犹太文学有时会用树(及其他物件)来代表以色列;有时旧约在比喻中用到树,讲论列国(赛十33~34;结三十一2~18;摩二9)或以色列(赛十18~19;耶十一16;结十五6)受到的审判。大树(如黎巴嫩的香柏树)的树干可以用作建筑,可是巴勒斯坦的树大半是较细的果树(如:橄榄树或无花果树),其木料只能作小的器具,而多半是用来当柴烧,就如此处所言。

三11 居高位之人的奴隶,有时比自由人更有身份。奴隶(与*门徒〔disciple〕不同,后者亦会服事老师)应当给主人提鞋;约翰在此宣称,他连作基督的奴隶都不配。

先知曾经预言,当神为以色列建立祂的*国度之时,神的*灵(Spirit)会浇灌在义人身上(赛四十四3;结三十九29;珥二28)。他们也说,火会降在恶人身上(赛二十六11,六十五15,六十六24;耶四4,十五14等)。马太福音三11说,恶人会被浸在火中(三10、12),而义人则会被浸在*圣灵(Holy Spirit)里。

三12 由于希腊文的“灵”和“风”是同一个字,这里风与火的图喻,是从三章11节连过来的。所有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都知道什么是用簸箕扬麦子,农人更是清楚;他们会将收来的麦子扬在空中,风会把重的谷粒和轻的糠分开。糠不能吃,通常会烧掉。另有些作者也用收割来描写末日的审判(以斯拉四书四30~32;参:耶五十一33;珥三12~14),或用糠来形容恶人(赛十七13;耶十三24,十五7等)。

“不灭的”火,把短时间就烧尽的糠之比方扩大,指一件更加可怕的事(赛六十六24);至于地狱是否永存,犹太古籍并没有一致的看法(参:词语解释中的“地狱”〔Gehenna〕) 。

三13~17 耶稣得到神的认证

详细的注释,见马可福音一9~11。

三13~14 约翰期待耶稣立刻用*圣灵来施洗(见三11的注释)。

三15 耶稣的回答似乎强调,祂在顺服神的*律法(law)方面要与以色列认同(参五17)。

三16 许多人认为,当时已经不再有*圣灵;也有人认为,圣灵已经不再像先知的时代那样强有力地工作,要到末时才会改观。而圣灵降在耶稣身上,显示弥赛亚时代从此展开,同时,耶稣既有圣灵在身,便是弥赛亚(三11)。

三17 许多人认为,从天而来的声音,在当时可说是最接近*预言的了;耶稣有两方面的见证:天上的声音和约翰的预言。马太有意让更精明的读者看出,他不但在暗示诗篇二7那位王室出身的弥赛亚,也在暗示以赛亚书四十二1~4那位受苦的仆人(见:太十二18~21的注释)。

四1~11 耶稣胜过以色列的考验

邻近犹太旷野的骆驼

这里(四4、7、10)所引用三段申命记的经文(六13、16,八3),是神在旷野考验以色列人四十年的时候,所赐给以色列的命令。作为以色列的代表(一1,二15),耶稣通过了这些考验,与旧的以色列完全不同。有些学者把耶稣与魔鬼的斗智,与*拉比式(rabbinic)的辩论作比较。犹太人的故事中,常会称赞那些坚忍不拔、通过最严格道德测试的人。

四1 神在旧约中的作为,最常被提及的,就是祂在旷野中“引导”祂的百姓(尤见:赛六十三14),而他们在其中受到考验。旧约提到魔鬼的次数不多,然而它试探人的举动(参:伯一~二),在耶稣的日子特别受到注意。大部分犹太读者会感到惊讶的,并不是魔鬼的试探,而是它竟亲自前来。

四2 摩西也曾禁食四十昼夜;在此耶稣可能被刻画为新的摩西,新的赐律法者(见:太五1~2)。以色列在旷野亦是四十年(见本段的前言)。

四3 古人认为,魔术师会展现这类工夫,他们声称,可以把自己变成动物,或把别的东西变掉,如:把石头变成面包。许多犹太人在期望,有一位新的摩西出现,带来新的出埃及──包括出现新的吗哪,或从天降下的食物。魔鬼想让耶稣向当代的期望妥协。

四4 魔鬼不服神的话(三17),而向耶稣的儿子身份提出挑战,或要重新定义(四3)。可是耶稣了解申命记八3的上下文,就是祂在此所引:耶稣能倚靠神在旷野供应吗哪,因为神是祂的父,正如神是以色列的父一样(申八5)。

有些犹太人团体(如:*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和后期*拉比的作品所显示)也用“记着说”一语来引用圣经的话。

四5~6 “圣城”是对耶路撒冷的专称。魔鬼带耶稣到圣殿的一角,从那里可以俯视一道很深的山谷;而跳下去则必死无疑。后期*拉比(rabbis)承认,魔鬼和小鬼很会用圣经的话。此处魔鬼是引用诗篇九十一11~12,却断章取义;九十一篇10节明明提到神会差天使保护(参:可一13),但在事情临到祂仆人身上时,并不是要他们以此为借口,来自寻危险。魔鬼是以标准的犹太智慧用语说出它的试探(所罗门智慧书二18)。

四7 耶稣引用的是申命记六16,那里提到,以色列在玛撒试验神,除非神显出神迹,否则他们就不承认神在他们当中(出十七7)。

四8~9 严格说来,这个范围并不真正属于魔鬼(见:但四32),它能统治人心,乃是因它篡夺神的权柄。魔鬼最多能让耶稣作政治、军事之类的*弥赛亚,而大半犹太人都期待弥赛亚是这样的一位。

四10~11 申命记六13,就是耶稣所引用的,禁止人拜偶像(见:申六14),而任何人若去拜魔鬼,就显然违背了这项命令。

四12~17 向外邦人传道的兆头

四12~13 拿撒勒是一个小小的农村,属于加利利旧都西弗里斯的郊区;迦百农是较大的渔业市镇,在加利利海的西北岸边。贸易道路把*外邦人(Gentiles)带到这一带来。迦百农位于拿弗他利境内,不在西布伦境内;马太提到后者,因为这两个地名同时出现在以赛亚书九1,就是他在四章15节所引用的。

鸟瞰拿撒勒

四14~16 马太在此引用以赛亚书九1~2,他对该段经文的上下文显然很清楚:那里所提的光,是指*弥赛亚(Messiah)(赛九6~7)。(马太在文中这样暗示,又是表明当向非犹太人传福音。)公元前2世纪时,加利利有许多非犹太人被强迫归入犹太教;他们从前本是敌人,与犹太地的腓尼基人联手合作(马加比一书五15)。不过,后来许多犹太人也到加利利定居,因此在种族上和宗教上,当地的居民都以犹太人为主。更重要的是,加利利的四围(除了南面与撒玛利亚为邻之外),都是*希腊式(Hellenistic)的都市地界。迦百农位于巴勒斯坦的一条主要贸易道路上(一如西弗里斯,和更南边的拿撒勒),后来这条路被称为“海路”,就是从大马士革通到凯撒利亚马利提玛(地中海岸边的一座城)的商队行经的道路。

从东南面鸟瞰迦百农

四17 耶稣的信息和施洗约翰一样(三2),可以总结为要人*悔改,准备迎接*天国。1世纪的犹太人听见这样的宣告,会认为是一项警告:审判之日即将临到。

四18~22 悔改的例子

古代的作者常会在教训(如此处四17)之后,加上一段*叙事为例子。详细的注释,参:马可福音一14~20。

四18 住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多半以咸鱼、小麦和大麦为主食;鱼产品,如鱼浆等,也很普遍。加利利海的鱼中,有一种大鲤鱼,可以晒干,加盐,或腌起来保存。渔夫对加利利的经济很重要,按当时的水平来看,他们的生活还算不错,比罗马帝国大多数耕田的农夫要好得多。有人认为,捕鱼的网一端很窄,由船拖拉,另外一端很宽,用铅沉入水中(和十三47的大拖网不同);网通常是用亚麻、蒲草或大麻制造的粗绳或细绳编织而成。

四19~20 通常*门徒(disciples)是自己选择*拉比(rabbi)拜师,而不是由教师去找来的。

四21~22 渔夫的收入在加利利人中算是高的,因此雅各和约翰乃是放下一份很好的工作。不仅如此,他们更是突然间离开了父亲,和家族事业;这样撒手不管,会遭人非议。(然而,犹太人和希腊人都有类似的故事,认为这种突然的离开,乃是表示决心要成为门徒。)

四23~25 天国权柄的例子

古代文学通常不单会有*叙事的部分,也有总结式的声明,就像这一段(九35,十九1~2等亦然)。

四23 若有到访的教师,尤其是广受欢迎的人物,通常都会受到邀请,到*会堂(synagogues)去讲话,这段时期,会堂的领导人是祭司,或在当地社群中颇具名望的一般信徒。

四24 由于许多犹太人住在叙利亚,马太在此可能是指叙利亚的犹太人(如果有*外邦人〔Gentiles〕来,马太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提到)。许多人会前往加利利的温泉(如:哈马特-提比利亚),希望减轻病痛,可见1世纪时,有极多的人寻求医治;教师若又兼医师(通常是外邦的术士),亦会吸引许多人来。

当时有些医书的作者认为,癫痫症是出于鬼附(诸如:公元2世纪的希腊医生亚略提亚,不过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则持不同的看法),马太在此却将两者作了区分。

四25 低加波利的意思是“十座城”,是*外邦人的地带,但有一大群犹太人住在其中。

五1~12 福分,或祝福

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是马太福音中第一组教导,讲论*天国的伦理。四章17节将耶稣的信息总结为:“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则详细说明悔改的生活样式,就是天国子民的生活特色。*旧约有一种祝福格式为:“蒙福的人为……,因为他们将……”(如:诗一1,和合本:“…… 这人便为有福,他要……”)。这里的福气,是那些活出悔改生活的人所得的天国应许。耶稣的听众会以为,这些应许将在未来神治理时实现;但我们亦必须从天国目前的状况来理解(见词语解释中的“天国”)。有关未来天国的比方,有时候会用创造的故事,有时候会用以色列出埃及的事──犹太人认为,那是他们头一次得着神的救赎。

五1~2 一般公开宣读圣经的时候,是站着的,但犹太教师在讲解时,却是坐着的,*门徒则常坐在他们的脚前。许多学者将这里的“山”(参:路六17)与西奈山相较,因为神头一次透过摩西宣示*律法(law),教导祂的伦理,就是在那里(出十九~二十;参:赛二2~3)。

五3 古代的作者与讲员,有时会用同一个句子作为一段的开头与结尾。因此,这些福气乃是在讲天国的赏赐(五3、10)。

许多犹太人相信,天国临到之前必有武力的冲突,将引发一场大战;耶稣却应许,天国是给“灵里贫穷的人(和合本:虚心)”、“谦卑”或“温柔”的人(五5)、带来和平的人(五9)。贫穷与敬虔在犹太教里常连在一起;贫穷一词可以包括物质上的穷乏(路六20),以及由于这种状况而常产生之对神的信靠(“灵里”,如此处)。

五4 哀恸常与*悔改或丧失亲人相连;此处与“安慰”衔接,暗示是指后者。虽然这里可以解作为以色列的罪而有的忧伤,但是按上下文看来,更可能是指因遭受压迫而感到的痛苦。“安慰”是未来所应许的祝福之一,那时神将使伤心的百姓重得复兴(请参:赛四十1,四十九13,五十一3、12,五十二9,五十四11,五十七18,六十一2,六十六13)。

五5 耶稣的这句话是引用圣经(诗三十七9、11)。那些能“承受地土”的,不是试图以政治或军事方式带进天国的人,而是谦卑等候神的人。诗篇的希伯来文,“承受地土”的意思可能是狭义的(诗二十五13),可是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期待神的子民在全地上作王,正如另一些*旧约经文的说法。

五6 犹太人认为,神头一次救赎他们离开埃及之后,一直供应他们的需要(申六11,八7~10),而在未来的天国中,祂亦将满足祂子民的需要(赛二十五6,四十一17~18,五十五2)。可是,人最大的渴望应当是神自己(诗四十二1,六十三1),以及祂公义的教诲(诗一一九40、47、70、92、97、103;耶十五16)。

五7 有些后期的*拉比也说过类似的话(亦参:箴十一17)。怜恤人的人和使人和睦的人一样(9节),不会试图把武力带进天国。犹太人一般想要得到的,是在审判之日能蒙怜恤(参:弥七18~19) 。

五8 “清心的人”(诗七十三1)是指以色列当中内心“清洁”的人,或未遭玷污的人,他们承认,唯独神是他们的帮助与奖赏(诗七十三2~28)。义人在审判之日将面见神(如:赛三十20),就像头一次出埃及时一样(出二十四10~11) 。

五9 在犹太人的传统著作中,犹太人和义人都被称为“神的儿子”;而在审判之日,这项事实至终将公告在列国的面前。公元60~70年的战役之后,*法利赛派的(Pharisaic)*拉比在巴勒斯坦的犹太教中很兴盛,他们强调和平,不像其他人倡导反抗。但是大部分其他的犹太领袖,包括所有在耶路撒冷的团体──除了基督徒与一些法利赛人之外──都投身于反抗;在反抗行动遭敉平之后,这些人或是被杀,或是不再被视为合法的领袖。

五10~12 许多旧约先知曾因向以色列人传讲神的话而受苦(如:耶二十六11);犹太传统著作更进一步强调殉道先知的数目,要人加倍看重。一味讨好百姓的先知,必须为所说的话提出证明(耶二十八8~9,参六14,八10~11,二十三17)。

大半犹太人不相信还会有像旧约时代那样的先知,因此耶稣把跟随祂的人与先知相比,暗示他们会有伟大的任务。为神受苦是有功劳的(诗四十四22,六十九7),犹太教非常推崇为神的*律法殉道的人;但是从来没有一位*拉比曾呼召*门徒为他自己的教导,或他的名去赴死。

五13~16 真门徒

若一名*天国的*门徒,在生活上却不像天国的门徒(五3~12),就如同无味的盐或不亮的光一般。

五13 不少学者强调盐在古时的各种用法,如:保存食物,或作为粪土内的添加料;但这里的盐是用来调味的:“盐若失了味”(希腊文可以指“成为愚昧”,因此这里可能有文字游戏)。

从死海取出的盐不纯净,需要先溶解,把杂质滤出;不过,这里的重点比较接近1世纪末一位*拉比的讲法:有人问他,无味的盐要怎样才能再咸,他回答说,可以用骡子产后的胞衣来使它再咸。骡子是不能生育的,不会有胞衣,因此他的意思是,问愚蠢问题的人,会得到愚蠢的答案。真正的盐不会失去咸味;而如果真会发生此事,怎样才能让它再咸呢?还要加盐下去吗?无味的盐是毫无用处的。

五14 犹太传统著作认为以色列(赛四十二6,四十九6)和耶路撒冷(以及神与*律法)是世界的光。因此,这里的城可能是耶路撒冷;不过也可能指任何一个盖在高处的城,晚上的时候,周围乡村都可以看到其中的火炬。

五15~16 当时一般的家窗户很少,小小的油灯让家中有一点光;要让灯光发挥最大的效果,就必须将它放在灯台上。若在上面覆盖一个大东西,会把灯火熄灭。

五17~20 律法的加强

耶稣对伦理的要求(五3~16),绝不低于摩西所赐的律法;参五章21~26节。

五17 犹太教师说,若不顺服律法,就是将它“废掉”(参:申二十七26),因为这就等于违抗它的权威。对律法如此蓄意忤逆,与平时触犯某项罪截然不同;这样的人要从犹太人当中赶出去,断绝社交和宗教关系。而若有人受到指控,说他公然告诉人律法已不再有效,罪名就更严重了。耶稣不是反对律法,而是反对不合理的解释,以为它强调的是外在的规定,而非内在的品格。

五18 耶稣在这里提到的yod(和合本:一点),是希伯来文最小的一个字母。后期的*拉比讲一个故事说,当神把撒莱改名为撒拉,是去掉了一个yod,而这个yod一直向神埋怨,后来神把它再加进约书亚的名字,它才住口。犹太教师用这类故事,来说明律法是神圣的,任何一小点都不可忽略,以为不值得遵守。

五19 后期的*拉比认为,最大的诫命是孝敬父母,而最小的诫命,是尊重一只母鸟;他们的理由为,这两者都会得到同样的赏赐,就是*永生(eternal life)(其根据为,出二十12;申二十二7的“生命”)。

现代的读者可能会问,如果有人守了一条,却犯了另一条,怎么办?但是这样问,就是不懂这类*夸张语法(hyperbolic language)的要意;还有一些犹太教师也常说:“若有人漠视诫命中最小的一条,神也会和他算账。”

五20 *法利赛人是当时最受尊敬的宗教人士,*文士则是律法专家(而法利赛人的文士,无疑是专家中的专家了)。第21~48节说明了耶稣所要求“更高”的义是指什么。法利赛人也强调内心(kavanah)动机的纯全;耶稣不是批评这批宗教人士的教训,而是他们的内心。在马太的时候,叙利亚─巴勒斯坦一带,由法利赛人主导的宗教团体可能敌视犹太基督徒,因此马太更有理由记下这番话。

五21~26 发怒等于杀人

在第21~43节中,耶稣六次引用圣经,然后解释它们,就如一位好*拉比的做法(五21、27、31、33、38、43)。他的用词(“你们听见……但是我告诉你们”)是要说明一段经文完整的含义,其他的犹太教师也曾这样用,不过耶稣的说法显得更有权威,超过一般犹太教师。

五21~22 “拉加”是*亚兰文(Aramaic),意为“脑袋空空”;这样骂人,和下一句“笨蛋!”的意思接近,而两者受到的处罚也大致相仿:要面对(神的)审判之日、天上的*公会(Sanhedrin)或最高法庭,及地狱。(犹太文学形容神在天上的裁判所有如最高法庭,或公会,与地上的类似。)

“地狱的火”,字面的意思为“*欣嫩子谷(Gehenna)的火”,是指犹太人一般对阴间的概念,就是天堂的相反;在阴间,恶人会被焚烧(有些犹太教师的说法),或永远受折磨(另一些犹太教师的说法)。神的律法规定不可杀人,其精神不单是指不可有杀人的行为,亦包括不当有导致这种行动的内在忿恨。

五23~24 犹太教强调人与人之间相和;如果有人欺压别人、恶待邻舍,在没有与他们和好之前,神不会接受他的供物。*旧约(Old Testament)讲到,唯有内心向神和邻舍都保持纯正,所献的供物才会蒙神悦纳(创四4~7;箴十五8;赛一10~15;耶六20;摩五21~24) 。

五25~26 耶稣又回到天上法庭的比方。祂在这里或许是借用欠债入狱的习俗,就像在*比喻(parable)中用到的一样;这不是犹太人的习俗,但是犹太人能够明白,因为*外邦人有这种做法。被囚的人不得怜悯,所欠的每一分钱(字面为quadrans)都要还清,这数目差不多是罗马最小的钱币,只等于几分钟的工钱。(故事的细节,如“衙役”,只是使比喻能构成故事,并不代表特殊的意义。古时讲故事的人,并不会让比喻中每个细节都有独特的意义;见词语解释中的“比喻”。)

五27~30 淫念等同奸淫

五27~28 其他犹太教师鄙视淫念,有些甚至会像耶稣一样,认为它与奸淫等同。所以,问题不在耶稣的听众所领受的教训,而是在于他们的心。这里的希腊文,和*七十士译本(旧约的希腊文译本)第十诫头一行的字相同:“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出二十17)。第十诫是禁戒贪恋,这说法迫使耶稣的听众不得不将摩西其他的诫命也内在化。

五29~30 残肢的刑罚(切去肢体,如:出二十一24~25),比死刑──就是天庭所宣判的永死──还容易承受。有些犹太思想家认为,人*复活(resurrected)时的形状和死去时一模一样(如:缺手缺腿,像许多殉道者),后来才会得到复元,而耶稣乃是采用这个意象。

五31~32 再婚即如奸淫

在犹太人的律法中,“奸淫”只是指妻子的出轨,不是指丈夫。马太不同意这个观点(五28);但由于他的读者必须服从社会的法则,他在此只处理妻子的问题。

有些*法利赛人的*拉比容许人离婚,几乎不论什么理由都可以分手(正如罗马法一样);有些人则只在妻子不忠的状况下才允许离婚(参十九1~10的注释;在奸淫的情况下,犹太和罗马的法律都要求要离婚)。可是较严格的拉比不会认为较宽松的离婚是无效的。由此看来,耶稣比较严格的立场更严谨:祂不单只允许人在妻子不忠的情况下才可以离婚,而且还认为,其他离婚的理由都是无效的,因此,这一类的人若再婚,都等于犯了奸淫。不过,这似乎是一种*夸张法(hyperbole)(如在五29~30),是用生动的方式禁止离婚,除非配偶已经首先毁约,无法弥补。

若耶稣对律法的解释比律法字面的意思还要严格,不会有人认为祂的说法触犯了律法;在律法周围“筑篱笆”,是典型的犹太人的做法,以保证不去触犯律法设立的原委。

五33~37 正直不靠起誓

一般人除了神以外,会指着任何东西起誓,表示他们在说真话。他们的理由为,如果背誓,因为所根据的对象地位较低,至少他们没有让人因神的名而起争论。后来到一个地步,必须由*拉比来决定,那些誓言才有约束力。耶稣说,每一件指着起誓的东西都属神所有,因此祂不要人起誓,只要人说实话。耶稣这样讲,有一些圣经的根据;以赛亚书六十六章1节声明,天是神的宝座,地是祂的脚凳。

大部分犹太巴勒斯坦人头发或是黑的,或是深色的,到了年老,便会转成白色;第36节听来仿佛是指神在掌控人的年龄。耶稣在这里提出的规定,比律法的字面严格,但是符合其精神(申二十三21~23;传五5)。*爱色尼人(Essenes)在宣誓加入之后,可能也避免再起誓。

五38~42 不反抗

这里的用语一部分是*夸张法──后来*门徒并没有让自己到无家可住的地步(参:林后十一20)。不过,夸张法是要听众去思想,所听见的这番话有什么重要的含义:耶稣在此的确要他们非常注重关系,并且不把财产当一回事。重点是完全无私,以爱作出发点(参五43~44) 。

五38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古代近东广泛运用的报复原则。在以色列和另一些文化中,这个原则是由法庭来执行,指法定的报复;个人的报复从来不为摩西的*律法(law)所接受,除非是替亲戚报仇(民三十五18~21)。*旧约不允许个人的报复;大卫──那位了不起的战士──也承认这项原则(撒上二十五33,二十六10~11) 。

五39 在古代世界,除了伤人的身体之外,打人的右脸可算是最严重的羞辱,而在许多文化中,这件事与“以眼还眼”的法则并列;犹太和罗马的律法都允许因此事而上诉。先知可能会受到这种恶待(王上二十二24;赛五十6)。

五40 帝国里最穷的人(如:大部分埃及的农民)只有一件里衣、一件外衣,而偷人外衣,也会成为上诉的理由。虽然在1世纪的巴勒斯坦,情况不致那么糟,但是这一节可能影射,当人所有的财产都遭侵占,甚至(*夸张法〔hyperbolically〕)连衣服都被抢走,也不要只为自己个人而提出诉讼。其实按照犹太律法,是用不着透过法律程序来得回外衣的,因为债主本来就不可拿走穷人的外衣,那件白天穿的外衣,晚上是拿来当被盖的(出二十二26~27);不过,耶稣仍然这样劝勉他们。

五41 罗马士兵依法有权征用当地居民服役,或使用他们的牲口与物资(参:可十五21)。在加利利,征用的情况或许不常发生,不过别处曾出现过,而只要可能发生这事,耶稣的听众听见这个不反抗,甚至还用爱来服事压迫者的例子,必定会皱起眉头。当时犹太的当权者乐意与罗马政府保持现况;但有些反抗分子想要反叛。这个时期,大多数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都希望有自由,但是不要革命。到了公元66年,犹太的巴勒斯坦陷入战争,到公元70年,耶稣的做法便显明是最有智慧的:罗马人打赢了,犹太人在叛军的领导下一败涂地。

五42 乞丐到处都有。圣经强调要给予有需要的人(申十五11;诗一一二5、9;箴二十一13)。凡帮助贫穷人的,神会照顾他们(申十五10;箴十九17,二十二9,二十八8)。圣经的律法反对剥削,并特别关照,在禧年之前的一年,仍要借给穷人(申十五9;每到七年,就要免去债务;参:利二十五),这类教导支持耶稣在此处所提的原则,不过,耶稣则更进一步强调,给予要出于无私(尤其在路六35)。

五43~48 超越不反抗

五43~44 *旧约(Old Testament)并没有明文教导要恨仇敌(出二十三4~5;箴二十五21~22),不过,恨恶神的仇敌,乃是一种敬虔的感觉(诗一三九 19~22);有些犹太人团体,例如*爱色尼人(Essenes),强调要恨恶在圣约之外的人。希腊伦理有时强调,要从敌人的批评中学习,但是也强调,对敌人的伤害要超过他们对自己的伤害(苏格拉底──公元前4世纪雅典的演说家与修辞学家──便是如此教导)。

为逼迫自己的人祷告(除了祷告神置他们于死地之外!),这个说法在所有的地方都找不到,甚至旧约里最敬虔的人也未如此行(参:代下二十四 22;耶十一 20,十五15,十七 18,十八 23,二十 12;诗篇中常出现,如一三七 7~9)。希腊哲人一般会以尖锐又高傲的口气,来回应批评他们的人。

五45 犹太教师会强调神怜悯的普及性(他们也倡导,在旱灾的时候,因义人的祈祷会下雨;耶稣的话并没有否认这个说法)。有些犹太文献说,若有人像神,就可以作祂的儿女(即:效法者;如:传道经四10)。

五46~47 有些犹太教师强调,要善待异教徒(*外邦人),以吸引他们来认识真理,但是大部分人只会向自己认识的人问安,而且(除了施舍之外)只照顾自己认识的人。*税吏(tax gatherers)被视为犹太人中的离经叛道者;外邦人则被视为不道德、拜偶像、经常排犹的异教徒(多半亦属正确)。犹太人会同意,行为不可以像异教徒一样(亦见旧约:利十八3;申十八9;耶十2)。

五48 这一节是五章21~47节的总结。“完全”在*亚兰文(Aramaic)可以有“完整”或“整全”的意思,亦有一点“怜悯”的含义(路六36);在这段里面,是指实践马太福音五21~47的要求。圣经已经吩咐人,要圣洁,像神圣洁一样(利十一44~45,十九2,二十26),而犹太教(以及一些希腊哲人)有时会倡导效法神的品德,以此作为伦理的基础。

六1~4 暗中行善

六1 这一节是主要的命题,引出以下六章2~16节三个暗中显示敬虔的例子。犹太教强调,行事不应当为求报偿,但是应许会有报偿,和耶稣在此所说的一样;按犹太教的说法,这种报偿是在审判之日得到的。祷告、禁食和施舍,是犹太人敬虔的基本表现(多比雅书十二8),而许多*拉比常以三个一组来列举德行(如:作为世界根基的美德)。

六2~4 希腊人和罗马人不主张个人施舍;捐钱给公营事业,或给较穷的*附庸之人(clients),是为了要博得名声。犹太人则正好相反,施舍是敬虔的重要表现;有些作者甚至说,它可以救人,不过后期的犹太律法规定,一个人在十一奉献之外,不可以给予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有些注释家认为吹号是确有其事,但这乃是*夸张法(人在施舍的时候并不会吹号),也可能是一种文字游戏(捐款箱的形状常像号角)。不让左手知道右手的施予,显然是夸张法。“满得”报偿(和合本:已经得了赏赐)的说法,是古代做买卖写收据时,款项付清的用语。

六5~15 暗中的祷告

此处整个大段(六1~18)的结构,与论祷告的这一段相仿,而因着其中祷告的样本(六9~13;即:不可以怎样祷告,六5、7~8;应该怎样祷告,六6、9),显得更加有力。犹太教对平时的祷告,比希腊和罗马的宗教认真得多。

六5~6 问题不在公开的祷告,而在其动机为针对人,而非针对神。敬虔的人个别在*会堂中诵读祷词,可能是常事;至于早在耶稣的时代,是否所有的会堂都有同声祈祷的做法,则不清楚。“内室”可能是指储藏室;大部分人屋子里面没有隔间,而只有那个房间有门。祷告的姿势通常是站立。

六7 这段时期是否使用固定的祷告,犹太学者尚有争议;他们一般认为,只要动机纯正,就可以接受。希腊人祷告时,对象愈多愈好,希望至少能得到某些神祇的注意。异教徒的祷告,多半是提醒他们所选中的神祇,自己已经做了多少好事,或献了多少祭物,希望以此作为交换的条件,让神祇答应他们的祈求。

六8 犹太教承认,神万事都知道;因此,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听众是否明白道理,而在于他们的心。犹太人对神的看法(即使有时一神的信仰也已经稍有变质),和希腊人对神祇的看法不同。在犹太教里,神是父亲,乐意供应祂子民的需要;犹太教也承认,神知道一个人所有的心思意念。耶稣对有效祈祷的描述,是根据关系的亲密度,而不是交易伙伴的模式,后者比较接近古代异教徒的看法。

六9~10 犹太人在祷告的时候,一般称神为“我们在天上的父”,然而却很少会用类似“阿爸”的亲密称呼(见:可十四36的注释)。犹太人每天标准的祷告(感谢赞美Kaddish)为:“愿祂的……名高举,被尊为圣,愿祂的国速临。”

犹太人的祷告承认,在神的*国临到的时候,神的名将为“圣”,或“被尊为圣”、“显为圣洁”,正如圣经所说(赛五16,二十九23;结三十六23,三十八23,三十九7、27;参:亚十四9)。现今,神的子民若过正直的生活,就是尊祂的名为圣;如果他们生活放荡,就是“亵渎”祂的名,或使这名在万国中遭人非议(参:出二十7;耶三十四16,四十四25~26;结十三19,二十14;摩二7)。

大家都知道,神的*国临到之后,神的旨意会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六11 这一节隐指过去神拯救了祂的子民之后,在旷野里供应他们“每日的粮食”(吗哪)。求神供应自己的基本需要──以饼和水作代表,在古代世界相当常见(参:箴三十8)。

六12 犹太人的教导,认为罪有如欠了神的“债”;这个*亚兰字可以同时指二者。圣经的律法要求,每到一定的时期,就要免去债务(第七年和第五十年),因此,免债的比方对听众是很生动的。(因为犹太的律法师很会钻漏洞,他们已经有一种方法,可以避免放过债务,让债权人能继续放款。)六13 这一节的第一行,与古代犹太人的祷告比较,再加上其背后可能用的*亚兰文,意思大概是:“让我们在受到试验的时候,不致犯罪”,而非“不叫我们受到试验(和合本:试探)”(参四1;二十六41与上下文;参:诗一四一3~4)。

有些学者建议,这里可能是指最末了的苦难,就是大家以为在*天国来临之前会出现的。犹太人的祷告常是在仪式中使用,最后总会以一段赞美来结束,所以后人在原初的马太福音经文加上了颂词(“因为国度……”),这亦不足为奇。

六14~15 耶稣在此强调的赦免原则,似乎是说,只有施恩的人才知道如何领受恩惠。见十八章21~35节的注释。

六16~18 暗中禁食

许多最敬虔的人,至少会在干季禁食(不喝水,不过这样并不健康),一星期两天。这种禁食被认为可积功德,不过*禁欲式的(ascetic)禁食(如:以禁食来“击败肉体”)是不可以的。犹太人的禁食,不单不可以吃东西,也不可以享乐,包括平时以油来抹头,以防皮肤干燥;因为不做这类事,所以禁食在外表上很容易看出来。(希腊人在运动之前会以油抹身,然后以一块金属器皿,称为刮肤器〔strigil〕,来把油上堆积的汗水与垢物除去。但是犹太人没有这种习惯,马太福音六章也不是讲这件事。)神从来不会以人外表的禁食为满足(赛五十八3~12;耶三十六9)。

刮肤器

六19~24 不要追求财富

对财物不要看得太重,以致去追求(六19~24),或为此而挂虑,因为神会供应人的基本需要(六25~34) 。

六19 古代的教师,如那位著名的犹太教师*希列(Hillel),一般都承认,地上的财富会腐败。因为贼可以挖透墙壁,来偷取屋内的保险柜,所以富有的人通常会用一些其他办法,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把钱投资给货币兑换商、存在庙里以求安全(多数盗贼还不敢去“抢劫神明”),或埋在地里或洞里,不过,经过一段时间,或会被虫子咬坏(贵重的衣服)或会生锈(钱币),而失去价值。

六20~21 犹太人的文献也提到“把财宝积存”在神那里(如:多比雅书四7~10)。有时这句话的意思是,慷慨的人可以相信,在他有需要的时候,神会帮助他;有时候(如这里)这句话是指,要珍惜来世的一切。

六22~23 耶稣在字面上是以“一只眼睛”与“坏的眼”或“邪恶的眼”作对比。这个说法可能包括了几个文字游戏在内。“一只眼睛”通常是指慷慨的眼,但在此也为六章24节铺路。“坏的眼”,在当时的文化或是指有病的眼,或是指吝啬的眼。许多人认为,光是从眼中发出,让人可以看见,而非光由眼而入。虽然耶稣在此将眼睛比作灯,但祂讲到“有病的眼”时,是指不能让光通过的眼。这种眼代表吝啬的人毫无价值。

六24 很少有两个主人会共享奴隶,即使有这种情形,总会发生利益冲突的困难。“玛门”是*亚兰文,指财产或金钱,而耶稣似乎将它拟人化,成为偶像,这亦是古代的一种象征语法(拟人化法)。

六25~34 不要为财产忧虑

六25 古时候大多数人除了食物、衣服、住所等基本所需之外,多半一无所有。因为他们要得到这些日用品,也要倚赖季节的雨(尤其在乡村),或尼罗河的涨溢(在埃及),所以单单为食物和衣服,就够操心的了。

六26~27 有些古代的哲学家不单按哲理教导,也会从自然界撷取教训。许多犹太教师说,神在圣经的律法中所注意的,只是人而已(不过显然神也眷顾所有的受造之物;参:诗一○四27)。耶稣的论证法是犹太人典型的“更何况”(qal vahomer)辩证法:如果神会照顾小鸟(*拉比也同意神养育万物),更何况对人的眷顾呢?

六28~30 有些注释家建议,这里的花可能是海葵,是紫色的,而古时的读者认为,所罗门的王袍乃是紫色(六29)。不过,这种花是拿来当柴火的。每年一到夏季,草和花都会干死,这正是人必朽坏的自然写照(参:诗一○三15~16;赛四6~8)。

六31~33 异教世界的确会追求这类需要,但耶稣提醒听众,他们可以信靠天父(32节;见六7~8的注释),所以当追求的乃是*天国(kingdom;33节)。

六34 耶稣之后的一些犹太教师也有同样的劝勉;或许是耶稣用了一则俗语,或许是祂在这里的教导已经成了流行的俗语,究竟何者正确,很难定夺。

七1~5 回报式的审判

七1~2 量器的说法(这比方取自古代的市场),别处也曾用来指审判之日,或神的报应;“一个人如何去量,也必照样被量”,这句话在后期犹太文献中出现过几次,可能是一句格言。这个原则可参五章7节,六章14~15节,与箴言十九17。亦可与旧约的原则比较:作假见证的人,将受到他们想指控之人的刑罚(申十九18~21),神也会与不公平的审判官作对(出二十三6~8;申十六18~20) 。

七2~5 虽然古代的眼睛手术常需要以针来作,不过这里耶稣显然是用*夸大语法。当时的听众一定会感到这个比方非常生动,让人惊异,几近荒唐,又幽默诙谐,然而却一针见血。先知在传讲信息的时候,常会运用生动的比方,也常用到文字游戏(如:弥迦书一章的希伯来文;耶一11~12)。*旧约(如:箴十五32)和后期的犹太传统强调,每一个人都应当能谦卑受教。

七6~12 效法神的礼物

七6 猪和狗都被视为不洁净的动物(箴二十六11;彼后二22),它们不会欣赏宝贵之物(箴十一22)。猪常会吃最肮脏的东西,狗则会食腐肉,甚至会吃人血。野狗会向丢东西喂食的人咆哮,也会朝不理它们的人吼叫。因此这个比方很有力,古代的听众听见,会认为无话可说。

问题是,这一节在上下文中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许它是指,若有人不愿聆听,就不要指责他(参:太七1~5;箴二十三9)。或许它是指,对方若乐意得到,才给予,如神的做法(太七7~11);若是如此,经文在第12节便又回到施舍和互惠的主题。

七7~8 这段对祷告蒙应允的大胆应许,在古代文学非常罕见。

七9~11 耶稣在此是运用犹太人标准的辩证法,即所谓(“更何况”qal vahomer):以小论大(若在小事上成立,更何况大事)。鱼和饼是生活的基本需要,耶稣的听众几乎都以此为主食;这不代表富足人享用的美食。

七12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是常见的教导;在犹太人的多比雅书、早期犹太教师*希列和希腊典籍中都曾出现。

七13~27 两条路

七13~14 耶稣的听众对于“两条路”的比方十分熟悉──一条通往生命,一条通往死亡;犹太教中常有这样的说法。耶稣强调,在正路上的人很少,这说法出现在以斯拉四书,不过不如两条路的比方普及。犹太人多半相信,以色列整体都将得救,少数失丧的人,乃是这原则的特例。

七15 虽然大部分受过教育的犹太人不相信,当时还有像*旧约一样的先知,不过他们却相信,假先知(参如:耶二8,五30)仍然会出现;*约瑟夫提到,1世纪有很多这样的人。凶猛的狼和温驯的羔羊或羊的对比,是格言式的说法。

七16 葡萄和无花果也像小麦与大麦一样,是广为人食用的普通水果,很有营养;荆棘和蒺藜则是无用的,而且给农人带来麻烦,旧约也常这样说。旧约以“水果”作为象征之例,可参:以赛亚书五6,及马太福音三8的注释。

七17~20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这重复的话(七17、20)成为此一比方的前后括号;这类括号是一种常见的文学笔法(称为 inclusio),标示出一个段落。如果先知带人离开神(申十三),或他们的话没有应验(申十八21~22),就必定是假的。若一位先知偶尔未遵行某项律法的教训,*拉比会予以容忍,正如对拉比本身一样;但是如果一位先知否定律法,或教人去拜偶像,就必定是假先知。耶稣教导说,如果他们的行为不正,就是假先知(太七21~23)。参:路加福音六43~45。

七21~23 耶稣提到的神迹,不一定是假的;有人可能会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说预言,但是本身却不顺服神,而没有得救(撒上十九20~24)。离开的说法来自一篇诗篇,其中谈到义人蒙神伸冤(诗六8;参一一九115,一三九19)。

七24~27 *拉比(rabbis)会为“听律法与行律法何者重要”而争辩;多半的结论为,听比较重要,因为若没有听见,就不会去行。但是他们也坚称,两者都是必要的。

这里的意象又是审判之日。听而不遵行,最后必会遭到审判,这种思想很常见(结三十三32~33)。可是除了耶稣之外,没有一位犹太教师曾给予自己的话如此高的权柄;这种权柄只有律法才可以有。若耶稣的听众中有人对圣经较熟,可能会想到箴言二十四3(“房屋因智慧建造”),以及箴言九1~18中,智慧(在九章1节中建造了一间房屋)与愚昧的对比。

七28~29 群众的回应

没有一位律法教师曾像耶稣这样讲论自己的权柄(七24~27);他们的权柄都是有出处的,尤其会以古代文献为根据。

八1~4 触摸不洁者:长大麻风的人

在第八至第九章里,马太把九则故事放在一起,里面共有十个神迹(有些注释家认为,马太是要读者回想起摩西的十个神迹):八章1~17节有三个神迹,然后是论真门徒的教导(八18~22);再下来又有三个神迹(八23~九8),接着为论真门徒的教导(九9~17);最后三个神迹的故事,里面有一则包括了两个神迹(九18~33) 。

古代的作者常用例子来说明要点:耶稣有权柄主宰疾病、污鬼和大自然,由此可见,耶稣应该在人的生命中亦有权柄。古人以为,神迹能引起人的注意,也能证明教师的真实,或看法的真确(与现代理性主义者尝试否定神迹的做法大相径庭)。

八1 巡回教师若有一大群人追随,政府当局便会视为有碍社会的稳定;罗马人对犹太巴勒斯坦一带的动乱非常小心。凡是明了公元70年之前犹太巴勒斯坦情势的人,都会看出,这句话便是暗示冲突即将产生。

八2 大麻风是很惹人嫌的皮肤病,圣经要这种病人远离群众(利十三45~46)。因此,麻风病人是被社会赶出去的人,大半健康的人都不愿意去注意他们。称某人为“主”,意思可以是“先生”,所以这里不一定表示他们认出耶稣的神性。

八3 触摸大麻风患者是不可以的,大部分人连想到都觉得可怕。律法也的确规定,大麻风患者必须与社会隔离(利十三45~46)。进一步的注释,参:马可福音一40~45。不过,这里的神迹可能会被视为是一位大先知的作为(参:王下五15)。

八4 耶稣在此是按照*旧约对大麻风的规定而行(利十四1~32)。不要告诉人的吩咐,很像旧约一些先知在暗中的活动;有关弥赛亚的秘密,详参马可福音导论中,有关马可福音信息的说明。

八5~13 一位非犹太人的信心

马太把这个故事收集进来,是要鼓励犹太基督徒读者向*外邦人(Gentile)传福音。只要有一个例子,就足以向呆板的种族主义发出挑战。

八5 罗马军团最靠近的驻地,是在叙利亚;许多军队也驻扎在地中海岸边的凯撒利亚,和耶路撒冷的安东尼亚堡;迦百农是税关所在,当然会有一些军人。百夫长是统管“百人”,但实际上,这样的一支军旅只有六十到八十人,不是一百人。他们是罗马军队的骨干,负责管训。

八6 “主”的称呼,见八章2节的注释。军人在罗马军中服役约二十年左右,其间不可以结婚。许多人有非法的当地老婆,军队则不去管,而这些妇女亦有利可图;可是比起大多数的士兵,百夫长不太可能会有这类非正式家庭,因为他们经常调动。不过,按古时的定义,家人可以包括仆人在内,有时候家中的仆人与主人的关系会非常亲密──尤其如果家里只有他们两人的话。百夫长的收入比部下好得多;一般的士兵雇不起仆人。

八7 耶稣的回答可能不是一句宣告,而是在问一个问题,或是提出一项挑战:“要我前去医治他吗?”(参十五26)。如果把这句话读为一句宣告,则显示耶稣愿意跨越重大的文化界线。敬虔的犹太人似乎平常不会踏进*外邦人的家中;见使徒行传十27~29的注释。

八8 百夫长知道犹太人很少会进外邦人的家,他也同意耶稣的使命是限于以色列人当中(参十五27)。但同时,他显出极大的信心,因为古时所有神迹医治的故事(真假都包括在内),极少有远距离施行的,这太特别了。

八9 百夫长的反应表明,他(有罗马政府的权柄支持)了解耶稣所运作之权柄的原则。罗马士兵受到很严格的训练,通常会仔细遵守命令(除非蓄意背叛);他们乃是整个罗马帝国中,操练与顺服的最佳榜样。

八10 *外邦人通常被视为异教徒,不相信以色列的神。

八11 这一节反映出犹太人对于未来在神*国里欢筵的意象。虽然圣经宣称,这筵席是为万民摆设的(赛二十五6;参五十六3~8),但这个时期的犹太文学强调,这筵席是给以色列的,他们将会被高举,胜过仇敌。

在筵席里,人们是依身份的高低而坐。一般吃饭的时候,是“坐着”,但是在筵席里(如此处)则是“倚着”;餐桌上的交谊代表关系的亲密,因此,能与伟大的先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代表犹太人对未来的期望,外邦人与此无关,因为犹太人不与外邦人同席吃饭。

八12 “有资格”的继承人却被赶出去;有些犹太书籍也用外面的黑暗来形容地狱,那是囚禁大能邪灵的地方;咬牙切齿可能是借用诗篇一一二10。

八13 有些犹太人流传的故事,讲到一些人能行神迹,可是几乎没有远距离施行的记载,这是特别了不起的作为。因此,这次的医治亦会被视为格外稀奇。

八14~17 弥赛亚是医治者

八14 考古学家曾发现一间屋子,靠近*会堂,有人认为便是这屋子。孩子成年之后,理所当然要照顾年迈的父母。(详见:可一29~34的注释。)

八15 有些敬虔的男士避免碰触妇女,以免染到污秽(根据:利十五19),除非他们有方法可以先确定她们的状况。彼得的岳母能够在桌边“服事”──这是古时妇女常有的角色(请参:路十40)──表示她的病的确好了。

八16 赶鬼的人常会用咒语来驱使更强的灵,帮助他们赶出力量较小的灵;但耶稣却不是如此,祂只用“一句话”,就把邪灵赶走了。

八17 以赛亚书五十三4的上下文特别强调从罪的破坏中得医治(五十三5~6;参:何十四4等),其他作者也留意到这一点(彼前二24~25)。可是,以赛亚又强调,弥赛亚时代会带来身体的康复(三十五5~6),而在犹太人的传统中,身体与灵性的医治是相关的(亦参:赛三十三24),所以马太认为这句话含有身体得医治的意思亦不为过:耶稣开始了弥赛亚时代,虽然祂是在迈向十字架,但人们也已经可以得着其中的一些好处。

八18~22 耶稣的要求

八18 *门徒对待自己的*拉比,就像仆人对主人一样,不单从老师学习教训,也听从与老师和其学派相关的命令。

八19~20 门徒通常是自己去拜师的。有些激进的希腊哲人非常排斥拥有财产,对于想来拜师的人,会以很严格的要求来回绝,为要测验他们,以招收最有价值的人作门徒。与动物相较的教学法相当常见(如:今天称为伊索寓言的动物童话故事)。木匠和渔夫与*税吏一样,收入高过农民;耶稣与门徒过着牺牲奉献的生活,不是由于本来就没有钱,而是出于耶稣的呼召。

八21~22 长子最基本的责任(希腊和犹太的文化都一样),就是要负责埋葬父亲。初步的葬礼在人过世后不久就执行,而在死亡之后紧接着的追悼期内,家人不可以在外面和*拉比(rabbis)谈话。最近有人说明,这里所讲的应该是第二步的埋葬:在初步的埋葬一年之后,肉身已经腐化,只剩骨头,儿子应当回来,重新将骨头收在一个特别的盒子里,放在坟墓的墙中。因此,这则故事里的儿子可能是在要求再等一年。

不过,耶稣吩咐那位儿子把祂放在首位,超过儿子对父亲最重要的责任,听来似乎像是异端:在犹太传统中,孝敬父母乃是最大的诫命之一,而为了要跟随耶稣,甚至不去埋葬自己的父亲,会被视为对父亲不孝(参:多比雅书四3~4)。

八23~27 大自然的主

在希腊故事里,能驯服自然界的多半是神祇,或是半神半人的神祇;他们能在远距离行事。犹太文献则记载,有些早期的教师能以祷告让雨降下,或不下雨,如以利亚。可是以绝对的权柄吩咐风浪,在犹太人的文献中,只有神才能这样做。难怪*门徒会稀奇耶稣究竟是怎样的一位!

八28~34 邪灵听命的主

马太福音记载有两个被鬼附的人,马可福音却只记载一位,对这样的差异,有各种不同的看法(见:可五1~20的注释);其中之一为,马太多写一位,因为他没有记马可福音一21~28的那一位。这里人物的加倍并没有违反当时犹太写作规范的标准。

八28 墓地就宗教礼仪而言,是不洁净的,一般人认为,那是邪灵出没的地带(邪灵显然也乐意配合这种信念)。加大拉(此处)和格拉森(可五1)都是低加波利一带*外邦人的城,不过加大拉更靠近加利利海(格拉森稍大,是较出名的城,在东南方三十英里之外)。加大拉在东南方六英里,可能这段*叙事(narrative)发生之地属它所管。凡是承认会有鬼附之事的文化,都将狂暴的行为与鬼附相连。

八29 “时候还没有到”,意思是审判之日还未到。显然鬼魔没有料到*弥赛亚的临到会分两个阶段,第一次来与第二次再来。

八30 也有犹太人住在这一带,但是主要的居民不是犹太人,所以有人养猪。

八31 古代故事里讲到魔鬼时,常说它们如果要被赶出所附着的人,会先讨价还价,要找最不困难的方式。犹太听众若听见魔鬼要求进入猪群,会说:“那当然!”

八32 按犹太人的传统说法,鬼魔可能死去,或被捆绑;由于马太没有提出别的看法,他的读者可能假定,这些鬼魔或是被毁灭了,或是被囚禁起来了。

八33-34 *旧约记载了以利亚与以利沙的故事,因此犹太人将行神迹的人放在“先知”的范畴中,不过希腊人通常把行神迹的人视为术士或驱魔人。由于术士和驱魔人通常都很邪门,而耶稣的来到,又使这些低加波利的*外邦人在经济上蒙受损失(祂淹掉了一大批猪),他们当然会怕祂。

九1-8 有权柄饶恕并医治

马太福音常会将记载浓缩;写到马可福音这则瘫子的故事时(见:可二1~12的注释),他省略了从房顶坠下的情节。

九1~2 许多“床”只是草蓆;因此,瘫子的朋友可能是把他一直躺在上面的那张床抬来。祂“自己的城”是指迦百农(四13)。

九3 犹太教相信,唯有神能赦罪,不过大部分犹太人可以接受某些代表神的人能替神发言。*旧约对亵渎神名──即给这名带来羞辱而非荣耀──的刑罚,是处死(利二十四10~23)。根据后期*拉比的律法,亵渎专指把神的名字拼读出来,或要人去追随其他的神祇。而一般人对这词的用法,则是指任何使神的名受到严重羞辱的事(参:民十五30)。不过,这些律法专家把耶稣的话解作亵渎,无论就哪种定义而言,都大错特错。

九4 犹太教承认,神有时会向先知启示出别人在想什么,或计划什么。

九5~7 犹太教师知道,至终只有神才能赦免(因着在赎罪日所献上的祭);而他们也承认,医治至终亦是从神而来。*约瑟夫告诉我们,在耶稣的时代有许多假先知声称能行神迹,但是却做不到;有些批评耶稣的人或许也认为祂是这种人。祂在这些见证人眼前所行的,却向他们发出挑战,要他们重新再考虑。

九8 古代的作者报道神迹,在结论时总是会说,亲眼看见的人感到何等惊讶。

九9~13 罪人的医生

九9 利未可能是为希律收税的农人;他坐在迦百农的税关上,可能是税务的代理人,当货物从附近重要的贸易路线运进这座城时,他会抽关税。他的工作比渔夫更稳定,收入更丰厚,而他既跟随耶稣的呼召,就把这一切都放下了。

九10 大部分人认为,一位有钱人邀请宗教教师来赴晚宴,是很高尚的行为。然而,*税吏却被视为罗马人的走狗,为有宗教素养的人所鄙视。有些注释家主张,“罪人”可能是指所有未按洁净的礼仪进食的人,但是这个词也可能是指任何一个活在罪中、不守宗教规矩的人,他们不管宗教团体对自己如何评价。

九11 餐桌上的交谊表示共同进餐之人有亲密的关系。*法利赛人对饮食的规定特别讲究,他们不喜欢和不注重这类规矩的人一同用餐,尤其是像*税吏和罪人。他们以为,耶稣既是有智慧的教师,应该和他们具备同样的宗教理念,因为他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合乎圣经的(诗一1)。

九12 耶稣的回答,是用当时常见的一个比方(把医生与教师相较)来说明。在犹太人和希腊人的传统中,出名教师的特色之一,便是能用机智、简短的话来巧妙应答。

九13 其他*拉比常说:“去学习”或“来看”,让听众注意他们的立场有什么圣经的根据。何西阿书六6并不是拒绝祭祀或礼仪,而是强调,与神的关系正确,并且善待穷人、受欺压者、被赶逐者,比献祭与礼仪更为重要(参:类似的记载出现于撒上十五22;诗四十6,五十7~15,五十一16,六十九30~31;箴二十一3)。

九14~17 恰当的禁食

九14 *律法只要求在赎罪日的时候禁食,但是敬虔的犹太人,尤其是*法利赛人,则加上了更多禁食之日。许多法利赛人可能每周禁食两天,也不喝水,特别是在旱季。禁食是一种宗教操练,要与祈祷或悔改同时进行,所以*门徒(即未来的拉比)居然会完全不禁食,是极不寻常的。一般人认为,老师应当为门徒的行为负责。

九15 婚筵要宴客七天;婚筵的期间不可以禁食,也不可以参加哀悼会,或做苦工。耶稣这个比方讲到,祂在的时候,禁食也同样不恰当。

九16 这里的重点也是讲,在现今的情形之下不适合禁食。旧衣服因为已经洗过,所以会缩一些。

九17 酒是放在瓶子里或皮袋里。旧皮袋因为有酒在里面发酵过,所以已经撑开了;如果再注入尚会发酵的酒,而酒又膨胀,那么已达饱和状况的旧皮袋,就会崩裂了。

九18~26 触摸不洁净者:血漏与死人

使死人复活是极大的神迹,旧约里面只有以利亚(王上十七21~22)和以利沙(王下四33~35)行过。详细的说明,见:马可福音五21~43的注释。

九18~19 “管*会堂的”,是会堂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当地社会的出名人士。如果地点仍为迦百农(九1),意思便是跟随耶稣的人可能包括这位人士,也包括被社会鄙视的人(九9)。

下拜的动作,对象只会是极有地位的人(如:君王),或神;因此,这位有名望的人在耶稣面前如此自居卑微,表示他对耶稣的能力非常认真。

九20~21 这名妇女的疾病,等于整个月经期不断,而按照*律法的规定,她就一直不洁净(利十五19~33);所以她不单有身体的问题,还有社会与宗教的问题。如果她碰到任何人,或任何人的衣服,就会使那人整天在礼仪上都不洁净(参:利十五26~27)。因为她碰到什么人,那人就不洁净,因此她不应该挤进这一大群人当中。许多教师完全避免碰触妇女,以免自己无意中沾染不洁。因此,她不能碰别人,别人也不能碰她;她可能从未结婚,也可能已经离婚;她是犹太社会的边缘人。

她去触摸耶稣的衣裳繸子──一定是指犹太男人按民数记十五38~41和申命记二十二12的穿着,在外衣的四角上所织的穗状装饰(zizith),后来在祷告的围巾上也有类似的装饰(tallith)。繸子是用蓝色与白色的线编织成的。

九22 古代许多人相信,只有最亲近神的教师会具有超自然的知识。耶稣用超自然的知识辨认出那位触摸祂的妇人──尽管众人会认为,这样就礼仪而言,祂便沾染了不洁。

九23~24 当地的吹鼓手是带领群众哀掉的人。连最穷的人办葬礼时,也需要请几位专业的哀哭妇女来;像这样一个有名望的家,葬礼中必定有许多哀哭的人。最能发泄哀悼之情的方式,有浑身颤抖、捶胸嚎啕等。在巴勒斯坦,尸体腐化得很快,所以人一死,便会立刻请哀哭的人来;在这里,睚鲁还没有得到女儿已死的消息,这些人就已经到了。

九25~26 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在礼仪上最不洁净的事,莫过于碰触尸体(民十九11~12) 。

九27~34 医治瞎子

九27~31 “大卫的子孙”是*弥赛亚(Messiah)的头衔,但是一般人所期待的弥赛亚,是一位政治或军事的领袖,不是医治者。这两位瞎子对于医治与耶稣身份之关系的心得,和犹太人的传统大相径庭。神能让人失明或看见(出四11;箴二十12),也会应允先知的祷告,让人暂时眼目昏迷,后来又恢复视力(王下六18~20) 。

九32~34 以利亚与以利沙都曾行过了不起的神迹;大卫是旧约中唯一记载曾被神使用来赶鬼的人(撒上十六23)。因此,马太福音九33暗示,群众对耶稣的神迹大为惊奇。

九35~38 需要更多工人

耶稣在八章1节至九章35节的工作,在第十章里就成了*门徒的工作。

九35~36 当以色列失去摩西(民二十七17)或某位王(王上二十二17;代下十八16)的时候,曾以“没有牧人”的话来描写,亦即没有统治者。当以色列再没有其他忠心的牧人(宗教领袖)时,神会亲自作他们的牧人(结三十四11~16);牧人的工作,包括喂养(三十四2~3)、医治(三十四4)、找回迷失的羊(三十四4~6)。因此,马太福音九36也暗示,当时受托牧养以色列的人──就是他们的领袖──都失败了。

九37~38 “收成”可以作为末世的比方(参三12的注释),不过这里的概念比较类似神在以赛亚书中的见证。有位1世纪末的*拉比曾说过与九章37节相似的话;不知是否这句话已成为标准的犹太说法,还是这位拉比受到耶稣的话影响,或是两者的相似只属巧合。

十1~4 差遣十二门徒

以色列有十二个支派,有些团体选十二人为领袖(如*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所记),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团体乃是以色列的余民,那批真正顺服神的人。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清单,将马可福音与马太福音的“达太”换成“雅各的儿子犹大”(亦参:约十四22)。从古时的典籍看来,一个人有一个以上的名字并不稀奇,因此*使徒(apostles)的名单虽有差异,却可能是指同一个人。绰号相当普遍,甚至会刻在墓碑上。“迦南人(Cananaean)”是*亚兰文的“*奋锐(zealot)”之意(路六15);因此,有些译本此处直接译为“奋锐党的西门”。在耶稣的日子,这个字可以只是指“奋勇的人”,但也可能指他在跟随耶稣之前,曾参与革命行动,而福音书所写的,可能是这个意思。

“使徒”的意思是“受差遣的人”,或委任的代表。与它相当的希伯来文,用来指商务代表,不过一般的概念比此更广;“受差遣的”拥有与差遣者同样的权柄,以致可以完全代表差遣者来执行任务。*旧约中有委任的故事,如:摩西委任约书亚来接续他的工作,前去得着应许之地(申三十一23)。*拉比容许资格较深的学生在求学期间就去教导,以为将来能担任拉比作预备。

十5~16 任务

十5 “*外邦人的路”可能是指一条只通往巴勒斯坦境内某座希腊异教徒之城的路;不过,犹太人通常都不会去走这样的路。加利利四围都是外邦人的境界,除了往南之外,而南方的边界是与撒玛利亚为邻。(有关*撒玛利亚人〔Samaritans〕,请参见:约四1~4的注释。)

十6 犹太人一般相信,以色列的十个支派已经失散了,到末世的时候才会找回来。然而,耶稣在此用“以色列迷失的羊”,是按旧约较通用的概念:他们已经离开上主,走迷了路(赛五十三6;耶五十6;参:结三十四5)。神的信息首先传给以色列人,这个观念并不排除后来会传给别人(摩三2与上下文;参:以赛亚、耶利米等人责备列国的神谕)。

十7~8 *使徒的任务与耶稣一样,这与他们“受差遣者”的身份相配(见十1~4的注释):他们可在自己的权柄范围内行事。“我〔神〕怎样白白赐下*律法,你们也当如此”,这是后期犹太人用在律法教师身上的话;至于在这么早的时期,它是否已经为成语,而耶稣只是加以引用,则无法确定。

十9~10 他们旅行的行囊要轻便;其他人也如此:(1)农人,他们通常只有一件外衣;(2)一些旅行的哲学家,即*犬儒学者(可能出现在加利利附近的*外邦城,如推罗与低加波利);(3)一些先知,如以利亚和施洗约翰。他们必须专注于自己的任务,不可被世务缠身。“口袋”可以用来乞讨(犬儒派人士即如此使用),不过,参十章11节;至于“装钱的腰袋”,见:路加福音六38的注释。有人说,*爱色尼人会受到各城里的爱色尼人士接待,所以他们旅行的时候,可以什么都不带。

十11~13 古代地中海一带,接待旅行者住在家里,表明自己好客,是很重要的美德,尤其在犹太教中;耶稣吩咐旅行传道的人要倚赖这样的接待,可能是以旧约的先例为楷模(王下四8~11);参:马太福音十41的注释。(以色列的传统要求,连最坏的王都必须尊重先知,受到批评也不可杀他们,而古代别国的君王绝对不会如此容忍。)

犹太人平时的问安语“平安”,意思是祝福或祈求,要为对方带来平安;因此,向什么人问安、在什么情况之下才可以、什么时候不应该,就成为很重要的社交礼数。耶稣却以新的吩咐改变了这个礼数问题。

十14~15 敬虔的犹太人回到圣地的时候,连鞋底都不可以沾上异教徒境内的泥土;此处耶稣的代表对不回应的地方所作的动作,表示视他们为不圣洁,或异教徒。在先知书,以及后期的犹太传统中,所多玛是罪恶的代号;这里的重点可能为,他们所拒绝的神的使者,比耶稣的地位还低(创十九)。

十16 犹太人有时候视自己(以色列)为羊在狼群(*外邦人)中。凶猛的狼与温驯的羊羔或羊的对比,是格言式的说法。

十17~23 逼迫的预告

十17 判案的地方法庭或议会,在公元70年之前是由地方上的长老或祭司主持;在那之后,则由*拉比担任裁决者,每个法庭至少有三位法官。*会堂是当地公开聚会的地方,因此可以用来听审,或作公开处罚的地点。有时处罚的方式是鞭打;按照公元2世纪的规定,犹太人的鞭刑是在胸前鞭三十下,背后二十六下。这番话听在犹太基督徒耳中,可能特别难受,因为其含义为,他们所传的道不为自己人接受。

十18 按犹太人的思想,若有一个犹太人背叛同胞,将另一位犹太人交给*外邦逼迫者的手中,是最可怕的行为。“官长”(Governors,和合本:诸侯)是罗马派在各省的监督;其中的三个层次为:地方官(propraetors)、总督(proconsuls)、行政官(procurators)。“君王”可能指罗马的藩属王,但也可能包括巴勒斯坦和其他东方的统治者,因此这里暗示全地都会有逼迫。

十19~20 犹太人想到*圣灵(Holy Spirit),会以为是*预言(prophecy)的灵,这灵膏抹先知,使他们能传出神的信息。

十21~22 见:弥迦书七5~7(太十35~36更明显);这种家庭的分裂,也是犹太人末世的意象之一(如:*以诺一书〔1 Enoch〕一○○2)。对一个重视家人互助、崇尚孝道的社会而言,这段话必定非常刺耳。

十23 犹太人有一种说法,在耶稣的时代可能已经流传,就是在最后的灾难时期,犹太人会因信仰受逼迫,必须从一座城逃到另一座城。*门徒可能如此解释耶稣的话。祂的重点似乎是说,他们总有可以逃避的地方,无论逼迫多么厉害,总有些人会存活到末了(二十四22)。

十24~33 逼迫中的安慰

马太的读者正面对逼迫,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其他的危险;所有的早期基督徒都是如此,今天世上许多地方热心的基督徒也不例外。耶稣的话可以安慰他们。

十24~25 *门徒必须服事老师,而期待有一天,他们自己也可以成为教师,指挥别人。若主人地位很高,奴隶也会具某种地位,甚至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如:*自由人〔freedperson〕的奴隶),他可能获得自由,而在此之后(但绝非之前),他的地位甚至和原来的主人一样,而且也可以致富。第25节含有文字游戏:读作“别西卜”,意思似乎是一家(希伯来文zebul)的“主人”(*亚兰文be'el),耶稣乃是说“一家之主”。

十26~27 到了审判之日,一切都将真相大白,这是多数人都同意的看法;所以,现在也没有必要隐瞒什么事。要向街上拥挤的群众讲话,从平的屋顶上大声宣告,是最佳的办法。

十28 在犹太的智慧传统中,怕神(指敬畏,比平时我们所谓的尊敬,意思更强)是一切的中心,犹太文学中也反复强调;有些犹太作者对殉道的肯定,与这段经文类似(*马加比四书十三14~15)。有些犹太传统说法主张:在地狱里,身体与灵魂会立刻被毁;但另一些说法则认为,摧残与痛苦是永远的。大部分犹太人同意希腊人的看法,认为灵魂与身体在死亡的时候就分开了;这与许多现代学者的主张不同。

十29~31 在市场上,麻雀的售价十分便宜,是所有鸟类中最廉价的,为穷人的食物。这里说,两只卖一个阿撒利安(assarion),这是一个不甚值钱的小铜板(不到一小时的工资);路加福音十二6似乎暗示,如果大批购买,价钱更低。这是犹太人标准的“更何况”式论证:如果神关心这么廉价的麻雀,更何况人,祂岂不加倍关心!

十32~33 在犹太人对审判之日的描述中,义人为某人说话,或指控某人,神十分看重。*拉比讲到,神的天使,或祂怜悯的本性,抑或审判的本性,会替祂面前的案件说话。此处说,耶稣在父面前的作证,比世上任何人更有分量。

十34~39 门徒的代价

十34 一般人认为,末世之前会有很大的苦难,而*弥赛亚(Messiah)将率领祂的子民打赢战争,接下来则是和平盛世。耶稣向听众声明,未来的和平时期还要等一段时间,并且接着说明,现今苦难与冲突的性质为何。

十35~36 这里是在引用弥迦书七6,该处的上下文描述地上罪恶的可怕,甚至连最亲密的亲人与朋友都不可信赖;这要持续到上主的来临,到时候祂将高举那些对祂持守盼望的人。既然许多犹太人相信,末世之前必有一段苦难,*门徒可能会以为,这段话暗示他们已经在经历该时期的苦难。

十37 耶稣在此是说明祂适才引用的经文(弥七6),而祂所说的,大部分听众简直难以想象。爱自己的家人,尤其是父母,乃是犹太教中最大的责任;只有神本身才有资格要求比这更大的爱(申六4~5;参:申十三6~11;马加比二书七22~23) 。

十38 罪犯被处死刑后,必须亲自背着横木,走到行刑之地,而所经之地往往会有大批群众在唾骂、讥笑。这一节是指一条满受羞辱、痛苦,通往可怕死刑之路。

十39 多数犹太人会把今生与来世作对比。

十40~42 接待基督的使者

这一段又回到接待福音使者的主题(十11~14)。此处的原则与犹太教中对待使者或代理人的原则相仿,因为他们可以全权代表差遣人来执行任务。在犹太人的传统中,神、祂的荣耀与律法和以色列,也有这种关系。这个原则在先知身上一直适用(如:撒上八7;参:民十四2、11,十六11):接受他们的,就是接受他们的信息,因此也等于接受神的旨意。凡是供应他们所需的人,也会得到同样的赏赐(王上十七9~24;王下四8~37)。一杯水是最穷的人可以拿出的礼物,但有这份心意就够了。凉水是一般人最喜欢喝的(见:启三15~16的注释)。

十一1~19 大过先知的先锋

马太福音十一1是九章37节至十章42节的尾语;在十一章2~19节,约翰和耶稣并十二使徒一样,成了基督徒学习作门徒的榜样。

十一1 君王或某位重要人物要赴某地之前,常会先差遣使者预备百姓来迎接。“各城”是广义的说法,而不是希腊文的术语用法:没有一处显示耶稣曾去过诸如西弗里斯或提比哩亚等大城。当时大型的农业市镇,居民多半不超过三千;加利利的乡下有许多小村庄。

十一2~3 约翰在这里的态度,与三章14节是极大的对比。有些注释家认为,是因为约翰听见消息说,耶稣摸过不洁净的人(八3,九20、25);耶稣对这个消息的回复为,这些触摸带来了怎样的结果(十一5)。不过,很可能约翰与他同时代的人一样,认为*弥赛亚应当是带来*神国度的人(三11),或是一位君王,而不是一位行神迹者,因此耶稣引用一段弥赛亚时期出现各种祝福的经文(十一5),来为自己医治的事工申辩。约翰的*门徒可能是从约翰的囚牢,就是希律的要塞马卡鲁斯(Machaerus),往北走大路而来,经过约旦河旁的庇利亚,再进入加利利,就是耶稣施教之地。

十一4~6 耶稣引用以赛亚书三十五5~6,那里提到弥赛亚时代临到时的种种现象;参:以赛亚书二十六19,六十一1。

从东面看马卡鲁斯要塞

十一7 芦苇是很脆弱的(赛四十二3;*马加比三书〔3 Maccabees〕二22),所以“风吹动的芦苇”更为软弱(王上十四15),毫不可靠(王下十八21;结二十九6)。

十一8 先知很少是有钱人,而在全国败坏的时候,他们更不得不离群索居。(在大卫的时代,拿单与迦得可能是宫廷先知;但是到了亚哈的时代,宫廷先知都已腐化,而以利亚和其他的先知不得不藏身旷野,即使在景况稍好的时候,也至少会置身于宫廷之外。)王室的奢华不符合*天国(kingdom)圣洁的标准。

十一9~10 许多公元1世纪的犹太人认为,真正的先知早已不再出现;可是他们却仍相信,末世的时候又会有先知。约翰既然应验了玛拉基书三1,他就不只是一位作先驱的小人物而已,乃是直接宣告上主驾临之人,应验了以利亚再来的预言(玛四5~6)。

十一11 这句话并不是在贬抑约翰,而是在抬举耶稣的*门徒(disciples)(参十一9~10)。早期*拉比(rabbinic)有一种说法,可以与此相较,他们说,约哈南·本·撒该(Johanan ben Zakkai),就是1世纪最受尊重的学者之一,是*希列八十个门徒中“最小的”一个;这个说法并不是要降低约哈南的地位,而是要提高他同辈之人的身份。

称约翰是“最大的”,乃是一种典型的犹太式赞许,这个说法可以用在不只一个的人身上;例如:拉比会在同一句话里提到约瑟与摩西,都说他们是以色列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在*旧约〔Old Testament 〕中,参如:王下十八5,二十三25)。“妇人所生的”,是旧约和犹太人指人类的说法(如:伯十四1)。

十一12 革命家,就如后来以*奋锐党(Zealots)为名的人,想要藉军事的力量带进*神的国。耶稣讲到他们的热情(参:箴十一16),是用来作比方,说明进天国所需要的专注与委身;祂描述跟随的人为属灵的奋锐人士(参:太十34)。

十一13 犹太人有时把圣经总结为“律法与先知”;许多人相信,在圣经所记的先知之后,先知的声音便已沉寂,直等到弥赛亚时代来临才会复现。因此,约翰是引进弥赛亚时代的人。

十一14~15 玛拉基书四5宣称,以利亚将要回来,而圣经记载,他没有死过(王下二11);因此,以利亚的回来也包括在犹太人对未来的期待之内。

十一16~17 “我可用什么作比较呢?”这是在*拉比式(rabbinic)*比喻(parable),或用类比来论证之前,一句很常用的词组。不满意耶稣和约翰的人,被比作调皮的孩子在玩婚礼和丧礼的游戏(后来有一种游戏被称为“埋葬蚱蜢”);因为这些孩子不肯好好地玩,他们就很难过。这里的“哀悼”一词是“捶胸”(和合本)的意思,是犹太巴勒斯坦标准的哀悼习俗。当地的习俗要求,迎娶新娘或送葬的行列经过时,旁边的人一定要加入队伍。

十一18~19 施洗约翰在外表上很像*禁欲的先知,如以利亚;而耶稣的模式比较像大卫,不过两者的表现都与其地位相配。指控约翰为“被鬼附”,意思是说,他是被邪灵附身的假先知,或者他是一位驱魔人,以法术来使唤灵;按照旧约的律法,这两种指控都应被处死刑(申十三1~11,十八9~20),“贪食好酒”也是可处死的指控(申二十一20),因此是很严重的控告。

有些注释家认为,十一章19节暗示,耶稣即为犹太人把神的智慧拟人化(参十一25~27);不过,耶稣在这里可能只是说,只要详细查究,就可以看出,祂的行为(十一2)有真智慧。

哥拉汛会堂内景

哥拉汛会堂外貌

十一20~24 对城市的审判

在*旧约的先知书中(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等),审判列国的神谕是典型笔法;在*新约(New Testament)时期之前和之内,犹太人的*西比路神谕集(Sibylline Oracles)也有这类文字。得着愈多光照的,将受到愈严厉的审判,这原则出现于旧约(参:摩三2;拿四11)。

十一20~21 犹太人认为,推罗与西顿纯粹是异教徒之城(参:王上十六31),但是其中一些居民曾接触过真理,亦曾有人悔改(王上十七9~24)。“披麻蒙灰”是表哀痛的穿着,*悔改的哀痛也是如此。哥拉汛距迦百农很近,不到两英里。

十一22 有些讲论末世(通常称之为“审判之日”)的犹太故事说,住在异教国家的义人会起来作见证,指控其余的人,以致没有一个抗拒神真理的人可以找到借口。

十一23 审判常会以耶稣在此所用的词汇来描述(赛五14;*禧年书二十四31),尤其是针对高举自己为神的人(赛十四14~15,讲论巴比伦王之死)。

十一24 见十一章22节的注释。

十一25~27 神的启示

在犹太的智慧传统中,真正有智慧的,不是自以为有智慧、倚靠自己聪明的人(伯十二24~25;箴三5~7,十二15,十六2,二十一2,二十六12),而是以敬畏神为起点的单纯之人(伯二十八28;诗一一一10;箴一7,九10)。马太福音十一27可能将预定的权柄(在犹太传统中,只有神有这样的权柄)归给耶稣;祂既然将神启示出来,由此可见,祂与犹太传统中神的智慧地位相当。至于婴孩的比方,参:十章42节与十八章1~18节;神总是特别眷顾卑微的人(如:撒上二3~9)。

十一28~30 真正的安息

十一28 神使疲倦者得安息(赛四十28~31;参传道经二十四19,神的智慧发出的邀请);一般的教师无法作出如此的应许。十一29~30 如果有人负轭,必是放在肩头上(参如:耶二十七2);犹太教以这个意象比方从属与顺服。犹太人会讲,当负神律法之轭、负神*国度之轭,就是当承认神是独一的一位,并遵守祂的诫命。马太有意使耶稣讲论安息的话,与下一段(十二1~14)*法利赛人对安息日的规定作对比:“心里得享安息”的应许,来自耶利米书六16,神在那里应许道,如果百姓回转归向祂,不再追随虚假宗教的领袖(六13~14、20),祂的怒气就会止住。

希腊人的文学称许柔和,意思是温和与宽厚,但却不是指自我卑微;贵族鄙视谦卑,不认为那是美德,只有低下的人才会如此。然而,耶稣却与社会上卑微的人认同;犹太式的敬虔比较看重这方面的价值。

十二1~8 安息日的食物

马可福音二23~27记载了另一些细节,不过,由于马太福音主要是为犹太基督徒所写,这里所记的细节,在犹太人听来似乎不太像违反安息日的规定,而马可福音的话则显得较严重。马太的结构是古时记载争论的标准模式:先概述整个情况(十二1~2),再以例子(十二3~4)、类比(十二5)、比较(十二6)、引证(十二7)和最终的根据(十二8)来表达论证。

十二1 根据申命记二十三25(参:得二2~3),犹太律法允许穷人在经过麦田的时候,吃其中的食物。所以,这里的问题不在于门徒摘了别人的麦子,而在于他们在安息日的时候摘;后期*拉比的律法特别指出这种行为,订为安息日不可做的三十九种工之一。

十二2 现代人常把*法利赛人视为律法主义者,但这看法不太公平,淡化了法利赛人的敬虔(或许是有意如此,好让现代的律法主义者能避开耶稣受到批评的真正理由)。古代的世界,不仅法利赛人守安息日,所有的犹太人都守,并且欢欣庆贺。圣经以死刑来禁止人违反安息日,所以当耶稣似乎不遵守这日,法利赛人自然会感到困惑。

十二3~4 公然抗拒安息日,会被视为叛逆神,不过,犹太人的各个团体对安息日律法的解释各有一套,而且不会把自己的观点当做法规,强加在其他人身上。耶稣在这里的论证可能无法令法利赛人满意,不过可能法庭中的长老或祭司可以接受。

十二5~6 我们从后期资料得知,大部分*拉比对只建立在一个例子上的论证,如十二章3~4节和马可福音二25~26,都会提出质疑;马太既以犹太人为读者,把论证建立在*律法上,就很重要。

摩西的律法吩咐,祭司要在安息日工作(民二十八10)。这是犹太人“更何况”式的论证:倘若维护圣殿的人可以行,那比圣殿更大的人岂不更加可以?圣殿成了犹太信仰的主要象征,而说某人比圣殿更大,听在犹太人耳中无疑便是放肆、荒谬。不过,犹太教师可以接受有些事胜过遵守安息日的说法或论证(如:圣殿礼仪、拯救生命、为保卫家园而战等)。

十二7~8 耶稣在此继续展开攻势,提出*旧约中一个更高的原则;参九章13节。

十二9~14 安息日治病

其他细节的说明,在马可福音三1~6。马可福音的论证,是从大推小(三4)的类比,这对*法利赛人(Pharisees)可能不够充分,马太则加入了一个更有用的论证,由小推大(十二12)。

十二9~10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段时期中,在*会堂(synagogue)有小规模的聚集,与今天一般教会与会堂较严谨的礼仪相当不同。这段时期中,*法利赛人最重要的学派是煞买派(Shammaites),他们不容许在安息日为病人祷告;不过,较次要的学派,希列派(后来成为主要派别)却容许。

十二11 *爱色尼人在安息日不准人救牲畜,但是许多法利赛人和其他犹太教的诠释者,却会同意耶稣的说法。有时挖坑是为了捉入侵的动物,如野狼,可是牲口也会掉进去。反问的方式(如这里,在回答十二10)是犹太教师常用的辩论法。

十二12 耶稣在此使用了典型的犹太论证法“更何况”:如果我们关心羊,更何况人,岂不当加倍关心?这种辩证法祂的对手一定了解,而藉着类比,他们对圣经安息日律法解释的前后不一便更明显。

十二13~14 *法利赛人在这个时期并没有太大的政治实权,他们最多只能筹划而已。犹太法庭在这段时期无法执行死刑,不过,摩西的律法规定,违反安息日的人可以处死(出三十一14,三十五2)。法利赛人没有权力杀死祂,而如果祂在经文的辩论中把他们击败,按他们自己的规定,也不容许将祂治死,不过这些都不能拦住他们不去尝试。如果马太的犹太读者是法利赛人(这是不大可能的),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耶稣的对手在此既不公平,又顽固。

十二15~21 圣灵膏抹的仆人

十二15~16 带着新的跟随者离开这间*会堂,不致毁掉该会堂;1世纪巴勒斯坦的犹太教相当分歧,同一间会堂里的人,不一定持同样的观点。

十二17~18 以赛亚书四十二1~4仆人的经文,按上下文看,无疑是指以色列,而不是*弥赛亚,不过后期有一种犹太传统将它用于弥赛亚(四十四1、21,四十九3)。然而,由于神的仆人以色列未能达成使命(四十二18~19),神就在以色列中拣选了一位,来复兴其余的百姓(四十九5~7),他将代替以色列(五十二13~五十三12),承担它所当受之余下的刑罚(参四十2)。因此,马太宣称,弥赛亚承担起以赛亚书四十二1~4仆人的使命,而祂的记号则为*圣灵的同在。马太对以赛亚的翻译,配合了马太福音三17的词汇(“我所爱……我所喜悦的”),该处的说法也与创世记二十二2相仿。

十二19~21 这一段经文强调耶稣的卑微,与多数人所期待在战争中得胜的*弥赛亚相反;这乃是弥赛亚要保持秘密的理由(有关这方面,请看本注释的马可福音导论)。引用经文时只提其中一部分,是很常见的,因为听众对圣经相当熟悉,会知道其上下文;马太希望所有的读者都能明白他结论中的意思:救恩会临到非犹太人。

十二22~27 亵渎圣灵

详细的注释,见马可福音三20~30。

十二22~23 犹太人所期待的*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并不是行神迹的人,但是神以如此特别的方式显明与耶稣同在,难怪有人会把弥赛亚的期盼与祂相连。大卫亦是*旧约中唯一记载曾赶鬼的人(撒上十六23)。

十二24 异教徒赶鬼,是用魔术式的咒语来驱魔。2世纪时,*拉比仍指控耶稣与犹太基督徒,说他们用邪术来行神迹,因为大家都承认他们的确行了神迹。在旧约律法中,行邪术是要被处死的(出二十二18)。

别西卜(Beelzebul),“家主”,这称呼可能暗指“别西布”(Beelzebub,“苍蝇之主”,可能是巴力西卜〔Baal-zebul〕的腐化用法),即以革伦的守护神(王下一2~3)。早期犹太教将这个称呼用来指*撒但(Satan)(*所罗门约书〔Testament of Solomon〕),亦正合适。

十二25~26 耶稣在此并没有否定其他赶鬼之人。可是,如果一个邪灵退去,同时却有另一个撒但的差役在旁守候,这种撤退只是策略的转换而已;这类魔术式的赶鬼有可能,但与耶稣彻底而大批的驱逐污鬼无法相提并论,撒但显然已被击败(十二29)。在犹太和希腊传统中,出名的教师都善用简洁、智慧的话来应答。

十二27 “你们之子(和合本:你们的子弟)”意思是“你们自己的人”(如:在*旧约里,“先知之子”意思便是“先知”)。有一些与*法利赛人相关的人也会赶鬼(比起耶稣来,他们所用的方法显然较仰赖法术),所以,他们应当小心自己在指控什么。有关断定别人方面,请看十二章41~42节的注释。

十二28 一般人相信,旧约的先知过世之后,*圣灵某种程度已经沉寂了,或熄灭了,可是他们认为,当*弥赛亚出现,*天国到来的时候,圣灵不再撤回,而将重临人间。按十二章18节来看,马太希望他的读者听到这一段,就会看出耶稣乃是在宣告自己是弥赛亚(十二23)。

十二29 许多早期的犹太资料报道,*撒但或魔鬼在被神制服之后,就被“捆绑”,或下在监里;法术的书常会讲到,如何用法术来“捆绑”魔鬼。然而,这个*比喻讲到把护卫全家的壮士捆绑起来,意思是说,耶稣已经击败了撒但,所以可以抢走属它的东西──让被邪灵附着的人得自由。

十二30 古代的犹太教师常以鲜明的对比来说明要点;这句话和马可福音九40,意思都是说:“一个人不是站在这边,就是站在那边。”古时常有类似这样对比式的讲法。

十二31~32 犹太教师常教导说,今世受的苦可以弥补所犯的罪;可是有些严重的罪会一直带进来世。有些教师同样声称,玛拿西王的*悔改让他在今世得赦免,但是来世仍不得赦免。在*旧约的律法中,“刻意”犯的罪──故意背叛神──无法得赎。亵渎必定要处死(利二十四10~23) 。

因此,耶稣认为亵渎*圣灵──即看到圣灵的工作(十二28)之后,仍持续否定祂的身份(太十二18)──乃是最可怕的罪。(有关亵渎的一般含义,见九3~8的注释。)

十二33 关于旧约里以“果子”来作象征的用法,见三章8节的注释;这里的果子是指他们的话(十二34~37) 。

十二34~35 他们抵挡祂的话(十二36~37),显示出内心的意念;有关“毒蛇之子(和合本:种类)”,见三章7节的注释(亦参:赛五十七3~4,五十九5~8)。有些犹太教师也常强调内心正直的重要(不过,头脑的相信与内心的接受常不是同一回事,今天许多自称是基督徒之人的生活可以为证)。在犹太智慧文学中,一个人是愚人、智慧人,还是罪人,常可以由行为看出。

十二36~37 许多箴言强调言语真诚的重要性,并说,静默不言强过扭曲的话语(如:箴十11,十五4,十七27~28)。在所有的话中,犹太教认为与道德和永生最相关的,莫过于示马(Shema,译注:犹太人的认信祷告,意为“听”)中对神为独一之神的信仰告白(“以色列啊!你要听:上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申六4;参:可十二29);不正确的话语可以透露出人的心意,而反对耶稣之人所拒绝的,乃是与示马同样重要的见证(十二32),由此可见他们的心如何。

十二38~45 被魔鬼支使的世代

耶稣在这里回过来指控道,祂不是*撒但(Satan)的仆役,他们才是。

十二38~41 犹太人对末期的讨论中提到,穷人中有些会归向神,他们会作见证,指出那些以自己太穷为由,而不跟随神的人有罪;而富人中有些会归向神,*外邦人中也有些人会归向神,等等。在此,耶稣提出曾有异教徒归向神的例子。有些犹太教师不喜欢约拿,因为他一开始“为了以色列”而不顺服神。他们说,他怕尼尼微的*悔改会让不悔改的以色列遭到定罪。在*旧约里,尼尼微是彻底摧毁北国的国家,是邪恶的代表(如:鸿二8,三1、7);但是约拿书三10所记尼尼微的悔改,告诉我们神会赦免归向祂的异教徒(拿一15~16,四10~11),也会审判祂不顺服的仆人(一14~15)。(有些*拉比认为,约拿对外邦人悔改起反感,因为这样便显出以色列没有悔改。)

“三天三夜”(拿二1)不一定指完整的日子;不到二十四小时也可以代表一整天。在早期犹太人的律法中,一个人过世三天之后,他的死亡才真正算数。

十二42 有些传统认为“南方的女王”,示巴女王(王上十1),乃是埃塞俄比亚的女王(参:徒八27)。

十二43~45 耶稣的要点为:虽然祂正在把魔鬼赶出去,但这个邪恶的世代正在邀请更多的魔鬼进来。犹太人的传统著作常以旷野为魔鬼出入之处,而“七倍”是表示严厉刑罚的传统说法(创四15、24;利二十六18),因此听众一听就会明白耶稣的意思。

十二46~50 耶稣真正的家人

请看马可福音三31~34的注释。家人互相照顾、彼此尊重,是当时的人非常强调的,因此这番话一定让他们大为震撼。许多犹太诠释者认为,孝敬父母的诫命,是*律法里最重要的一条。

古代的家人关系常以由上到下的结构来决定,过于亲属的关联,所以,妻子,尤其是孩子(在富有的家中,还包括奴隶),都一定要听一家之主──父亲──的话。因此,耶稣能够把祂的“母亲、兄弟和姐妹”定义为顺从祂天父的人。否认自己的家人,是社会上完全不能接受的做法,即使以此作比方,也不容于当时的文化。另外,在犹太教里,将亲属的用词灵意化或象征化(尤其是“弟兄们”),都被视为是在讲同一族的人(以色列同胞)。

十三1~9 撒种者、种子和土地

*拉比常常用*比喻、例子等,来说明自己要讲的重点。这种巴勒斯坦犹太式的教导模式,在*新约(New Testament)里只出现在耶稣的教导中,所以不可能是犹太巴勒斯坦以外的后期*教会(church)所编造出来的。

罗马帝国大部分的百姓都是乡野的农夫,或牧人。受过教育的精英分子常忽视这一大群人,但是耶稣的比方却显示,祂经常在这班人当中工作。虽然加利利人口相当多,乡镇不少,还有两个大城(西弗里斯和提庇哩亚),可是大部分居民乃是住在乡下的农人。

十三1~2 耶稣上船的目的,是不致被太多人拥挤,不过,这也使祂的话更容易听得清楚;从海中向岸上的群众说话,听觉的效果相当理想。

十三3~4 种子常在地还没有犁过之前,就种下去(不过也不一定);所以这里所描述的各种状况十分平常。农人用手撒种很方便,这里大概是如此;有时也会用一头动物拉一个袋子,让种子从其中的洞慢慢漏下去。“路”或“道”是指田中的小径。

十三5~6 许多巴勒斯坦的土地只是一层薄薄的土覆盖在岩石上;如果撒种的人没有先犁过,就不会知道自己是白费工夫,等到后来才会发现。

十三7 这些荆棘可能也是看不见的;它们没有被拔出来,可能是刚刚才砍过或烧过,但根还留着,后来荆棘就会和种子一起长出来,把它挤住,不能结实。

十三8 按加利利的土质而言,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是非常好的收成。约旦河谷通常的收成在十倍到百倍之间,因此,百倍的收成不必视为神迹(创二十六12;参:摩九13)。但在巴勒斯坦,平均的收成是十倍(意思是,每一粒种子撒下去,会长出十粒),而耶稣所提的数目,是非常好的收成。

十三9 *门徒(disciples)最主要的学习方法,是仔细听老师的话。

十三10~23 撒种者的解释: 如何明白 祂的话

*门徒当中会有一些人不能跟随到底,这与*旧约的模式相符;在旧约中,有些人起初顺服神,后来却背离,如扫罗,然而还有一些人经过许多试炼之后,仍然忠心顺服,如大卫。

十三10 门徒会一直问老师问题,直到明白他的意思为止。

十三11~13 *比喻是*拉比用比方来说明一个道理;然而,如果没有讲明道理是什么,比喻就只是一则故事而已。有些拉比会教导一些比较奥秘的事,他们认为只有最亲近的门徒才会听得懂,所以常在私下相授。因此,耶稣比喻的含义,可能只有祂所选的圈内人才能明白。

十三14~15 耶稣时代的百姓就像以赛亚时代的人一样,听见了神的话,但是却如没有听见一般,毫不悔改(赛六9~10)。

十三16~17 有些犹太书籍描述,在*旧约里的义人非常盼望见到弥赛亚施行拯救的日子,以及神加倍启示自己的时候来到。藉着祝福某些人(如这里,看见耶稣的人,与十三15的瞎眼者相反)来讲论某人(如这里,耶稣),是当时众所周知的*修辞技巧。

十三18~23 外人听见神的话,会随己意来处置。*拉比(rabbis)有时会说,一个人若不专注于*律法,就会被世上的思虑所霸占(22节)。

十三24~30 麦子与稗子的比喻

在罗马帝国里,乡下的地大部分都属于富有的地主;他们或雇用自由的农人来工作,或买奴隶来经营,而这两种人的生活大致相仿(只是奴隶会遭鞭打,也会被卖掉)。耶稣的许多听众(十三34)可能是在大农场上工作的农人,他们立刻就能明白祂所描述的困难。

十三24 “天国好像一个人……”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把*天国比作那个人。*拉比的*比喻一开头常为“某件事可以比作什么呢?”,或“某件事好像……”。在比喻中,这个词组的意思是说,一个道理将用以下整个比方来说明,而不是用接着的那一个字来说明。

十三25~27 巴勒斯坦的食物(以及古代一般的食物),以面包为主食,所以麦子很重要。不过,有一种有毒的稗子,有点像黑麦草,称作毒麦(通常译为稗子),最初长得很像麦子,直等到穗子长出来,才能分辨。

十三28~29 通常春天会拔野草,可是如果发现得太晚(就像这里),拔的时候就可能连麦子的根也会拉起来;主人不愿意这样伤到麦子。不过,一旦长成之后,收割的人就会割下麦穗,而长得较矮的稗子,会分开来割。

小麦田

十三30 公元1世纪的巴勒斯坦一定比后来的时代树木更多,不过最早的森林也已经砍伐殆尽,所以柴火不能浪费;稗子晒干之后,至少还有一点用处──当作柴火来烧。

十三31~ 33 芥菜种与面酵的故事

这两个*比喻(parables)的重点为,众人所期待那大有能力的*天国(kingdom),开端是非常不起眼的──正如耶稣和*门徒(disciples)一般。

十三31~32 究竟“芥菜种”是指什么,学者仍有争辩。不过,无论如何,它总是耶稣的听众所知最小的种子(兰花的种子比它更小);重点为,它虽然看来非常小,可是会长出很大的树丛。在加利利海四围,它可以长到十英尺之高,有时甚至到十五英尺。不过,一般平均大约四英尺;由于它每一年都要重新生长,所以鸟儿在早春搭窝的时候,就不能搭在其上。

耶稣选择这个从小到大的例子,是最佳的比方,而祂的*夸张手法并不因此受损;*天国的开始可能很不起眼,但它至终将显为荣耀。

飞鸟虽不能在芥菜树上搭窝,但仍可在上面栖息(马太在这里用的字,有时也有此含义);马太的用词影射但以理书四12,另一位王国度的荣美。有些资料说,巴勒斯坦习惯上会把芥菜种种在田里,而不种在花园里;马太福音十三31与路加福音十三19可参照来看,两位作者因针对的读者不同,而作了一些调整。

十三33 罗马城里有糕饼店,但是这里的比方是指乡下的加利利妇女。酵,或酵母,要掺在面团中。三斗面,大约是一蒲式耳(bushel),是一个妇女所能捏制的量,所做出来的面包,可以供一百人食用。

十三34~35 隐秘的教导

见十三章10~13节的注释。马太引用诗篇七十二2,诗人以希伯来人智慧文学的笔法来描述他的知识,然后再用余下的诗句来说明其内容:神在历史中的信实、拯救的作为,及祂子民的背叛。

十三36~43 麦子与稗子最后的分离

有一些团体,例如*爱色尼人,离开整个犹太教,而追求更高层次的圣洁。不过,所有犹太人的团体都同意,只有神才知道万人的心。直到末了,审判之日,义人与恶人才会完全分开。

此外,其他书籍与经文(如:以斯拉四书四30~32;*巴录二书〔2 Baruch〕七十2;参:赛三十二13~15;耶三十一27~28;何二21~23,六11)曾以收割作为末世的象征,而犹太人的经书中有时会将地狱比作火炉(*以诺一书五十四6;有些抄本在九十八3;以斯拉四书七37)。还有些犹太经书也讲到,义人将在未来的国度里发出荣耀的光。

十三44~46 天国的价值

十三44 财宝常埋在地里藏起来,以求安全。这里所刻画的景象,最有可能的情形为:一名农人在富有的财主田间工作,发现了财宝,又把它埋起来,以防地主声称那是他的。然后农人把自己的家产都变卖了,要买那块地,以得着财宝。穷人中间必然会流传这类发现前人遗留财宝的故事;耶稣用这则故事来刺激听众,要他们寻求比地上财宝更可贵的东西。

十三45~46 潜水员会在红海、波斯湾和印度洋寻找珍珠,而有些珍珠身价万贯。耶稣的听众对这类故事大概耳熟能详;似乎有一个民间传说与此类似,不过它的重点不是*天国。

十三47~50 好鱼坏鱼的最后区分

进一步的讨论,见四章19节;有关区分方面,见十三章36~43节;火炉则见十三章40节的注释。打渔的时候会用不同的网:拖网(如这里所用)比四章18节所用一般的渔网大很多。这种网可能是连在浮标和锤子上,让网宽的一端在水面上,另一端则在水底拖拉。

十三51~52 为天国效劳的文士

律法和智慧书常被比作财宝(有时被比作珍珠);*文士对律法格外熟悉,自然拥有那“旧的”财宝,而*天国的信息又加给他们一些新东西。这里的比方,是讲一位家主从家里藏起来的宝盒里面,取出新旧的钱币来。有些学者认为,马太福音在此特别向基督徒文士说话,他们的要务是要训练*外邦人作门徒,跟随那最伟大的教师,就是耶稣(二十八19)。

十三53~58 不受家乡尊重

细节请看马可福音六16的注释。先知遭家乡的人拒绝,这已成了古老的传统(耶一1,十一21~23),可是在后期犹太人的教训中,先知受逼迫的题目有更进一步的发挥。

耶稣在拿撒勒成长的时候,当地十分需要木匠(来建造附近的西弗里斯,那座城曾被焚毁,其中剩余的居民成为奴隶);所以约瑟以此为业,并不稀奇。木匠是作木工的,如制作犁、椅子和屋顶上的木工等。倘若屋子是用石头盖的,他们也会兼作泥水工。在那个时代,拿撒勒本身是一个小镇,居民大约在一千六百至二千人左右;可能镇上大半的人都认识耶稣。

十四1~12 希律处死约翰

细节的讨论,见:马可福音六14~29。这一段不是讲大希律,他在耶稣出生之后几年内就死了;这里是指希律安提帕,他是大希律的儿子,母亲是一位*撒玛利亚人(Samaritan),还有一位同母的兄弟亚基老(二22)。他大约从公元前4年开始统治加利利和庇利亚(后者是约旦河东边狭长的一条地带),直到公元39年。

十四1 马太用希律安提帕的正确头衔,“分封的王”(tetrach),不像马可用给他的通称,或讽刺式的称呼(“王”king)。“分封的王”原本的意思是管理全境四分之一的统治者,但是罗马对只管理一部分境地的人都如此称呼;大希律的国境在公元前4年分为几份,亚基老(后来由罗马巡抚取代)、安提帕和腓力各得一份。

十四2~4 1世纪的历史家*约瑟夫也报道了希律安提帕与他兄弟的妻子发生恋情的事。这位分封的王和他的情妇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结婚;希律因此触怒了前任岳父,那巴坦的王,以致双方兵戎相见,希律的威名在那次战役中大大受损。约翰当然知道希律会憎恶他的信息,但是他还是照讲不误;希律大可以把约翰对他道德的指责,当作政治的批评。

十四5~6 在这个时期,犹太人一般不会庆祝生日(约瑟夫说,庆祝生日是不许可的)。虽然多数犹太人认为庆生是*外邦人的习俗,但是贵族们的表现却显示,他们深受希腊的影响。在希律的要塞马卡鲁斯,男人与女人在不同的大厅用餐,因此,希罗底可能没有直接看到希律对她女儿的态度。

十四7 希律起的誓是醉话;他是罗马的藩属,根本没有权利处置自己的领土。

十四8~9 在这情况下,如果是犹太教师,就会取消誓言;但在宾客面前若是食言,就太没面子了。

十四10~11 犹太律法规定,处死之前需有审判;而希律在此仗赖罗马所给的权柄,不理会这条律法。斩首是处死最快的方式,痛苦也最少,是用剑来执行。可是这是希腊和罗马人的做法,不是犹太人的做法。

十四12 丧礼通常是由儿子负责;约翰极可能没有已成年的儿子,抑或他的*门徒是当时唯一可以办这事的人。虽然古代的世界(除了一些极端的哲人之外)都认为,一个人未能好好安葬是最悲惨的命运,但犹太律法不允许为按律法处死的人公开哀悼,而无论谁来认领尸体,都可能遭到希律的怀恨。

马卡鲁斯山峰上的遗迹

十四13~21 喂饱五千人

细节请看马可福音六32~44的注释。古代喂饱百姓最重要的记录,就是以色列在西奈的旷野吃吗哪,以及先知曾行过的神迹(如:以利沙在王下四42~44) 。

十四13~15 饼和鱼是巴勒斯坦最基本的食物;肉比较贵,除了筵席之外,平时几乎吃不到。教师通常不需要自掏腰包来照顾*门徒的饮食。

十四16 古时学生常要付教师钱(不过有些教师是自给自足的);请教师到家中用餐,给予最丰富的款待,是很体面的事。不过,此处则是身为教师的耶稣担起主人的角色,供应众人。

*门徒常视教师如同父亲,不过极少教师有能力供养门徒。古人重视款待客人,除了供应食物之外,还提供住处。

十四17~18 列王纪下四42~43记载,当以利沙要门徒把食物分给众人的时候,门徒也是将信将疑,与此处相仿。

鱼饼嵌图

十四19 当时的习惯为,在用餐之前,由一家之主“祝谢”,或献上感恩。

十四20 有一份文献记载,犹太人出门旅行时会带着篮子;因此这十二个篮子可能是*门徒自己的。

十四21 五千名男子,加上妇女和孩子,这数目比加利利乡下大半村子的人口更多。

十四22~33 在水面上走

请亦看马可福音六45~52。摩西、约书亚、以利亚和以利沙都在水中行过神迹,或是将海分开,或是让约旦河分开;但*旧约只提到一位在水上“行走”,那就是神自己。

十四22 教学时间的长短,是由教师掌控,所以耶稣打发群众回家,是可以理解的。

十四23 虔诚人通常一天会拨出两个小时来祷告;耶稣在此将这天剩余的时间都用来祷告(不过时间究竟多长,却不确定,因为马太在此用的“晚上”一字〔15、23节〕,含义不太清楚)。摩西和以利亚都曾到山上去祷告;在这座山上,耶稣可以远离加利利热闹的市镇生活,安静的独处。

十四24 加利利海上会突然兴起风暴。

十四25 四更是晚上的最后一更,从半夜三点到早上六点;更期是从晚上六点开始计算,犹太人常将整个晚上分为三段更期,但是罗马人则有四更。

十四26 古时相信有鬼,或有魂魄,是很普通的;不过犹太人所盛行死人*复活的教导,与鬼的概念相冲突。

十四27 耶稣的回答,按字面译为“我是”;这句话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是我”,不过它影射到神在出埃及记三14和以赛亚书四十三10、13的自我启示:“我是(和合本:我是自有永有的)。”

十四28~32 尽管彼得没有走到底,但是他已经开始走在水面上,这是*旧约中最大的先知都没有做过的事。走在水面上,可能会令读者想起以色列人经过红海或约旦河,但这神迹却比那些更伟大。(*拉比讲过一则故事──我们无法肯定这故事是否在耶稣的时候已经流传──最早走进红海的人开始要沉下去,但是被摩西的杖救起,那根杖使红海分开。)有关耶稣的拯救,参:诗篇十八16和一四四7。

十四33 “拜”这个字,是用来指向异邦的国王朝拜,以及向神明的膜拜。虽然它可以指俯伏以示尊敬(如:撒上二十四8,二十五23),但是用在表达犹太*门徒(disciples)对一位身为人的教师之惊讶──即使是在神迹的故事中,则显得很不寻常。古代的神迹故事(包括福音书中的许多记载),结尾常为旁观者的惊异与称颂。

十四34~36 在革尼撒勒的医治

耶稣的衣裳“繸子”,是指他按照敬虔犹太人的习惯所穿外袍上的流苏;见九章20节的注释;参二十三章5节。古代文学常不单有较长的*叙事(narrative)段落,也有总结式的陈述,如本段(参四23~25)。革尼撒勒是个平原,在加利利海的西北岸。

十五1~20 人的传统与神的话

细节请看马可福音七1~23。

十五1~2 当代犹太文献常将*法利赛人刻画为遵守长老传统的人;如此,他们觉得他们乃是在倚靠历代敬虔人智慧的宝库。吃饭之前洗手,是这类传统中最出名的,不过却没有圣经根据。

十五3 耶稣以反问来回答法利赛人的质询,这是*拉比常见的做法。

十五4~6 犹太教一般规定,孝敬父母的孝道,包括要用金钱支持年迈的双亲。有些人,如*约瑟夫和许多*拉比,认为这道命令是律法中最重要的诫命。所以,*法利赛人不可能不同意耶稣的例子;他们不主张人可以不必供养父母,但是他们却容许,因着特殊誓言,有些东西只能当作“圣”物用,这造成一个漏洞,让一些想要如此利用的人有机可乘(参:箴二十八24)。有些律法的漏洞(如:普洛兹布〔prozbul〕,律法要在第七年取消债务,但这种早期的定规则采先发制人的做法),仍是要维护律法的精神;但这项规定却十分不智,连这样的精神都腰斩了。

十五7~9 以赛亚曾经指责那些看重传统、轻视神藉律法和先知所传之话语的人;这个信息在耶稣的时代仍然适用。

十五10~11 后期有一个故事,在耶稣那一代之后的一位犹太教师约哈南·本·撒该(Johanan ben Zakkai)曾经私下对他的*门徒(disciples)承认,外在的不洁净不会污秽人;只要遵守神所规定有关洁净的诫命就可以了。但是这类教导,即使流传很广,也不会公开强调,恐怕百姓会因此而不守宗教礼仪的规定(如埃及一些富有的犹太人的行径)。

十五12 虽然*法利赛人(后期的*拉比似乎是源于这派人士的教师)实际上并没有政治权力,可是他们却受到百姓的尊敬,且颇具影响力。因此,冒犯他们并不明智。

十五13~14 拔出(耶四十二10,四十五4,参一10,十一16~19,十二2,二十四6,三十一28)、瞎眼(十五14,参如:申二十九4;赛六10,四十二19)、领袖以虚假带人走差路(赛三12~15,九16),这些比方都是典型的*旧约审判用语;*死海古卷同样描述*库姆兰(Qumran)团体是神所种的苗。

此处的比方是讲到一位农夫在预备田地,把不想要的野草拔出(参十三30)。耶稣对*门徒回应的要点为:不要担心*法利赛人的权力,因为他们受审判之日即将来临(太三10)。

十五15~20 这种观点极为罕见,更少公开披露;见十五章10~11节的注释。自由派的亚历山大犹太人不再相信要按字面来遵守食物的律法(利十一;申十四),而保守派的人则十分轻视他们。不过,至少大家都会同意耶稣所说,内心才是最重要的(见:赛二十九13,引用于太十五8~9;亦参:赛五十九13)。

十五21~28 对迦南人的怜悯

十五21 推罗和西顿传统上是异教徒之地;西顿曾是耶洗别的家乡(王上十六31),但是当时那一带有一位妇人曾从以利亚经历神迹,得着食物和儿子的医治,因此成为以色列之神的信徒(王下十七8~24)。在耶稣的时代,从加利利到凯撒利亚腓立比,必须经过属于西洛腓尼基的领域,正如此处所记。而当时仍有许多犹太人住在那里。

十五22 以色列征服迦南的时候,残留的当地人被赶往北方,进入腓尼基一带,在*旧约中,他们与以色列为敌,在道德方面最受鄙视;马太用这个词为这位妇女定位,如果一些犹太读者仍心存芥蒂,必然觉得不是滋味。可是她承认耶稣是“大卫的子孙”(*弥赛亚),等于承认大卫国度在那一带的权柄(他接纳许多非犹太人成为同盟)。犹太人怎能对这样一位迦南妇人心存成见呢?

十五23~24 耶稣在第24节的话,并不排除后来对*外邦人(Gentiles)的福音使命。以赛亚书五十三6~8的仆人,是为以色列迷失的羊受苦(参四十11,五十六11),但是仆人最终的使命,乃是要使万国与神和好(四十二6,四十九6~7)。

十五25~28 旧约中有些人曾把他们的需要带到先知的面前,而且不容他们不答应,其中最出名的是以利亚去找的那位西顿妇人(王上十七18~19),和招待以利沙的书念妇人(王下四28);神至终答应了他们的祈祷。(根据一些记载,有几位接近耶稣年代的犹太教师也曾如此赖着神不放,为求雨,等等。)与神十分亲近的人,在坚持为某事祈祷的时候,对祂的态度仍是万分恭敬(创十八22~32);然而他们不肯放手。

十五29~31 瘸子、瞎子、哑巴、 残疾得医治

这里记载耶稣治好了许多传统的不治之症。虽然当时的文化不否定神迹的存在,可是这样的医治仍然太让人惊奇。马太对这类神迹的总结,或许会令人想起以赛亚的预言(三十五5~6;参二十九18~19、23) 。

十五32~39 第二次喂饱众人

耶稣第一次喂饱众人的神迹(见:太十四13~21的注释)不是独一无二的;祂任何时候都可以再做一回。马加丹(39节)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之家乡;已被鉴定为今日的塔利奇(Tarichea),当时居民似乎大部分是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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