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因信称义》
约拿单·爱德华兹
第五部分:
我现在来到本文的第五点就是最后一点。在这里我们要讨论关于这个教义的重要与否的问题。
我知道很多人认为关于称义的教义的争论并不重要。他们把这看成是有趣的思辨游戏。争论双方在细节上吹毛求疵,在枝节末稍上做微妙的区分。而事实上实际享受称义的人自己根本说不明白这些区别。他们说这些教义的区分和讨论不值得以这样大的热心去追求,因为没有什么用,反而引起争论,破坏基督徒之间的同一,所带来的坏处比好处更多。
对这样的观点,首先我要说,一方面,我远不认为人必须完全理解这教义上的各种区分,必须能够精辟地解释和有力地护卫这教义,能够反驳各种反对意见,才能得称义。然而另一方面,所有的基督徒都应该努力寻求在属灵的知识上的长进。没有人应该自我满足而不追求在这教义上有个清楚而明确的认识。
但是,我们必须在基本概念上照着神的话语,照着他的清晰而丰富的启示相信这一点,就是我们被上帝接受,从被咒诅的状态中逃离出来,唯一的原因是基督耶稣所行的公义和他工作的价值藉着信心被算在我们身上,而丝毫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美德、优秀和公义。这是一个基督徒在这一核心教义上最低限度要明白的,理由如下:
第一,圣经把这个教义看成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教义。保罗把因信称义的教义,对立于因律法的工作而称义的教义,看成是需要反复强调、反复教导的最重要的教义。这一点没有人会否认吧。事实上在圣经里没有别的教导比针对这一件事的教导更清楚、更明显。使徒保罗在圣灵的带领之下,认为这个教义需要得到他最热诚、最竭力、最坚决的卫护和坚守。他将与因信称义的教义相反的教义说成是对人的灵魂的最终的和彻底的毁灭,见罗马书9章的末尾和10章的开始。他将因信称义的反对意见说成是对基督福音的破坏,称它为另一个福音,说任何人宣讲反对因信称义的教义,哪怕他是从天上来的天使,也愿他永远受咒诅,加拉太书1:6-9。
毫无疑问我们应该学习使徒的榜样。我们应该认识到因信称义的教义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应该像他们一样在这教义上忠诚地跟随圣灵的带领。如果我们紧紧地跟随使徒保罗,以他直接的清楚的教导为武器,反对各种抵挡因信称义教义的错误,自己相信,也向别人宣讲这些错误所带来的致命危害和危险,我们这样做就没有什么不恰当,没有过于苛刻和挑剔别人。如果我们仅仅是说出了圣经教导我们所该说的,仅仅是相信了圣灵教导我们所该相信的,我们难道还要因此受到指责吗?
第二,与因信称义的教义相反的观点把人的救赎建立在另外一个基础之上,不同于上帝所建立的基础。
我在这里所说的,不是那个他们声称存在的,在其中全人类都享有同等的得救机会,只是没有都实际实现的所谓的“普世救赎”;我在这里讲的,是那个基督为人实际实现的,将真的基督徒和恶人分别出来的救赎——我说,这后一个救赎,在我们的教义中和在他们的教义中是被建立在完全不同的基础上的。我们相信这基础是基督的公义和他工作的价值;相反他们相信这基础是人自己的美德(译注:爱德华兹在此所说的“美德”可能是指阿米念主义者所坚持认为的,出于人自由意志的“信心接受”这一决定或行动在称义上的可奖赏性)。
他们认为人在基督里得好处的基础是人自己的美德;他们把基督从房脚石的位置挪开,在其上摆上人自己的美德。在他们的教义中,基督在人实际得救赎的事上不再自己作为房角石,而有别物做这一房角石。
基础既然这样迥然不同——我请各位判断,这两种观点的区别和由此带来的结果会不会是微不足道的?这两个意见的基本出发点是如此地大相径庭,背道而驰;一个是基于福音的救赎观,一个是基于律法的救赎观。
第三,正是在这个教义上存在着工作之约和恩典之约的最大区别。我们相反的称义观假设我们是靠着我们自己的工作称义。这与在神给人的头一个约中的人得称义是靠自己的工作是完全一样的意思。
当我们说“我们的始祖亚当夏娃在与神所立的工作之约中靠着工作称义”,我们应该更明确指出,其实他们不是在最严格的意义上用顺服所具有的美德挣得永生,因为他们完美的顺服不过是欠神的债——在他们的顺服的价值和所得到的奖赏的价值之间也没有可比性。他们“靠着工作得奖赏”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就是在他们的顺服的美德,和上帝将永恒的生命赐给他们作为对他们的工作悦纳的表示之间具有一种道德上的和谐性和相称性。
那些与我们持相反的称义观的人(译注:从前后文判断应该是指新教中的阿米念主义者)正是在这同一个意义上把我们在第二个约,即福音的恩典之约中被神接纳的方式理解成是与在第一个约,即工作之约中人被神接纳的方式是一样的。
公允地说,我了解另一个观点的神学家(译注:阿米念主义神学家)对罗马教皇追随者信奉的那一套彻头彻尾的“工作称义观”是完全否定的,而且他们也愿意畅快地承认人的罪与不配,承认我们对神的侍奉中的重大的亏欠和不足。然而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认为是我们的美德(尽管如此不完美)使得人在神眼里有价值;他们仍然认为藉着这些美德,好人而不是坏人,在基督里得到救赎的好处;他们仍然认为上帝把恩惠赐给我们,是作为对我们这些美德的尊重的见证。因此,不管他们是否使用美德这一词,他们教义的意思仍然是我们是靠自己的美德被接纳的,与前约中我们是靠自己的美德被接纳是同一个方式,或许仅仅是在程度有所不同。
但是在那工作之约和我们现在所处的恩典之约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在恩典之约中我们不是靠着自己的工作称义,而是仅仅地靠信基督耶稣称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新约才配得上“恩典之约”的名称,罗马书4: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又见罗马书3:20,24“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1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加拉太少5: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因此保罗在同一本给加拉太的书信中讲到靠工作称义的教义时称它为“另一个福音”。见加拉太书1:6,7,“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也就是说保罗说这个教义根本不是福音!那么它是什么呢?它其实是律法;它不是恩典之约,乃是工作之约;它不是福音性的,乃是律法性的。毫无疑问,我们可以想象构成工作之约和恩典之间最大和最根本的区别的教义本身一定是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因为整个“恩典之约”的名称都从这个教义而来,因此这是一个重要的、值得竭力卫护、持守的教义。
第四,这是堕落之后的罪人需要借着神的启示才能知道的福音的核心内容。
我们这些已经犯罪的人需要得到神的教导才能知道怎样再次被神接纳,就是罪人被称为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通向救赎之路需要超过自然之光以外的光照。人凭着自然的理性,没有任何办法得到这个知识。因为这条路的存在完全仰赖与我们所得罪的那一位的主权的美意。在这一教义上的启示似乎是上帝赐给我们其它伟大的超过自然之光的启示的目的。正是为了让我们明白这个启示,关于上帝三位一体的真理才启示给我们,使我们明白真神的几位位格在救赎我们的工作中的不同的角色,使我们更好地明白我们在这世上是如何全然倚靠神,以及在救赎上是如何只需要倚靠他而不是靠我们自己——他是那从始至终完成这工作的,哥林多前书1:29-31,“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福音是什么?不就是存在这样一条被神重新接纳之路的好消息,使我们罪人经过这路,可以免去罪责、获得永生的?如果这条路被启示出来的时候,却被我们拒绝了,而代替它的是人自己发明出来的另一条路——毫无疑问这样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我们的使徒把它说成是“另一个福音”,一点也不过分。
第五,与我们相反的称义观窃取了神和中保的荣耀。
我已经讲到它是如何贬低了中保的荣耀,就是它把人的称义归功于人的美德和良善,而不是唯独归功于中保完成的公义和它的价值。用保罗的话说,这样的教义就是把基督变成是可有可无的,加拉太书5: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如果我们允许那样的称义观走到它的逻辑的极限,自然地得出一切推论,那么所有在救赎工作中神所设计,基督所完成和为之受苦的一切都将被推翻,加拉太书2:21,“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相反的称义观在贬低了上帝和救主的恩典的荣耀同时,却抬高了人,把堕落的人的美德和优秀看成是了不起。我已证明这些事是一钱不值的;我已证明上帝的话语反对“罪人因他的美德称义”,指出这是不符合上帝圣洁公义之律法的,且不说它与上帝的启示相悖。
这种称义观与神的荣耀极不相称。这个教义假设当上帝决定让一个悲惨可怜,已经定罪在永恒刑罚之中的恶人藉着他儿子被赐予无法言语的永恒的快乐时,将这恩典的价值估价在人的美德和优秀上。我知道反对我们的人承认人所得到的好处与付上的代价远远不成比例。他们说上帝的恩典就表现在接受这么小的美德,而赐给这么荣耀的奖赏。
但是当我们想到自己在神眼里是如此身负无限罪责的可憎的受造之物,身处如此悲惨无比的凄凉境况,我们只能承认,我们的公义不是“很小”,而是根本一钱不值,甚至一千倍的少于一钱不值。当上帝看着这样的罪人而决定把恩典、幸福和拯救赐给这些无比悲惨的、流浪的和被掳之人的时候,如果神决定不向他们要任何钱,不期待从他们找到任何美德或优秀性——我说如果神如此安排,岂不是更符合他无限的尊严和荣耀吗?在这一点上,与我们相反的教义岂不是暴露出抬高自己的愚蠢想法,幻想着把自己的美德或工作送给神,使他更愿意恩待我们,而忘记自己其实污秽不堪,如同猪在泥潭,且落在最深的地狱里,与魔鬼分享刑罚和对神的仇视?——我说,有哪一个基督徒敢于宣称是他自己的美德参与购买了神的恩典,把他从这样低下的境界迁到上帝爱子的永远的爱和荣耀之中?
第六,反对我们的教义直接倾向于引导人相信他们自己的公义使他们得称义,而这一点是直接毁灭人灵魂的。
正是在这一点上罪人按着他们自己的本性非常容易在这事上犯错。他们即使被教导正确的教义也非常容易犯错。人对自己过高的估计和偏袒,以及对于我们是靠着另外一个公义而称义这神秘的启示在理解上的冷漠和迟钝,导致他们常常很容易以为称义是靠自己的公义。而反对的教义直接教导人在称义上信靠自己的公义,就是教导他们,人确实是因自己的公义在神面前得称义的;这条路确实是上帝自己设计的称义之路。因此即使是人自己本来没有特别地倾向于相信自己的公义,然而如果他接受这一教义并忠诚地付诸实践,他也会被带领着走上自以为义的道路。
然而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相信自己的公义导致灵魂的沉沦。圣经告诉我们,相信自己的公义的结果就是使基督对我们来说再也没有任何好处,加拉太书5:2-4。虽然使徒保罗在那里直接讲到的是割礼,然而他的意思不仅仅是割礼本身,而是相信作为我们的公义的割礼。因为保罗在那里不可能是指的行割礼本身使得基督对那人毫无好处,因我们在别处读到他自己为了某些原因曾给提摩太行了割礼,使徒行传16:3。保罗在别处也提到犹太人因相信自己的公义而犯下致命的错误,罗马书9:31, 32“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罗马书10:3,“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
在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中,主耶稣自己指责他们自以为义而犯下致命的错误,告诉我们得神称义的正是税吏而不是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路加福音18:14“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
与我们的教义所反对的教导的致命错误还在于它与使人称义的信心和与之伴随的彻底的谦卑是格格不入的,而这样的谦卑态度圣经多次讲到对于救赎是绝对必要的——这方面的经文证据是如此明显,我们就不在这此列举了。
我们在这里无法确定上帝那奇妙和恩典的带领是怎样影响人的心,使得许多反对我们的基督徒的实际行为与他们宣称相信的教义相反,使得人在宣讲“人是因自己的公义称义”的同时,他们本人内心里却没有真正地相信自己的公义,使得他们在头脑中作为一个普遍教义相信“人是靠自己的公义称义”的同时,却没有将这错误思想真正应用在自己身上。人接受这个错误或者是因为从小所受的教义训练,或者是被别人的高言大智和巧妙的思辨所迷惑,但实际上,他们口头上所宣称的却不是他们心里真正所相信的,也不是他们实际做出来的。
还有这样一种可能,就是虽然他们表面上宣告一个与福音的称义观相反的教义,然而他们所想表达的本意上仍然是福音的称义观,只是表述的不适当。或者是他们之所以反对我们的教义,仅仅是因为对我们的表述的误解。或者是我们对他们的表述有误解,而同时我们真正的所想的却基本一致,至少那实际上的区别不如表述的那么大。
甚至可能这一切都是出于用词的概念和词句不能被精确地定义而导致了彼此误解,与此同时我们的心里却是彼此同意的,以至于当误解一旦消除,我们立刻就能够彼此同意,从心里到口头上拥护福音的因信称义的福音观——我说,我在这里不能,也不打算考察所有这些可能性,而只是希望藉着这一篇讲道,说明无论如何教导和传播与“唯独因信称义”相反的教义是一件及其危险的事,是可以致命地毁灭人灵魂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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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爱德华兹讲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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