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17堂 基督的神迹

第17堂  基督的神迹

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约三2)

耶稣身为神的弥赛亚,行神迹乃是为了要印证祂的事工,正如摩西被赐予行神迹的能力,为的是要验证他的事工(出四章)。耶稣能够行神迹的事实,印证祂口中所出的一切话(太九6)。当约翰的门徒来问耶稣:「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路七20)祂回答:「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痲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路七22)路加记录此处所列出的每一种神迹,见证基督在盲人(四18)、瘫子(五17-25)、痲疯病人(五12-16)、聋子(七22;赛廿九18),以及在死人身上(七1147)行荣耀而带来更新的工作。旧约里关乎要来的弥赛亚之预言,都在耶稣的事工中成就了。

耶稣行的神迹——就是约翰所称的「记号」(约四54、六15;译注:这两节经文论及「神迹」,原文意为「记号」)——带来新创造。身为弥赛亚,即受膏者,祂凭圣灵的大能行神迹,为要显明神的国将带着大能临到(太十二28)。如此,圣父和圣灵与耶稣同在(约三2;路四18;徒十38),而神迹就见证三一神对一个受咒祖、需要在每一层面更新的世界之慈爱。

神迹事工的开端

基督在迦拿的婚筵行了第一个神迹(约二1)。祂与祂母亲和门徒们一同受邀(约二2)。筵席还未结束,葡萄酒就喝光了。这或许反映当时以色列属灵的贫瘠;毕竟在旧约里,葡萄酒的丰盛象征神的祝福(诗一O四15;箴三10;参见太廿六29)。马利亚告诉她儿子这个问题,她似乎知道这个儿子会有解决办法(约二3)。基督回答说祂的「时候」还未到(约二4)——在约翰福音指明这是祂的十架苦难(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耶稣知道祂所行的每一个神迹都预先指向十字架。因此祂不希望为自己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但祂的母亲并不明白这点(约二5)。

经文记载着「在那里有六口石缸……每一口石缸可以盛水约一百公升」(约二6;现代中文译本),耶稣把石缸的水变成酒(二9)。但是这个神迹的重点是什么?

首先,约翰明确指出基督行这个神迹之后,祂的门徒们就信祂(二11;亦见二23-25)。第二,基督站上中心舞台时,就藉着这个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二11),略过一般耗时的酿酒发酵过程,瞬间制造出葡萄酒。

基督在此婚礼扮演的角色反映祂的历史任务——其实是祂永远所担当的角色。祂上中心舞台展现祂的荣耀。这将在天堂圆满成就,祂将与祂的子民在祂父的国度中一同喝葡萄汁酿的酒(就是葡萄酒)。这样,迦拿的婚筵预表的就是新耶路撒冷的筵席。弥赛亚世代就随着这个婚筵临到。以洁净为用途的石缸、以色列的贫瘠、对一位「救主」的需要,都呼求着一位带来丰盛的葡萄酒之弥赛亚(参见赛廿五5-12;摩九13-15)。这个神迹宣告一个新世代的到来。

喂饱饥饿的人

四本福音书都记录耶稣喂饱五千人的神迹(太十四13-21;可六32-44;路九10-17;约六1-13)。鉴于只有男人被数算,耶稣实际上可能喂饱超过两万个人。马可告诉我们耶稣教训他们许多道理,又「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可六34)。我们应该注意这里的次序:耶稣先教训他们「许多道理」,然后才喂饱他们(可六42)。

祂决定喂饱他们,不只为要满足人们的需求,更要展示祂的大能。这个神迹让人想起耶和华在旧约行的奇事(出十六章;民十一章)。也许被基督喂饱的犹太人会想起,先知以利沙曾用二十个大麦饼喂饱一百人,还有剩余(王下四42-44)。他喂饱一百人,而基督喂饱成千上万人。与这位先知一比,以利沙相形之下黯然失色。基督将父所吩咐的一切,都传给神的子民(申十八18)。正如神供给人们基本的需求,耶稣满足人们灵性与生理的饥渴。

因此,如前所提,宣讲的福音就预告神迹的目的要在末世成就,就是要人注意基督借着祂的代理——圣灵——所施行的喂饱饥饿的人、使盲人看见、医治、赐人生命,还有福音改变的大能。我们不要为了必坏的食物劳力,而是「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六27)。

叫瞎眼的得看见

在约翰福音九章中,门徒们问那个天生失明的人是因为他父母的罪还是他自己的罪所致。耶稣回答:「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九3)「神的作为」在此就是神迹医治天生瞎眼的人。

这一类的神迹确实有不寻常之处。法利赛人对它很感兴趣(约九13)。这故事显明他们的恶意不信,以致于他们质疑耶稣是否从神而来。在旧约里面,盲人得医治非常罕见(参见王下六8-23)。从来没有一个天生失明的人得以看见,这也是为何故事中眼睛被打开的人说:「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约九32)

法利赛人应该记得弥赛亚要叫瞎眼的看见:「那时,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迷蒙黑暗中得以看见。」(赛廿九18;亦见卅五5,四二7)这个神迹(记号)不只展示神的作为,也展现祂仆人弥赛亚的作为。祂不只为那看不见的人带来肉体的视力,更重要的是,祂赐予人们属灵的视力。这点正也是旧约所强调的,耶和华将呼召且医治一群属灵聋盲的人:「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赛四三8)

在此,人们有眼有耳,却依然看不见也听不到。这不就是耶稣的重点?祂对那眼曾瞎、如今却能看见且信的人说,祂来到世上就是要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叫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约九39)。法利赛人虽轻蔑地反问:「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九40)这个问题其实表示他们开始明白了。耶稣留给他们一个有力的结论:「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九41)那瞎眼的人得医治,最终是关乎与赦罪不可分的属灵眼光。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只将基督的神迹视为慈善行动。反而,神迹大声宣告救赎历史伟大一刻的开始,就是神在祂儿子里采取决定性的行动。国度随着基督降临,因此有许多神迹出现。神的恩惠、怜悯、慈爱,还有审判,都透过神迹在祂儿子的位格中彰显出来。

病人得医治

古人恐惧痲疯病,不只因为它带来生理上的痛苦,痲疯患者更需要面对社会以及宗教层面的后果。痲疯的确是可怕的疾病,患者的身体确实被腐蚀,而痲疯也(有理由)与不洁净有关(利十三45-46)。隔离区特别为痲疯病人设立,因为他们基本上就是被驱逐隔离的人。圣经中最有名的痲疯病人之一就是亚兰王的元帅乃缦(王下五1)。他去以色列见先知以利沙,先知告诉他要去约但河中沐浴七回。这事有违常理,但他照着做了,结果就得医治。

在新约中,我们读到另一位痲疯病人得洁净的故事(太八1-4;可一40-45;路五12-16)。那人大有信心地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太八2)耶稣并没有赶他走,反而伸手摸那「满身长了大痲疯」的人(路五12)。人们无法想象的事发生了:不但救主没有变得不洁净,不洁净的痲疯病人反而得到洁净了;他得到完全的医治(路五13)。

借着治愈他的病,耶稣赐给了他一个肉体与属灵的新生命。他现在可以参与公众敬拜(就是在会堂和圣殿),他在社会上也不再受到排挤。首先,他必须要去见祭司(见利十四章),因为只有祭司能够宣告一个痲疯病人是否得洁净。祭司当然会询问他的大痲疯是如何受医治的。那人只须回答:^那个拿撒勒人耶稣摸我,我就得洁净了。」祂医治大能之真实是不可否定的。

诚然,按照本性,我们都罹患了属灵大痲疯。我们的内在,无异于耶稣触摸那人之前的外在。当我们凭信心与耶稣联合,我们就得医治,就蒙祂「伸手摸」而得赦免。祂死在十字架上为要洁净祂的新妇,祂「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6-27)。救赎的故事,就是基督透过祂简单却伟大的「洗净、得圣洁」之道,医治了所有患大痲疯的「乃缦」。

耶稣登山变像之后,医治了一个被鬼附身的孩子(太十七14_19;可九14-29;路九37-42)。如同其他神迹一样,这个神迹代表一个新创造的开启。没有比这更能凸显天与地之间的差异了:山上的荣耀之后,耶稣与祂的门徒面对一个被魔鬼附身的孩子。

那些没有上山的门徒,无法帮助被鬼附身的孩子与他的父亲。门徒们之前曾受差派去赶鬼(可六7),但是他们现在却束手无策。耶稣责备祂的门徒与群众是一个不信的世代」(可九19)。正如摩西(申卅二5)以及其他先知(赛六11;耶五21-22),基督宣告当时的人就好像死在旷野中不信的那一代人。方才与摩西和以利亚对谈过的耶稣,对不信的影响力必有敏锐的认知。

最终,基督命令污鬼从孩子里面出来:「你这聋哑的鬼,我吩咐你从他里头出来,再不要进去!」(可九25)祂用一个少见的希腊文代名词ego(「我」)以强调这是出自于祂个人的指令。

基督与黑暗权势之间的争战就在此全然呈现。在此我们也该明白,耶稣是凭着信心、倚靠圣灵赶鬼(徒十38;太十二28)。身为一个祷告的人——祷告是出自信心之行动——耶稣行门徒们所不能行的,因为祂是有信心的人。若以为祂能行神迹单纯是因为祂是神,就完全没有抓到这故事的重点。门徒们失败,并非因为他们没有神性,而是因为他们不信。

因而,基督在这个神迹中战胜魔鬼。祂特要显明祂来所要打的仗(见太十二29)。不过祂是以一个满有圣灵大能的坚信者身分赢得争战。就此,人得见神的威荣大能(路九43),这主要是展现在祂儿子的工作上(见路八39,九26)。路加福音十章17至20节提到,赶鬼的能力不比信心的大能,而赶鬼本就指向信心:撒但从天上坠落!那掌握死亡权柄的被征服;那使不信者心盲眼瞎的,被福音的传讲击垮。

叫死人复活

拉撒路的故事让我们深入观察他的朋友耶稣。奇怪的是,耶稣等了两天才回应马利亚与马大求救的呼喊。等祂来到时,拉撒路已经躺在坟墓里四天了(约十一17)。马大见耶稣时说,祂本来可以叫拉撒路不死(约十一21)。这给耶稣机会宣称拉撒路会活过来,因为基督就是复活,就是生命(十一23、25-26)。

祂说这话让人惊讶,不只因为祂相信复活,而是因为祂意指自己就是在末日要叫死人复活的那位。祂要马大确知,生命之盼望就站在她面前。她具体盼望的对象不能只是一个概念(concept),而必须是一个位格(person)。

但是,这故事并非以盼望拉撒路的未来作为结尾。反而,耶稣走入马利亚与马大当下的痛苦。祂悲伤不已;祂「心里悲叹,又甚忧愁」(约十一33)。这整个死亡的处境,加上在场可能有人的不信,都打动了基督。祂的朋友死了,马利亚和马大悲恸欲绝。而复活与生命就站在这里,祂深知若要拉撒路从坟墓中走出来,祂自己就必须走入那墓穴。难怪「耶稣哭了」(十一35)。

我们必须切实明白基督这个神迹真实的意义:耶稣赐生命予死人。死亡的确从罪而来(罗六23),但是这问题有一个解决方案,是只有在基督里能找着的。祂自己走入坟墓,祂是要被举起而得荣耀的初熟果子,祂成了每一个将要凭着自己复活的身体永远以神为乐之人的长兄(林前十五23、51-54)。事实上,因祂就是复活与生命,每一个信祂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然而,我们这复活生命的盼望并非只限于未来,而是当下就有。我们将来所要在物质意义上领受的不朽身体,在属灵的意义上此刻就已经在这必朽坏的身体当中享有了。耶稣清楚地解释这一点,在约翰福音十一章25节之后,祂惊人地宣告:「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26)凡信祂的人,现在就在祂里面拥有永生,就是拉撒路所指向的复活生命。这就是圣灵赐予的生命,正如耶稣明确对尼哥底母所见证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二3)葛富恩(RichardGaffin)正确地指出,这耶稣透过圣灵所成就的工作,特别在五旬节之后,「并不亚于复活之工——它与基督再来时信徒将享有的身体复活同样真实、同样令人惊叹、同样属于末世」。1

就如迦拿的神迹,以及从被鬼附的孩子身上赶鬼,拉撒路复活的神迹又再次展现神的荣耀(约十一40)。而神的荣耀展现在世上,总是与基督的位格(person)有关。

结论

从某方面看来,我们以上综览的神迹,对于从无有创造万有,又用祂全能的手托住宇宙的那位来说,只不过是雕虫小技。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来,这些神迹实在关乎生死大事。神迹的意义,远不只是神的权能在基督里的运行;神迹证明了基督的服事能力是来自于神,也大大地见证祂了的身分以及祂来所要成就的事工。圣灵就是负责为此事工而来装备基督的那位(赛六一1-3)。

基督就是「在神创造〔新造〕万物之上为元首的」(启三14)。神迹都为此作见证。但神迹中的神迹却是,在基督里的人,如今就是新创造(林后五17;译注:「新造的人」原文为「新创造」),就预尝那将要到来的。我们将在荣耀中与主同喝葡萄酿造的酒;祂要喂养我们的身体与灵魂;我们将在基督的面容上亲眼得见神,就是我们之前从未见过的;我们所有的污秽将被洗净;我们将得胜有余,胜过那些掌权的、有能的;我们将享有复活、得荣耀的身体。我们确知如此,因为祂的神迹都为这些事实作见证,而我们此刻确实也经历了我们未来将全然享有的一些部分。

若基督的神迹没有把我们指向祂拯救的目的以及神的荣耀,那我们就是误解了祂的神迹。但是当我们真的看到神的荣威,以及祂要透过基督更新万事的心意,那么,这些神迹就不再只是表面的神能奇事而已。

回顾与讨论

1.请阅读出埃及记三章与四章,用它们来思想旧约中的神迹。摩西是否有行「神迹奇事」?旧约的神迹怎么帮助我们理解耶稣的神迹?

2.请阅读以赛亚书二十五章5-12节与阿摩司书九章11-15节,并藉此思考基督行的第一个神迹之旧约背景。如果葡萄酒意味弥赛亚时代的到来,那么耶稣变水为酒有什么意义?

3.你认为耶稣用「葡萄汁(酒)」来设立圣餐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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