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序言

序言

让我们思想史上最伟大的圣经人物:亚伯拉罕、约瑟、摩西、约书亚、路得、大卫王、以利亚、以利沙、约拿、尼布甲尼撒、但以理、马利亚、施洗约翰、彼得和保罗。再想想教会历史的英雄们:奥古斯丁、加尔文、约拿单·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1703-1758),以及司布真(CharlesSpurgeon。或世界历史上伟大的军事政治英雄:亚历山大大帝、君士坦丁大帝、拿破仑和邱吉尔。就算是最伟大的圣徒,这些人与耶稣基督相比又算什么?他们不过就像是圣母峰前的一粒沙子。

参孙的力量与那叫耶稣在大能中复活的权能有什么可比的?所罗门的智慧怎能与那积蓄一切智慧的相比?玛土撒拉的长寿,又从何相较于住在永恒中那位的年岁?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又如何与眼见天上的主相比?以利沙行的神迹又怎鹰比得上神—人之道成肉身与复活?

基督徒受命要认识耶稣,我们借以得救的信心,亦是会成长的信心。从我们基督徒生命的起头,我们就完全称义,但我们心智虽承认福音真理,在对耶稣基督以及福音的知识上却需要增长(彼后三18)。

约末二十岁信主之后不久,我在西雅图水手队的棒球赛场边读了巴刻博士的《认识神》(Knowing God)。那本书相当吸引我,远胜于那场球赛。当时我已认识神,但我对祂的认识并不及我所渴望的。我当时是(现在也还是)那个对耶稣说「我信,但请帮助我的不信」的人。我越认识神,就越明白我对祂的认识多么渺小。从那时到现在,《认识神》深深地影响我的基督徒生命。但是认识基督—神的儿子呢?

本书的要角之一约翰·欧文(JohnOwen)指出,任何声称自己诚心爱耶稣的作者都必须「以独特的方式为祂神圣的位格及荣耀作见证……·欧文宣称:

“我多次意识到自己必须全力委身于这宝藏。而我选择这么做,并非采取论辩之道(即我曾参与过的争论),而是要在辩护真理的同时,更加巩固真信徒的信心、造就他们对此真理的知识;也表达他们从中所体验、或能够体验的权能以及这些事物的真实性。”

如同欧文,本书不是辩证性质的书(这本书并非一篇论文),却仍具有神学性质。本书也有其灵修性质(这是我的祈求)。这是一本为神的子民、不是为学术界所写的书。这本书的设计是要让神的子民能够一睹基督的位格。简言之,我写作,是为了让人们更认识他们已然认识的基督,以致更爱祂。思想欧文以下的评论,作为阅读此书的动机:他说仰望基督的荣耀就是信徒在今生或来世可拥有的最大特权与财富。他们渐渐由此塑造成形,终究永久以此为乐。在今生,他们仰望祂的荣耀,就越发更新变化而形似基督(林后三18);而来世他们要「永远像祂」,因为「得见祂的真体」(参约壹三1-2)。这就是我们灵魂的生命与奖赏。

奥古斯丁诠释诗篇时,「迟迟没有处理一百一十九篇」,他说因为「它超越我能力的极限。如果使徒时代之后教会中最有智慧的人都如此,那么你就可想像要写一本认识基督的书的人会有何感受了。但是写这本书的喜乐远超过怯惧(的确有很多的怯惧)。詹姆斯·亚伦·法兰西斯(James Allen Francis,1864—1928)一篇题为〈兴起吧,骑士〉的讲道,以动人的言词激发了这样的喜乐:

祂生在一个偏僻村庄,出于一位乡下妇女。

祂以雕刻为业,直到三十岁。

祂接下来巡回传道三年。

祂从未写书,从未当官;祂既未成家,亦没有房子。

祂没上过大学。

祂从未去过离祂出生地两百哩以外的地方。

祂没有出类拔萃的丰功伟业。

除了自己以外,祂的履历上别无其他傲人之处。

祂年方三十三,就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

祂的朋友离弃祂。

祂在两个强盗中间被钉十字架。

死后,因着朋友的怜悯,就把祂葬在一个借来的墓穴里。

但在两千年后,祂却成为全人类的中心人物。

我有十足把握说:把世上所有曾远征的军队、所有曾远航的海军、所有曾议事的国会,以及所有曾称霸的国王加起来,他们对人类生命的影响,都远不及这一孤单生命所带来的震撼。

以认识基督为主题的书不多。这不表示我们缺乏有关这主题的资料:有诸多对基督位格与工作的杰出阐述,而且在基督再来之前还会有更多。我是站在教会历史许多伟大神学家的肩上,担负这艰难却又美妙的任务。例如,读者们很快就可看出我受惠于清教徒,特别是少数几位特定的清教徒。教会历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可比得上清教徒以牧养之心所表达出来的深厚神学。他们是终极的牧者兼神学家。他们的写作「宣讲」基督,让人脑子明白、心也大受感动。本书的目的就是,藉着检视基督是谁来给予读者—特别是在教会的读者—一个更爱基督的理由。惟有越认识祂,我们才可能越爱祂一这样的知识超乎抽象概念,而且进入关系互动。圣经中的「认识」往往关乎理智的理解、意志的运作,再加上心灵的参与。「认识」即为「专注认知」或「情感投入」让我们敞开满怀渴望的心,来认识那位先行认识我们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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