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对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感到诧异。大多数的人们会说:“不顺服就是做了
那些神禁止我们做的事。”这样的回答就是尽量想要通过律法和神建立关系,以他们自己对十诫的遵从程度为根基。这就包括了不说谎、不偷窃、不嫉妒等等。
有些人也会说:“不顺服就是不做那些神要我们做的事。”包括帮助比我们有需要
的人,爱邻如己,十一奉献等等,然而,这些也是旧约的一部分。知道吗,甚至于
诫命“你要全心爱主你的神,并且要爱邻舍如同自己”也是出自对旧约律法的引用(申命记6:5),并且被基督成全了。只要我们不把做好事当成和神建立关系
的基础,做这些事就是对的。信徒们应该相信耶稣在十字架上已为世人所完成的,
而不是把信心建立在他们自己的行为和表现上。
作为重生的信徒,我们知道我们已经由不遵从律法的诅咒中,被耶稣基督赎回了:
加拉太书3:13 基督已经为我们承担诅咒,藉此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诅咒。
带来死亡的律法已经被删除,所以,我们能够自由地爱神、为神而活,
而不必有被审判的恐惧:
歌罗西书2:14 取消了那对我们不利、律法上束缚我们的罪债记录,
把它钉在十字架上,毁掉了它。
如果,在我们的心里还存有任何对被审判的恐惧,那么,我们根本还不知道
什么是神完全的爱:
约翰一书4:18 有了爱就没有恐惧;完全的爱驱除一切的恐惧。所以,
那有恐惧的就没有完全的爱,因为恐惧和惩罚是相关联的。
基督耶稣已经完全为我们承担神对罪的忿怒和审判,而且,神在以塞亚第54章中,已经发誓将永远不会对我们发怒和惩罚我们:
以塞亚书54:9 在挪亚的时候,我曾应许不再以洪水淹没大地。现在我应许不再
向你发怒,不再惩罚你。
因为律法和它的所有要求条款已经被耶稣成全,并钉在了十字架上,所以,实际上
再也没有任何律法的条款能够被违背。
罗马书4:15 上帝的义愤是从律法来的;没有律法,就没有违犯律法的事。
所以,什么才是真正的不顺从?接下来经文就是答案的钥匙:
彼得前书2:7 所以这石头,对你们信的人是宝贵的,但对不信的人,
却是“建筑工人所弃的石头,成了房角的主要石头。”
彼得前书2:8 它又“作了绊脚的石头,使人跌倒的磐石。”他们[不信的人]跌倒是因为不顺从这道,他们这样是必然的。”
第7节经文里面明确地列出了两种人:那些相信的和那些不信的。
第8节经文的后半部也说,他们跌倒,是因为他们不顺从这道。那么,
什么是“道”呢?“道”就是“耶稣”:
约翰福音1:1 宇宙被造以前,道已经存在。道与上帝同在;道是上帝。
约翰福音1:2 在太初,道就与上帝同在。
道就是神,是耶稣,不相信他的任何人就会被绊脚石绊倒,被称为“不顺从”的人。第7节经文也说,对于那些相信的人,他是宝贵的。这是因为他给了他们永生,成为他们的救主,也是他们的兄弟,他们被无条件地纳入他的家庭。这是何等的待遇!
让我们再看另一个例子:
以弗所书2:1 从前,你们因犯罪违抗上帝的命令,你们在灵性上是死了。
以弗所书2:2 那时候,你们随从这世界的邪风恶俗,顺服空中掌权的首领,
就是现今在忤逆的人身上运行的灵。
这两节经文说的是,在神的眼里,我们曾一度是死的,因为那充满罪恶的旧本性;
然而,这同样的旧本性还活在那些拒绝接受耶稣的人们身上,他们就被称为
“忤逆的人”、“不顺服的人”。第2句经文说,“那时候,你们随从这世界的
邪风恶俗”,也就意味着:如今的我们已经不再是那样了。
现在,我们从以上的那两句经文中,应该很清楚“不顺服”的真正意思,和我们自己的好行为并无关系。成为不顺服的人,就是成为不想得救的人。所以,带着这个新的启示,请你再重新读一遍以上的两句经文,真的,请你再读一遍!
你看到光了吗?当我们终于能够以神的智慧来读神的话语的时候,你感觉到
圣灵正慢慢地照亮我们思想里的黑暗角落了吗?
当我们接受“耶稣已经为我们所有的罪而牺牲”这一事实的时候,他全部的顺服
也作为神的礼物,无条件地给了我们,使我们得到100%的公义,被神接受。我们的得救和耶稣的存在一样,是真实、不可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