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什么是吃呢?
农夫看见小麦长大了,很欢喜是属于他自己的,然而除非他取来吃,否则生命仍得不着喂养。
他必须将它完全吸收、消化,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进入他的血液里,成为他的骨、他的肉。
每次所吃的量不要多,一天要吃两、三次,一年里每天都要如此。
这就是吃的律。
真正有助于灵命之健康与成长的,不是看我从神话语收集而得之真理的份量有多少,不是看我对读经的兴趣与成就,也不是取决于观察力、领悟力的增强。
绝非如此!
这一切通常不会使人的天性成圣或变得属灵,也不会叫人有基督耶稣的圣洁与谦卑;我们需要别的。
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
去吸收些少份量的神的话,比方新生命所应遵循的某条明确的诫命或职责,用心灵的意志和爱安安静静地领受,整个人向这条规则降服,并且在主耶稣的大能里,许下实行的心愿,然后去做,这才叫吃神的话,把它吸收到里面的最深处,成为生命的要素与成分。
对于真理和应许,也应抱同样的态度;你所吃的都化为自身的一部分;在生活里,不管你走到那里,它都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
由此你可以明白在你所有的读经里,收藏于谷仓的小麦和放置桌上的面包有何等大的区别;收集圣经知识是一回事,藉着赐生命之灵的大能,把神的话吃进心里又是另一回事。
你多么需要遵循吃的律,这律和得着的律迥然不同。
你可以收集谷粒,贮藏起来,供好几年用,可是你不能一次吞下足够份量的面包,供数天之需。
每天你需要摄取一天的食物,而且一天不只一次。
同样地,吃神的话必须小量摄取,每次只能照一个人所能领受和消化的份量摄取,而且天天如此、年年如此。
惟有这样吃了神的话,我们才能说:“你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
乔治穆勒(George Muller)曾提到他在读经的事上学会一件事:他应该不停止读神的话,直到他在神里面觉得欢喜快乐,然后才适合外出开始一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