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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如何看待禁止起誓的教训?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太5:33-37

“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论语·子路第十三》我国的传统文化,把士或是小人间的区别定义为,是“言必信,行必果”还是“硁硁然小人哉”,说到一定做到且坚持到底者为士,而坚持固执己见却没有实际效果者就是小人。我们的《圣经》对于言行一致的要求,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那些妄言妄行之人更是严厉的禁止,“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参民30:2)

这条诫命是指,凡以神的名起誓之人,其所起誓的言语或内容,或立下的诺言,而事实上又不以此誓言当真的人,就是应当被定罪的,“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你若不许愿,倒无罪。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 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申23:21-23参民30:2)然而,在耶稣的时代,以色列人亵渎了誓言,致使起誓的效力大打折扣,发生了质变。著名神学家巴克莱认为,在耶稣时代以色列人的起誓存在两种弊病:

第一种或者可以称它为轻浮的起誓,在不必要或不适当的时候起誓。一般人经常在一句话的前面,用一句誓言作为开始,例如:‘以你的生命’,或‘以我的头’,‘或者……愿我永远不见以色列受安慰’。拉比们已经规定将任何誓言应用在最简单的声明中,如:‘那是一棵橄榄树’之类的句子中,是有罪而错误的。他们说:‘公义的人是就是,非就非。’在此段经文中仍需提出警告,人们时常用最没有意义的方式,使用神圣的言语。他们随口说神圣的名称与事物,毫不经过思想,也没有敬虔的态度。神圣的名称只能用在神圣的事物上。

犹太人的第二种习惯在某方面比第一种更坏,可以称它为逃避的发誓。犹太人的发誓分作两类,一种要绝对的守住,另一种就不必如此。凡指着神的名所起的誓,必须绝对的遵守;凡避免提及神之名所起的誓,就不必遵守。结果若有人以神的名在任何方式下起了誓,就必须勉强守住誓约;可是如果他是指天,指地,或耶路撒冷,或他的头起誓,他就大可不必守住誓约。其结果是使这种逃避发誓成为一种人生的艺术。

据此看来,耶稣有禁止起誓的教训就一点不为过了,“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 神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太5:34-36)耶稣在此之所以禁止起誓,乃是因为以色列人把起誓当成了儿戏,以致使神的名受到了侮辱,这是耶稣禁止起誓的根本之因。事实上,耶稣禁止起誓只是相对而言的,我们并不能视之为一条一成不变的刻板法规。通过以下几个事例,就可以知晓:

第一,神曾指着自己起誓,“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来6:13-14)

第二,耶稣曾被大祭司强迫起誓,“‘我指着永生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对他们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6:63-64)

第三,使徒在服侍的过程中也曾多次起誓,“我指着主吩咐你们,要把这信念给众弟兄听。”。(帖前5:27,林后1:23,加1:20)

由此看来,禁止起誓确实是相对而言的,因为不仅在新约中有神人皆起誓的事例,就连旧约中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必须起誓的,“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民5:19)其实,耶稣并不是绝对禁止起誓,他否定的是低劣、不用神的名起誓,因为这样的誓言在耶稣时代毫无约束力。事实上,他们不以神之名起誓的誓言并不能将神完全的排除在外,因为天、地和耶路撒冷都与神是不可分割的,就连我们的头也是由神所造和掌管的;(参赛66:1,诗48:2)除此之外,正如下文所言“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太5:37)意思是说,这类誓言毫无必要。

根据上下文来看,耶稣表面上似乎在论起誓,其实,实质则是在论真实,也就是说焦点不在于可否起誓的争论,而在于人要诚诚实实,“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太5:37)人若诚诚实实,那么起誓就毫无用处,就不再需要了。因此,人要诚实,才是本段的中心。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人只有在觉得不足以为信的情况下才起誓,好以此让人产生信服。而耶稣却更为直接地告诉我们,基督徒不是凭着誓言取信于人,而是凭着诚实之话取信于人。若我们的说话行事,像行在神面前一样,那么我们的所作所行,就都比起誓更为可信了。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译“就是从恶里出来的”。”(太5:37)我们都知道,话语的目的乃是为表明事实。当话语与事实越相近时,话语就会显得越简单且真实。所以,我们的话语在适当的时候应该简明、坦率、诚恳;如果我们的话语比事实多一点或少一点,就表示我们或多或少具有谎言的成份。撒但就是那说谎之人的父,“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因此,那些多余的话,都是出于那恶者。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第十三》我们基督徒被喻为世界上的盐和光,“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太5:13参太5:14-16)基督徒若真想达至盐和光的美好效用,而不至于被人丢弃践踏,以致成为无用者;那么,基督徒就需要做到有信、有诚且言行一致,以此来感化带动世人。如此,基督徒才能成为世界的祝福,并以此荣耀神。

(本文作者系安徽一教会传道人,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保持中立。)